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董施來到美髮店做頭髮。
董施是個愛美之人,即便是打官司,她也不想隨隨便便的面對大衆,她想要成爲法庭上眼前一亮的焦點,她要成爲多年後還能讓人記憶猶新的天使。
就在董施罩着個大頭罩而自己坐在那瀏覽着網上那目不暇接的漂亮服裝時,有個電話打了進來。
接聽後,才知是方律師打來的。
他說有要事急見,可自己的頭髮還沒燙好呢。
董施感到奇怪:“電話中說不可以嗎?”“在電話中三言兩語說不清,一定要面見才行。”所以,董施只好安排在晚上見面。
兩個多小時後,董施終於做好了頭髮。
看着鏡中自己那漂亮的披肩捲髮,董施很滿意。覺得這個髮型顯得自己更加有氣質,更加嫵媚,女人味十足。
晚飯後,董施便驅車在約定的時間奔赴約定的地點。
同樣,方律師已經靜靜等候在那了。
方律師翹首企盼着董施的到來。當他看見換了新發型的董施自信而深情款款地向他走來時,也不免吃了一驚。
哦,真是太有魅力了!太美啦!
天下所有的男人都貪財好色,這話不假。不過,方律師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
因爲,他是一名律師,他現在的職責就是幫那個女人好好打官司,爭取最大的權益。
方律師從座位上站起來,朝董施揮了揮手道:“你好!在這呢!”
看着她落座後,方律師由衷的讚美道:“董女士,你今天漂亮極了!”
誰不喜歡男人的溢美之詞呢?所以,董施聽後,會心的燦笑道:“謝謝!”
“明天就要開庭了,你緊張嗎?”
“有點,”董施微笑着回答道。
方律師笑笑,然後說:“董女士,是這樣的,據我的調查,除了你給我的信息外,我發現你老公生前還有一處房產。”
“是嗎?在哪?”
“二環,是一套公寓。”
“公寓?爲什麼我不知道,我老公也沒提起過呀?”
“什麼時候買的?有多大面積?”
“二零零九年六月,大概八十八個平方,是個小複式。”
“董女士,你知道現在是誰在住嗎?”
“誰?”
“楊柳。”
“啊!”
“你想不想從楊柳手中把它奪過來?”
“想!當然想咯!我老公買的房子憑什麼給她?”
“所以,我今天叫你來是要你來看看一份申請書,我幫你擬好了。”說着,方律師拿出一張紙來。
大概的意思是,因爲我老公與楊柳是婚外情,他們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已經嚴重破壞了我的家庭以及我和老公間的夫妻感情,讓我蒙受了巨大的損失和傷痛。
而購買房子時,我老公沒與我商量,也沒有經我同意,就擅自動用我們夫妻間的共同財產,所以,我要收回楊柳現住的房子,即某市二環某處的一五八八號公寓。
“看完了嗎?”
“嗯。”
“同不同意?”
“同意。”
“你還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沒有。”
“沒有是吧?那,你在下面申請人那行寫上你的名字。”
“好。”
於是,董施從方律師手中接過筆。低頭一筆一劃認真的寫上自己的大名。
方律師一看,董施的字真的不敢恭維,歪歪扭扭像小學生寫的,和她靚麗的外表比起來真是天淵之別。
女人真好,就憑自己一張美麗的皮囊就是了不起的資本,有了這個資本足以讓萬千男人們爲她折腰,而大部分男人起早貪黑要經歷多少艱辛,要付出多少汗水,纔有可能過上相對富有的生活。
就說自己吧,都三十好幾了,還是光棍一條。
方律師一邊收拾自己的東西,一邊想。
晚上,不知是激動,還是緊張,反正,想到明日的開庭,董施輾轉反側的,整夜都睡不着。
對方究竟有什麼證據呢?他的律師會不會特厲害?她究竟能搶走多少呢?
也是,打官司,在董施的生涯中,還是大姑娘上轎——頭一回,心中一點譜都沒有。
早飯後,天突然下起了傾盆大雨。
這鬼天氣,早不下晚不下,偏偏這時下,想到九點半開庭,董施不禁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一般。
看着落地玻璃上如瀑布般傾瀉而下的雨,董施焦躁不安,滿臉愁雲。
怎麼辦呢?
雖然自己開車去,可這麼大的雨,顯然是不安全的。
暴風驟雨的特點就是來得快去得也快。
幸好,四十多分鐘後,雨逐漸變小了些。可這時,時間已經到了八點五十五了。
董施急忙拿着一把雨傘走出家門。
方律師在法庭外焦急的等候。
一見到董施,不由得埋怨道:“你怎麼纔來?快,我們趕快進去!人家早都進去了。”
一邊疾走,董施一邊問:“下這麼大的雨,你怎麼那麼早?”
“我提前一個小時就到了。”
“哦!”董施猛然醒悟。
雖然董施在採茶劇團時,也沒有少上舞臺演出,可見如此**肅穆並且有持槍的警察在場的法庭,心裡還是緊張得心兒砰砰亂跳,在門口有些不敢進去。
方律師見董施猶豫不前,乾脆推着她後背走,一邊走一邊壓低聲說:“走啊,你怕什麼?”
被人帶到被告席上,董施戰戰兢兢地坐在高高的座位上,極不自在。幸好,律師就坐在自己身旁,否則,就更加緊張了。
董施下意識的擡頭四處看看,對面的原告席上,楊柳穿着件紫羅蘭的連衣裙,旁邊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律師。
只見旁聽席上坐滿了黑壓壓的人,其中還有不少記者。
面對那麼多攝像機,董施有些不適,但又特別希望自己能上電視。
一會兒,審判長來了,錘子一落下,原本有些喧譁的法庭立即安靜了下來。
董施正襟危坐着,他完全依賴方律師,反正,她什麼都不懂,法官問什麼,她就答什麼。
說實話,董施真想能快點結束。
不過,今日董施見識了律師那口若懸河的口才和敏捷的隨機應變的能力。
在舉證環節中,楊柳的律師請求法庭放映了老公和楊柳母子在一起的相片和錄像,用於說明他們是一家人,而且孩子也親切的叫張志鵬爸爸。
方律師極力反駁,因爲僅憑那些影像不足以證明那個孩子就是張先生的,更加無法證明那套房子就是張先生自願送給楊柳的。
然而,這時,對方律師道:“我這有一份‘親子鑑定’報告,請法官大人過目並查驗。”
聽到這,董施和方律師的心不禁懸了起來。眼巴巴的看着工作人員把那份報告呈遞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