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眼看着小慕通過了安檢,又目送着他的背影離開了與我平行的地面,臨走,我們只是互道了保重,他把別墅門卡和車鑰匙不由分說的塞進我的包裡,頭也沒回的就走了,而我卻不知說是什麼,好像陌生人。
他飛走了,我覺得理所當然,也許換個環境來忘記我是個不錯的選擇。
今天的天空很晴朗,街上也是熱鬧非凡,距離新年也沒有幾天了。我開車去了公司,剛進了電梯,就碰到了洛甜甜,她今天的妝畫得很差勁,眼影的顏色將她的眼睛凸顯的很腫,我們相視一笑,她說:“小慕走了?”
“額!走了,回美國了。”我一點也不奇怪洛甜甜知道這件事。
“他還是走了,和以前一樣,就喜歡逃避。”
我看了看她臉上的神情,有種蔑視又有種同情,她忽然又說:“昨晚他陪我喝酒,說起了你,你真的不喜歡他嗎?”她轉過頭盯着我的臉,我一時間卻木然了,原來昨晚小慕是和她在一起。
沒等我回答,電梯“嘀”的一聲停在了十層,我冷麪的說:“到了。”便走出了那個狹小的地方,沒有理會洛甜甜的腳步聲,徑自的進了辦公室。
一陣“咚咚”的敲門聲,我覺得奇怪,開了門看到面前的人竟是石總,於是微笑着請他進來,說:“石總,不知找我有什麼事?”
他環顧了一週,拉了把椅子坐了下來:“你已經知道我和小慕的關係了。”
我遲疑了一下,心裡揣測如何回答他的問話,他旋即又說:“其實我應該感謝你,要不是你的出現,公司也不會得到一筆資金。”
“石總,這和我沒有任何關係,那筆資金是斐姐救助公司的。”
石總笑了,那種笑很詭異:“幸虧你沒有喜歡我弟弟,要不然他也不會乖乖地回美國,不過這對他也是好事,他臨走交代讓我關照你。”
我啞口無言,只是靜靜的聽石總在說:“你就好好在這裡做,有什麼困難可以直接找我。”石總起身準備離開,打開門時又說,“有時間去醫院看看子美。”
話音剛落,傳到我的耳朵卻好像隔了一個時空似的,難道石總認爲我和王子美是好姐妹嘛!作爲同事,我還是應該去探望一下,畢竟共事多年了,走個形式也是應該的。
我衝了一杯咖啡,還未等入口,手機鈴聲作響,顯示屏上熟悉的名字大同,很不情願的按了接聽鍵,那邊一陣急促喘氣的聲音:“安安,豐色不見了!是你把她接走了嗎?”
我一下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什麼?她怎麼不見了?我沒接她啊!你在醫院好好找一找,彆着急,我馬上過去。”
“醫院說豐色已經辦了離院手續,今天一大早就走了。”
“啊!怎麼會這樣?你別急,家裡找了沒有?”我一邊穿大衣一邊說。
“我剛纔給家裡打電話了,她媽媽還說一會來醫院送飯呢,我給豐色打電話,居然關機。”
“你等一下我,我這就過去,和你一起找。”
急忙的出了公司,到了醫院,看見大同垂頭喪氣的坐在醫院大樓的椅子上,我跑過去急切問:“大同,什麼情況啊?你問了醫生護士沒?”
“問了,該問的都問了,還是找不到。”大同搖了搖頭。
我忽然想到了什麼,朝着電梯口跑去,大同喊住了我:“你去哪兒啊?”
“我去找韓旭,說不定他和豐色在一起呢?”大同也跟着我到了韓旭的病房,竟然發現他也辦了離院手續,再打他電話竟然轉到留言信箱。
“安安,是不是韓旭帶走了豐色,兩個人怎麼可能同時消失呢?”大同有些坐立不安的詢問我。
我沉吟道:“可是……,韓旭爲什麼要帶走豐色啊?豐色一個大活人,怎麼說丟就丟了呢。”
大同氣憤地朝着牆踹了一腳,大發雷霆:“我早就覺得韓旭有問題,怎麼就那麼巧的和豐色住了同一個醫院?就是他心懷不軌。”
我使勁的瞪了他一眼:“胡說什麼呢?韓旭不是那種人,他還能把豐色拐賣了嗎?”
“那你說豐色去了哪兒?一個大活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消失了吧?”
“你質問我是什麼意思啊?豐色要是消失了,你要負很大的責任。”我怒不可遏,“昨天你來看豐色,說不定又說了什麼刺激她的話,她一時想不開……,說不定……”我竟然會想到自殺,不可能的!一個人親手結束自己的生命需要多大的勇氣啊!豐色不會這麼傻的,但願是我想錯了,是我想多了……
“我,我沒刺激她,我什麼都
沒做,我……”大同欲言又止。
我看着他的表情,心中燃燒的怒火更加旺盛,前因後果都是大同造成的,我始終不相信豐色的失蹤和韓旭有什麼必然的聯繫,也許只是時間的巧合而已,纔會讓人把他們聯想在一起。
我憤憤地離開了醫院,把大同一個人撇在了那兒,不想與他再爭執下去,無休無止的指責並不能解決任何事情,開車到了韓旭住的地方,敲門敲了很久,也沒人應,估計是沒人在家,可他的公司我又不知道在那兒,最後終於放棄了,心裡一直犯嘀咕:“豐色,你到底去哪兒了?你怎麼能不和我說呢?你千萬別想不開啊!”我又開始自責,如果昨晚我來醫院看看的話,或許豐色不會無緣無故的消失,如果她真的想不開有個三長兩短的,叫她的父母可怎麼活啊!恐懼和憂心佔據了我的大腦,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無所適從。
開着車,漫無目的的穿梭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左右尋覓着一個熟悉的身影,我想或許豐色就在京城的一個角落,或許不經意間就能碰到。大腦的細胞高速運轉,突然,一個邪惡的念想閃過,大同會不會殘害了豐色?然後在我面前裝無辜,然後故意說是韓旭帶走了豐色,我越想越恐懼,越想越覺得是大同,車不由自主的停在了派出所的門口。
“我要報案,我朋友被……,不,我朋友失蹤了,是她未婚夫……”還沒等我闡述完,女警察就打斷了我的話:“等一下”,只見那女警察不慌不忙的動了幾下鼠標,又慢慢悠悠的說:“失蹤多久了?”
我不假思索:“差不多有一天了,是她未婚夫……”
“如果明天還找不到人的話,你再來報案吧!我們規定人口失蹤48個小時才能登記備案。”女警察不苟言笑的又說,“好好找找,不要隨便就來報案。”
“警察同志,我朋友說不定被人殘害了,要是再等的話,我恐怕……”
“都和你講清楚了,要48個小時,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找我們警察尋人,那我們還不累死了,走吧!”
“可是……”
“別可是了,走吧!好好找找。”
我很不情願的被趕了出來,沒有認證物證就認定是大同,是我太盲目了,可真相又是什麼呢?豐色到底去了哪兒?我憂心忡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