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紅林在鎮派出所的留置室裡待了四天,這四天裡吳紅林經歷了許多他難以想象的事,他精疲力竭,也心力交瘁。
吳紅林又被警察帶進了審訊室裡,這一次他很配合,或者說他不敢反抗,也無力反抗。他再一次被摁在了審訊椅上,鎖板放下了鎖住他,警察解開了另一副手銬,然後坐回審訊桌前。
“吳紅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繼續反抗是毫無意義的,現在鐵證如山。”一個警察眼睛死死的盯着他,說出了這句這幾天一直重複的話。
吳紅林擡頭,舔了舔乾裂的嘴脣,用嘶啞的聲音回答說:“我沒殺我老婆,真的沒有。”
年長一些的警察啪的一聲把文件夾拿起來砸在桌上,厲聲呵斥道:“你這類人我見多了!你以爲你不承認我們就不能給你定罪嗎?我告訴你,現在鐵證如山,你要不要我給你看看!”
吳紅林沒有說話。
年長一些的警察從旁邊年輕一些的警察面前把一堆東西推到中間,然後推到桌前,把這一堆東西抱起來,走到吳紅林面前,重重的放在吳紅林面前的審訊椅鎖板上。
“這是兇器,你應該很熟悉吧?”警察拿起了一張照片,照片裡是臥室裡那把刀,刀柄上,刀身上全是血。
警察說着,另一隻手又拿起幾份裝訂好的材料,材料封面上寫着“司法鑑定”“物證鑑定”。
“現場發現的刀和法醫對屍體的創口檢查匹配,能確定這把刀就是兇器。刀上的指紋和現場另一把沒有血跡的柴刀,你家裡提取到的你的指紋、掌紋,你在這裡提取的指紋、掌紋都是對應的。你手上殘留的血跡和兇器上的血跡,死者的血跡也是吻合的,你還要狡辯什麼?”警察把這些材料砸到吳紅林臉上,又放回了審訊桌上。
警察走回來,又拿起幾份材料說:“這是你妹夫的證詞,這是你鄰居的證詞,這是你情人的證詞。你妹夫和你鄰居都說你在外面有外遇,這一點我們也覈實了,不假。你對你妻子非常不滿,在外面有情人,你想離婚,你妻子不同意,你動了殺心殺了她。”警察見吳紅林還是低着頭不說話,把手裡的材料又放回了審訊桌上。
年紀稍大的警察重新坐了回去,喝了一大口茶,擡起頭盯着吳紅林說:“你有殺人動機,現場的證據也符合你是兇手的推定,你還狡辯什麼?”
吳紅林雙手緊緊攥着拳頭,他艱難的擡起頭,用血紅色的眼睛盯着警察惡狠狠的說:“我沒殺我老婆,我沒有。”
這場審訊持續了可能三個小時,也可能四個小時,到底持續了多久吳紅林自己已經記不清了。在審訊進行到後面時,他已經喪失了判斷力,整個人昏昏沉沉,陷入從未有過的混沌與痛苦中。他只記得自己被要求在一些記滿文字的紙上籤了字,蓋了指印,然後被兩個警察架着拖回了留置室裡。
再後來,沒有人再審訊過吳紅林。短短四天,吳紅林就被轉入了看守所裡,很快他拿到了逮捕令,這意味着他正式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吳紅林從沒有認罪過,最開始管教還會跟他談心,讓他正視自己的犯罪事實,後來管教對他進行懲戒讓他正視自己的犯罪事實,而吳紅林卻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拒不認罪。時間長了,管教也再懶得管他,倒是他這種抵抗到底的態度讓他在監室裡睡上了二鋪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