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國鵬根本就是在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病想要逃離法律的制裁!”韓恩賜雙手都握成了拳頭,高聲吼道。
“抗議無效。”
主法官毫不猶豫道:“周國鵬曾遭受腦部重擊,在專業精神病院被確診爲重症精神病。”
我看韓恩賜急眼的樣子,覺得很好笑。
什麼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就是他現在這種情況。自以爲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是一招優秀的妙棋,卻沒想到被我反過來利用,讓他落得如此悽慘的下場。
“主法官,”一個陪審團的人猶豫了一下,終究是開口道,“可以看一下證據嗎?”
“當然可以,傳證人。”主法官點頭道。
很快,精神病院的院長和主任走了過來。
他們顯得特別緊張,估計也沒想到會鬧成這樣的事情。
“法官大人,這是我院關於周國鵬精神系統異常的診斷書。經過專業的人員測試,絕對沒有問題。”主任硬着頭皮,把文件交了上去。
我差點笑出了聲。
優秀啊,竟然專門給我做了一份假病歷。他們肯定打死也不敢承認,說是收了李剛的好處,把一個正常人強行扭送到精神病院。
這樣的責任一下來,估計他們一輩子都玩完了。
“你們撒謊!”韓恩賜不甘心地吼道。
“肅靜,是真是假,法院自有公正裁決。”
主法官瞥了他一眼,隨後檢查了一下文件。
她輕輕點了一下頭,又將文件傳遞給兩邊的陪審團傳閱。
很快,法官們檢查完畢,得出一致結論:“沒有疑問,被告人是精神病,不適用於正常公民的刑法處置。”
韓恩賜真的按捺不住了,紅着眼低吼道:“法官大人,我有話說!”
“請講。”主法官衝他點頭。
“這個精神病院在造假,他們把正常人送進了精神病院!”
韓恩賜的話音落下,現在一片譁然,徹底炸開了鍋,根本無法平息下來。
“怎麼回事?”
“天啊,竟然還有人敢做這種事情,光是想一想就好可怕!”
“是啊,正常人被送到裡面,那不是一輩子都完了嗎?!”
“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砰砰砰!”
法官一連敲了三下法槌,纔將現場沸騰的人聲強行壓了下去。
“肅靜!”
她的臉色非常凝重,看向了精神病院的主任和院長。
兩人慌忙反駁,說韓恩賜污衊他們。
感覺就像是一個網上的表情包,在使用否認三連:“我不是,我沒有,你別胡說啊!”
我心頭稍微思考了一下,基本情況已經很明朗了。
韓恩賜畢竟被我廢了三條腿,好好的一個男人,下半輩子都要在輪椅上渡過、還不能做那種事情。
這樣的仇恨已經超越了一切,讓他發了狂一般想要報復。
於是韓恩賜根本不顧及抖出自己犯罪的記錄,一心只想着否定我精神病的身份,讓我永世不得翻身。
說白了,他心裡就兩個詞:魚死網破、同歸於盡。
立場決定思維,也叫屁股決定腦子。
相比較韓恩賜的孤注一擲,精神病院的兩個高官,還能過得好好的,掙很多錢享受生活,爲什麼要自取滅亡呢?
所以,就形成了現在這樣詭異的局面。
韓恩賜一心想要自爆,把我拖下水。但精神病院的兩個人,打死也不願意承認他們幹了這種事。
估計院長和主任心裡都在罵娘了,後悔自己爲什麼要一時鬼迷心竅,趟這趟渾水。
這是我和韓恩賜的交鋒,當然背後也各自站着李毅山和李剛的身影。
至於精神病院的這兩個人嘛,純粹就是被雙方利用的棋子。
“肅靜,停止你們無意義的爭吵!”
“請問自訴人,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把正常人送進精神病院嗎?”主法官打斷這場鬧劇,直接切入關鍵點。
韓恩賜傻眼了,我卻笑了。
很顯然,他當然沒有證據。
“我要求法醫介入,進行最專業的鑑定!”韓恩賜仍不甘心,進行着最後的嘗試。
“辯方律師,你的意見呢?”主法官看向了我的律師。
“爲了保持法律的公正性和專業性,”他平靜開口,“我同意。”
韓恩賜的臉上一下愣住了,隨後像是想到了什麼一般,朝我露出了驚恐的神色。
在辯方律師毫不猶豫答應法醫鑑定的時候,他終於明白了。
通過司法精神病學鑑定後,法醫爲法庭提供專家證詞和審理案件的醫學依據。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我被認定爲精神病——還不是間歇性那種,也即是說在作案的時候,鐵定處於不正常狀態,而非清醒狀態。
韓恩賜面如死灰,絕望而驚恐地看向我。
兩個精神病院的人互相看了一眼,鬆了一口氣。
雖然法官還沒有給出最終判決,但答案已經很明朗了。
“根據司法鑑定法律能力評級,被告人確實犯下罪案,但當時卻處在精神疾病發作期。”主法官說着專業的術語,聽得我頭痛。
但又充滿了期待,和勝利的喜悅。
“被告人周國鵬,喪失了對自己行爲的辨認或控制能力,應評定爲無刑事責任能力。”
“因此,本院最終得出判決。”
“被告人周國鵬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應加強監管,不得讓其再生事端。由家人進行嚴加看管,限制其和外人接觸。”
“必要時,需再次送入精神病院療養。”
這件事被徹底定性之後,韓恩賜再翻不起任何風浪。
主法官一錘定音,直接道:“退庭!”
這裡的人太多了,直到法官宣佈退庭,我纔看到陳安琪和江藝的身影。
還有李毅山、羅麗,都是長舒了一口氣,笑着向我走來。
民警解除了我身上的束縛,但叮囑陳安琪一定要將我看好。否則的話,她將擔負監管不當的罪責。
這次因爲我是從精神病院跑出來的,罪責應該由院方承擔。
但相較於骯髒交易,把正常人送進精神病院的罪責,顯然院方更願意承擔監管不當這個小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