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氏族墓地
如果加上被破壞掉的那部分,甕棺會更多。這136個甕棺中,均爲二次埋葬,頭骨置於缸的中央,盆骨、四肢骨豎直靠在頭骨周圍,肋骨脊椎骨等置於底部。除絕大部分爲‘成’人甕棺外,也有少量的兒單甕棺。一百多個甕棺合葬在一起,按當時的生活環境和人口規模,是十分了不起的,這裡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公共墓地,有着集體二次葬的習俗,且是用甕棺埋葬。在一個二十多平方米的墓坑內,埋葬一百多個甕棺,而且甕棺均是按照一定秩序擺放。自南向北分爲13排。甕棺絕大部分是爲死者二次遷葬而專‘門’燒製的。這個墓地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墓地,同一氏族的人死後,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集體進行二次葬。然而這只是在洪山廟發現的一座合葬墓,因爲這裡的遺址破壞較爲嚴重,已無法識辨其本來的面目。不過可以肯定,這裡之前肯定會有類似m1的墓葬。
除此之外,洪山廟甕棺上的彩陶圖案也是一大特‘色’,成爲仰韶文化埋葬習俗中的一個亮點。m1出土的甕棺葬具,能夠復原的近50件,其中40件爲彩陶,這些彩陶的圖案基本上不重樣。彩陶圖案的內容有男根紋、‘裸’體人、人形紋、人手等人物圖案;還有鸛、鳥、魚、龜、鹿、蜥蜴、貝殼等動物;樹枝、樹葉紋、勾葉紋、植物根系紋等植物圖案;以及石斧、木耜、木耒梳等生產、生活用具圖案。通過這些圖案我們可以透視當時居民的觀念和信仰。所以說,不僅是它所表現的喪葬制度,它的物化的內容,各種器物組成的葬具,葬具之上富於思想文化內涵的圖案,其本身就是早期禮制的一條重要線索。
如其中的男根圖的出現。洪山廟m1甕棺葬中有4座甕棺繪或塑出男‘性’‘生’殖器圖案。如w39:1陶缸上彩繪一人,現僅存下身,其小腹用泥條塑一男‘性’‘生’殖器,‘生’殖器粗大,顯然是要刻意描繪的,中間還刻有較長的凹槽,表示‘尿’道口。又如w10:1缸,其上用棕彩繪出上下對稱的兩個‘生’殖器,‘生’殖器的****經過誇張處理。
而且,繪或塑出男根圖案的甕棺,除一座因人骨保存較少無法進行‘性’別鑑定外,其餘3座均爲成年‘女’‘性’墓。其年齡在20—35歲之間。這絕非出自偶然,應當是人們祈求‘生’殖的具體表現。說明當時已經普遍存在着‘生’殖崇拜的習俗,並由此制約和影響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時,也可以看出遠古人類對‘生’殖現象的理解已有了很大的進步,由早期的‘女’‘性’崇拜向男‘性’崇拜轉化。事實上,除洪山廟以外的中原其他地區,這一時期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陶祖或石祖。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根據唯物主義的觀點,歷史中的決定因素,歸根結蒂是直接生活的生產和再生產。但是生產的本身又有兩種。一方面是生活資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爲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產;另一方面是人類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因此,由‘生’殖崇拜所引申的一系列行爲意識自然會上升到禮制的高度,左右人們的行動。(虹騰中文網http://www.hot0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