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用

程老太公下葬而後,程家卻還不能閉門過活。年關將近,程謙雖則早已着手程家家業,這卻是程老太公初過世,仍要做一交接。閤家女眷,秀英起不得牀,程謙須與各處主管相見,請吃酒席,逐一安撫,不致離心纔好。又有事畢已交冬月,鄉下佃戶也到交租之時,也須得程謙去辦。

這些且不算大事,更有一件:程老太公在時,他是戶主,如今程老太公既亡,家中便是沒了戶主,須得另一新戶主——這便犯了愁。

林老安人使人送信回孃家,叫孃家來相商。她是幼女,哥哥早亡,尚有侄兒在,侄兒也有個功名。林秀才到了姑母家,聽林老安人說:“你姑丈去了,事畢,須得新立戶主哩。”便問他姑母:“姑丈臨終,可有甚吩咐不曾?”

林老安人道:“你姑丈也猶豫哩,論來該是素姐。你也知道,素姐是個麪糰兒,甚用不頂。秀英原是好模好樣,倒也樣樣做得,哪想她卻有個大紕漏——過於剛強了。再則立了秀英,不日她便要做洪家婦,到時候哪怕有了個小郎隨了我家姓,也沒長成,還要另立個戶主,豈不麻煩?”

林秀才道:“究竟姑丈甚也沒說?”

林老安人忍不住流淚道:“他把這話說與我,倒叫我看着辦哩。還說,都一樣哩,終歸是要看孫女婿哩。”

林秀才道:“姑丈是明白人哩,女子再剛強,終要倚着男人過活。”

林老安人道:“是哩是哩,孫女婿也不是凡人哩,既與縣、府公子說得上話兒,又能做事,轉手拿了一大注銀子回家。”

林秀才原本存的心思,便是與姑母家上下打點,將此事辦成,也提醒姑母一句,自家也能從中落些兒好處。林家人口多,日子過得實不如前,且秀才舉人等有功名之輩,每替人做保、做證,說情,總有些辛苦錢可拿,乃是常例。現聽林老安人如此這般一說,林秀才轉問:“我亦聽了前些時候他與縣、府兩處公子交好,又與那搬走了的餘家大郎有些首尾,如今餘家已走,他還能與兩處公子有交情?”

林老安人嘆道:“你不知道哩,他能耐着呢。”

林秀才見姑母不肯再言,心下犯起嘀咕來,暗道,姑母家素來會辦事,手頭又鬆,我便直白說了,她還能虧了我這侄兒不成?何苦要做勒索親戚的小人?罷罷,真說了罷,咳嗽一聲道:“照常情,須是素姐爲戶主方合禮法。素姐實頂不得大用,不如以秀英爲戶主,縱然幾年後秀英歸了洪家,這幾年難道就不過生活了?”

林老安人一拍大腿:“是極是極!就是這般說哩,死鬼走時也不與我說句明白話兒。他倒是曾說,還有幾個老友,也打點過了,又有這街上紀主簿,也肯相幫的,只有一條——我無兒無孫,恐折了家業。”[1]

林秀才聽了便笑道:“這有何難?朝廷從來憐憫女戶,且那謙郎已與姑母家做了六、七年贅婿,按律,做過三年贅婿的,便可因妻承業哩,”見林老安人猶有愁容,更問,“姑母可是憂孫女婿太伶俐了?”

林老安人道:“可不是哩?老鬼在的時候,他肯看老鬼面兒,我說與你,你再不敢說出去的——往常我也見他誠實可欺,咳,卻不想他這樣的人發起狠來,心恁細、手恁黑,我那秀英,看着像個霸王,我就怕她是個楚霸王——面上硬、肚裡草包哩!”

林秀才道:“秀英也是可憐!我也聽了些風聲兒,怎地忽地發怒跤了一跌?這卻不是賢良女子作派,只盼她早些醒悟方好,甚樣男子不好似水佳人,偏好怒目金剛?”

林老安人道:“連日來我總說她哩,她如今掉了個哥兒,眼也直了,臉也黃了,我也不忍多說哩。”

林秀才道:“不忍也須得與她說明白了!上回改契,我也在,十年之契,還有幾年?玉姐過年就六歲了,姑母自家算來。秀英還要守孝,出了孝,將養了身子,便是立時生養,也不定這孩子姓甚!做人家娘子,能與在自家做媳婦一般對丈夫朝打夕罵?這樣兒媳婦,姑母樂意要?勸得住便勸,勸不住,打也要打得她老實了!挨自家打,總比挨別人家打強!”

林老安人把林秀才雙手緊緊握住:“還是你說得實在!總是她莽撞,遇事竟不與我們商議,孫女婿看她臥病面上且不與計較,心裡不定如何想哩。這一家上下,不過仗着老鬼待孫女婿一絲情義,支使人家哩。日後都要看他臉色過活哩。”

林秀才道:“我瞧這些年,謙郎也不是沒良心,秀英但能看得過去,也虧不着,萬不可再犯傻。再者,不是還有玉姐?且休與他程家,好歹看顧着,一時沒個哥兒,玉姐再歸了宗,纔是姑母禍事哩。”

林秀才又教授了林老安人許多事項,不外是看好程家獨苗玉姐,再則嚴管秀英,令其將養:“好強也不看時候兒,偏要好丈夫的強。她那性情,不似女子,倒似個男子。姑母且想,誰個男子娶妻不娶女,倒要娶個男人!休教謙郎自說不是娶個女娘,倒是迎個丈夫來!”

林老安人連連稱是,送走林秀才,又命家中準備禮物,又喚了程謙來:“該立戶哩,你阿公生前已打點了些人家,這是與你舅家的,你親往送與他。縣、府那裡人你也識得,主簿與里正那裡也不要忘了,也與人家些禮物,休要心疼錢,不夠只管與我拿。你岳母不頂用,秀英又病了,不要問她們了,便是交與你去辦。秀英是我們教壞了她,她母親不頂事,只能自家剛強,有甚對不住你的地方,但看我們老東西面。”

程謙道:“安人休要這般說,如此,無地自容了。往年是太公收留我,否則不知流落何處哩。”

林老安人道:“你娘子也要管教纔好,不須看我面,她有錯,你便說來,說不聽,我去說她。愛子如殺子哩,只恨我明白得晚,才生出這等事端哩。她要再擰不過來,我自與蘇先生說,每日勻些時候兒,我親帶玉姐掌管些家務,管不叫你爲難。”

程謙道:“我也有女兒,也知安人之心,總怕她吃虧。又恐她面上太強,心裡又強,又怕她面不辭人,空生悶氣。”他因見素姐、秀英如此這般,更怕林老安人將玉姐也教不好,然則自己是男子,女孩兒總要母親、祖母等教導方好,不由平添一愁。

林老安人道:“你是好孩子,我都明白,你也是明白的,休說外話,事交與你辦。玉姐放在家中,自有我們看顧,總不好叫她似她那沒用外婆、親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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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謙得了林老安人之令,往外打點禮物,又往見客。纔出得林老安人房門,便見玉姐帶着朵兒,李媽媽陪侍在旁,往來見林老安人。玉姐穿孝,頭上扎着白頭繩兒,因是曾孫輩兒,頭繩兒上還釘着三寸長一段深藍布條兒,更顯粉雕玉琢。

見了程謙,玉姐快步走了上來,叫道:“爹。”

程謙彎腰將她抱起:“你功課做完了?”

玉姐面上一紅:“做完了,先生看過了,使我得空兒多陪伴陪伴老安人與娘哩。”自得了蘇先生教誨,玉姐又羞於自己之浮躁,提及此事,便小有尷尬。

程謙笑笑,捏捏她的臉:“見過你娘了?”

“紀家何嬸兒來了,與娘說話哩,我見她們樣兒,倒好有私房話說,便說來見老安人,”說着也伸手捏着程謙兩頰往外扯,“爹,你瘦了哩。”

程謙心下大慰,總算這一門女眷裡,親生閨女看着最牢靠。程謙心中,林老安人固有些兒勢利,卻是與程老太公處得久了,是以看事明白,只在教導兒女上頭有些虧欠。素姐不消提,是人都曉得她沒用,程謙縱是晚輩,口上不說心中也道:只好做把刀,還須得有腦子的人用她,就如素姐與陸氏對哭。秀英自不必說,程謙固知秀英剛強自來有因,也不能說她樣樣妥貼。

現見閨女這般,方實心笑了:“捏疼了捏疼了,老安人在裡頭哩,你休淘氣,爹還有正事哩,你且去。”又看一眼面前立着的李媽媽與朵兒,心道這老的老小小的小,怎麼能伺候好玉姐?須得再買兩個好丫頭方可。想到丫頭,不免又想起梅香來,真是引個禍害來!虧得叫餘家打死了,否則……

玉姐不安地道:“爹,臉歪了。”

程謙歉然道:“玉姐聽話兒,去尋老安人,晚間爹回來與你一道做功課。”

玉姐偷笑:“好啊,每與爹一道交功課,先生總多誇我兩句。”

程謙默默將玉姐放到地上,把她臀上拍了兩下:“去罷。”看着玉姐一步三回頭去了林老安人處,方出門去送禮,與各家聯絡。

卻說玉姐到了林老安人處,如此這般一說,林老安人不免道:“你萬不可學了你娘與你外婆,兩個都是沒用的!”秀英幼時,她也總這般說,說的只有休學素姐一個,如今秀英亦成了“不可學”。

玉姐默默聽着,也不反駁,心中卻想,外婆哭時哭得人頭疼,然與念郎他娘對着哭,也實有用哩。娘這回遭了罪,家下、四鄰,誰個又不怕她了?各有用哩。先生曾言,須明體用,外婆與孃的作爲,乃是“用”;安家寧宅,不受人欺又得人尊重,方是“體”。既合了道義倫理,又得實惠,將事做好,處處便宜,纔是體用雙得。[1]

林老安人絮叨一陣兒,也看李媽媽與朵兒,不由也愁:老的老、小的小,如何頂用?還要買人來聽使,只這王婆子做事不牢靠,今番便不用她,不如另薛婆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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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謙是贅婿,卻頗有能爲,衆人也知,這程家一門女眷,日後主事的必定是他。又走過之人,皆知程老太公亡故之前與他改了契書,未幾便將歸宗,便也不很爲難他。又有一等消息靈通之人,知他新得一大注錢,一面譏其不務正業,誆了餘家家財,一面也嘆其能爲,恐他生事,倒是客氣。

程謙不多時跑了數家,衆人或得程老太公先前囑咐,或是林老安人老親,或是親近街坊,或與程謙交好,又得了他家好處,自然一力應承:“你家難處我待俱知,但有甚事,我等與你圓來。”

程謙走了一回,暗道事已辦妥,回來說與林老安人:“都應承下哩,只等過兩日裡正將文書往縣裡一遞,主簿核過了,交與縣令蓋了印兒、存了檔,便算成了。”

林老安人念一聲佛:“祖宗保佑哩。我與老鬼上炷香去,你與秀英說了,叫她休要擔心。玉姐一年大似一年了,只有李媽媽與朵兒兩個也不成樣子,年前事多便罷了,過了年,細細查訪,尋兩個好丫頭買與她使。”

程謙應了。

林老安人又說:“年前不好挪動哩,年後叫些泥水匠來,把你岳母那屋子修整修整,我們兩個老寡婦一道住去,將這裡正房也休整,你與秀英搬來住,你們那屋子,留與玉姐來住。”

程謙道:“太公屍骨未寒,怎可輕動?且秀英還養着哩。”

“我先挪,待春天暖和了,秀英養好了,你們再搬。玉姐大了,不好總與你們一處住。你們兩口子要做戶頭哩,哪有主人家不住正房的?叫人看了要笑話哩。”

程謙道:“我說與秀英,她怕也不想搬哩,您且安心住下。過兩日,便去衙裡將事辦了,旁事次後再說。”

林老安人心道,我只管與你們騰地方罷了,老鬼臨走前叫我識相些,果然不錯哩。又想,自家年老,素姐不頂用,不如及早將一份嫁妝、私房皆移往玉姐手中,界時縱然秀英做了洪家婦,玉姐總還是程家女。明日程謙還要出門辦事,正可趁機多說說秀英。

林老安人思來想去,一夜未曾安眠,次日程謙約里正等往衙裡去,林老安人自與秀英說話,將將起個話頭兒,道:“你如今虧也吃了、苦也受了,孫女究竟是甚樣兒,你也該看清了,可不敢再胡鬧!那是你丈夫哩,樣樣來得,你再這般,仔細他真個與人跑了!”

秀英這一、二月遭逢大變,許多人安慰她,也有勸誡她的,左右不過與她越親近,說得越直白。她亦不是一味蠻幹,總是掌了數年家的人,偶爾也有反思,眼下旁事皆不用她管,只管來回想這一、二月的大事兒。翻來覆去,只想:當時要是沒有那麼一下兒,孩子現在都能生下來了。抑或是,孩子要還在,太公也不會去了。

不免帶上自責,也硬氣不起來,只怨自己衝動。聽林老安人這般說,悔恨交加:“左右是我的錯,不然太公也……”

林老安人亦哭:“你現知道了,可不敢再犯擰了……”

兩人正抱頭痛哭,外頭捧硯的聲氣:“老安人,娘子,不好了,姑爺那裡傳來話,縣裡不許娘子做戶頭,必要……必要……必要依律,道是得咱家安人做戶頭。”

林老安人與秀英止住了哭,惶惶相對,甚?要素姐做戶頭?林老安人慌了:“這是又怎地了?那個爛泥糊不上牆的,她做戶頭,錯眼不見全家叫她賣了都不覺哩!”

作者有話要說:[1]關於繼承法,中古的繼承所謂在室女得子之二分之一,是有前提的,即這家沒有親子只有養子、嗣子等,或是遺腹子,即,女子要繼承遺產,必須是特殊情況下,否則是沒有繼承權的。有親子在,與在室女留嫁資,但是不分家產,出嫁的女兒也沒有繼承權。所謂遺產,其實是嫁妝錢,也不是繼承所得。當然,如果是無子而有養子,按照法理人情,就能多分一點,出嫁女可能也能得一些,但是這些並不是必須執行的規定。事實上,女兒沒有繼承權,其所得財產是以嫁妝形式出現的,並不是遺產。相對的,男子如果未婚,於聘財之外,再與兄弟平分家產。網絡上流傳的宋代分遺產方法,即在室女得四分之三,養子得四分之一,與“子承父分”、“養子與親生同”的原則相違背。宋代案例分析也不是這樣判的。有興趣的同學可以看一篇論文。至於法律規定,宋沿唐制,雖然有自己的宋刑統,但是總體還是沿襲唐代,司法考試似乎有四分之三這個考點,但是某沒看到這個說法引用的第一手資料出處。中國古代雖然有法律,但是與英美法系相似的一點是有判例法,同時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也很大“法理不外人情”。這就會造成事實上的,女兒能夠分得部分遺產,像是有繼承權。實際上有繼承權的是無子(親子、養子、嗣子)狀態下的女兒與贅婿,有子狀態下的女兒女婿,所能分得財產,一看法律,二看是否入贅,還有遺囑等,並要看官員判詞。同時不能違背父死子繼的大原則,養子、嗣子,在禮法上是同親子的,即通常情況下,女子還是沒有繼承權,能分多少,看遺囑、判官,還有嗣子人品。對於程家來說,有個嗣子,看似不錯,但是,對於秀英、素姐等人來說,財產不如現在得的多,如果嗣子人品不好,可能還沒現在過得好。以上,歡迎討論~[2]“體”和“用”,是中國古代的哲學的一對範疇。詳情可百度,懶得百度的同學如果還記得中學歷史課本,應該記得清末開始提倡的“中學爲體,西學爲用”,體會這句話,就知道體用是神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