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案陳詞開始前,慕紫的手機接到慕容承發送的短消息。
她瞥了一眼,短消息的內容和自己預料中差不多,慕紫關上手機,不動聲色。
江桓坐在她身邊,壓低聲音問道:“有把握嗎?”
慕紫的眼睛直視前方,臉上沒有表情,“如果你女朋友的律師沒玩陰的,我想我們現在應該有點把握。”
“……”江桓被噎了下。
首先做結案陳詞的人,是檢察官於楊。
他的結案陳詞,風格一如他這個人,透出公事公辦的冷漠,又充滿了條理性與信服力。
“……安眠藥是張曉娜的,酒杯上有江桓的指紋,目擊證人親眼看見張曉娜和江桓從死者的住處離開,案發現場除了張曉娜和江桓的腳印,再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物闖入的痕跡。
辯護律師突然內訌不過是辯護的策略罷了,他們想要迷惑你們,一旦你們開始思考是誰殺了被害者,就會進入死衚衕,無法定罪。
這樁案子,絕不僅僅是一個人能辦到,需要張曉娜哄騙潘哲喝下摻有安眠藥的酒,需要江桓將昏睡過去的潘哲搬到二樓浴室,還需要熟悉街區環境的張曉娜避開攝像頭。
這樁謀殺案,有兩個兇手,他們以爲自己很聰明,僞造意外身亡現場,讓人乍一看以爲潘哲泡澡時因藥效發作而意外溺死,但是世事難料,他們不知道酒杯旁遺漏了被碾碎的粉末,他們也不知道潘哲在死之前叫了外賣。
一個叫了外賣的人,會去吃安眠藥嗎?會去洗澡嗎?尊敬的陪審團成員們,我相信,你們的智慧,足以洞悉這些可笑的伎倆!”
於楊的結案陳詞,可謂把周琛剛纔的觀點堵死了。
但事已至此,臨時改變策略已是不可能,周琛依舊將矛頭直指江桓。
“物證,安眠藥是他買的,他想拿到安眠藥很容易;動機,他和潘哲積怨已久,他痛恨潘哲對自己女友的控制!最重要的是,我的當事人張曉娜,與死者感情深厚,彼此信任,根本不可能下如此毒手!——
更不要提,從一樓到二樓有很長一段樓梯,試問一個柔弱女人,怎麼把體重遠超過她自己的、且已經昏睡過去的潘哲,搬運到二樓的浴室裡?她根本不可能做到!是江桓,江桓恨潘哲,江桓想要拿回視頻,江桓殺了潘哲!是江桓一個人乾的!”
周琛慷慨激昂,爲了讓陳詞顯得更有力度,他的語氣抑揚頓挫,收尾處斬釘截鐵。
江桓的臉色越發難看,慘白中泛着青,只覺得自己已經萬劫不復。
最後輪到慕紫。
她緩緩起身,來到陪審團衆人前,靜默片刻,開口道:“謀殺案的審判總是很難,因爲我們常常會聽到多個版本的故事,而故事聽多了,事實真相就會變得模糊。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一點沒有,今天的故事,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兩位被告殺人。讓我們來看看,我們現在都有什麼證據?
一,安眠藥,張曉娜是藥的主人,江桓和她關係親密,可以輕易拿到安眠藥,這樣足以指控他們殺人嗎?不,大家別忘了,潘哲和張曉娜關係也很親密,他也能拿到藥。
二,指紋,指紋能說明什麼?張曉娜和江桓去潘哲家裡討論第二天的婚禮,他們一邊喝酒,一邊聊天,酒杯上沾到指紋不是很正常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