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程氏兩姐妹,程知朗介紹道:“這是你兩位堂妹,程晚和程暖。”
辰溪禮貌的點頭問好,兩位程小姐偷眼瞧了父親一眼,還是聽話的上前見禮:“姐姐好。”
不過程暖畢竟年紀小,沉不住氣,價值他一直把辰溪視作情敵,雖然迫於父親的威威,表面看着對辰溪恭恭敬敬的,但還是忍不住刺了一句:“姐姐皮膚看着真好,果然還是鄉下的水養人啊。”
辰溪笑容不變,說道:“是這樣的,說起來,上京城的水確實不如和懷村的水好喝,妹妹要是喜歡,大可以去鄉下住幾年,感受一下氣氛也好。”
程知朗暗暗瞪了程暖一眼,斥道:“胡說八道些什麼呢,還不快退下。”
辰溪也沒阻止程知朗的斥責,招呼修哥兒過來道:“修哥兒,你也過來給各位舅舅阿姨見個禮。”
修哥兒聽話的一一照辦,之前大家也沒想過,辰溪會帶修哥兒過來,所以都沒有準備什麼見面禮。
這時修哥兒一見禮,衆人不好意思白佔這個便宜,只能隨手從自己身上摸了一兩樣東西給修哥兒。
今日程知朗是早就提醒過,有貴客要來的,所以,大家雖然不說是盛裝打扮,但也是好好捯飭了一番的,所以這時隨手給出去的禮,價值也是不低。
一圈下來,修哥兒已經成了一個隱形的小富翁。
見禮完畢,這才分賓主坐下,兩個堂哥年紀大了,不好在這樣的場合多呆,便先退了出去。
等人坐下以後,程知朗道:“你剛回來,以前的名字不能再用了,往後改回姓程,這你們這一輩,名字從日字旁,你原名程曦,是你父親給你取的,倒是與你現在用的有些相似”
辰溪沒有想到,這一輩子還能重新擁有這個名字,比起素娘和辰溪,程曦是她前世用了三十幾年的名字,自然更加熟悉。
似乎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她點頭應道:“ 好。”
程老夫人問程曦:“你什麼時候搬回來?胡氏已經給你安排好了住處,待會你過去看看,缺了什麼再添點。”
辰溪覺得程老夫人也是有天分,幾乎每次談話都在自己雷點上蹦達。
她微笑着婉拒道:“讓嬸孃費心了,只不過我並不打算回來住。”
程老夫人皺眉:“你說這是什麼話?既然已經認回來了,哪裡還有住在外面的道理,這讓別人怎麼想?”
程知朗也不贊同,他本來就想借着程曦的關係來討好景祺澤,現在程曦都不回來住,他還怎麼套近乎?
於是他說道:“程曦,你一個未嫁的姑娘家,住在外面實在不適宜,以前我們不知道便罷了,既然現在知道了,但沒有讓你在外面受苦的道理。
你回來住,你嬸孃還方便照顧你一些,家裡兄弟姐妹也多,熱熱鬧鬧不好嗎?”
程曦懶得跟他們討論這件事,這本來就是景祺澤與程曦一早商量好的,爲了以後少些麻煩,她也不想和程家有太多牽扯。
於是她乾脆地道:“不知嬸孃給我準備的院子有多大?可以住下幾人?每人用的丫鬟僕婦有多少個?”
胡氏說道:“給你安排在知秋院,連着廂房也有八九間了,住你們二人足夠了。
現在咱們家的小姐身邊後的人,一等丫鬟一個,二等丫鬟兩個,三等丫鬟兩個,其餘灑掃僕婦也是三個。
當然你可以自己帶人來,若是有需要,添點也無妨。”
“謝謝嬸孃好意了,恐怕這知秋院,我的人真住不下,現在我的身邊,一等丫鬟有四個,二等丫鬟也有十來個,三等的好像更不用說了。
我身邊的丫鬟,各司其責,除了伺候我以外,還幫忙掌管了一部分生意,缺一不可呢。”
胡氏有些尷尬,她怎麼也沒想到,程曦居然這樣獅子大開口,一報就報數十人出來,這讓她怎麼接話?
說全部接過來吧,住不下是肯定的,月錢也是個問題,別的小姐事後的人都是府裡撥錢,那到程曦這裡怎麼搞?
程暖嗤笑一聲,說道:“好大的口氣,你怎麼不把整個村裡人帶過來?”
程知朗也有些不滿程曦的不識好歹,就沒有出聲阻止。
辰溪笑道:“我倒是無所謂,可也要住得下才行啊。”
她轉向胡氏道:“不是侄女不給嬸孃面子,實在是跟在侄女身邊的人太多了,舍下誰都不好,還不如就維持原樣吧。”
程晚也陰陽怪氣的說道:“話說的倒挺好聽的,不知堂姐有什麼生意,需要這麼多人來打理。
堂姐該不會當時在縣令府上,學到了一些做生意的技巧,就以爲生意很容易做吧。”
程曦冷冷的看她一眼,說道:“從哪裡學來的生意,倒不用妹妹費心,不過我的生意做的挺雜的,像最近新開的尋味記和洵美染坊等,都是我的生意。
且我還有一個成衣作坊,專門做軍需服裝的,所以生意雖然沒有別人做得到,雜事兒倒是不少,需要的人也多。”
程晚和程暖驚呼:“你是洵美染坊的東家?”
程知朗和胡氏也嚇了一跳,暗暗對視一眼,如果是真的,難怪她敢這麼大口氣。
程曦不在意的道:“是啊,你們剛剛不也說,現在洵美染坊一布難求嗎?還問我怎麼得了這麼多呢,因爲我是他們東家,面料都是隨便拿的。”
程晚和程暖被噎的說不出話來,她們纔不相信一個村姑,能開這樣一家天下揚名的染坊,還不都是靠着景王爺,纔有今日這等風光。
可他們也不想想,早在景祺澤迴歸皇室之前,洵美染坊的面料就已經打出名堂了。
程知朗可不像兩個女兒這樣目光短淺,他一下子就想通了其中利益關係,以前還擔心程曦回來,會不會把她爹孃留下的東西要回,可現在看來,人家可比自己這個侍郎府有錢多了,哪裡還會看上自己這三瓜兩棗。
說不定自己還能從程曦那裡得些實惠呢,這樣一想,他更傾向於把程曦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