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曾讓他們長期和平生活的荒野依然近在咫尺;只要幾個小時,就可以走回舊地。他們的那塊賴以勉強餬口的半荒半墾的土地,如果被他們的鄰居白人用在他們看來不小的一筆款項買去,而且歐洲人給他們的這筆錢可以讓他們遠離白人去過(上接232頁)這一切厄運坦納也遭遇到了。他後來知道了自己是歐洲人,當時也沒有人阻止他與白人往來,所以他每年都能同白人做生意,在白人的家裡做客,白人的舒適生活他也看到了。他知道自己一旦要回到文明生活中去,這種生活也很容易就過上。於是當他在荒涼的地區待了30年,之後想要就這樣回到文明社會裡的時候,他還坦白地承認,他所描寫的悲慘的生活,仍有一種莫名其妙的隱在魅力。他拋棄這種生活,但十分後悔不該離開那麼多不幸的人之後,還經常回到那裡去。最後當他在白人中間定居下來時,白人的兒童還不讓他分享白人的舒適安寧生活。
在蘇必利爾湖的入口處我親眼見過坦納。他給我留下的印象是:在他身上,野蠻人的氣質多於文明人的氣質。
坦納的著作沒有敘述印第安人的制度和生活習性,但是作者卻信筆描述了印第安人的成見、激情和惡習,尤其是他目睹的慘狀。
歐內斯特·德·布洛斯維爾子爵先生,是一部有關英國的流犯殖民地的名著的作者,他把坦納的回憶錄譯成法語。而且譯文附有非常有趣的註釋,可以使讀者用坦納所目睹的事實與之前和現在的大批觀察家所記錄的事實作對照比較。
凡是想了解北美印第安人的現狀和預測他們的未來的人,都應該讀一讀布洛斯維爾先生的著作。
幸福安穩的生活,那麼他們就會放下犁頭,拿起武器,重新回到荒野中去①。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羅基部的情況,就能夠證明這幅悲慘的圖景是真實的。
印第安人在他們所做的這些少數的事情上表現出的才幹,與歐洲人在他們的大事業上表現的才幹無疑是不相上下的。但是一個民族如同一個人一樣,它的智力和能力不管如何高強,也是需要時間學習的。
野蠻人在致力於開化期間,歐洲人從四面八方包圍他們,而且包圍圈逐漸縮小。
這兩個種族最終相會了,並且直接接觸。印第安人已經進步於他們的野蠻祖先了,但是仍然大大不如他們的白人鄰居。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識,歐洲人就把土著因佔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處很快據爲己有。他們定居在土著的居住地區,使用武力強佔土著的土地,或者以低價購買他們的土地,他們通過毫無辦法應對的競爭來使對方破產。印第安人被孤立在自己土地上,一個人數衆多和佔有統治地位的民族把他們包圍,這個民族又把他們的所在地區看成了不夠安分守己的異族的殖民地②。
華盛頓在他的一篇致國會的諮文中說過:“我們比印第安諸部落文明和強大;但是爲了我們的榮譽,我們對他們就必須和善,甚至寬容。”
然而,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並沒有被遵守。
①這種非常開化的民族對不大開化的民族的影響,歐洲人自己也有所察覺。
在差不多一百多年前,在荒野中的沃巴什河畔,法國人建立了文森斯鎮。美國的移民來到以前,他們一直在那裡過着安寧的生活。不久美國的移民就開始依靠競爭排擠那裡的老住戶,用低價收購他們的土地。沃爾內先生在向我詳細介紹這種情況的時候,法國人已經減少到一百多人,大部分還準備遷往路易斯安那和加拿大。這些老實厚道的法國人沒有文化和手藝。他們已經沾染了野蠻人的部分習慣,大概在道德方面還不如美國人,但卻在智力方面比他們佔有更大的優勢。美國人受過教育,家裡有錢,都有手藝,而且習慣了自我管理。
我到加拿大親自做過考察。在那裡,兩個民族的文化差距比上述描述的要小得多。在加拿大的土地上,美國人以經營工商業爲主,並且發展到四面八方,法國人則被擠到範圍很小的土地上。
路易斯安那的情況也是如此。英裔美國人掌握着那裡的工商業。
得克薩斯的情況,在某些方面更使人震驚。大家都知道,得克薩斯是墨西哥的一個州,與美國接壤。英裔美國人在數年以前,就以個人身份滲入人煙稀少的地區,收購土地,開辦工廠,並立刻喧賓奪主。如果墨西哥不立即阻止這一運動,可以預計,很快得克薩斯就會脫離墨西哥。
歐洲人之間既然在文化上出現的不算太大的差距都導致了這樣的結果,那麼對於在最完善的歐洲文化與印第安野蠻人接觸後必然出現的結果就不難想象了。
②關於白人用各種方法侵佔印第安人土地的事件,可以參看第二十一屆國會(第一次會議)第89號立法文件。英裔美國人有時候以別處沒有空地爲由,請國會派部隊驅趕印第安人,然後到印第安人的地區去定居,他們有時先掠奪印第安人的牲畜,把他們的房屋燒燬,把他們的莊稼割倒,對土著的人施加暴力,然後去定居。
這些上述材料證明,土著經常是暴力的犧牲品。一般聯邦政府都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區派駐代表。我在引用的文件中,談到代表與柴羅基部的關係時,指出代表總是替野蠻人講話。根據這個文件第12頁所記載,代表政府的說:“侵入柴羅基部地區的白人,將使在這裡居住的貧困而不惹是生非的人破產。”過了幾頁以後,他指出佐治亞州打算將柴羅基部的住區縮小,並且界線已經確定。這位聯邦代表聲稱,界線是白人自己劃定的,沒有同對方商量,自然是無效的。通常,移民們的巧取豪奪與政府的暴政相結合。儘管柴羅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歐洲人還沒有到來之前就已經在他們的土地上定居,美國人卻往往像對待外來的民族那樣對待他們,他們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願意承認他們是獨立的民族,並且這些剛從森林裡走出來定居的人被強迫服從本州的行政管理、習慣和法律①。貧困曾經促使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現在的壓迫又把他們趕回到野蠻。在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放棄了半開墾的土地,又恢復了野蠻人的生活習慣。
只要去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機構採取的一系列暴虐措施,去看一看那些州的統治者的行徑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難相信:完全把印第安人攆走,曾是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想要達到的最終目的。住在聯邦這一地區的美國人,以貪婪的眼光盯着仍被印第安人佔據的土地②。他們覺得這些印第安人沒有放棄野蠻人生活的全部傳統,所以打算在文明讓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讓他們破產並且絕望,而且逼着他們離開。
克里克部和柴羅基部受到所在州的壓迫,去向中央政府告狀。中央政府對他們的不幸沒有置之不理,而是真心拯救這些殘存的土著,願意保護他們的佔有土地的自由③。
當中央政府着手實施這項計劃時,卻遭到那幾個州的堅決反對。中央政府爲了不使聯邦陷入危機,只好把心一橫,聽任那幾個野蠻的部落自生自滅。
聯邦政府無力保護印第安人,後來又曾設法減輕他們的痛苦。爲了達成這個目的,它決定出錢把這些印第安人遷往別處。
在北緯33度和37度之間,有一片廣闊的空地,以一條流經域內的大河而命名,這就是阿肯色。它有一側與墨西哥接壤,還有一側瀕臨密西西比河。境內的很多河流縱橫交錯,氣候溫暖,土壤肥沃,其上只分布有幾個野蠻部落。
聯邦政府於是想把南部的殘餘土著遷徙到這個同墨西哥毗鄰而離美國白人居民點較遠的地區。
到1831年年末,據說已有一萬多名印第安人被遷往阿肯色河兩岸,而且每天都在增加。但是國會對於得到命運支配權的人,沒有作出完全一致的決定。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興興地離開了白人肆虐的地區;已經開化的印第安人,卻不願意放棄正在生
①1829年,亞拉巴馬州在克里克部居住地區設縣,印第安人被置於歐裔美國行政官的管轄之下。
1830年,密西西比州將對巧克陶部和契克索部實行同化爲白人的政策,並且宜布:對反對的帶頭人處以1000美元的罰款和一年徒刑。
當這項法令被密西西比州用於其境內的夏克塔部印第安人時,這個問題曾被這個部落的印第安人集會討論。白人的意圖被他們的首長揭穿了,人們號召反對白人的法律。野蠻人同聲宣佈:他們寧願重新回到荒山老林去。(參看密西西州的法令)②佐治亞州的白人非常討厭他們的印第安鄰居,導致那裡人煙依然稀少,每平方英里才只有7個人。這樣的地區在法國應當每平方英里有162人。
③國會在1818年下令組織一個考察團,在克里克部、巧克陶部和契卡索部的聯合代表團的陪同下去阿肯色地區訪問。考察團的主要成員有肯納利、麥科伊、沃什·胡德和約翰·貝爾諸位先生。考察團的報告和日記,記載於國會(衆議院)第87號文件中。
長中的莊稼和剛剛建造起來的新房。他們認爲,一旦接受文明的進程中斷,就無法恢復。他們擔心,定居生活習慣剛剛養成,會在仍是野蠻人居住而且未做任何農耕準備的地區失去而且無法恢復。他們知道,到了新的荒涼地區,他們將會遇到一些敵對部落,對於抵抗敵人,他們既沒有和野蠻人一樣的體力,也沒有文明人那樣的智力。此外,到了新地點後印第安人立即發現,爲他們所做的安排都是暫時性的。
在新的住區,誰能擔保他們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到那裡後,美國政府答應保護他們,但是對他們現在所在的地區,美國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這樣保證過①。不錯,美國政府沒有搶佔他們的土地,但是卻聽任別人去侵佔。再過幾年,聚集在他們周圍的這夥白人也會把腳插到阿肯色,再次擠壓他們。那時他們將會遭到同樣的苦難,卻沒法再次進行補救。土地要從他們手中流失,他們只有等待死亡。
對待印第安人,聯邦政府實行的政策沒有各州那樣貪婪和暴虐。但聯邦政府和州政府都不守信用。
這些州把它們所謂的法律恩典施於印第安人時,就已經預料到了印第安人寧願選擇遠走他鄉,也不願意接受這些法律的束縛;而且中央政府給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時,它也不是不知道不能保證他們可以永久住下去②。
這些州把野蠻人攆走時全靠暴力;聯邦政府則利用它的許諾和財力,幫助這些州驅逐了野蠻人。雖然措施不同,但是它們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③。
柴羅基部在提交國會的請願書④中他說道:“奉統治宇宙的我們的在天祖先之旨
①1790年在同克里克部簽訂的條約中有這樣一條:“合衆國莊嚴地保證,在聯邦境內凡克里克部佔有的土地,均屬於該部。”
1791年7月(2日)在同柴羅基部簽訂的條約中,也有類似的內容:“合衆國莊嚴地保證,凡以前柴羅基部沒有讓出的土地,均屬該部(第七條)。如果某一合衆國公民或者其他任何印第安人遷到柴羅基部境內定居,合衆國則將撤銷對該公民的保護,將他移交柴羅基部,他的處分將由該部決定(第8條)。”(參看《印第安人條約、法令及有關印第安人事務條例集》第117頁,華盛頓,1826年)②這並沒有阻止它冠冕堂皇地作出保證。請看,1829年3月23日總統致克里克部的信(見《紐約市印第安人事務管理處文件集》第5頁)中寫道:“在大河(密西西比河)彼岸,爲了讓你們到那裡安家立業,你們的祖先早已準備好大片的土地。在那裡你們的白人兄弟不會打擾你們,對你們的土地他們沒有任何權利。
在那裡,你們可以使自己和子女像草木長青和永流不止的河水那樣,過着安寧舒適的生活。那裡的一切永遠是屬於你們的。”
1829年4月18日在陸軍部長給柴羅基部寫的一封信中,這位官員告訴他們不要以在現今居住的土地上安居樂業而自滿,他保證他們搬到密西西比河彼岸後會比現在更好(同上文件集第6頁)。現在這項權限他也沒有擁有,在當時好像他就擁有了似的!
③要想明確瞭解各州和聯邦對待印第安人的政策,應當首先查閱各州有關印第安人的所定的法律〔這些法律彙輯於第二十一屆國會第319號立法文件(參議院第二次會議第319號報告)〕,其次查閱聯邦政府關於這個問題所定的法律,特別是1802年3月30日法令(這項法令收於斯托裡:《美國法律》)第2卷第838以下各頁。要想了解聯邦與所有印第安部落關係的現況,可以參看美國陸軍部長卡斯先生1823年11月29日的報告。
④1829年11月19日提出。以下的引文是逐字譯出來的。意,美洲的紅色人種變得弱小了,白色人種變得強大和有名了。”
“你們的先人在登上我們的海岸時,紅色人是強大的;儘管當時紅色人無知和野蠻,但是卻以和善的態度接待了他們,讓出乾爽的土地並且供他們疲勞的雙腳休息。
當時我們的先人和你們的先人,握手言歡,和平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