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過繼侄子頂門立戶夙願的破滅

我家祖居薊縣城內的西南隅村,我姑母孟淑珍是1929年出生的,16虛歲也就是1944年出嫁到城東倉上屯村,我姑父尹克昌(1928年——2007年)是個農民。姑母結婚後多年也未生育,解放後在縣醫院檢查不孕原因,才知患了卵巢瘤,做了切除手術後,就喪失了生育能力。

我姑父尹克昌弟兄兩個,他弟弟尹克富比他小十來歲,也是倉上屯村農民。尹克富只有三個兒子,沒有女兒。我稱尹克富爲表叔,他兒子們稱我爲表兄。

按照薊縣農村的習俗,尹克富的三個兒子中,應該有一個兒子繼承伯父伯母的家產,充當伯父伯母的贍養人。

尹克富的大兒子尹羣大學畢業後又應徵入伍成爲軍官(1986年後轉業到薊縣工商局工作),找個對象是國辦教師,屬於雙職工家庭,國家給他們分了家屬房,不需要家裡的房產了。二兒子和三兒子中學畢業後參加農業生產,小哥倆正好繼承老哥倆的家產。我姑母和姑父有意過繼二侄子尹春,我姑姑還領着尹春到我們城裡來,託我們給他找對象,計劃在他們家給二春娶媳婦,結婚後就和他們老兩口住在一層房裡,對面屋居住。但也是分家單過,只有到他們年老體衰、生活不能自理時,才合到一起生活。這樣他們老兩口也等於有了自己的“兒子”,不再是絕戶了。這種想法和做法,也是符合薊縣農村的傳統習慣的,村幹部和鄰居們都認可。

由於老哥倆的這種特殊關係,哥哥就要盡力討好弟弟,弟弟孩子多,困難大,哥哥能幫忙也盡力幫忙。

1980年前,生產隊分配糧食是二八開,人口占百分之八十,工分佔百分之二十。因爲按人口分配的百分之八十糧食是大人小孩一樣多的,孩子多的家庭糧食有富餘,可以拿到自由市場去賣高價。從生產隊分的是低價糧食,賣高價後所獲差價就可以彌補因人口多孩子小,掙的工分少,需要向生產隊交納欠缺的糧食款的虧空。生產隊則需要把分的糧食多而掙的工分少的人家交來的欠款,分給掙的工分多但分的糧食少的人家作爲“分紅”的錢。由於有些社員欠生產隊的錢不積極償還,所以,年底結算時,生產隊把當時存有的現金按比例分配給需要“分紅”的人家外,同時還把個人與集體的三角債,變成個人與個人的私人債務,也就是把債權債務直接落實到各戶,這種做法俗稱“兌現”。如張三欠集體的糧食款,集體欠李四的“分紅”款,就讓張三把欠款直接還給李四當“分紅”款,因爲是個人欠個人的,債務人就會積極還債了。

尹克昌家兩口人都掙工分,總分值扣除兩口人的糧食款外,多餘的部分要“分紅”支取現金。尹克富家三個孩子,所掙工分不夠五口人的糧食款,需要往生產隊交納欠缺的糧食款。生產隊就讓他們兩家“兌現”,哥哥不好意思向弟弟催要,早給晚給任憑弟弟自覺,有時欠的少了,索性就不要了。

在生產隊勞動時,老哥倆的關係一直是很好的,每年春節我去倉上屯給姑父姑母拜年,中午吃飯時,都把我表叔尹克富請過來一起喝酒。每逢過年和中秋節,尹克富都要給哥哥嫂子送來糕點、月餅、白酒等禮品。爲了“還情”,姑姑就讓我以晚輩的身份,拿着姑姑家的糕點和白酒等禮品,送到表叔尹克富家裡去。

假如沒有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變化,假如農村還處於集體生產的生產模式,姑父姑母的願望也許就實現了。

但是,農村經濟體制的變革,也改變了尹家老哥倆的關係。

1983年後,兩家的關係決裂了。原因是尹克富家裡有了錢,就要改善居住條件。這樣就使兩家因房屋問題出現矛盾了。

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前,尹家老哥倆雖然分家單過,還是共同居住在一個大院內,院內並列着六間茅草房,都是鬧日本之前蓋的舊房子,東面的三間分給了哥哥,西面的三間分給了弟弟。前院二門外是一塊與住宅院子同樣大的菜園子,菜園子也是分成東西兩塊。

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大地震波及了薊縣,尹家弟兄的茅草房也被震出了裂縫,成了危房,需要拆除重建。於是老哥倆協商“換段”,把從南到北的哥東弟西的長條形宅院,調整爲南北兩個方形宅院,用一道東西走向的牆把哥倆分開了。哥哥尹克昌在後面的院子,從北面的街道上開門,弟弟尹克富在前面的院子,從南面的街道上開門。哥倆要互相串門需要到東面的南北大街上去繞一圈,但有事時也可以隔着牆喊一聲,互相說幾句話。

換段後雖然每家都變成可以蓋六間房的宅院了,由於當時還在生產隊掙工分,沒有多少積蓄。哥哥尹克昌家只老兩口,房子蓋多了也沒用。弟弟尹克富的三個兒子都在上學,家境也不富裕,所以哥兩個只是用原來的舊房木料和舊磚石塊,又自家打些土坯,另外又買點新磚和水泥瓦,各自蓋了三間水泥瓦的瓦房。

我表叔尹克富家是1977年拆了北院的舊房,到南院蓋的新房,我姑父尹克昌家是1978年春天拆了舊房蓋的新房。雖然還是三間,還是老樣式——木板門、紙窗戶,可由草房變瓦房,這在當時來說也算“鳥槍換炮”了。那時一家人老少三代住一層房的很多,公公婆婆與兒子兒媳住對面屋,哥哥嫂子與弟弟弟媳住對面屋的現象很普遍。因爲按照國家的農村房基地政策,分家單過的弟兄兩家應該各有一層房(四間)。兩家同住一層房的,允許其中一家申請房基地,到外邊去蓋新房,把原來的房子歸一家。但是,許多收入低的家庭蓋不起房,只好兩家共住一層房。

1980年以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把土地分給個人耕種,同時允許農民外出打工或經商辦企業,大多數農民的家庭收入增加了,就要改善住房條件了。許多住半層房家庭都把另外的半層買過來,另一家則是到外邊去蓋一層新房。

農民的住房面積增加了,姑娘出嫁的條件也提高了,過去有半層房就可以娶媳婦,後來則要求新郎必須有一層房了。而且住茅草房的家庭,根本就沒人給說媳婦了。

倉上屯村南就是於橋水庫,那時還沒搞引灤入津工程,庫區周邊的農民利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地裡優勢,開始從事打魚摸蝦的捕撈產業,從中賺了不少錢。尹克富父子三人,就是靠在農閒季節打漁摸蝦而發家了。

到1982年時,尹克富家有錢了,就要改善居住條件。他家的房子雖然才蓋不幾年,但是不理想。一是房子間量小,普通的三間房,每間屋子只有三米多寬,五米來長,不如後來時興的四破五房子豁亮。四破五型的房子中間的堂屋也是三米多寬,可兩側的臥室都是五米多寬,顯的寬敞多了。再有就是地震後蓋的新房質量低,房子的牆體是用新磚作外框,外牆體用塊石內牆體用土坯夾心的傳統方法蓋的,這種牆體不能防止老鼠盜洞。因爲外牆體的塊石之間縫隙大,老鼠可以鑽進牆裡,內牆體是土坯的,可以被老鼠磕壞,使老鼠進入室內。而全部用磚砌成的牆體,也就是俗稱的“渾磚到頂”的房屋則沒有這個弊病。還有就是傳統式樣的木板門和紙窗戶的保溫、透光性能差,不如新式的玻璃門窗好。所以,後來有錢的農戶蓋房子,都講究全部用磚砌牆,玻璃門窗。那時雖然還沒有現在這樣的鋼筋水泥結構,塑鋼或鋁合金門窗,可也比老樣式的房子漂亮多了。

尹克富家有錢了,就把才蓋不幾年的小房子拆了,在院內蓋了“四破五跨梢間”的六間“渾磚到頂”新式玻璃門窗的大瓦房。東面是裡外兩間的跨間,外間屋是廚房,裡間屋是臥室。計劃等兒子結婚後,老兩口自己居住。西面的一層四破五大房,中間一間廚房,兩側各一個一間半的臥室,給一個兒子和媳婦居住。也就是說,兒子結婚成家後,公婆與兒子媳婦分開過。

尹克富家住進了新蓋的寬大的新房子,可也遇到了一個新問題,那就是北院的哥哥尹克昌家還是三間紙窗戶木板門的老式房子。不管是二兒子還是三兒子,總要有一個人去北院大伯家娶妻生子,老哥倆的房子大小、門窗的樣式新老不一樣,小哥倆也跟着有了差別。留在自己家的兒子,可以住一層四破五的大房,過繼給大伯家的兒子,卻只能住一間半的小房裡,這樣的結果也不公平啊。兩個兒子,讓誰到北院大伯家裡去,誰也不願意啊。

俗話說財大氣粗,有錢好辦事。爲了使兩個兒子待遇相同,尹克富找到哥哥嫂子商量蓋房的問題,他對哥哥嫂子說,爲了不讓來北院的兒子受委屈,他要把哥哥家的三間房也拆了,在北院也蓋起六間大房,佈局和南院一樣,也是東面跨兩間梢間,給哥哥嫂子居住,西面一層四破五,給來這院的兒子居住。這樣就無偏無向,不僅小哥倆無話可說,而且給新媳婦預備一層大房,也容易找對象。尹克富知道哥哥嫂子沒有力量蓋這麼大的房子,他表示只要把拆下來的舊房料和院內的幾棵樹用上就行,其他建房材料由他們家出錢購買,不用哥哥嫂子搭一分錢,老兩口只管住新房就行了。

按說這個主意也不錯,不把北院的房子改成六間,哪個傻瓜會願意給大伯當贍養人啊。可是,尹克昌老兩口卻猶豫了。原因是這樣就出現了一個模糊不清的問題,到北院來的侄子算不算過繼給大伯家啊?如果算過繼,侄子就算大伯家的人了,就應該住大伯家的房子,大伯爲侄子娶媳婦,現有的三間房也夠住了,而且這房子才蓋不幾年,也沒必要拆了重新蓋。將來需要增建新屋,也應由大伯家負責出資,怎麼還能由外人出錢蓋房啊,蓋好了房子算誰的啊?

兄嫂提出這個問題後,弟弟尹克富說:“哥哥嫂子你們怎麼這麼老腦筋啊,什麼過繼不過繼的,走不動爬不動了,有人管你就行了唄。咱們兩家的房產本來就是一家的,後來分家變成了兩家。以後咱們還是一家人啊,我把兩個院子統一規劃,有你們住的地方不就行了嘛。”弟弟的這個說法也有道理,就只當老哥倆一直沒分家,讓弟弟當家,拆了舊房蓋新房,肯定也有哥哥嫂子住的屋子啊。弟弟有三個兒子,在外邊上班的不要家裡的房子了,家裡的兩個兒子每人一層四破五房,老哥倆都住兩間房,也是正常的啊。最後,兩個兒子分別爲父母和伯父伯母養老送終,不也一樣嗎。

可是,從法律角度看,這種做法就是把收養過繼與一家人共同生活混在一起了。尹克昌老兩口雖然不懂法律,可也知道這和原來的期望不一樣啊。本來想的是把侄子過繼到自己家,雖然不與自己一起過,也等於是自已有了兒子,也就不當絕戶了。如果是兩家併成一家,自己的家產就沒有了,等於老哥倆沒分家,弟弟是一家之主。雖然宅院是夥的,房子都是弟弟操持起來的,等於自己老兩口拉着弟弟的衣襟過日子,老了要靠弟弟家庭供養自己啊。雖然最後也是由侄子養老送終,可那還是和沒有兒子一樣啊,自己還是絕戶啊。可尹克富也說:“也不是我養不起兒子、娶不起兒媳婦,爲何要把兒子過繼出去啊。什麼絕戶不絕戶啊,有人給你養老送終不就行了嘛。”結果,老哥倆沒商量到一塊去。

我姑父姑母本想過繼侄子來一起生活,將來享受一下祖孫三代共聚一堂的天倫之樂。現在弟弟提出兩家合併成一家後老少兩代分家單過,合併後三間房變成了六間,卻被侄子佔據了三分之二的房屋和院子,他們老兩口剩下了三分之一,這不明顯吃虧了嗎。另一方面,自己這院的房子是弟弟出錢蓋的,房子就應該算弟弟和侄子的,自己住着也不氣硬啊。萬一日後與侄子侄媳生氣吵架,被人家“轟出去”怎麼辦啊?所以,他們不同意這個兩家並一家的“統一規劃”,既不願喪失家產的自主權,也不願意落個投靠他人,寄人籬下的名聲。

姑父姑母經過反覆考慮,並且徵求了村裡好友的意見,最後決定不用過繼的方式解決養老問題了,改爲贍養贈與的方式了。他們說既然侄子到北院來也是分家單過,那就等他們七八十歲以後,幹不了活了,再把家產交給侄子,由侄子爲他們養老送終吧。

可是,二個侄子都該結婚了,當時農村託媒人說媳婦,小夥子沒有一層房人家姑娘不嫁你。因爲村裡都知道小哥倆分別繼承老哥倆的家產,他家也沒有向村幹部申請房基地。一直指望在哥哥這院蓋房給兒子說媳婦呢,哥哥嫂嫂突然變卦了,弟弟能不生氣嗎。於是,他家以不再繼承哥哥家的房產爲理由,向村裡申請房基地。

弟弟尹克富家新的房基地批下來了,是三分地,可以蓋一層四破五房。把房子蓋好後,兩個兒子抓鬮,一個在老院,一個去新院。老院的房子是六間,其中兩間由父母住到死,父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服侍,由這院的兒子媳婦負責。但是生活費、醫藥費三個兒子均攤。

至於哥哥尹克昌的家產,將來愛給誰就給誰吧,他們也不指望要了。當然,哥哥嫂子的養老送終也與弟弟和侄子無關了。兩家自此結了怨,走對面互相不搭理。

尹克富家蓋了兩層房,兩個兒子很快都結婚了,訂婚和結婚時,都沒請尹克昌夫婦去喝喜酒。尹克昌夫婦原來的把侄子過繼來家裡當“兒子”頂門立戶戶的夙願,就這樣在新的形勢下破滅了。

我姑父尹克昌和弟弟尹克富的關係鬧僵了,對尹克富一家來說,也沒有太大的損失,只不過是一個兒子新分的宅基地比老宅子較小而已,卻還減去了贍養伯父伯母的負擔。所以他們決心不再搭理兄嫂和大伯大娘了,走對面也不打招呼。這樣一來,我姑父姑母心裡可沒底了,養老送終的問題怎麼辦啊?

姑母把這個情況對孃家人說了,他的哥哥、堂弟、侄子、侄女都說:“不要擔心,老孟家這麼一大家子人,還養不起你們老兩口嗎。他們老尹家的侄子不管,咱們老孟家的侄子管。”

的確,城裡老孟家這邊比倉上屯老尹家人多。我爺爺那輩弟兄兩個,兩家共有四個男孩,只有一個女孩。我老太爺(曾祖父)在世時,一大家人都在一起過,我姑姑和兩個胞兄、兩個堂弟都像親的一樣。我父輩的老哥四個下面,共有十二個男孩,五個女孩,十七個兄弟姊妹只有這一個姑姑,大家都很尊重她。現在我們這輩兄弟姐妹中有十個居住在在薊縣城裡,其餘的在北京、天津、三河等地。1983年時,薊縣城裡的兄弟姐妹中,有五個已經結婚成家,其餘的七個未結婚,正在上學或剛上班。

這些侄子中,不論是職工還是農民,經濟條件都不比尹克富的兩個兒子差,依靠孃家的侄子養老送終,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這樣,就使我姑父姑母放心了。那時他們才五十多歲,自己尚有勞動能力,也不急於解決養老問題,關於家產由誰繼承,70歲以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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