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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米花的重量與米或者稻穀的重量,自然是有着天淵之別。
如果董永的父親董事爲小董永置辦的聘禮裡面有米或者稻穀若干擔,但是小姑娘張娜家裡面的回禮則是爆米花若干擔。
那麼,如果幾個挑擔的中年壯漢不是看起來輕鬆了不少,豈不是怪事一樁?
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的就誰知道的李家巷離效果你在哪的家的所在地張家巷,實實在在的太近了。
即使是董永的父親抱着小董永,以及小董永的義父義母李志勇和李志勇的老婆李張氏夫婦兩個人、另外還有幾個挑擔的中年壯漢挑擔,一行人慢慢悠悠的,還是一會兒功夫便是到了李志勇的家裡面。
接下來,便是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抱着小董永,進去了李志勇的李家家族祠堂。
幹什麼呢?
自然是向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裡面供着的那些李家家族的歷代祖宗,“您們不要擔心,李家的香火不會斷絕,您們這些老人家的經濟利益能夠保證,以後還是會有人給您們燒紙燒香,您們的經濟來源不會斷絕。”當然這些是李志勇心裡面的想法。對於那些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裡面供着的那些李家家族的歷代祖宗是不是能夠知道自己的心裡面的想法……李志勇心裡沒底。
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比較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根本沒有辦法對比。
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高大堅固,與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連着的還有不少的房屋。而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卻是隻有在祠堂旁邊有着兩間小小的房屋。
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同樣是祠堂,爲什麼會有這樣大的區別呢?
說起來,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同樣是祠堂,之所以會有這樣大的區別,卻是與“人頭稅”有着莫大的關係。
人頭稅是一種向每一個人課相同,定額的稅種(有別於所得之百分比)。在19世記時,此稅曾爲許多國家的重要稅收
國家對人身課徵的一種稅。早在羅馬帝國時就有此稅,在中國,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後均課徵具有人頭稅性質的稅收。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中,政府從農民身上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兩條:一是按田畝計徵的稅,即土地稅;一是按人頭計徵的稅,即人頭稅。人頭稅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這裡所說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稅收成本徵收到較多的稅收。因爲任何一個具備良好戶籍管理的國家都使人頭稅的計稅依據比任何一個其他稅種簡單,稅款的徵收成本可以非常低。所謂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豐的富人和幾乎無收入的窮人繳納同樣多的稅款,具有累退性。從福利經濟學的理論分析,在徵人頭稅的情況下,富人的福利損失微乎其微,而窮人則可能把最必要的福利損失掉。與其他稅種相比較,人頭稅的不公平程度幾乎是最高的。由於人頭稅很不公平,現代國家幾乎都不再徵收。
難道說,是當時的政權政府分別把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的人頭稅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的族人的人頭稅,分別返回給了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讓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作爲各自家族祠堂的建設基金?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比較少,所以返回的祠堂建設基金也是比較少,因而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建築就是比較小?而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則是因爲張家家族的族人比較多,所以返回的祠堂建設基金也是比較,因而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建築便是比較高大?
o(n_n)o哈哈哈~,當然不是。
雖然是古時候的祠堂的意義比較我國現代的“希望工程”來說,古時候的祠堂也算是古時候的“希望工程”。傳宗接代,難道不是希望工程?
只不過,現在的“希望工程”,政府會投入資金,古時候的政權政府對於古時候的“希望工程”——祠堂的態度是,既不支持也不打擊。
當然呢,貴族家裡面的祠堂還是有可能政權政府會給與支持,但是貴族家裡面的祠堂,雖然實際上是祠堂,但是貴族家裡面的祠堂叫做“家廟”,皇帝或者大王家裡面的祠堂稱呼,更加牛氣沖天,叫做“宗廟”。
雖然說,古時候的祠堂建築,對於現代人來說,或者花不了多少錢。但是如果考慮當時的經濟狀況,建設祠堂的投入那是相當大的負擔。
這樣一來,平民百姓家族的祠堂建築,便是需要自己想辦法。
那麼,建築家族祠堂的資金從何而來?
攤派幾乎是必須的措施。
攤派的意思是按比例分配由衆人或各方面分擔【《文獻通考·戶口一》:“長吏懼在官之時破失人戶,或恐務免徵稅,減克料錢,祇於現在戶中,分外攤派。”明張敬修等《文忠公行實》:“貧民鬻子妻,不能輸納,則其勢不得不行攤派。”《清史稿·食貨志一》:“攤派加捐,上下交困。”】。
攤派的方法是不是和人頭稅差不多?
不同的是,政權政府的攤派是由政權政府管轄下的人們(主要是平民百姓)承擔,而家族的攤派則是由本家族的族人承擔。不僅僅是這樣,像建築家族祠堂這樣的事情的家族攤派,其實與人頭稅還是有着一定的區別。
那麼,像建築家族祠堂這樣的事情的家族攤派與人頭稅還是的區別是什麼呢?
人頭稅是人人有份,像建築家族祠堂這樣的事情的家族攤派則是家族裡面的男丁【男丁是又稱丁男,舊時稱成年男性。男丁的來歷。晉武帝(265~290在位)統一後,於280年頒佈《佔田令》,規定:丁男(十六至六十歲)按五十畝繳田租,丁女按二十畝繳田租。如戶主爲次丁男(十三至十五歲,六十一至六十五歲)按二十五畝繳租。】人人有份。當然,像建築家族祠堂這樣的事情的家族攤派並不是一定需要支付錢糧,也可以勞動力折價。
這樣一來,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和小姑娘所在張娜的張家家族祠堂,同樣是祠堂,之所以會有這樣大的區別的緣由便是出來了。
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是一個家族人口數以千計、家族男丁上百的比較大的家族,而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則是一個家族人口數十個、家族男丁寥寥幾人、幾乎全部是幾代單傳的小家族。否則,即使是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要收養小董永,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的族人也是不會答應。
爲什麼呢?
我國有一句俗話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
“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是“好處不能讓給外人”。表示這個意思還有“肥水不落外人田”“肥水不流別人田”“肥水不澆別人田”“肥水不流外人家”等說法。但一般不說“肥水不留外人田”。
一開始,“肥水不流外人田”是專指本家族的利益不能夠給本家族以外的人獲得。
後來,人們引申到老鄉關係。中國的老鄉關係是很特殊的,也是一種很重要的人際關係。既然是同鄉,當涉及某種實際利益的時候,“肥水不流外人田”,只能讓“圈子”內人“近水樓臺先得月”。也就是說,必須按照“資源共享”的原則,給予適當的“照顧”。講老鄉,就必須講地域,老鄉的判斷標準就是從地域來分的,一個村、一個鄉、一個鎮,大到一個縣、一個市、一個省,都可以稱之爲“老鄉”。就是到了外國,碰到同一國籍的人,也可以稱爲“老鄉”。不過,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的那些族人自己都是幾代單傳、對於能不能有後裔繼承自己的香火都是心裡沒底,哪裡還有閒工夫來管別人是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像建築家族祠堂這樣的事情的家族攤派,由於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人口多男丁多,雖然攤派下來到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每個男丁承擔的錢糧,其實還沒有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每個男丁承擔的錢糧多,但是家族男丁數量多的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獲得的家族家族祠堂的錢糧比較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多得多。
“錢糧多好辦事”。所以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與小董永的義父李志勇所在的李家家族祠堂比較起來,自然是小姑娘張娜所在的張家家族祠堂高大堅固。
這個也可以看做是“人多力量大”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