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指着馮嶺說:“他有老婆。”
“名字叫徐晴,是個有錢人。”
“他和他老婆有一個一歲大的孩子,叫笑笑。”
“還有,他老婆懷孕了,肚子裡的孩子三個月大了。”
“我,怎麼可能是已婚人士的女朋友?我沒那麼賤!”
警察後來可憐馮嶺,讓他穿了條內褲才把他拖出去的。他被拖出去的時候,已經由不可置信變成慢慢接受事實,他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我想我永遠忘不了那種眼神——
他恨我。
他恨我了。
滔天的恨意與憤怒相生相伴,在他惡毒的眼神中,我看不到一絲懺悔。從他對我說他只是利用徐晴起,我就知道,在他的心中,所有女人都不是人,只是他的玩物,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徐晴於他只是一個墊腳石,而我曾許諾於他,也不過是一個用來寄託“愛”的物件。就像我們小時候養小狗一樣,喜歡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會喜歡和它玩,會親切地稱呼它爲“寶貝兒”,但是狗依舊是狗。
馮嶺最愛的還是他自己。
馮嶺走了,警察走了,空蕩的房子裡只有我一個人。我感到很累,很傷,很痛。
房子是馮嶺出錢租的,他說他養我一輩子,我只要安心讓他養就好了。我欣然接受,不是因爲我小氣,而是我以他爲榮,他需要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證明他的越變越強,來滿足他愛我的需求,所以我接受只是爲了讓他安心。
我想我也沒有資格再在這個房間裡呆下去了。
我回房間裡收拾衣服,我的衣服不多,在馮嶺創業初期,我把我的積蓄都搭給他了,甚至不告訴他,爲此,我還欠銀行一大筆貸款。我不捨得亂花錢,不是我節儉,而是我窮透了,時至今日,我依舊負債累累。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去,又見到要出門倒垃圾的對門小哥了,我很奇怪,他家裡怎麼有這麼多垃圾要倒?難道他就沒有看到過被人痛打的落水狗嗎?
這一次,我拿他門口鞋架上的拖鞋砸了他的腦袋,然後趾高氣昂地從他身邊走過。
他沒有追回來回敬我,甚至連罵聲都沒有,完全被嚇住了。
我不停地走啊走,我記得附近有個公車牌,隨便哪一部車,都可以把我帶走。
但那個地方變得好遠,我走了好久都沒有走到。
有個人拍了拍我肩膀,對我說:“小姐,你流血了。”
“哦。”難怪我覺得雙腿內側那麼黏糊呢。
“流這麼多血,你不痛嗎?”
我終於停下來,轉過頭去看搭話的人,我發現我的視野很模糊,這麼近的距離,我居然看不清他的臉。
“你不痛嗎?”他再次問。
在這一瞬間,我所有的防備全線崩潰,我感到自己變得好脆弱好脆弱,淚水止不住地衝了出來,我流着淚,好委屈地回答他:“痛,好痛啊……”說完,我眼前一黑,輕飄飄地摔了下去,摔進了一個溫暖的懷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