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林豪森地區的土地面積大約在六七百平方公里的樣子,在魯爾區非常重要。而且,這塊地硬生生切斷了多特蒙德以西馬克伯國和南明斯特地區的聯繫。如果拿下雷克林豪森的話,就可以使得馬克伯國魯爾河地區西段和南明斯特地區聯成一體,方便馬林的統治。
當然,更重要的是,裡面還有很多煤田啊……
雖然說雷克林豪森地區煤炭儲量較少,並非重要的產煤區。但是,其土地面積較大。如果不納入版圖,就嚴重影響了魯爾區魯爾河與利珀河之間地段的連貫性。最重要的是,它會影響煤炭的運輸……
按照馬林的估計,以後魯爾區的煤炭,北部地區的肯定直接運往利珀河,直接通過明斯特運河進入埃姆斯河,運抵埃姆登。可是魯爾區南部地區的煤炭,比如馬林家鄉波鴻的煤炭,就需要走魯爾河,然後進入萊茵河。再進入利珀河,抵達明斯特運河……
而雷克林豪森地區,正好位於利珀河下游地段,還控制着利珀河下游段的兩岸地區。想從萊茵河把魯爾河的煤炭運入明斯特運河,必須走雷克林豪森地區。若是對方設卡收稅……那就很噁心了……
所以,爲了“全國一盤棋”的經濟大戰略考慮,馬林必須解決掉雷克林豪森地區這個隱患。而且,雷克林豪森地區的產權不清晰,也給了馬林插手謀奪的機會。
當然,也正因爲這個產權不清晰,使得馬林得到雷克林豪森地區的難度加大……
怎麼說呢,按理說,這片土地產權按理說是屬於科隆大主教國的。但是,科隆大主教國欠人家戈門和紹姆堡的錢,而且是老大一筆錢。科隆大主教國不是換不起,而是不想還……於是,事情就要這麼耽擱下來了……於是,戈門和紹姆堡繼續控制着磊科雷克林豪森地區……
馬林一開始是想用通過購買的方式,獲得雷克林豪森。比如,給戈門和紹姆堡錢,花錢買下這塊土地……
可一想不對,爲啥?這塊地說到底,產權還是在科隆大主教國手上的,只是科隆一直不肯出錢贖回而已。
但是,馬林若是出錢想買這塊地,那就不同了。原本,科隆方面還拖着的,可看到馬林介入,沒準會忽然想通了,也願意拿出錢來贖回雷克林豪森了……
所以,想要得到雷克林豪森地區,科隆大主教國是一個繞不過的坎兒……
如何應對科隆大主教國那幫修士呢?馬林想到了砸錢……
於是,馬林派出科勒爲代表的遊說團,趕往科隆大主教駐地波恩,遊說科隆大主教赫爾曼四世以及科隆大主教國的高級主教們,希望他們能夠同意馬林購買雷克林豪森地區。
畢竟,就目前而言,雷克林豪森地區的業主,還是科隆大主教國。而戈門和紹姆堡,實際上只能算是給了“房租”的租戶而已。
只要和科隆大主教國這個“房東”談妥了,把雷克林豪森這個“房子”的產權買下來,到時候就可以接手了。至於弱小的戈門和紹姆堡?誰管他們的意見?弱國是沒有發言權的……反正,馬林幫着還掉科隆大主教國的欠款就是了……
“我很好奇,爲什麼馬林閣下要買雷克林豪森……”赫爾曼四世有些不理解馬林的做法。
科勒想了想,按照馬林的叮囑,把那套“富貴不歸故鄉,如錦衣夜行,誰人知之”的理論,跟赫爾曼四世講了一遍,表示馬林出於這樣的打算,纔去謀取了馬克伯國。
但是,馬克伯國魯爾河流域地區,在和奧裡希地區進行貿易溝通時,雖然有了南明斯特地區的明斯特運河,但還是要通過萊茵河地區,進入利珀河。
萊茵河那段好解決,克里弗公國畢竟是北海國的盟友。可雷克林豪森的控制着戈門和紹姆堡不是,若是他們忽然攔河收過路費,馬林也很無奈。所以,馬林決定粗暴地解決問題——直接拿下雷克林豪森地區……
赫爾曼四世有些瞠目結舌——這特麼也可以?只因怕被收過路費,一言不合就要收購?
雖然聽上去很扯淡,科隆大主教赫爾曼四世還是決定相信科勒的說辭。因爲,科勒悄悄送了2萬金幣給他……
但是,主教國並非大主教一言而決。那些個高級主教,就像議會制國家的高級議員那樣,也是很有發言權的。所以,即使赫爾曼四世同意了,還得那些高級主教們也同意……
然後,科勒展開了遊說之路。當然,每次遊說完,都會送上禮物——幾千金幣……
於是,幾個高級主教也淪陷了……
接着,赫爾曼四世和幾名高級主教召開教士大會,爲了這個問題進行表決……
可問題就出在這裡……
教士大會參加者足有幾百人,都是些中高級教士,很多都是修道院長。那些個修道院長,雖然級別不太高,可眼界不低。若是送上幾百金幣,對方未必看得上。可若是送上幾千金幣……在場幾百個人,花費得有幾十萬……這相當不划算……
很多修道院長,也都相當於一方小諸侯。他們對於雷克林豪森地區,也許無意將其收回。可是,對於出賣這塊地的主權,卻是怎麼也不願意。即使赫爾曼四世和幾位高級主教同意了,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也都不同意。於是,事情陷入了僵局……
“怎麼會這樣?”赫爾曼四世腦門上開始冒汗了。
以往,赫爾曼四世收了馬林的錢,表態支持馬林,也沒見手下這些修道院長反對啊……這次……
其實,這也難怪。畢竟,以前赫爾曼四世在帝國議會上支持馬林,那是外交事務,一般國內那些修道院長都不怎麼愛理會。即使把明斯特主教國給馬林,也不是科隆大主教國的事務。畢竟,明斯特主教國只是受科隆大主教管轄,又不受那些修道院長管轄。說到底,明斯特主教國只是科隆大主教國的屬國,而不是科隆大主教國的領土。
但雷克林豪森不同,那裡本是科隆大主教國的領土,那些個修道院長,是有發言權的。雖然他們在那裡未必有什麼利益,可眼看科隆大主教國出賣領土主權,還是很讓他們面上無光的。要知道,科隆大主教國可是七大選帝侯國之一,是德意志大佬級的存在。平白無故地丟失主權,是很沒面子的……
一時間,會議陷入了僵持……
科勒感到問題棘手,於是派人快馬加鞭返回奧裡希,請示馬林該如何做。
馬林想了想,決定用一個折中辦法——就是放棄雷克林豪森的宗教事務管理權,承認科隆大主教國名義上對雷克林豪森的擁有。但是,民政權和土地產權,尤其是礦產所有權要歸屬自己……當然,他還會另外支付10萬金幣給科隆大主教國……
同時,馬林還暗中下令——給科隆大主教國的300名低階教士議員,每人送一袋銀幣……
這些銀幣,價值100個金幣。但芬尼銀幣本身重量就只有金幣的一半不到,加上含銀量不足一半。所以,原本只能裝一小袋的100金幣,換成芬尼銀幣後,竟然有兩千多枚,有好大一包,看起來很有視覺衝擊力……
眼見馬林進行了讓步,不再謀求所有權,甚至讓出了宗教事務管理權,這些修道院長們就不再說什麼了。
要知道,一般有主權的諸侯國,主教的敘任,雖然由教會決定,可諸侯本身,也是有很大的建議權的。甚至,可以否決教會的人選。
馬林讓出宗教事務管理權,在這個教權不亞於治權的時代,等於讓出了一半主權。於是,科隆大主教國的高級教士會議,通過了同意馬林購買雷克林豪森地區世俗之權的議案。
拿到這個同意的議案後,馬林立即派使者前往雷克林豪森,向戈門和紹姆堡的領主提出了用20萬金幣購買雷克林豪森的世俗治權要求,並展示了科隆大主教國的會議決定……
事實上,馬林並不是和戈門和紹姆堡領主商量的,而是來下通牒的。而且,他這次也不怕惹事——科隆大主教國這個“房東”都同意了,你一個小小的戈門和紹姆堡的“租戶”,就算不同意又能咋的?
馬林可是按照法律程序來的,不怕惹事……
而且,馬林絲毫不擔心戈門和紹姆堡炸刺。因爲,論鬥毆,北海國怕過誰?更何況,這次北海國佔着理……
在馬林派出使者和戈門和紹姆堡領主“商議”強買雷克林豪森地區事宜的同時,馬林還派出一萬大軍大張旗鼓地南下。說是接管馬克伯國,實際上卻是直奔雷克林豪森地區,對對方進行武力恐嚇……
戈門領和紹姆堡伯國加起來也就六百多平方公里的領地,人口只有一萬多。算上雷克林豪森地區的3萬居民,總人口也不超過5萬。能夠湊出三四千民壯就算很嚇人了,更別提戰鬥力了。面對馬林外交和軍事上的雙重威脅,他們毫無抵抗之力……
上一章出了錯誤,不是戈門和利姆堡,而是戈門和紹姆堡伯國。利姆堡是在17世紀才從紹姆堡手中獲得戈門領的,在16世紀初,應該是紹姆堡控制着雷克林豪森。老牛等下還得去修改下上一章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