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吳紅林案的公訴檢察官翻開筆記本,正了正身子問道:“羅律師,您這邊現在是什麼意見?”
羅奕皺着眉頭,從褲兜裡掏出皺巴巴的香菸盒,拿出一根又放了進去,把煙盒放在桌上,不緊不慢的回答道:“先聽聽你們的量刑建議吧。”
“這個案子證據確鑿,影響也極其惡劣,犯罪手法特別殘忍,嫌疑人的認罪態度也不好,現在到看守所了還叫囂着翻供,拒不認罪,受害者家屬也沒有諒解,我們的量刑建議是死刑。”公訴檢察官說完合上了筆記本,看着羅奕。
羅奕沒說話,拿出一根菸遞給公訴檢察官,公訴檢察官接過煙放在一旁,羅奕看着桌上的菸灰缸問了一句:“能吸嗎?”
公訴檢察官把菸灰缸拿起來放到羅奕面前,羅奕點燃香菸,深吸了一口,依然沒說話。
“依據刑法,吳紅林是涉嫌故意殺人。情節上符合對情節嚴重的解釋。情節嚴重的定義裡有一條是: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吳紅林殺害自己的妻子,符合情節嚴重,羅律師沒意見吧。在證據上,關鍵證據是齊全的,作案工具的指紋,吳紅林手上和身上的血跡,殺人動機,作案條件這些都是滿足的,證據確鑿,羅律師你的意見呢?”公訴檢察官又一次問羅奕的意見,羅奕知道,自己必須要做出迴應了。
羅奕把桌上的茶杯推到一旁,擰開自己佈滿茶垢的保溫杯,抿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說:“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點,證據鏈看似完整,但結合吳紅林前幾次的口供有很多地方都是衝突的。吳紅林在會見時告訴過我,他做出有罪口供是因爲受到了刑訊逼供,做出的口供不是他的真實意圖表達。我建議這個案子應當補充偵查,我準備做無罪辯護。”
公訴檢察官輕輕哼了一聲說:“羅律師,你是搞刑事案件辯護的,你應該知道無罪辯護的風險有多大。我們現在的溝通算是訴辯交易,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在量刑上做一些討論,但認罪認罰是前提。無罪辯護可是極端,而且現在對吳紅林各方面都不利。他說被刑訊逼供我們也知道,但根據對審訊視頻的調取和對他進行的身體檢查,我們沒有找到刑訊逼供的體現。”
“刑訊逼供只有對肉體的折磨嗎?本質上是這個案子的疑點太多,很多地方自相矛盾。吳紅林的口供裡說他進去以後看到了帶血的刀,他拿起來過,上面肯定會有他的指紋,刀傷有血跡,他的手上也會沾上,他現場癱倒過,血跡弄到身上也是可以說得通的,這些證詞都是和隔壁鄰居的證詞互證的。大門在吳紅林回去時就虛掩着,這個吳紅林的妹夫在筆錄裡也有記錄,他們回去的路上看到過一個騎摩托車的人,騎摩托車的人不是他們那裡的人,這個證詞也有體現,雖然沒有監控可以證實,但證詞有采信的價值。”羅奕把自己的觀點表達完,掐掉菸頭。
公訴檢察官有些不耐煩的告訴羅奕:“我建議你好好在想想,也好好在跟吳紅林溝通一下,這個案子非常清晰,定罪量刑在死緩和死刑之間也是合理的。”
羅奕看得出公訴檢察官的不耐煩,他把茶杯和煙盒裝進包裡,起身說道:“謝謝你的提醒,我會認真思考的。但這個案子確實疑點太多,我會向法院申請延期,也會申請補充偵查,即使辯護我也會作無罪辯護,這一點上吳紅林也是知曉並且同意的。”
羅奕感到壓力前所未有的大,他的辦案經驗和直覺都告訴他吳紅林可能不是真兇,而證據雖然有瑕疵,但並沒有很大的瑕疵,也沒有能夠直接證明吳紅林無罪的關鍵證據。羅奕知道,自己做出無罪辯護的決定幾乎是賭上了自己的職業生涯,所有合夥人都反對他無罪辯護的意見,一致認爲他應當和吳紅林做好溝通,認罪認罰,和檢察院在量刑建議上達成一致。
羅奕大概十多天後收到了回執,拒絕了他提出的補充偵查和延期審理。吳紅林殺人案按計劃開庭。
開庭那天,羅奕早早就去了法院參加了庭前會議。在庭前會議上,羅奕再一次向法院、檢察院表達了自己作無罪辯護的出發點和理由,並且堅持對吳紅林故意殺人案作無罪辯護。
庭前會議結束後,羅奕去洗手間洗了把臉,離開法院,在大門口抽了支菸。這場辯護羅奕心裡是沒底的,他有太多的不確定,這是他職業生涯中最沒把我的一次辯護。
羅奕在法院門口連着抽了幾支煙,直到覺得自己嘴裡充滿苦味,舌頭麻木才重新走進法院。
被告辯護人席上,羅奕靜靜坐在那裡,把準備好的材料按順序放在桌上。旁聽席上坐着吳紅林妻子的父母和親戚,也坐着吳紅林的父母,他們分開坐在旁聽席的兩邊,像陌生人,又像仇人。吳紅林妻子的母親一直低頭啜泣,她的父親則惡狠狠的盯着羅奕,盯的羅奕渾身不自在。
法庭裡陸陸續續的來了很多人,羅奕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和吳紅林或者他妻子有什麼關係。公訴檢察官陸續到庭,坐在了公訴人席上,也把各種材料按順序擺在了桌上,公訴人席上的材料擺的比羅奕的更多,像是一場已經勝利的挑釁。
審判長從審判席旁推門走進來,徑直走到審判席上坐下,法官助理跟上去,和他說着什麼。過了一會,羅奕看見審判長走到一旁去,書記員也站起來,他知道,一場惡戰開始了。
書記員挺直了身子,清了清嗓子,開始了審判流程。
“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參與訴訟人員均已經到庭。現在宣讀法庭紀律。一、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和旁聽人員必須聽從審判人員指揮,遵守法庭紀律。二、開庭時,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以及旁聽人員須關閉移動電話、傳呼機以及其他通訊工具。三、審判庭內所有檯面不準擺放飲料,法庭內不得抽菸,不得亂扔垃圾。四、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1、未經法庭允許,不得錄像、錄音和拍照;2、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3、未經法庭允許,不得發言、提問;4、不得鼓掌、喧譁、鬨鬧和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爲。對於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可以沒收錄音機、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者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對於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書記員莊嚴的宣讀完法庭紀律,眼神掃視了一圈,接着說:“請全體起立。”
法庭裡傳來一陣短暫的,衣物摩擦的聲音。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席。”
審判長在書記員說完入席後,理了理法袍,朝審判長席走去,然後莊重的坐下,審判員在審判長坐下後也依次坐下。
“請坐下。”書記員說完以後,法庭裡又發出一陣聲音,書記員看到所有人都坐下後,又掃視了一圈,方纔轉身面向審判長說:“報告審判長、審判員,法庭準備就緒,可以開庭。”
書記員回到座位上坐下,法官又掃視了一圈說道:“提被告吳紅林到庭。”
一陣金屬碰撞的聲音傳進法庭,清脆又攝人心魄。吳紅林被兩名法警押解着走到被告席上坐下,法警把被告席的柵欄關上,往後退了一步,站在吳紅林身後的兩旁。
“吳紅林涉嫌故意殺人案,現在正式開庭。”法官重重的敲下了法槌,發出沉悶的“砰”的一聲。隨着法槌落下的聲音,吳紅林的岳母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從身體裡爆發出了撕心裂肺的哭聲。
審判長敲了兩次法槌說道:“注意控制情緒,這裡是法庭,請遵守法庭紀律。”審判長說這話的時候威嚴無比,但說完後並沒有再說什麼,只是靜靜的等着。一個女法警走到吳紅林岳母的身旁,蹲下拿出紙巾遞給她,安慰了幾句,她的哭聲才小了些,變成了低聲啜泣。
吳紅林的眉頭扭成一團,他轉頭看了看,又看了看另一邊自己的父母,然後重新盯着審判長頭上的國徽。
羅奕再去監獄裡會見吳紅林的時候,兩人都沉默了一會兒。吳紅林知道自己的判決結果是死刑,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覈准。
羅奕跟吳紅林講了自己的申訴計劃,讓吳紅林打起精神。吳紅林此刻聽不進去羅奕的任何話,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羅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訴材料,也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了申訴材料。在羅奕的努力下,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核準吳紅林的死刑判決,而是要求發回重審。
在發回重審期間,羅奕推掉了所有的訴訟,將精力全部撲在這個案子上。在發回重審一個半月後,一個名叫龐華的入室盜竊、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在另一個城市作案後被抓獲。在龐華的審訊中,他如實供述了殺害吳紅林妻子的事。
後經審查,吳紅林並不是殺妻兇手,他被判無罪,並獲得國家賠償。羅奕則通過吳紅林案,名聲大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