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常教我們要透過現象看本質,讀課文要總結出他的中心思想,也就是作者想表達的意思。
以前那麼多課文我費了老大的勁都沒讀懂,但這兩篇我卻很快就弄懂了。
我不明白自己的閱讀理解能力爲什麼會一下子提高那麼多,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知音”,或者,我已經達到了讀書的最高境界——產生“共鳴”了?
我絕對不會承認自己只能讀懂這些膚淺的所謂校園。
從頭到尾,我想作者無非在表達兩層意思。
第一,從名字《獨自》、《尋找另一半》可以看出,他在向廣大讀者聲明自己目前“單身”。
第二,《尋找另一半》是明目張膽的在向全校女生拋橄欖枝,無論全文多麼文采飛揚、熱情洋溢,也難掩他的真實用意,其實兩個字可以道出心跡:“泡妞”!
搞藝術的就是麻煩,扯那麼多幹嗎?“我想泡妞”——不就是一句話的事嗎?
我問喬“市長”:“這傢伙找着對象嗎?”
喬“市長”似乎沒有聽明白:“什麼?”
我只能這麼說:“詩人雨田的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喬“市長”不屑於回答:“奇怪你是不是男人,怎麼像女人一樣八卦?”
還沒等我握緊拳頭,他忽然湊過來,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說:“你不會喜歡上他了吧?”
然後又自顧自搖頭走開,剛好躲過我閃電般的一拳。
他後面的話說:“你不會對他感興趣的!”
我問他:“爲什麼?”
話一說完我就後悔了,搞得就好像我對那傢伙有什麼意思是的。
KAo,我不是“同志”好不好?
我已經決定了,如果他再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我一定打死他。
他卻突然轉變了話題:“晚上一起吃飯吧?”
“爲什麼?”我深信無功不受祿,否則必然宴無好宴。
果然,他邪惡的笑笑,說:“因爲校刊要我找他約稿,晚上我請他吃飯。”
“但是。”他說,後面還有話,我暫時忍住要捶他的衝動,“人家不一定喜歡男人的!”
我想我要瘋了。
“晚上六點半,校門口‘馨苑飯店’見。”那傢伙明智的在我發飆前奪門而逃了——其實他本不必逃,我又打不過他!
我知道,所謂“馨苑飯店”,就是校門口一家小到不能再小的普通小飯鋪。
飯鋪雖小,但勝在距離學校近,老闆熱情,價錢公道,物美價廉,名聲在外,所以生意一向不錯,是我們這些普通學生外出就餐的上上之選。
我並不太喜歡交朋友,我只不過是喜歡接觸各種各樣形形色色的人。
每一個人都有那一個人不同的特質和故事,和不同的人接觸,就像在翻閱一本本活色生香隨時都在更新的會走動的書。你走近他,翻開他,就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故事,只不過精彩不同罷了。
這樣你就從陌生到認識這個人,他就成熟人了,卻不一定是朋友。
熟人將幫你閱歷人生百態,多多益善,而朋友不同,我認爲真正的朋友兩三個就足夠了。
現在好多人都界定不清朋友和熟人的區別,認爲只要認識了淺淺交談幾次或者謀醉一場就算朋友了,其實不然,充其量那只是熟人的範疇。
並不能將所有熟人都劃歸爲“朋友”一類,所以根據環境或性質不同還分爲鄰居、同學、同事、同鄉、室友等等,他們其中的有些人與你熟識到不能再熟識,但因爲沒有交心,也並不能算做朋友,不然就是要麼朋友確實太好交,要麼是你交友的門檻太低,相信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是後者,可惜事實如此。
交朋友不僅要看緣分,同時也太累,你要應酬、維持,相互熟悉積累感情,交心交肺或者生死與共,不亞於父母、妻子,對他你具有一定的責任,那才能叫做朋友,可惜這樣子比拳頭大的珍珠還難找。
認識熟人比交朋友要來的容易,而且我敢保證愉快一點也不遜色——爲什麼不試試呢?
其實說這麼多,我只不過是想說晚上的約我赴定了——爲什麼不呢?有熟人認識,有熱鬧可瞧,傻子才拒絕呢!
更要緊的是,我的晚餐還真沒有着落呢!
我終於知道喬睿口中所說的你不會感興趣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了,我也知道了什麼叫人不可貌相。
如果不是提前知道,我還真的很難把眼前臃腫到庸俗的胖子與優雅瀟灑的詩人聯繫在一起。
晚上我在喬“市長”的引薦下見到了“詩人”,喬睿介紹說詩人叫張豫天,採礦工程大二生,同系師兄啊!
我不明白一個理工生怎麼會跑去研究,更不明白看上去粗俗不堪一肚子“不合時宜”的大胖子從哪裡來的那麼多文雅的詞句!反正見到這胖子那一刻,我之前近二十年樹立的三觀徹底毀了。
大胖子用他肥肥的手習慣性的推推鼻樑上的那副精緻的黑框眼鏡,露出粗鄙的笑容,伸手對我說:“你好,我叫張豫天,據說現在詩人是罵人的稱呼,但不知道爲什麼大家還是喜歡叫我‘詩人’!”
豫天?雨田?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被他握住手渾身不自在。
我有胖子恐懼症。
沒有什麼原因,我自小就對那些白花花的肥肉犯悚。
何況眼前的胖子是我迄今爲止見過的最胖的胖子——我明顯看到僅僅是他的肚皮就已經摺疊了三層。
喬睿熱場說:“實話告訴你鑫磊,第一見認識的時候我也被他的大肚子吸引了——你知道詩人肚子爲什麼這麼大嗎?那是被墨水撐的——滿肚子的錦繡文章!”
我剛喝進口裡的茶水差點噴出來——媽呀,那這些墨水放出來能淹死個把人吧?
怪不得他要在校刊大發“徵婚啓示”了,也終於知道爲什麼那麼才華橫溢、熱情洋溢的“徵婚啓事”見報後他依然《獨自》一人了,反正我是懂了,不知你懂不懂。
飯局還沒開始,我就已經在想着應該怎樣快點結束這個飯局了。
誰知道這傢伙倒是挺能喝,看來這大肚子不只是被“墨水”撐的!
三個人的局,簡單要了四個菜,不奢侈,不浪費。
可是菜還沒吃一半,十二瓶裝的一件啤酒已經所剩無幾了,說實話,這期間我只喝了一瓶。
從頭到尾,喬睿的腳下也就孤零零的立着一個瓶子,其他的都橫七豎八集結在詩人的胖腿下,相信任何一個人也可以看出來誰海量了!
“王鑫磊、喬睿君,將進酒,杯莫停。”詩人移花接木篡改了小白的詞,像是非常滿意似的,再次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意猶未盡。
我由衷的佩服,自己已經不勝酒力。
喬睿湊過來小聲的說:“以前也不能喝的,剛聽說,失戀了。”
我吁了一口氣,恍然。據說戀愛和失戀都有同樣的功效,那就是都可以激發人類無限的潛力。今天我見到了,我深以爲然。
敗在這樣一個人手裡,我無話可說。
來之前就聽說了詩人在追一個比他高一年級的才女的緋聞,原來是真的,開始我還以爲他這樣的人只有大學呢——不是說只有長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嗎?看來也不盡然。
我再次體會到了人不可貌相的深層次含義。
不過,失戀,這個結果不難想象,但看他喝的那麼兇,難道,是第一次?
不可能吧,這樣的條件,最起碼要經歷千錘百煉纔對!
我終於於心不忍,說:“張兄,借酒消愁愁更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