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哪裡傳出來一陣機車轟鳴的聲音,兩個人的精神都是爲之一振。Van覺得要麼是林森瘋了,要麼是自己瘋了。
這一狂野的漢子,吃飽了撐的裝文藝?
他卻不知道,林森的身上,是真的有紋身的。是簡簡單單的兩個字母LO,紋在他左臂內側,靠近手臂最上端,平時都有衣物遮掩着,所以根本沒人注意到,也根本沒人能注意到。
這個紋身,在他身上已經紋了將近四年了。
方爾雖然是小女孩的性子,但終究天性還是喜歡那些看起來浪漫浮誇的東西。比如電影裡面總說女孩吃花言巧語那一套,她雖然平時悶悶的不說話,可在他說了一句甜蜜的情話之後,也會笑得合不攏嘴。
紋身,大概是她看了某部電影之後的突發奇想。
那個時候方爾還是他的助理。有時候他太忙,而她因爲賴牀的關係沒能跟上工作人員,基本上會在家看電影什麼的。
有天他回來的時候,方爾就像是一隻雙眼冒着亮光的小狗似的,扒在他身上不下來,怎麼說都要去紋身。
最後兩人在那種三無的店面裡,紋了身。他紋的事LO,而方爾身上,紋的是VE。
組合起來,是LOVE。
俗套的情節,俗套的愛情,那個時候林森嘴上說着不安全,心裡卻也是暖烘烘的。可現在,怎麼就連一個抱怨的人都沒有了呢?
正想着,林森突然覺得自己像是被雷從天靈蓋劈中似的,如果那個林小雅真的是方爾,那麼她的身上肯定也會有紋身。
呵,饒了大半圈,他還是死不了心嗎?既然死不了心,那就把事情弄清楚吧,就當是他拽住的最後一根稻草。
……
三個月後。
林小雅日常LOOK,就是早上一大早起來,坐在海邊吹吹風,然後又坐在自己的鋼琴面前彈彈琴,總而言之,她基本上是閒的頭上都要長草了。
其實她也不想這麼閒的,出去早點工作什麼的都好過現在,她總覺得自己像是養在圈裡面的豬,等哪天養肥了,就拉出去宰了。
她自己對於工作這件事是沒有異議的,畢竟從她失憶之後一直都住在石家,吃喝用度都是花的別人的,雖說石叔叔說她父母留下來的遺產現在都暫時保管在他們的手裡,所以她不用擔心錢的問題。
可林小雅心裡總是覺得不好,說不上哪裡不好,大概是她身體裡面的勤奮因子在攛掇她努力生活?
不過隨着現在天氣越來越冷,她基本已經從沒有了早上變成了沒有上午。林小雅覺得自己都快要和牀長在一起了,她真不是想睡覺,她就是不想起牀。更何況現在天氣越來越冷,起牀就是一種傷害,暴擊那種。
每天阿姨來叫起牀的時候,她總會說一句:“起來幹嘛?”堵得阿姨啞口無言,只能由着她睡。
不過每天雷打不動的,就是和石連傑的一通電話了。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他忙的是工作,她忙的是如何混日子,根本就沒有交集的話題,但總是會定時的通一通電話,漸漸的三個月下來,林小雅都覺得那是每天的任務了。
海邊的天氣要比內地好,不會連着一個月都是陰沉沉的天氣,只是早晚溫差也比較大,不過對於林小雅這種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人來說,溫差什麼的完全感覺不到,只有陽光曬在身上的時候才能體會到溫暖。
不過熬了這三個月,石頭總算是回來了。她無聊的頭上都快要生出草了。
正想着,一個電話啊閃了過來。
林小雅從被子裡面探出手,照着鈴聲的位置拍啊拍,總算是把手機摸到了手裡,一雙眼睛烏不溜秋的。
“喂,你好,這裡是林小雅的起牀鈴聲,請在滴聲後說出開機密碼,滴——”
石連傑輕笑了幾聲,想也不想,衝着電話那端,嗓門特大的:“林小雅,你媽叫你起牀吃飯了!”
林小雅嚇得差點沒從牀上直接蹦起來,氣哼哼的:“密碼錯誤,起牀失敗!”
“我這都吃中午飯了,你還沒起牀呢?”石連傑不再和她鬧,一邊翻着手裡的文件一邊說道,“今天的家裡面的天氣怎麼樣?冷嗎?”
林小雅直接面癱了:“我說石頭,你覺得這話每天都說一遍,有意思嗎?就說昨天吧,剛剛那套話你昨天是不是全部都說過?石頭啊,我倒是覺得,你肯定是買了一本如何討女朋友歡心的書。”
“我要是真買了,每天能都是這兩句話?”石頭也乾脆笑出聲。“不過這兩天我就回來了,隨時準備接駕,不要到時候我回來了你卻還在牀上躺着。”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給個準信唄。”林小雅蹬了蹬被子,又慢慢的把被子拉過頭頂,聲音嗡裡嗡氣的,聽起來竟然像是在撒嬌。
石連傑又笑了起來,起了逗林小雅的心思。
“誒,媳婦兒,想不想我呀?”
“……”林小雅一陣臉紅心跳,到了嘴邊卻吼出來一句。“誰是你媳婦兒?”真是不知道害臊的。
最後兩人拉扯了老半天,石連傑才老老實實的交代,自己是明天中午的飛機,讓她今天晚上洗乾淨了再說,話裡面隱含的意思,經不起揣摩,林小雅就紅了臉,掛斷了電話。
晚上洗澡的時候,林小雅還想起了石連傑的話,還真實誠的多洗了一遍澡。腦子裡面都是粉紅泡泡。
第二天早上凌晨的時候,她做了一個噩夢。
夢裡面,她穿着一身白色連衣裙,不知道是站在什麼舞臺的下面,而有人勒住了她的脖子,她啞着嗓子喊救命,可身邊的人都瘋狂的在尖叫,站在舞臺上面的那個人,更加不可能注意到這邊的情況,就在她呼吸困難的時候,一道追光突然打在了她的身上。
根本就沒有人掐着她的脖子,她發現掐着她脖子的人一直都是自己。
林小雅猛地睜開眼,喘了幾口粗氣坐起身來,腦子裡還是自己掐着自己脖子的畫面,猙獰又讓人絕望。
可醒來的那一瞬間,有一個想法在她腦海裡像是紮了根,舞臺上站着唱歌的那個人,是林森。明明沒有聽見歌聲,她站的地方離舞臺也很遠,她甚至連那個人的身影都沒看清楚,可就是知道,那個人是林森。莫名其妙的,又契合無比的。
她腦子短路了那麼半分鐘,有些煩躁的伸手往後順了順自己的短髮,視線觸及到離自己不遠處的那支手機,只猶豫了片刻,便伸手拿了過來。
還沒等大腦做出反應,手指尖便很快的動作了起來,一個名字在手機播放器的搜索欄打了出來。打出來之後,林小雅看着那個名字有些犯怵。
這種情愫是在遇見林森之後有的。說不清是討厭還是別的什麼,就是那種會下意識避開的感覺,她說不清。
猶豫了片刻,她還是點擊了搜索。
出乎意料的,又是情理之中的,林森真的有自己的歌。看到搜索結果的時候,林小雅說不出自己心裡什麼感覺,酥**麻的像是被一陣電流擊中,有些奇妙。
他的歌不多,一共是三個專輯,還有幾首他翻唱的歌曲。
翻唱的歌是幾首情歌,比較老的那種調調,悠揚的背景音樂像是放老的唱片機裡面發出來的聲音。不過……嗯,音色還不錯。沒想到他這麼全能,不僅會演戲,還會唱歌,這也算是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吧?
她的視線落在一首《假如愛有天意》上面,手指輕輕點了一下。
“……誰知道愛是什麼,短暫相遇卻戀戀不忘……用盡一生時間,卻學不會遺忘……”
音樂的背景圖片是林森的,他正坐在一張高腳凳上面,手裡抱着吉他,雙眼微閉,一張臉讓人移不開眼睛。
被單上突然被一滴水溼潤了,林小雅覺得奇怪,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一陣茫然,不知道什麼時候,她已經是滿臉的淚水了。
雖然是個低音炮,翻唱比原唱還要好聽,可是也不至於把自己感動到哭吧?她傻愣愣的用紙巾擦拭自己臉上的淚水,好半天回不過神來,眼前又晃過夢裡的片段。
不知出於什麼心態,林小雅又把點開了下面的專輯,有一個專輯的名字叫做《初》,旁邊還有一個MV的標識示意這首歌是有MV的,林小雅手一顫,就要點下去,突然一個電話切了進來,她手指落下來,正好按住了接聽。
她還沒反應過來,電話那邊已經嚷嚷開了,是石頭的聲音,聽起來有些沙啞,應該是這幾天忙壞了。
可她卻難得的沒有抓住重點,腦海裡竟然迴響起林森的聲響,心裡暗歎了一句,他聲音很性感。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想必林森來說,石連傑的嗓子只能用MAN來形容了。
林小雅撇開自己心裡說不清的小情緒,打斷石連傑的聲音:“有什麼事?”
電話那端靜默了幾秒:“我就說你怎麼電話接這麼快,該不是還沒睡醒現在正夢遊呢吧?那好,我問你,林小雅最喜歡誰?”
林小雅噗嗤一聲笑開了:“你是不是傻,你見過大白天夢遊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