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是我一個同學來看我了,是,是,我今天就不過去了,好,好,那您忙……”秦風掛了電話,站在路口茫然四顧,長長的出了一口氣。
他到現在也摸不起實驗室的邊,司邦毅一直給他臉色看,老教授卻只會和稀泥,他看得出來,老教授也不是那麼實心實意的要帶他。他跟他原來教授的同學情誼也沒多少,肯收他過來,留他在農大混個文憑估計就已經算是夠給面子了。
也是他沒本事,人家憑什麼要高看他一眼呢?人跟人之間就是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比起他,老教授當然會更向着他自己的學生。
秦風不想在學校裡無所事事,就編了個理由出來。只是走在街上,行人匆匆,他卻不知道該去哪兒。
突然,他看到一個眼熟的女生站在路邊陽光底下笑盈盈的發餐巾紙。他定睛一看,確實是宋陽的女友,叫……季笙。
四月中旬的太陽已經有了六月的威力,但路上的行人卻穿什麼的都有。心急怕熱的短袖已經上身,不敢脫衣服的也有穿鴨絨服的。
季笙站在大太陽底下,渾身暖意融融,出於女生愛美的天性,再加上她確實不怕冷,所以她是牛仔外套加連衣裙的搭配,腳上一雙小皮鞋,披肩發戴個棒球帽。帥氣又可愛,很吸引眼球。所以她手裡的餐巾紙和傳單發得還是相當快的。
她今天是最後一次幹這個活,因爲她已經找到另一個更穩定,錢更多的打工了。因爲正在備考四六級,就接了一個家教英語的活,陪一個初一的女生每天晚上練練英語口語,再講講卷子語法什麼的。一邊自己複習,一邊還能賺錢,何樂不爲呢?每天晚上七點到九點半,一小時二十塊,所以一天五十,她一週幹六天,那就是三百(⊙﹃⊙)
季笙發現這錢是真不好賺,而且賺錢容易上癮,站街邊發發傳單兩天一百,這麼一來想想她浪費了多少時間?少賺多少錢?她這麼跟姚東海她們說,貝露佳恨鐵不成鋼的說“財迷!”
其實季笙還是想過的,她今年就上大二了,大三要考級,大四要找工作或忙考研。真想打工,還就是大一大二時間充裕。既然這樣,她更不能浪費時間了(擼袖子)
“你不是宋陽的朋友嗎?”一個男人在旁邊笑着看她。
季笙打量這個人,想了一會兒才記得好像認識,“秦師兄?”
秦風一下子笑了,“怎麼這麼辛苦啊?打工呢?”
“嗯,打工。”
“怎麼不去找宋陽玩?”
“他忙呢。我也忙啊。”季笙對這種只見過一面的“熟人”不是很有談興,敷衍過去就算了。
秦風突然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又試探了句:“你們都多久沒見了啊?他搬出學校了,你知道嗎?”
“知道,他給我說了。”季笙見他好像想問個沒完,乾脆拿了包餐巾紙塞給他,“師兄拿着用吧。”
秦風拿着餐巾紙匆匆離開,季笙這才鬆了口氣,繼續發紙巾。中午吃飯時藉着碰到秦師兄的機會給宋陽打了個電話。
“碰見秦風了?”宋陽也很吃驚,“你在哪裡發傳單啊?”
季笙:“就建新大廈旁邊那裡。”
“別幹了,多辛苦啊。”發傳單是體力活,宋陽有點小心疼。
“不發了,今天是最後一天,領了錢我下回就不來了。我又接了個家教的活。”季笙說這活是很辛苦才搶到手的,初一的學生也不會學太深,就練練口語寫寫題講講語法,這錢不要賺得太容易。
宋陽聽說她要考四六級,問她買書了沒,沒買的話他把他的書給她:“就是上面有我劃的道道標的東西,還有幾套卷子和練習題,你要就都給你。”
“要啊,要!”季笙馬上說,“等下週我閒了去找你拿!”
秦風從宋陽女友的話裡聽出來,宋陽最近並不是和他的女友在一起。但他沒有寫論文,租了房子,從學校搬出去,神神秘秘的是幹什麼?
週四,他在自習室又見到了宋陽。他走過去,發現宋陽正在埋頭拼命的寫論文。
“嗨。”他拍了下宋陽的肩。
宋陽回頭:“哦,師兄啊。聽說師兄同學來了,有機會一起吃個飯啊?”
“忙你的吧。”秦風放下書,坐下說:“寫論文?”
宋陽打了聲招呼還繼續埋頭寫着,秦風拿他的平板看也不管。
平板上有大綱,秦風看得出,這篇大綱中規中矩,沒有出格的地方。但同時也沒有特別讓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老教授佈置給宋陽的題目就看得出來是打算放水的,只要寫得差不多就能讓他過。
“寫到哪兒了?”秦風問。
“剛開個頭呢。下個月就要交了。”宋陽十指如飛,此時也只是起個草稿。論文要改上幾遍,他寫完初稿後還要拿去找老教授討論。昨晚老教授打電話問他寫得怎麼樣了,宋陽才發現他還沒動筆。他打算這週週末把它給趕出來。
“對了。”秦風聽到宋陽嘀咕了聲,保存了下後掏出手機語調溫柔的給女友發了個消息,說他這週末要趕着寫論文,可能沒辦法給她送書,如果她也沒時間拿,不如他給她快遞過去?
秦風笑道:“就這麼兩步遠,還用快遞?你要給她送什麼書?不多的話我有空幫你送過去。”
宋陽猶豫了一秒,還是回絕道:“一些書和卷子,不少呢。還是快遞吧,也就幾塊錢的事。”
秦風也沒堅持,彷彿只是過來打個招呼就走了。
週五,秦風早上先到學校來了一趟,在自習室門口張望了下,看到宋陽已經坐在裡頭了,去食堂買了杯咖啡給他,說了兩句話,知道他今天一天都會在自習室趕論文。
“那你寫吧,我跟同學說好帶他去逛逛,晚上一起吃飯?”秦風拍拍宋陽的肩。
宋陽打着哈哈:“再說吧。”最近老教授對實驗室之間的氣氛已經越來越不滿了,好像有點後悔把秦風招來,他實在害怕秦風最後再求他去說情,不太想再跟秦風近乎了。
秦風看出了宋陽的冷淡,這個態度很傷人,但他卻無能爲力。
他匆匆離開學校,坐公交車來到宋陽租住的小區。這裡小區的門衛並不嚴格,秦風自然大方的走進去,門衛就當他是這裡的住戶。因爲小區裡挨着好幾個大學,租房子的人很多,門衛早就習慣生人進出了。
秦風早就打聽出來宋陽租的房子在哪裡。早上九點多鐘,這裡幾乎家家戶戶都沒有人。他走上樓,沒有聽到狗叫。可見這一幢樓無人養狗。
宋陽租的這家是老房子,裝着老式的防盜門,就是鐵欄杆式的。鐵門上方的鐵絲網撕開了一條縫。秦風有點猶豫,想了下直接把手伸進去,打開了這扇門。
他鬆了口氣。這種老式的防盜門他以前也用過,知道很多鄰居都不會多一事把它鎖上,都以爲裡面的門鎖了就行了。
裡面是木門,鎖是普通的黃銅鎖,鎖芯是新的,似乎是新換的。
秦風帶了把大螺絲刀,用力一別就把這門給別開了。他以前的鄰居也被小偷摸過門,這種老門雖然會換鎖,但其實老門本身已經鬆了,可以輕鬆的把鎖舌別出來。
進去後,他從裡面把門再鎖上,然後套上一次性的腳套,戴上手套開始找電腦在哪個屋。
讓秦風沒想到的是,宋陽一個人租了兩室一廳的大房子,但他自己卻住在小屋裡,大屋和客廳沒有傢俱,只擺了很多普通的植物。
他在裡面看了一圈,實在看不出哪一種植物有什麼特別的。
——就算他在進行什麼實驗,樣本數量也太少了,不起作用啊。
秦風草草看過一遍,分不清有什麼不一樣的,乾脆轉頭直奔擺在小臥室桌上的電腦去。
電腦是臺式機,他試着開機,發現是鎖着的。他沒有多耽誤時間,直接把機箱拆下帶走。臨走前,爲了僞造讓人認爲這是小偷進來偷東西,他把牀和衣櫃都給翻了一遍,還踢翻了幾盆花。
宋陽擺在電腦桌旁的一盆雛菊也被他抓住扔到地上,花被他給拽出來。
“嘶!”秦風倒抽一口冷氣,手心到手腕好像被割了一下一樣,有了一道長長的口子正往外滲血珠。他看到一片葉子沾上了血。雖然不知道雛菊的葉子會這麼利,他也只能匆匆把這葉子抓下來,隨手塞進兜裡帶走。如果他的血留下來,可能就會被警方發現了。
最後他抱着機箱走出小區大門。這是組裝機,不是什麼名牌,何況現在就算有人偷也只會偷筆記本手機之類的。所以沒有什麼人攔他,路上也沒有人覺得他抱着一個機箱有什麼奇怪的。
秦風把機箱拆了後,把除了硬盤外的東西扔到一個網吧的垃圾箱裡,它們都是有用的,很快就會被人撿走。
他只把硬盤帶走,回寢室後上網自己搜攻略,換到自己的電腦上,把資料全都弄了出來。
硬盤裡的東西很雜很亂,有電影、動畫、小說、圖片、視頻等等。也有下的資料和一些文件。
秦風按時間排列,從最新修改找起,就算是電影動畫圖片也都打開看。在越過兩個小電影幾個文件的小黃圖之後,他打開了一個觀察日誌。
日誌寫得非常的簡單,大部分是在寫一個“2.0”的植物。不知道宋陽用這個來代稱哪個植物樣本,但2.0肯定對應的是1.0.
所以,老教授確實偷偷給宋陽開小竈了。所以宋陽纔不急着進實驗室,連論文也沒時間寫,還特意瞞着他。
秦風抹了把臉。他坐在屋裡,太陽正一點點落下,屋裡漸漸變暗了。
他,覺得自己心裡有一個魔鬼,甦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