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時,必須有監斬官,這是自春秋戰國時代就有的規定。監斬官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前,把囚犯從牢裡提解出來帶往刑場,監押的方式也有一定規定。押送時要乘坐「露車」,也就是車上不能有任何的遮蔽物。
坐在「露車」的犯人還要戴「三械」,即項械(套住脖子的木製刑具)、手械(手銬)、足械(腳銬)再加壺手,這壺手也是手上戴的刑具之一,就是將犯人的雙手套進一塊木頭上。
到達刑場後官差就會去掉手械及壺手,時間一到立刻執刑。(《隋書.刑法志》:「死罪將決,乘露車,着三械,加壺手。至市,脫手械及壺手焉。」)」
古時還規定,把犯人押到刑場後,按規定要給犯人吃一頓酒飯、梳洗,也允許犯人和家屬訣別。
另外,如果要受刑人免受痛苦,能夠身、首立即「一刀兩斷」,就要賄賂劊子手,要不然劊子手就會讓受刑人多挨幾刀,痛苦而死。
更重要的是,如果家屬有用銀兩賄賂劊子手,砍頭時,劊子手下刀的力道會掌握的非常好,讓犯人斷頭而不掉頭,好讓家人收完屍能夠縫上頭,以全屍下葬。中國人相信,在保有「全屍」的情況下,犯人就能投胎轉世。
如果沒錢賄賂劊子手,有些劊子手就會提刀斬首,讓頭顱整顆落地,與身體分離,再擡腳蹬屍。犯人死後無全屍,可能連鬼都做不成,更別說投胎轉世了。
再來,中國古代民間有一傳說,就是受刑人被砍頭後,鮮血會從頸口噴出,這時拿饅頭拿來蘸其血,曬乾後就能製成所謂的「血饅頭」。
這「血饅頭」可用荷葉包起來,放入竈中燒烤再吃下,據說可治肺癆、治絕症,不過,這毫無醫學根據,絕對是無稽之談!
在刑場上處以「斬首之刑」,自古以來有各種各樣方法。從史料來看,最常見的有以下這三種。
第一種,似乎是清朝最普遍的斬首方法。犯人斬首時,幾乎都是一人拉着死囚的辮子站在對面,劊子手持鬼頭刀站在死囚身旁,看準下刀部位後,劊子手便喊說:「不要亂動」,隨即手起刀落,一刀砍在犯人頸椎的間隙,「喀嚓」一聲,人頭就應聲落地了。
執行完畢,劊子手會把屍體踢倒,讓胸腔裡的血都往前噴,站在死囚身旁的劊子手,一滴血也濺不着。
不過這種砍頭方式也常發生砍不下頭的「意外」,因爲犯人的脖子下面是空的,劊子手如果經驗不夠,下刀的刀口抓不準,刀子又不快,就很有可能砍不下腦袋,讓犯人活受罪。
第二種方法,就是在犯人脖子下墊一個圓木砧板,因爲有砧板墊着,一刀下去可說是紮紮實實,不會落空,就能夠讓犯人身首分家。我國古代的「斬首之刑」,很多就是用這個方法。
新華字典對於「砧板」是這麼解釋的:古代斬人時墊在下面的木板。
第三種砍頭方式就是交給職業劊子手執行,不過似乎不多見。這些劊子手都是經過名師調教,就是擁有祖傳的「手藝」,這「手藝」還不傳外人。
職業劊子手所用的殺人刀,據傳不是沉甸甸的鬼頭大刀,而是一柄極輕巧的長刀。
五、斬刑之禁忌
歷朝歷代,行刑前後也有許多禁忌。譬如說,監斬官出發監斬時,總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紅斗篷來避邪。
還有勾決犯人姓名的硃筆會丟棄不再使用。假使今日有五位犯人要被斬首,這硃筆便要準備五支,因爲每殺一人,劊子手就會提上頭來,按例,監斬官要用硃筆在犯人頭顱點上一點。
據說這樣的筆可以驅魔鎮邪,所以行刑結束後自然有人會出錢買走。行刑結束後,監斬官總會繞道去城隍廟去燒香,讓城隍老爺管壓住可能跟在身後的犯人鬼魂。
回到衙門,衙役還要大放爆竹驅走鬼魂,監斬官的官轎纔會進大門。全體衙役還必須出動,拿出棍杖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齊,分立兩旁,再揮動棍杖驅趕鬼魂與祟氣。
不過也有黃昏「斬首」的例子,還因此成了奇案!
清人俞蛟所撰寫的筆記小說《夢廠雜着》就記載,廣東梅州有一個強姦殺人犯蔡阿三被判「斬首」之刑。死刑執行令到達時,恰好當地知州因公外出,州里只有一個管治安和監獄的小官,無法監斬。
這小官不知該如何是好,於是找來一位軍官商量,兩人商議完畢決定自己監斬,不過行刑時已近黃昏,來到城外刑場又下起雨來,天色更加昏暗。
擅自作主監斬的兩人,從兵營裡臨時找來一名營兵充當劊子手,不過這營兵從來沒有殺過人,於是行刑前便喝了許多酒來壯膽。
沒想到這營兵居然就喝醉了,他醉醺醺的拿刀就往蔡阿三的頭砍去,蔡阿三的身軀順勢倒了下去。
「斬首執行完畢。」這營兵口齒不清的喊着。
充當監斬官的小官與軍官因爲害怕,不敢向前查驗蔡阿三人頭落地了沒,只好叫另一名軍官上前查看,這軍官也沒看仔細就說:「身首分離一丈多遠,還活得成嗎?」
聞言,衆人紛紛離開刑場,不敢逗留。
結果第二天收屍時,卻找不到蔡阿三尸首。小官和軍官驚惶失措,在刑場附近懸賞搜尋。之後總算在一個茅坑邊上找到了蔡阿三。
原來昨晚那一刀只砍在蔡阿三的肩膀上,他半夜醒來後掙扎逃走,無奈傷重走不遠。小官於是趕緊叫來劊子手再補砍幾刀,纔算完事。這事被發覺後,監斬的一干人等,包括那名充當劊子手的營兵皆被處死。
六、女烈士秋瑾遭斬
古時,斬首之刑不分男女皆可用斬,以現有的資料來看,被斬首的女人似乎不多,但每個卻是死的轟轟烈烈!先來說說毛皇后寧死不屈的史實故事。
毛皇后是前秦皇帝苻登之妻,她出身將門,美貌出衆、武藝高強,善於騎射。
當時,羌人姚萇起兵作亂,自立爲帝。毛皇后領兵與姚萇的叛軍交戰時,寡不敵衆遭叛軍生擒。叛軍生擒她後欣喜若狂,將毛皇后捆綁押至姚萇營賬領功。
姚萇見毛皇后貌美不禁大爲心動,欲納她爲妾,姚萇說道:「假如妳能和我相好的話,那麼妳將會是國母了。」
毛皇后聽罷,對着姚萇罵道:「我乃堂堂的皇后,怎能受羌賊們的侮辱,要殺便殺,何需多言。」
姚萇雖被臭罵了一頓,但還不忍心用刑處死。或許毛皇后一心求死,依舊不斷地怒罵姚萇。姚萇最後怒從心生,立刻喝令手下將毛皇后推出帳外,施以裸刑斬首。
毛皇后也因此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被斬首的女皇后。
另一位被斬首的女子則是清末的革命女烈士秋瑾。當時有革命志士欲刺殺清朝高官結果被捕,有人供出秋瑾,之後她被捕入獄。被逼問口供時,秋瑾只寫了「秋風秋雨愁煞人」七字,之後被處以斬首之刑。
1907年7月15日,秋瑾在浙江山陰縣軒亭口被當街斬首,死時三十一歲。
第三位則是清末領導川西起義的女領袖廖觀音。義和團運動失敗後,她不幸被清軍抓獲。
在施斬首刑之前,劊子手先剝光廖觀音身上所有衣服,然後拉她遊街裸身示衆,但她依然神色自如,一路上昂首大罵慈禧與清朝政府。
被押解至刑場後,廖觀音雖被按跪在地,面對鬼頭刀,她依然昂首挺胸,毫無懼色。就義時,廖觀音年僅十七歲。
七、斬首怪談
大家或許會認爲,斬首刑是比較不會給犯人帶來長久痛苦的一種死刑,但是有一項研究顯示,被砍下的頭顱在數分鐘內仍舊有知覺。
科學家把剛剛砍下的頭顱提在手裡,把它面向強光,發現它還會有瞳孔收縮反應;在砍下的頭顱的耳邊大喊死者的名字,死者的眼球居然還會略微轉動,這證明透露仍有知覺,犯人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或許因爲這樣,斬首也衍生出許多奇巧又怪誕的故事。那就是唐代劍南節度使花敬定,與敵兵交戰時被敵將砍掉腦袋,但他的身體仍然騎馬到幾公里外的溪邊,然後下馬打算洗手。
這時溪邊正在浣紗的少女看見後,也不驚慌就說:「你的頭都沒有了,還洗手幹什麼?」話說完,這位無頭將軍才頹然倒下。
接下來這則傳聞就跟靈異扯上了邊。
大陸北京菜市口是清朝著名的刑場,有一家裁縫鋪子,就開在這菜市口裡。
某年,一名亂黨被斬首於菜市口。當天晚上,裁縫鋪掌櫃睡着正香,突然聽見屋裡有人走動與翻動物品的聲音,他心裡一想,八成是小賊進屋偷東西。掌櫃原本想起牀查看,不過想了想,反正他屋裡一件值錢的東西都沒有,就不管那賊繼續睡。
第二天,掌櫃起牀看看丟了什麼東西,一收拾才發現自己的針線笸籮(用柳條或竹條編制的盛器)不見了。
就在這時外頭有人高喊:「掌櫃的,快跟我們出來看看吧。」掌櫃出門跟衆人到荒郊一看,昨天那個被斬首的亂黨,腦袋和身子居然又連在了一起,脖子上還有一串細細的線痕,旁邊就扔着裁縫鋪的笸籮!
原來昨夜闖進裁縫鋪的小賊,就是這身首異處的亂黨,死後居然回魂偷了針線將自己的頭給縫了回去。
除此之外,菜市口裡有個《鶴年堂》,堂裡以刀傷藥出名。每次行完刑,夜裡總有「人」會拍門買刀傷藥。
歷史上最後一個被斬頭的,應該是長沙女流氓劉麻子。因爲她拉皮條,勾引良家婦女賣淫,居然勾引到長沙警備司令張輝瓚的姨太太,結果在1927年秋天被斬首示衆。
中國的斬首刑應是1929年10月6日廢止的(也有人說是1905年)。但至今某些回教國家仍然在使用斬首之刑,甚至斬頭後還要縫回頸部,再施以「曝屍之刑」。
以通姦罪來說,某些回教國家男女通姦被抓到,女方就要處以「石刑」,那就是將她的下半身埋入土中,羣衆再將此女用亂石給擲死。而男方就是行「斬首之刑」。
從網絡某些影片來看,沙國劊子手用的刀應該就是俗稱的阿拉伯彎刀,刀起刀落之後,死刑犯的人頭就落地。
或許有些人會認爲不人道,但國情不同,律法也肯定不同,很難做出最客觀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