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身心傷害!那說的是我吧!”冉冉不服氣地爭辯。
“林冉冉,現在因爲你,我已經成爲了所有朋友的談資,而你沒受到這種待遇吧?”魏文不急不緩地說,受傷了的舌頭,居然一點也沒影響到他的口才。只不過說出來的話聽起來略有些大舌頭罷了。
冉冉一時語塞。的確,他作爲一個男人,她的做法的確讓他有些下不了臺。她再度想起李偉說的要“理順毛”的話。語調一下子低了幾分:“好吧,你需要我怎麼做,才能讓你......”她思忖了一會兒,一時還想不出用什麼字眼比較符合現在的狀況。
聽到她的語氣鬆動,魏文毫不客氣地提要求:“這個好辦,下個月是我27歲生日,你當天就當我一整天女朋友。從早到晚。”
“一整天女朋友?”冉冉反問了一句,這個魏文,他到底想幹什麼?
她似乎還不明白。魏文接着說明:“那天會有很多朋友來和我一起過生日,是消除影響的最佳時間。到時候別人看到你都是我女朋友了,一切流言自然會消除。”
“那樣的話,你我過去的種種就一筆勾銷?”冉冉最想確定的是這個。
“一筆勾銷!”魏文肯定地答覆。
話說得有幾分道理,冉冉有些動心。不過“女朋友”這個字眼,行爲範圍實在有些大,到時候他會不會拿着雞毛當令箭,強迫她做些不該做的事情吧?那樣她豈不是啞巴吃黃連?
“可以是可以,不過我得事先說明,我們就是假扮情侶,是假扮!明白我意思不?”冉冉在“假扮”兩個字上加重了語氣。
“你的意思是不可以來真的,是吧?”魏文壞壞地笑了笑。
冉冉連連點頭。
“這個沒問題,不過既然你同意了,那至少要專業點,看起來真實點,所以適當的逢場作戲那可不能算我違約。”
逢場作戲?不外乎摟摟抱抱,冉冉皺着眉頭,一副吃了蒼蠅一樣的倒黴樣,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表示同意。
“我還有個條件。”魏文得寸進尺。
“你還想怎樣,有話快說!”冉冉有些不耐煩了,聲音都帶了點吼的意思。這個魏文人前人魔狗樣,人後怎麼這麼斤斤計較、默默唧唧像唐僧,冉冉在處理和他的糾紛這件事上,步步後退,已如驚弓之鳥,是相當不耐煩。
“等生日之後,我會找機會宣佈你我分手。分手理由,現在就統一一下,就說是我甩了你。”
“啥?你甩了我?”冉冉驚了。幾年大學生活,她專心學業,連個戀愛都沒來得及談。快畢業了,就算逢場作戲一場,好歹也來個好聚好散,居然還要她承擔“被甩”的名頭!她臉上升騰起了幾絲怒氣。
魏文顯然沒看她的表情,自顧自地規劃:“到時候,我所受的傷害就算是真正彌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