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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11月20日,北京國家議會,一場因輝縣暴亂引發的法律辯論正在展開,由於新聞報業媒體的積極參與,大量真實的事件被還原到大衆面前,暴徒匪幫的殘忍、死者的慘狀、生者的木訥,一一都以照片、文字等形式被記錄和呈送到國會。
對於這種完全踐踏生命的行爲,國會議員們一致聲討之時,卻有人發出了不同的聲音,通曉歐洲法律並且親手操刀覈定新政府刑法的伍廷芳tongguo國會質詢了監察司提交的《輝縣暴亂審判提案》。
此刻,站在國會聽證席上的伍廷芳,手裡高舉着一柄從輝縣現場截獲的兇器,“諸位國會議員,這柄兇器被軍方截獲之時,上面沾滿了鮮血,持有這柄兇器的案犯叫劉黑虎,是太行山的慣匪,現場有至少兩百人指認了這個人的身份,這個兇犯殺死了輝縣民選的議員吳一民,他是一個以刀刃沾血爲嗜好的兇犯,甚至拒絕讓手下洗去這刀上的血跡,這樣的暴徒,我與你們的觀點完全一致,只有讓他生不如死,才能償清他的罪孽!”
雖然伍廷芳此刻的發言是提出反對提案,但他這一發言立刻獲得了下面議員的一片鼓掌,而伍廷芳立刻趁着這個機會,從另外一個厚厚的牛皮信封裡拿出一疊疊白紙。“這一疊疊白紙上。每一張都承載着5個人……5個活生生的農夫的生命。以整件事情的真相來看,他們確實顯得太過愚昧,太過盲從,但是,這些人是否要依照提案處以重刑、甚至於極刑,即便依照先行刑法條款來覈定,他們仍需要一個公正的裁定!”
“伍司長,依照你的說法。那就是要爲這四千多涉案的暴民全部配置律師,然後讓他們把河南法院的大門擠破爲止嘛?”下面立刻有國會議員大聲提問。
伍廷芳對於這個敏感的問題,義無反顧的大聲迴應道:“並非爲每個人配置律師,但必須讓每個人獲得公平的法律審判,絕對不是簡單的斷案……我們是新政府,新的國家法律是要保護每個國民的基本權益,不管他是罪大惡極,還是蒙冤待雪,都需要證據確鑿!”
伍廷芳之所以提出反對意見,事實上源於他早幾日與秦鎧的秘密對話。輝縣事件事實上也完全出乎了秦鎧的預料,隨着軍政部出面快速督辦起來的地方巡捕局。目前而言,地方上的巡捕局幹員大多數都有軍方的背景,這倒不是秦鎧的私心,畢竟原有的地方官僚執法體系已經完全沒有延續的價值。
民選議員的過程,可謂是一種槍桿子威懾下的革命性舉措,雖然並非所有官吏都遭到淘汰……事實上,地方上原有官僚體系的變化十分的複雜,總體上而言,植根於當地的一些官吏獲得了提升,但是,總體而言,官僚體系正在經歷一**浪淘沙般的清洗,而且,這是朝着好的方向!
當然,不可否認,這其中不乏買賣選票之類的惡行,情報司那邊也有收集這類證據,廉政司在大選後一年半的時間裡,大部分時間都在處理這種案子,數百涉案官員、議員被拘押、審判,而後,他們的命運再也無法與政治存在任何關聯!
所以,對於目前這種政治體制下發生類似後世歷史書中的“農民運動”,秦鎧也是頗感棘手,雖然之後軍方的處置、實踐調查的結果以及媒體的真實報道,充分還原了事件的真相,對於新政府而言,這件事情上只有加分,而無害處。
但是,他卻依然在整體事件的處理上看到了舊體制的弊端,監察司提出對這起涉及國家安全的民衆暴亂事件的處置,可以說一定程度上延續了前朝重典治國的方略,首犯是必須處死,以儆效尤,但是,而大多數涉案從犯,也因爲他們已經觸及國家刑法中高壓線,將會統一被甄別、宣判,處以從流放到極刑的各種刑罰,而這一處置,將籌備一個特別督察組進行處置!
從處罰的方式而言,秦鎧倒也沒有太多反對意見,畢竟,新舊體制交替之時,用重典無疑是國家機器的必由之路,但是,監察司作爲新政府體制下執掌法律體系的關鍵部門,雖然已經充實了不少法律人才,不過,這些高層的清流大佬們,尤其是翁同龢這批人,還是習慣於按照人治的一套東西來辦事,即便是涉案人數如此龐大、驚人的事件。
最終,秦鎧找來了伍廷芳商議此事,老伍可是親自參與草擬新政府刑法的大員,找他逃了這問題無疑是最佳選擇,而事實也證明了,伍廷芳對於監察院提出的處理提案也頗有微詞,他的意見與秦鎧略有區別,但是,核心的思路卻取得了一致,絕對是要對案子徹底查清後纔給予判決,而不是由某個督察組之類的特別機構來決定這數千人的生死。
當天,國家議會對輝縣事件處置提案的討論達到了一種白熱化的程度,之所以這個提案能夠引發如此多國家議員的共鳴,無疑與國會議員結構有着極大的關係,超過一半的議員都有着新學的精力和南洋體系的背景,打破舊體制下一切弊端的念頭,對他們而言是根深蒂固的想法,所以,當伍廷芳提出這人治和法制的理念時,還是獲得了極大的反響!
當天的國會辯論持續到深夜,不過,辯論的雙方顯然都沒能說服對方,而居中不持觀點的議員也大有人在,而透過某些隱秘渠道,媒體也忽然間被這個敏感的議題所吸引。包括英資報紙在內的十餘家報紙上。開始長篇累牘的看法各種熱議!
對於這一狀況。監察院方面顯然頗有些意外,而秦鎧對此卻是持支持的態度,除了保持在軍政上的絕對權威外,對於任何促進官僚體制改革的動力,他都樂於藉助,畢竟,整個社會的進步,完全不可能靠他一人之力來進行所謂的定製。那樣的做法,歷史的教訓已經太多太多。
22日,甘肅平涼府、慶陽府、陝西延安府、鳳翔府因秋糧嚴重欠收導致到底百姓大面積的糧荒的加急電報送到內閣,秦鎧緊急召開應對西北災荒的內閣會議,由商業部長何興、財政部長唐紹儀提出一攬子解決方案,就近從山西、河南就近調運大米、玉米4萬噸,相關運費、糧食購買費用由中央財政直撥,這個預案最快能在4天后將糧食送到最近的鳳翔府,10天后進入最遠端的延安府。
而內閣爲此特發訓令,要求甘肅省、陝西省地方政府全力籌辦此事。同時,爲了督辦當地賑災情況。內閣特別向媒體通報了兩省糧荒的情況,而這一事件的發生,也讓秦鎧下決心促成另外一件事情的督辦。
不過,在這之前,翁同龢還在內閣會議上給自己提出了一堆要解決的問題,這老頭自從坐上這都察院總長的wèizhì後,倒是有了極大的改變,至少,面子上這位可不會擺明了整天和李中堂鬧彆扭……時代變了,啥玩意做過了,那可說不準就在下任選舉中出你的醜了!
不過,秦鎧卻十分了解這位,他骨子裡還是一個極其傳統和保守的中國文人,這種發自骨子裡的清高,說真心話,秦鎧也未必喜歡,但是,他卻很明白一點,向翁老頭這樣的人,絕對是一種極好的人力資源,用好了,對於這個國家向新體制轉變絕對有着不小的促進作用……說白了,這時代、這國家,老翁這票人還是大有市場!
所以,秦鎧給了翁同龢這麼一個挑政府毛病的wèizhì,事實上,作爲官員監督體系,都察院現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都察院裡的這票筆桿子、大嘴巴,一個個拎出來都能算半個思想家,不過,說道實幹,那可比內閣直屬的廉政司要差十條八條街去了。
但是,這票人卻絕對不是完全沒用的廢物,筆桿子可不是簡單的玩意……秦鎧讓唐紹儀從海外搞來大批的各種法律書籍,當然,作爲私貨,都察院還接收到大批來自海外的各類書籍,這都察院不就是後世**院嘛,讓這票傢伙都去研究這些關乎社會的東西,而內閣爲了讓這些筆桿子排的上用處,更是專門創辦了一份《國府內參》,刊登這些筆桿子的研究成果。
這麼一來,秦鎧上臺後,監察院除了受理廉政司上報的貪瀆案件外,幾乎都在辛勤耕耘者筆桿子,創造大批有價值的文獻,而這一次的輝縣案,顯然讓這些筆桿子找到了更能發揮的天地,反正內閣總理府收到了大堆文采飛揚的報告。
而翁同龢在內閣會議上提出的,就是綜合這些筆桿子提出來的尖銳問題,畢竟,幾千年的人治社會,筆桿子無一例外都認同這種做法多麼符合民意,對於輝縣案的處置,他還是強烈要求由監察院來督辦……
而面子上,監察司也做的是滴水不漏,最終制定的提案,事實上還是頗具這時代法律jīngshén的,畢竟草擬這份東西的人手,多數都是都察院下轄的多個直屬部門,那裡大多都是來自南洋教育體系出身的年輕人,具體處罰的依據,則是由軍方採集的證據。
秦鎧自然明白這其中的奧妙,這幾千年來的青天老爺思想,這位翁總長可沒打算放棄再做一次青天的機會,這起民亂案,地方上審理自然毫無困難,唯一的困難在於涉案人數的巨大,要確保每一個人的公正審理,這纔是難點!
翁同龢不斷闡述督查的重要性,事實上,輝縣案的審理已經出於完全的透明狀態,不過,經過反覆的妥協,秦鎧最終同意成立都察院的專案督辦組。
但實際進行案件審理,則由伍廷芳出面,由各省調配法院公職人員組成律師團進行訴訟,而爲了將這新政府成立後的第一大案處置做到完全的規範,特別從廣東、上海調派十名法官組成駐河南高等法庭,參與審結案件。
而隨着這一系列消息在媒體的公開,新政府民調支持率直線上升,國內有識之士都一致認可這一處置的公正性,雖然這一案件的審理註定將是曠日持久的,但這其中體現出的,是民選新政府對個人生命的絕對重視!
而隨着輝縣案稍稍告一段落,12月28日,內閣秦鎧總理髮布了在後來歷史中稱之爲“超級大移民”的《海外移民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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