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間審訊室裡。”審訊員的意味深長,“你大概不知道,李永薰在我們這裡很有名的,她拷打囚犯,尤其是女犯很有一手的。”他頓了頓,意味深長的說道“她教得徒弟也不錯。”
林銘當然知道這話裡的意思,李永薰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想到可愛的小姨子正在受什麼苦楚。不由得心中劇痛,額頭冷汗直流。再也冷靜不起來,顫聲道:“你們拿她怎麼了?”
“也沒什麼,無非是請君入甕”審訊員冷冷說道,“她交代了:你說過本地還有一名錦衣衛在活動。不過你也知道,孤證不立,你要不肯說出個子醜寅卯來,我只好請同事繼續拷問她,確認她說得是不是真話,有沒有都說出來……”
“不要,不要。”林銘方寸大亂,他深入虎穴,都是爲了這小姨子。這錦衣衛的拷打手段他是知道一二的,詔獄就是森羅殿,髡賊若是“以其人之道還之其人之身”,小姨子恐怕難有活路。
萬一她有個三長兩短,自己就算死了也沒法安心:救人不成,反而害了她的性命。
眼見他臉上汗如雨下,審訊員知道已經打中他的軟肋,繼續用玩味的語氣說道:“你放心,我們大宋元老院是最講人道的,拷打致死之類的事情一般是不會發生的,不過有時候活着不見得比死了更好……”
林銘的雙手緊緊地抓着自己的頭髮,痛苦的低下了頭。半響,林銘慢慢擡起頭來:”放她走。我什麼都聽你們的。”
審訊員臉上露出一絲笑容,:“好說好說!但是林大人。空口無憑啊,你總得拿出點誠意來。呵呵!就比如說剛纔的那個問題……”
林銘嚥了口唾沫道:“不管你們信不信,我真的是孤身一人前來。”看到審訊員的臉色陰沉下來,林銘趕緊接着道:“但是我知道這裡還有其他的錦衣衛的人。”
“哦?”審訊員果然來了興趣:“繼續說下去。”林銘心道:“對不住了老兄,如今兄弟我自身難保。”
“你們發現的那個暗號的確是我留的,我本想用它聯繫上李永薰,但是我在會面地點見到的卻是另一個人。”
“那人是誰?”
“是個二十八九歲的女人,我不認識她,看她的打扮是個流鶯。脖子上還戴着個皮項圈,像狗戴得那種……”
“二十八九歲的女人。流鶯,戴着皮項圈……”審訊員思索了幾下,轉過頭對着邊上的人說了幾句,那人聽到就起身走出了審訊室。不一會兒那人就回到審訊室,手裡拿着一個紙袋子。
審訊員對林銘道:“你仔細看下,那天你見到的流鶯是其中的哪一個?記住,別耍花招,不然對你對她都沒好處。”說着邊上的手下就將袋子打開拿出幾張照片攤到林銘面前讓他辨認。林銘一眼就認出這人就是那天他見到的人就是忻那春。
審訊員看到林銘辨認的結果,不由的冷笑:“果然如此。嘿嘿。”接着又問林銘:“你們那天見了面說了些什麼?”
林銘道:“我看到來人不是李永薰就想離開,可她纏着我不放,剛好那時有你們的官差過來,將她抓走說她什麼非法拉客要吃鞭子。然後我就再沒見過她。”
“你把暗號的內容都寫出來。”
林銘無奈只得將暗號的內容一一寫明,說是暗號,其實並不是能成文的密碼。只是一套類似竊賊內部彼此交流的暗記,只能交流時間、地點、去向之類的簡單消息。
審訊員看了看他寫得暗號內容。起身來命令道:“將他暫時收監,等上面命令!”說完就轉身打算離開。林銘急忙道:“我把我知道的都說了。你們什麼時候放她走?”
審訊員停下腳步,回過頭道:“林大人,你也是老江湖了,想就這麼脫身哪有這麼容易,不過看你今天很配合,她暫時是不用受苦,至於以後嘛,就要看你的表現了。”說完轉身離開。
林銘得到這個回答,就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癱坐在審訊椅上,心中不由的苦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王七索這幾天睡得很踏實。“協助調查”也差不多進入了尾聲,他對答如流,自覺毫無破綻。眼看着再也沒有人來訊問自己,大約是已經過關。
他在動手前弄死了忻那春,至於平日裡和司馬求道之間的密信,他早就全部銷燬了。至於自己平日裡蒐集的各種情報彙編成的《平髡手記》的底稿他也已經秘密銷燬了。
現在,他已經安全了。至於石翁的任務,那是他們時運不濟,怪不得他。經過這件事,大約這石翁也應該知道臨高不是一塊好啃的骨頭了:不把牙磕掉幾個,誰也不會長記性。
他已經在民樂團勇救首長,看樣子,很得了三位首長的歡心。接下來,他就繼續潛伏只等風頭過去,再視情況而動了。
他一點不喜歡石翁,也不喜歡他身後的“大人”,更不喜歡大明朝廷。要是可以的話,他倒是想在臨高就這麼混上一輩子,起碼安安穩穩的。但是人有時候就是這麼無奈,自己一家的身家性命都在石翁手裡捏着。由不得他想太多。
幸好,石翁的出手還算大方。多少讓他還有些在這裡潛伏下去的動力。
然而這一天早晨,警衛來到了他的房間裡:“王七索!跟我來!”
王七索趕緊站起身,跟着警衛走出了軟禁的房間。這裡是一處營房,臨時用作拘留“協助審查”人員的住所。訊問就在辦公室裡進行。
眼看着警衛在把自己往審訊室帶,他心裡不由起了嘀咕:怎麼還要審訊?
心裡有些惴惴,然而他還是努力保持着鎮定。
審訊室裡,他發覺審訊員的面孔變了,不僅面孔變了,還多了幾個他沒見過的男女。有人還戴着藍色領章了,他不由得一驚,爲了掩飾趕緊立正敬禮,大聲報告道:“警備營下士王七索奉命前來報到!”
“坐下吧。”審訊員隨意的說道。
“是!”王七索端端正正的坐下,雙手放在膝蓋上,非常標準的軍人姿勢。
“姓名……”
訊問是從最基本的姓名年齡開始的,這一套王七索是知道的,他乾脆利落的逐一回答了問題。接着又問了些文化祭當天的活動情況。王七索稍稍有些心安。
“文化祭前一天你在哪裡?”審訊員突然問道
王七索的心咯噔了一下:就是那天他動手把忻那春給殺了。
“我在民樂團參加排練。”他十分鎮定的回答道。這是千真萬確的,不但民樂團的成員可以作證,幾位元老也可以作證。
“排練下午一點就散了,然後呢?”
“我去爲兩位小元老擔任隨車警衛。”
“是林子琪和張允冪兩位元老嗎?”
“是的,這是護衛連派給我的差事。”
“你不是護衛連成員,爲什麼會去警衛元老?”
“護衛連人手不夠,我是臨時調去的。”
“誰調你去得?”
“是我們連的連長……”
“你的連長說,你是毛遂自薦去得。”審訊員聽了下,“是這樣嗎?”
王七索嚥了口唾沫:“是這樣的。”
“你是個大忙人,還是民樂團的二胡演奏員,排練這麼忙,爲什麼還要申請去護衛連?”
“營裡工作多,我不好意思一個人閒着……”王七索很坦然。
審訊員點點頭,注視了他好一會,打開文件夾:“你的護送任務是到晚上五點就結束了。你歸營銷差是晚上七點半,這當中的二個半小時你去哪裡了?”
王七索深吸一口氣:“我在東門市上……”
“幹什麼了?”
“喝點小酒,”王七索說,“鬆快一下。”
“哪家店?”
“是東門市上的一個酒食攤子,賣得是蚵仔煎、煮海瓜子什麼的……我記不清了。”
“有人證明嗎?”
“人來人往的,也許夥計記得吧。”
“其他沒幹什麼了?”
“沒了。”
“這個人你認識嗎?”審訊員遞過來一張照片,王七索接過來,他心裡大概已經知道照片是誰得,一顆心正在不斷的沉下去。
“不算認識,只知道。這是個妓女。”王七索知道不可能否認他認識忻那春的,他承認道,“我向她買過春,不過不知道她叫什麼。”
“她叫忻那春,有印象嗎?”審訊員問道,“那兩個半小時裡你見過她嗎?”
“沒有。”王七索矢口否認,他隱隱約約的覺得事情不妙,只好一口咬定,“沒見過。”
“好吧。那爲什麼她的房間裡有你的指紋呢?”審訊員拿出了一頁紙,放在他的面前,“房間裡到處都有你的指紋,和你在檔案登記證上留得指紋都對得上。”
王七索很是鎮定,甚至連紙都沒有去看。以他的見識:茶社房間裡即沒有墨水也沒有印泥,他也根本沒在任何紙上按下指印。而且他是勒死忻那春的,沒有血跡,也不會留下血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