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俞鴻圖之死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湖北省武昌大街。
漫天揚起的黃沙把臨時設在大街上的刑場搞的是黃濛濛一片,刑場四周有官兵把守,閒雜人等全部被阻擋在外。
「來人呀,把犯人給帶上。」
刑場後方,兩名清兵將一位蓬頭垢面、衣衫繡有「囚」字的犯人拉上刑場。這犯人滿臉驚恐,白髮、皺紋不少,年紀大約六十多歲。他手上套着木枷(類似今日的手銬),步伐踉蹌地走入刑場中央。
「跪下!」頭上戴着圓錐形竹製涼帽、腰間掛有窩刀的清兵喝令。
犯人嚇了一跳,他雙膝一軟,便跪落地面,瞧着站在案桌後的監斬官。
這監斬官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就像有話梗在喉嚨裡吐不出來。「名字?」監斬官問,他沒看犯人,只低頭看着案桌上犯人的罪條。
罪條上寫道:俞鴻圖納賄營私,受贓累萬,如此違背父訓,以致喪身,不但負國,且辱家門,俞鴻圖着即處重刑。
「俞……俞鴻圖。」
俞鴻圖看着監斬官,將祈求、哀憐的眼神射向他。這監斬官與俞鴻圖有姻親關係,名叫鄒士恆。俞鴻圖知道自己面臨極重的罪刑,但仍抱有一絲希望,或許鄒士恆會帶來好消息,那就是皇上會大發慈悲赦免他的罪。
「俞鴻圖,賄賂的銀子就放在你家裡,你的妻、僕也說你接受賄賂,將考題泄露給考生,你可知罪?」
俞鴻圖低頭不語,被刑求後,犯罪的供詞他早就畫押。
「……我無話可說。」
不過他仍存有一絲希望。或許皇上只會斬他一手一腳而已,不……或許只是流放之罪而已,日子雖然苦,只有粗茶、淡飯,但依舊贍養晚年。俞鴻圖心裡這麼想着。
「我奉皇上諭旨,判你『腰斬』之刑。」鄒士恆用些微顫抖的聲音說。
「『腰斬』之刑!」
「天吶!天吶!」俞鴻圖大驚失色,猶如五雷轟頂,一股冷流直衝腦頂,接着他的身體開始激烈地顫抖了起來。
「怎麼會……是……腰斬!」俞鴻圖做過官,他非常清楚「腰斬」之刑的恐怖之處!只比「活剝人皮」、「凌遲」要少受一點點罪而已。
俞鴻圖腦袋混沌一片,思緒停頓了好幾分鐘。
事到如今,死刑難逃,唯一能做的就是賄賂劊子手,讓他早死早解脫。不過這死刑來的太突然,家人根本來不及賄賂劊子手。
之所以必須這麼做,是因爲劊子手收了錢就會讓犯人死的快一點,避免無謂的痛苦;收不到錢,劊子手就會讓犯人受刑時「慢」死,讓他嚐盡無盡的痛苦後,才讓犯人闔眼去見閻王。
俞鴻圖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清廉一生,卻毀在自己妻子跟僕人手裡,最後連命都丟了,還無法死的痛快。
回想自己的一生,俞鴻圖不免老淚縱橫,鼻水直流……。
俞鴻圖,浙江海鹽人。康熙五十一年進士,他四十九歲時死了老婆,之後他花了一千多兩銀子娶了二十一歲的嫩妻林氏,這林氏,外表長的楚楚動人,如同嬌豔的花朵,內心卻水性楊花又貪財。
雍正年間,俞鴻圖奉旨出任湖北科舉考試的主考官。清朝律法規定,主考官任職期間,不準攜帶家眷。
但俞鴻圖纔剛到湖北,林氏就專程趕至武昌,租下一間客房,暗地裡和丈夫相會。
俞鴻圖身邊的老僕人這時提醒,此事非同小可,勸他趕快讓夫人打包回京。不過林氏施展了女人的媚惑手段,哀求讓她留下來。俞鴻圖被搞的心煩意亂,無法將他的妻子送走。
妻子沒送走,災禍便跟着來!
俞鴻圖是科舉考試的主考官,自然可以假借職權撈些油水,不過俞鴻圖卻遵守分際,從未收受任何好處。但他的嫩妻林氏卻是愛財之人,她勾結僕人私下向一些考生收取銀兩,再將考試的試題偷偷地交給他們。
「這狗官收受賄賂,將來不得好死!我恨不得扒他的皮、啃他的骨!」
「沒錯,還絕子絕孫。」一些落榜的考生私下喝酒聚會,厲聲詛咒俞鴻圖。
久而久之,無錢可買或不想買試題作弊的考生大罵科舉不公,這些罵言自然傳進俞鴻圖耳裡,但他自認廉潔,根本不當一回事,認爲公道自在人心,那些唾罵只是落榜生泄私憤而已。
不過泄露考題的事很快就傳到湖北巡撫王士俊的耳裡。王士俊和俞鴻圖素來不和,於是王士俊當即寫成奏摺,以「超速件」送往京城。
清初對科場舞弊懲治甚嚴,雍正皇帝見此奏摺,勃然大怒!他立即派出欽差大臣鄒士恆,令其查證事實,如無誤,就將俞鴻圖就地「腰斬」。
鄒士恆到了湖北武昌後,隔天就開堂審判。在人證物證面前,俞鴻圖有口難
辯。鄒升恆領有諭旨,於是在武昌大街上設立刑場,由他來當監斬官。
正午時分,劊子手握緊鍘刀,一刀將俞鴻圖斬爲兩段,頓時腸流血淌,慘不
忍睹。
俞鴻圖並沒有立即死去,他伏在地上,瞪視着自己半截的下半身,接着用上半身的力量,用手蘸着自己的鮮血,一連寫了七個鮮紅而又刺眼的「慘」字。(《清朝野史大觀》卷五《腰斬之慘》描述:「俞君(俞鴻圖)既斬爲兩段,在地亂滾,且以手自染其血連書七『慘』字。其宛轉未死之狀,令人目不忍睹。」)
二、包公腰斬陳世美
「腰斬」就是用刀、大斧或鍘刀將犯人的身體斬成兩半,下刀的地方就在犯人的腰部位置。目的就是要延長犯人的死亡時間,增加其地獄般的痛苦,眼睜睜地看着自己的鮮血流盡而死……
因爲人的重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當犯人被從腰部砍作兩截後,還會神志清醒,過好長一段時間才斷氣。
因此不想讓犯人多受罪,犯人家屬往往會賄賂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從上面一點的部位動刀,讓犯人死的快一點。
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點罪,就會賄賂劊子手,要他從犯人下面一點的部位動刀,避開上半身的重要器官,讓犯人死的慢一些。
要不然就是將犯人腰斬後的上半截移到一塊桐油板上,讓血慢慢地流乾,這樣犯人能夠兩三個時辰不死,情況可說是異常恐怖。
「腰斬」起於中國何時已經無可考證。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是後世所謂的「斬首」。
秦代死刑中有「斬首」、「腰斬」,漢、曹魏、北魏死刑中也有「腰斬」。其餘朝代是否將「腰斬」列爲正式刑罰則無確切的文字記錄。
要「腰斬」犯人時,犯人必須脫光上半身的衣服,目的就是要讓腰部裸露出來,然後他必須胸部朝下伏臥在木砧或鐵砧上,讓劊子手用刀或是大斧將他的身體剁成兩半,但也有一說是用鋸子將犯人的身體鋸成兩截。
除了刀、斧,鍘刀也非常適合用作「腰斬」的刑具。鍘刀是把刀和砧板結合在一起,類似今日裁紙刀的「鍘」。鍘刀不僅刃利背厚,不易磨損,更不需要什麼技術就能輕易地將犯人的腰給斬斷。
歷史上最著名的是北宋包青天府裡的狗頭鍘、虎頭鍘和龍頭鍘;犯人依身份的高低而使用不同的鍘刀。
民間傳說,北宋狀元陳世美貪圖富貴,他拋棄髮妻秦香蓮入贅王府當了駙馬,當秦香蓮入京尋夫,陳世美竟派人要將她殺害,包青天便用虎頭鍘將陳世美的身體鍘成了兩半!
三、大卸八塊
「腰斬之刑」用刑最多的朝代應該屬秦朝。
那時,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替秦國變法,訂定了許多嚴厲的酷刑,其中又以「連坐法」最讓百姓膽寒。
商鞅制定律法,百姓戶籍以五家爲「伍」,互相擔保,十家相連,叫「什伍」。這「什伍」要互相檢舉、監督,有一家爲非作歹犯法,不舉報者,一律處以「腰斬」之刑。(《史記?商君列傳》:「令民爲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
當時秦朝百姓或官員有多少人死於腰斬無法得知,不過有野史記載,商鞅在渭河邊處決犯人時,死者的鮮血把渭水都給染紅了!
秦朝著名的政治人物──李斯也是死於腰斬。《史記》記載,他不但被「腰斬」,還受了「俱五刑」。(司馬遷《李斯列傳》: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夷三族。)
「俱五刑」就是把砍頭、剁手腳、挖眼、割鼻與割耳結合在一起,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