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開着車子停在樓下,凌墨把熟睡的蘇羽從車裡抱出來,寧可租的這棟樓是普通住宅,一共六層樓脯沒有電梯。寧可圖清淨,有時候白天睡覺不喜歡樓上有動靜,便選了頂樓。
凌墨抱着胖乎乎的有一百二十斤的蘇姑娘跟着寧可一步步爬上去。
寧可開門的時候微笑着回頭問:“你是不是也覺得這丫頭該減肥了呢?”
凌墨微笑着低頭,看了看懷裡的人寵溺的一笑,輕輕地。
蘇羽被凌墨以公主抱的姿勢抱在懷裡,腦袋枕着凌墨的肩膀睡得香甜。
開門後進屋,凌墨一直把蘇羽送到去。
寧可去廚房倒了兩杯水來,一杯給凌墨,一杯加了蜂蜜,要給蘇羽灌下去。
凌墨喝了水,擔心的問:“你一個人照顧她行嗎?”
寧可笑着點頭:“你看她睡得多乖?”
“嗯。”凌墨又回頭看了一眼的睡美人,“那我走了,有事給我打電話。”
寧可調皮的笑:“當然,我不給你打電話也找不到別人。再說,我這也是幫你,對吧?”
“那當然,誰讓咱們是哥們兒呢。”凌墨笑着擡手揉了揉寧可散亂的頭髮,“我走了。”
“嗯,不送。”寧可毫不客氣的拉開門,看着凌墨雙手插兜兒瀟灑的下樓。
凌墨比她大四歲,凌父死的時候凌墨只有三歲。而寧可生下來就沒見過自己的父親長得什麼樣。凌墨的媽媽凌步雲跟寧可的媽媽寧遠昔是朋友,兩個人走的近,所以凌墨從小就跟寧可親近,因爲兩個孩子都沒有父親的緣故,所以他們兩個有外人難以理解的堅固友誼。
凌墨像哥哥一樣每天照顧寧可,保護她,陪着她一起長大。
寧可十歲那年,寧遠昔嫁到加拿大,寧可跟着母親去了加拿大,凌墨開始不好好學習,每天跟人打架鬥毆,被凌父臨終託孤的寧仲翔便把凌墨送去體育學院練散打。
誰知這小子卻果然是打架的料。三年練下來,居然弄了個全國散打少年組的冠軍。
寧可在加拿大呆了三年,十三歲回來Q市念初中,國外的教育跟國內不一樣,但寧遠昔在那邊給寧可請了國語教師,所以寧可的課程還算跟得上。
之後,寧可在Q市上高中,然後又考Q市的大學。凌墨卻被留在省體育學院一直到二十歲纔回Q市,在寧仲翔的安排下,凌墨逐漸接管寧家在Q市的黑道勢力,到今年二十六歲,已經成爲這個城市裡的暗夜之王。
醉酒的後遺症便是頭疼,眼袋浮腫,頭髮凌亂,人不人鬼不鬼,形象全無。
蘇羽睜開眼睛從爬起來之後,呆呆的坐在那裡三五分鐘的時間才真正的回神,擡手撓撓一頭亞麻色的捲髮,無奈的嘆氣:“哎!我怎麼會來可可家裡睡呢!”
寧可已經在外邊的沙發上踩着茶几把電腦捧在膝蓋上,碼了幾千字了。聽見蘇羽自顧自的嘆息,冷哼一聲:“不能喝還去瘋,醉的跟死豬一樣,被人賣了剝皮抽筋都不知道。”
“啊?”蘇羽擡手拍拍腦門,“是哦!我記得昨晚是在靡色喝酒的嘛!後來有個人很討厭,總數來答話,我又說不過他,只好撥了你的電話。然後怎麼樣了呢?”
“然後你被人家吃幹抹淨了,我把你帶回來,洗刷乾淨扔,然後你就睡到現在了。”
寧可說這話,啪的一聲摁上了筆記本,這種姿勢碼字真是累啊!兩根腿都直了。
“不會。”蘇羽從爬下來,一臉篤定的往洗手間裡鑽。
寧可起身去廚房端了一碗菜肉粥出來放在小餐桌上,高聲問蘇羽:“你說什麼不會?”
洗手間是用磨砂玻璃隔開的,擋得住視犀擋不住聲音。
嘩嘩的水聲裡夾着蘇羽的女高音:“就憑着你的潔癖,如果我真的被人家吃幹抹淨了,你早就把我丟垃圾桶裡去了,怎麼可能還讓我上你的牀。”
“切!”寧可生氣的哼了一聲,嘴角的笑卻很溫暖,“你怎麼就知道我不會跟別人站在一條戰線上呢?”
“可可!”蘇羽滿嘴牙膏沫子從洗手間裡鑽出來,恨恨的等着寧可:“你別告訴我昨天凌墨出現過!”
“他不出現,咱們倆昨晚就成了人家的點心了。”
“寧可!”蘇羽揮手用沾滿了牙膏沫的牙刷指着寧可,“你太不仗義了!你……你明知道我討厭凌墨!我討厭他討厭他!討厭死他了!”
“沒關係,相愛相殺,是你們這些幼稚的們最喜歡玩的遊戲。”說完,寧可淡定的笑了笑,把湯匙放到粥碗裡,轉身去茶几上抱着電腦去電腦桌跟前坐下,打開筆記本,開始理順剛纔的思路。對身後閨蜜的血淚控爽置若罔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