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很多人都私下裡在抱怨做官很苦。b又很累,但正如路靜適才所說的那樣,在如今的太平天國政府的官員隊伍之中,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像韓慕嶽那樣,寧願一直堅守着自己認爲是最合適自己的崗位上,禁得住“人生中不可缺少的金錢”的吸引,還有那能夠令人“光宗耀祖”的高官的誘惑。
在中國,自從有了“官”的這個歷史之後,無論是在哪個朝代,多少年以來,不管是隻知道埋頭苦讀、自視才高的“有文化者們”還是整日裡臉朝黃土背朝天、大字也不識一個的所謂的“碌碌之人”可以這麼說,所有的中國人,如果你叫他在三百六十五行中選擇一個他最喜歡的職業,那麼答案肯定就只有一個當官。
可國人爲什麼偏偏這麼喜歡當官的這個職業呢?
有人說,國人之所以會那麼的喜歡當官,或者說是願意從政的理由,是因爲在中國的歷朝歷代中,當官者的權力高度集中。雖然這種高度集中的權力,其本身並不可能給自己創造巨大的財富,但是,在很多的時候,這種高度集中的權力,卻是可以直接參與到資源以及財富的分配之中去的。也就是說,官當的越大,手中的權力越集中,好處和實惠也就會隨之而增值。
另外,當官或者從政,在國人的眼中,歷來就是一種摔不破、砸不爛的鐵飯碗。用後來的更現代的話來說,那就是缺少一個良性的退出機制。這也就造成了許多的人,除了會做動嘴兒的官之外,再叫他幹別的,那可是就什麼都不會。
也就是說,中國人喜歡當官,一是因爲當官後可以靠權力**發財,二是因爲實在沒有其它的本事了,這纔會選擇去當官。
其實,這樣的論斷似乎並不完全。
官的這個職業,之所以會成爲一個充滿無限美麗的大衆情人並非都是因爲當官可以或者是拼命也要去當官的人實在是沒本事。
其更深層次的原因,還是隱藏在豐華文化之中,繁衍了千百年的那些泛着極度腐惡臭氣的文化糟粕。
這就是多少年來一直都在強烈地影響着國人的生活定位的所謂“官本位”文化。
“聖人”曾雲:學而優則仕。而到了宋代,諸如“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論調,則更是堂而皇之地出現了影響極爲廣泛的少兒啓蒙讀物之中,就更明確地指明瞭一個人在其人生的路途中,所應該走上的那條“光明坦途”
人要讀書,而讀書人十年寒窗,所爲的,就是最終要求得一個功名,要出人頭地,只有成爲了官,你纔能有真正的社會地位。
在眼下的太平天國政府,雖然已經制定和採取了不少的很是嚴酷的舉措和手段,以防止官員們走向**和墮落,以至於不少的官員“怨聲載道”但千百年的文化積澱,還是或多或少地要存在和影響着其中的一部分人。
與不願爲官者相反,這些人依然對做官、做更大的官癡迷若狂。因爲他們在他們的心裡,始終有着這樣的一種的念想,之所以他們現在感到很苦,也很累,還很是像個“孫子”可絕非是由於當官的職業不好,而是因爲自己的官當的還不足夠大。
於是,這就又引出了另外的一個問題,在國人的官員們之中,他們最喜愛的職位是什麼?
對,是要當那種上面無人管,下面卻可以任由自己隨便管的官。當然,類似這樣的官也只一個”那就是皇帝。
不要以爲他們都是要去爭着搶着地要當一個國家的中興之主的,更不會像那個到黴蛋兒皇帝崇禎那樣,縱然自己的確無能,卻總還會整日裡苦着自己,去搞什麼註定是一事無成的勵精圖治,最後把孤零零地懸掛在煤山的一棵歪脖子樹上,很有一把子骨氣地去爲大明的江山殉葬。
這些夢裡都想當皇帝的主兒,目的很簡單,那就是去追求超人的高待遇,還有趕都趕不走的高福利。這些個東西,都是有了碗裡的,還要再想鍋裡的,懷揣着銀子,還想去換金子”總之一點,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纔可以。
當然,這些物兒,也有他們這麼去想的道理,既然當官真的那麼不好,那你天朝政府在選拔官員的時候,爲什麼還要獎勤罰懶,爲什麼論功行賞?
既然有了更上一層樓的念頭,又感覺自己在工作中實在是沒有幾把刷子,整不出“驚天動地”的大功績,來爲自己的升遷鋪路搭橋。那麼,最簡單的方法就只有了一個吧結上官,尤其是要能巴結上“手眼通天”或者本來就是“一片天”的大上官,那纔是一勞永逸。
然而,在太平天國政府,這樣的機會似乎並不多。別的不說。就說這無論是哪一級的地方政府的財政,都不準設立接待費用支出的這一項,就要了那些想巴結上官的東西們的命。
好不容易盼到了上官的到來,卻沒法兒用公款服侍上官。
有人或需要爲這些人之路了,你傻啊。難道你的腦袋被驢踢了不成,你不會自掏腰包?
這個也難。因爲天朝政府在此之外,另還附加了一項明文規定,甭管你的官多大,走到哪裡都得自己管自己,根本就不能吃請、收禮。
當然,聰明的人還會說。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上有政策,咱們就給它來個下有對策,只要有人在,啥變通的方法就都能想出來,要知道,咱們的國人,那可不是一般的聰明的人。
可問題是,在天朝若是舉報官員貪腐,那是有真金白銀的獎勵的,這就麻煩大了。
你當官的可以爲貪小便宜,吃點兒,拿點兒,難道你敢保證你周圍的人就沒有也想“貪點兒小便宜”把你出賣了去換獎?
誰都知道,十個。指頭有長短,不會一般齊。在天朝政府的這類規定最初頒佈之後,總還是有幾個“聰明人”會“願意”去以身試法的。
比如某位官員在下“基層”公幹的時候,據說是曾經“很爲難地”去吃了“盛情難卻”的下屬官員,自費安排的一頓“絕對談不上是很像樣的便飯”
當然,據說是在吃完了之後,下屬官員還一再叮囑當時作陪的幾個。同僚,對外千萬要說,這頓飯是上官學習林委員長和鄭總理的樣子,自掏腰包請的他們,不過就是對他們的工作以資鼓勵而已。
但沒想到的是,就因爲這麼一點兒的“小事”結果是,吃請的官員轟然落馬倒地,請客的官員又咬着牙從腰包裡再掏出十倍的飯錢,變成了當地內務部的反貪基金,繼而又進了舉報者的口袋裡。
你猜猜,這個舉報者會是誰?
打死你也想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