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島之上,金賊軍數量並不多,從軍營中出來,不過一百來號人,卻結成了一個圓形的戰陣,牢牢地釘在島嶼的中央位置,虎視眈眈。
明軍登陸的部隊,是核心的步槍軍,其任務是徹底掃蕩島嶼殘敵,既然在海上作戰,因爲船隊速度的問題,不能追捕敵人,陸戰的優勢總不能不利用。
現在的步槍軍,四百人,其中一百人擁有步槍,三百人是貼身護衛隊,用常規的弓弩刀槍盾牌,保證步槍軍的安全。這些人,是毛仲現在的親信部隊,當毛仲回頭檢閱自己的部隊時,暗暗笑道:“現在我是營長了。”
按照明軍正規的建制,一個實授的參軍將軍,部下應該有五千人左右,相當於一個衛單位的指揮官,早期的衛所制度,一個衛有十個所,總兵力達五千六百餘人。現在的毛仲軍,不過有其十分之一。
明軍行動謹慎,決不輕易冒險,就是面對百十號敵人,也採取了步步爲營的策略,分部隊爲兩翼,毛仲左翼,牛雷爲右翼。
當部隊看得清清楚楚的時候,毛仲下令,要一名士兵上前,呼喊敵軍投降。
“趕快投降,否則,我天朝神槍軍,將你們打得屁滾尿流!”士兵得意地吼道。
現在,毛仲軍連克長山叛軍,石城之敵,擊潰金賊軍的海上艦隊,士氣異常高漲,每一個士兵都充滿了自豪,感覺這天朝上國的威風,又回來了。
金賊軍的旗幟,讓毛仲軍非常謹慎,因爲,那是真正的金賊八旗部隊,打着鑲紅旗一面,五十餘名騎兵,個個手執長弓硬弩,巋然不動。從其氣勢來看,一定是久經沙場的老兵,殺人如麻,這才冷氣森森,臨危不懼。
明軍的子彈,消耗了不少,但是,看到敵軍頑固,不爲所動,也準備射擊了。
“裝子彈,準備攻擊,記住,先射那些騎兵,絕對不能使敵人一個漏網!”毛仲指揮士兵,繼續前進。
一名金賊軍上來,騎着棗紅色的戰馬,威風凜凜,往來如電,“站住,明軍聽着,我家佐領巴圖大人,要和你們將軍決戰!”
“決戰?笑話,你們趕緊投降!”明兵囂張地說。
“那纔是笑話,我鑲紅旗什麼時候有人投降過?”金賊軍爽朗地大笑,勒住了戰馬,“別看你們打敗了我們的艦隊,那不過是些漢人,統統都是廢物,而我們,纔是真正的大金勇士!你們區區三四百個漢子,就想要打敗我們?簡直是做夢呢!”
“哈哈哈哈!”金賊軍笑得異常得意,好象他們才掌握着戰場的主動權。
這些人的確是女真人,標準的純種的女真人,這是部下一名士兵對毛仲提醒的:“將軍,他們都是金賊軍,真正的靼子!
“這有區別嗎?”毛仲問。
“有啊,將軍,軍中傳言,說,一個靼子,可以打敗十個漢人。靼子一過萬,絕對不能戰!”
“爲什麼?”
“靼子強悍啊,您看,他們的身材魁梧,一個個黑鐵塔似的,咱大明的官兵,看着心裡都發怵,靼子善於騎射,百步穿楊,箭無虛發,我軍確實不是對手。”
“你說什麼?”毛仲憤怒了。
“哦,將軍,不對,我是說,單打獨鬥,我軍確實不行,現在咱有了步槍和手榴彈,靼子根本不行了!嘿嘿!”見毛仲吃人的眼光,士兵趕緊抹着額頭的虛汗。
明軍兩翼部隊,停滯下來,距離太近了,三百米距離,估計敵人的強弩都可以射到,那些護衛隊趕緊將盾牌遮掩在前面,有些人張開了弩箭,以爲保護。
“哈哈哈哈,明國的漢子,你們怎麼不敢上來決戰?”最前面的那名金賊軍非常囂張,騎着馬,往來如風,身上揹着一張弓,手裡揮舞着一把刀。棗紅馬鐵蹄猙獰,飛濺起一團團煙塵。
“大家聽着,誰去給我砍翻了那名金賊?”毛仲喝問。
敵人的氣焰實在太囂張了,就是用步槍一槍打一個準,統統給滅了,也不解氣,毛仲決心煞煞敵人的威風。同時,也練練特戰部隊的能力。
話音剛落,就從身邊閃出一名士兵,手裡揮舞着鋼矛:“將軍,我試試看!”
原來是一名特戰士兵。
“好,如果能殺了那賊,你是第一功!”
“知道了,將軍!”
那士兵一咬牙,向前衝去。而金賊騎兵一見這面有人,也跳下了戰馬,將身上的弓弩放下,只搖晃着一把短刀,前來迎戰。
很快,兩名士兵,一矛一刀,在兩軍陣前打成一團,你來我往,刀槍相見,殊死搏鬥。
哧!
明軍士兵戳了金賊軍一槍,中其肩膀,不料,那兒正是金賊軍士兵的得意之處,設、設計的破綻圈套,就在這一剎那間,金賊軍翻轉了身體,神奇地一抖,腰刀在明軍士兵的脖頸間閃過。
Wшw▪т tκa n▪c ○ 明軍士兵丟棄了鋼矛,慢慢地向着後面翻倒。金賊軍士兵往前一探,鋼刀再次飛過,將明軍士兵梟掉了首級,提在手裡,放聲笑了笑,縱上戰馬。
金賊軍大聲呼叫,慶祝勝利,而明軍兩翼部隊,面面相覷,毛仲也終於見證了金賊軍的驍勇善戰,以自己特種士兵的強化訓練,還是挑選出來的精銳,都不是敵人的對手,可見敵人的搏鬥技能,如何了得了。
毛仲氣急敗壞。
這是從來沒有過的失敗,他最後悔的就是讓士兵上場,折了面子,丟人啊。
“來人,你,王海生,負責這裡的部隊,等候情況,不管我是輸是贏,最後都將敵人給我滅了!”
“將軍?你不能去!不能去啊,要不,我去吧。”
“放心,我是毛仲,不是你們!”
毛仲氣哼哼地出來,手裡一把單刀,什麼話也不說,徑直朝着那金賊軍走去。那金賊軍正在得意,回頭看了看毛仲,將馬肚子一夾衝過來,“小子,你也來送死啊?”
“哦,隨便你說吧,我問你,你是要在馬上還是馬下?”
“嗯?”金賊軍一愣。
“我問你,你是步戰還是馬戰,是在地上死還是在馬上死!”
“哈哈哈哈!”金賊軍狂笑不已,將明軍士兵的首級懸掛到了馬鞍橋上,用刀塗抹着那些血跡。“又一個來送死的兔子!”
毛仲生平最恨的就是敵人的這種蔑視做派,牙一咬,招呼算是打過了,現在就是戰鬥!唰,一個健步朝着敵人奔過去。
金賊軍大吼一聲,將馬一帶,向着毛仲衝過來,同時,揚起了戰刀。
兩方的官兵,都爆發出了震耳欲聾的狂呼。而金賊軍隊伍裡,更是狂風暴雨的吶喊。“布蘭泰,殺了漢鳥!”
不過,這喊聲,瞬間就停止了,因爲被金賊軍寄予厚望的布蘭泰,騎着戰馬,一路橫衝,眼看着不是將膽敢挑戰的明軍踢死就是砍死,卻不料他連人到馬,直接往前一衝,撞到了地上!
那馬剛衝到毛仲的跟前,忽然前蹄閃失,驟然撞地,而強烈奔跑的巨大慣性,使它的身體向前勁爆地衝刺,於是發生了很自然的翻轉,在空中華麗地旋轉着,翻着跟頭。
布蘭泰果然是個出色的格鬥家,在這種情況下,還能跳離戰馬,向着毛仲衝殺,但是,在人們的視野裡,他也象那匹戰馬一樣,在空中翻騰了好幾個漂亮的前滾翻,然後,栽到了地面。
就在這一個回合中,戰鬥就分出了勝負,毛仲,一個麻子臉的明軍,手裡把握着普通至極的單刀,悠閒地站在旁邊,而地上,那匹金賊軍的戰馬,失去了一雙前腿,在地上奮力地掙扎着,偶爾,還能夠正立起身軀,象袋鼠那樣用後腿和前腿的殘餘,奇異地蹦達幾下,而金賊軍的勇士布蘭泰,雖然身體還是完好無損,可是,已經歪斜着腦袋,平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嘔吐着鮮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