林軒的腳尖已經突破了月白色通道,他隨即察覺,那條縫隙中充滿了巨大的吸力,至少是地心引力的百倍以上。所以說,任何人企圖在不同通道間跨越,就會在剎那間被吸走,永遠不可能回來。
“我懂了,我懂了。”林軒跟着堂娜一起長嘆。
眼前這些月白色通道可以看作是每個人的靈魂通道,彼此之間沒有交集,哪怕是貼得再近,都只是視覺上的“近”,而非物理意義上的“近”。
很多傳說中,人類看到已經死去多年的人重新出現,但卻只能看到不能觸摸,正是這樣的一種情況。
林軒並不害怕自己已經變作靈魂,如果成爲鬼魂能看到堂娜,那就變身爲鬼魂好了,總勝過只是異界永隔的相思。
“我很好的,像你現在所看見的一樣,所以不要擔心我。未來,我們還會有機會再見,但那時候也許每個人腦中的記憶會變得不同,你會忘記我。於是,我一直在想,如果能有機會通知你,就告訴你,我已經在自己的身體上留下了鮮明的印記——”堂娜擡起右臂,小臂內側湊近嘴邊,輕輕地咬住。
林軒驚叫:“堂娜,你不要——”
他的話停住,知道堂娜要做什麼,同時也知道,堂娜必須那樣做的理由。
“林軒,你記住,你一定記住……”堂娜緩緩發力咬下去,那個動作持續了一分多鐘,到了最後她兩腮的肌肉都使勁繃緊了,可見力量已經用到極限。
“我記住了。”林軒點頭。
堂娜鬆口,潔白的小臂上留下了兩排深刻的牙印。
“看着這牙印,我要你記住,未來我重回你身邊,一定留着這樣的印記。你一定要相信,那就是我。”她說。
那牙印上的每一顆齒痕都有半釐米深,幾乎將小臂肌肉咬穿,讓林軒心疼得不能自持。
堂娜所說的未來,即是一個靈魂進入輪迴轉生後的結果。
輪迴又稱流轉、輪轉、生死輪迴,意思是衆生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像車輪一樣轉動不停,循環不已。輪迴的原因是對事物本來面目的無知,無知產生“行”,各種不同的“行”產生不同的業力,業力的存在導致輪迴。
在印度,輪迴起源於梵書時代,即公元前1000年至公元前700百年間;成熟於奧義書時代,即公元前700年至公元前500年間,是各派宗教的共通思想。奧義書認爲,一個人的靈魂(我)在死後可以在另一個軀殼中轉生,轉生的形態取決於他生前的行爲(業),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有的可以進入天道、祖道(人間),有的則墮落入獸道,淪爲畜生等。
依據業說,以爲有情衆生之我是常住的,此我在生死流內,由其所作的業力,而連貫過去和未來,此即完成了三世因果之關係,同時也完成了輪迴生死之觀念。
佛教中認同六道輪迴之說,將三界有情衆生分作天、人、阿修羅、地獄、畜生、惡鬼等六道。
《大智度論?第三十》中說:天、人、阿修羅爲三善道,而地獄、畜生、惡鬼爲三惡道。
如《觀佛三昧海經?卷六》中說:三界衆生,輪迴六趣,如旋火輪。
《大乘心地觀經?卷三》中說:有情輪迴,生於六道,如車輪之無始終。
《成唯識論?卷四》中說:有情衆生,由四根本煩惱,輪迴生死,不能出離。
輪迴之中,生死無盡期,如輪無始終。只有努力修行,才能出離生死,超脫輪迴,入於涅盤。
其中,地獄思想始於吠陀時代,《吠陀經》中說:怨敵與盜,當入地下之底,或稱無底之淵。
在中國人的陰陽理論中,人死變鬼後,要經過走黃泉路、過忘川河、上奈何橋、登望鄉臺這四步。其中忘川河邊有一塊石頭叫三生石,三生石記載着一個人的前世今生。之後,在望鄉臺邊喝下孟婆湯,就會忘記一切,進入輪迴世界,成爲一個嶄新的、毫無前世記錄的靈魂。
堂娜在小臂上留下極重齒痕的做法,正是爲了對抗傳說中能夠令人失憶的孟婆湯。
據說,孟婆湯的做法是先取在閻羅王十殿判定要發往各地做人的鬼魂,再加入採自俗世的藥材,調合成如酒一般的湯,分成甘、苦、辛、酸、鹹五種口味。凡是預備投生的鬼魂都得飲下孟婆的迷魂湯,如有刁鑽狡猾、不肯喝的鬼魂,它的腳底下立刻就會出現鉤刀絆住雙腳,並有尖銳銅管刺穿喉嚨,強迫性地灌下,沒有任何鬼魂可以倖免。
世界上任何一種宗教傳說都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有着某種遠古的真實印記在裡面。只不過,人類因“無知”而“無識”,把很多嚴肅的事當成了以訛傳訛的鄉談,認爲那些都是陰陽先生爲騙人錢財而編出來的故事。
試想一下,如果宗教的一切都是編纂出來的,那麼全世界受過高等教育的智者多如牛毛,早就羣起而攻之,讓這些理論潰散得無影無蹤了,但現在的真實情況卻恰恰相反。
林軒凝視那兩排由白轉青再變成深紫色的齒痕,把它們刻在自己的記憶裡。
下一世輪迴大家在哪裡?誰都不知道。
下一世轉生後大家是什麼樣子?誰也不知道。
也許在很久遠之後的未來,真的要憑這兩排齒痕相認了。所以,它是兩人在冥冥之中延續姻緣的唯一物證。
“可惜,我從前有機會在你身上留下我的記憶,但卻錯失。這也許是命吧,如果有來生,還是需要你來找我,把我從混沌無知中找回來。林軒,我的時間就要來臨了,再看我一眼吧,把我留在你的記憶裡,而且是永遠的、唯一的記憶。”堂娜說。
林軒眼眶發熱,但已經沒有眼淚,因爲眼淚解決不了眼前的問題。
“我記住了。”林軒用力點頭。
此刻這個約定是死約會、不見不散,但未來如果兩人相遇的時間太晚,已經各自有了婚姻、家庭、子女,那豈不是另外一幕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