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何小翠懵了。
“記住了,這很要緊,對方是個女的,是公安局的領導,你就按照我剛纔告訴你的話跟他說,明白嗎?”
時間緊迫,王爲也只能這樣吩咐了。
何小翠還是有點懵懂,王爲卻直接推開了她,轉眼間消失在圍牆那一頭。
只在一瞬間,王爲就決定立即行動。
從見到何小翠的那一刻,一直困擾着王爲的“先知問題”就已經找到了解決之道。只要一個“線人”就能解決這個問題。
只要最終在鐵路職工家屬院找到了唐依依,就不會有人死死揪住“你怎麼知道”這個問題不放的。王爲可以隨便把消息來源推到“線人”身上,並且以保密爲由,拒絕向任何人透露這個線人是誰。
反正這也不是重點。
更不用說,現在何小翠那麼確定無疑地向他指認了高度疑似嫌犯的對象。
換一個警察,是很難把二虎和綁匪聯繫在一起的,因爲他們誰都不可能預測到,按照另一個時空曾經上演的案情,三天之後,將會在這一塊找到唐依依的屍體。
邊城說大不大說小也不算太小,你不能在全市的任何一個地方見到一個長相兇悍的外地男子,就認定他是綁匪!
當然,換一個警察,如果性格軟一點,脾氣潤一點,都不會採用王爲目前採用的直接動手的方案。爲了穩妥起見,他們會等待其他戰友到來。
大部隊來了之後再行動,保險係數要高得多。
別的不說,單單是嫌犯那高大粗壯的個子,孔武有力的體格,就足夠讓許多警察心中打鼓了。
一對一,王爲這個三屆警校擒拿格鬥大賽冠軍尚且沒有十足把握獲勝,遑論其他警察?
更不用說,這個傢伙帶着刀,還可能藏着槍。
僅僅只是爲了自身安危考慮,立即動手都不是好的選擇。
撇開自身安危,單獨行動,失敗的機率也很高。對付那樣一個身高力大的嫌犯,還是幾個人一起出手更有把握。
一旦打草驚蛇,接下來的局勢就會變得更加險惡。
王爲要對付的,就不僅僅只是一個嫌犯了。
不過王爲還是毅然決定,馬上動手。
原因很簡單,他知道在另一個時空,這個案子的最終結果——唐依依被姦殺。
所以他無法確定,唐依依現在是否還安然無恙。
理論上,他越早制服罪犯,唐依依生還的機率就越高。
換句話說,他每多耽擱一分鐘,唐依依被殺的危險性就增加一分。
等不及了。
王爲消失在圍牆下之時,二虎已經買了兩隻燒雞,一個醬肘子,兩份涼菜,提了幾瓶啤酒,雙手不空,晃晃悠悠地往回走了。
新宿舍區四號樓,相對來說比較僻靜,周圍光線昏暗,樓道口更是黑咕隆咚的。
因爲緊挨着鐵路,這棟樓的住戶並不太多。
不少人都把房子租出去,不願意住在這,嫌吵。
二虎剛纔已經確定過,這附近沒有發現可疑的人,看來唐威真的沒有報警。那就太好了,只要沒報警,就可以一切按計劃行事,好好玩一玩那嬌嫩嫩的小姑娘。
長得真漂亮!
這麼漂亮的小姑娘不好好玩一玩,直接殺了,該有多可惜?
所以說,當一個人滿腦子都是精蟲的時候,智商會直線降低,警惕性也基本歸零。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二虎覺得,根本就不應該有人知道他們住在這裡。
故此,二虎也就一點都沒想到,黑咕隆咚的樓道口,其實不再是空無一人。
這黑咕隆咚的樓道里,此時此刻,滿是殺機。
二虎就這樣一手提着熟菜,一手提着啤酒,嘴裡無聲地哼着小曲,走進了樓道。
二虎後來被審訊的時候老實承認,從來都沒想到,一個人的動作,可以快到那個程度,甚至比獵豹還敏捷。
並且還是在黑暗之中。
理論上,在這樣黑暗的環境裡,是很難精準擊中敵人的,只能有一個大致的方向感。也就是說,王爲埋伏在暗處,如果他有槍的話,開槍擊斃二虎,難度不大。
那麼大的目標,那麼近的距離,瞬間連開數槍,可以保證槍槍都擊中目標。
不怕二虎再強壯,身材再高大,幾槍命中,照樣轟殺成渣。
總有一槍會擊中要害的。
但王爲沒有槍。
以王爲的身手,他只要有一把刀,也能在瞬間將毫無防備的二虎置於死地。
王爲身手有刀,而且不止一把。
刀子,他是二十四小時隨身攜帶,這不是配槍,不需要打報告領取。
可王爲現在的目的,也不是要殺了二虎。
畢竟他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二虎就是綁匪,萬一殺錯了,可不是玩的。
況且殺了二虎,對救人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根據常理來分析,現在應該至少還有一個人在看守着唐依依。
所以,最理想的狀況是,王爲在剎那間控制住二虎,讓他失去反抗的能力。
這個難度就有點大了。
還好王警官經驗豐富,這個任務儘管難度大點,王警官還是順利達成了目標。
王爲的武器是一條硬木棍。
徒手對付二虎這種高大的嫌犯,瞬間制服他,王警官也沒十足把握。
王警官提前幾分鐘埋伏到了樓梯口,這幾分鐘時間對他來說,極其寶貴,讓他的雙眼可以熟悉這黑乎乎的環境,透過半開的樓道鐵門縫隙,他可以精準地把握二虎的行動。
由明向暗,由外向裡,二虎是看不到他的,時間太短,眼睛根本就適應不過來。
二虎也同樣看不清楚樓梯口。
所以在上樓梯之前,二虎停了下來,伸出腳慢慢試探,只要踩穩了第一級臺階,接下來就好辦了,憑直覺也能上樓梯。
對王爲來說,這就是最好的機會。
因爲二虎的全部心思,都放在臺階上,這時候他的注意力是高度集中的,可以說是心無旁騖。不能再遲疑了,再遲疑,二虎的感官漸漸適應了這個環境,馬上就能察覺到他的存在。
黑暗之中,王警官像獵豹一樣,猛撲而出。
“不好……”
二虎腦袋中只來得及冒出一個這樣的念頭,就聽得“砰”地一聲,隨即腦袋一暈,眼前一黑,整個人就向前撲倒下去。
熟食和啤酒灑了一地。
因爲用大塑料袋裝着,啤酒落地碎裂的聲音一點不響亮。
至於二虎龐大的身軀撲倒在樓梯上,更只有一聲悶響。
那一大堆肉起到了很好的緩衝和消音作用。
然後,這一大堆肉就被王爲拖到了樓道下邊,塑料袋裡的熟食和啤酒,王警官暫時是沒時間去管了。
二虎再醒來的時候,後腦勺痛得要命,就好像無數的鋼針在扎。
然後他的眼前就顯現出一張帶着壞笑的臉。
一見到這種壞壞的笑容,二虎心裡頭就咯噔一下,立馬不託底了!
忽明忽滅的打火機光澤,讓二虎很難看清楚王爲的長相。但這種笑容,二虎印象太深刻了。他們老大就是這樣笑的。
每次老大這樣笑,就不知道又有誰要倒黴了。
所以,二虎的腦袋裡自然而然就有這樣的思維定式——凡是這樣笑的人,都厲害得很!
殺人不眨眼!
緊接着,二虎就看到了刀,他自己的刀!
那是一柄軍用匕首。
如同何小翠說的那樣,刃口很長,刀身雪亮,鋒銳無匹。
這柄匕首,此刻就擱在他的脖子上。
二虎一動不敢動,甚至大氣都不敢喘一口。他自己的刀自己知道,只要動作稍有不慎,這把刀就可以輕鬆切開他的頸部大動脈。
必死無疑!
如同王爲預想的那樣,二虎是個亡命之徒,手裡頭沾着血,揹着好幾條人命。但這並不意味着,他自己不怕死。
事實上,二虎還是很惜命的。
歷史也曾經無數次證明過,越是兇殘的人,其實自己越怕死。
尤其當王爲露出道上人物的嘴臉的時候。
“兄弟,說吧,威哥的女兒在哪?”
王爲笑着,在明滅的打火機“燈光”下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齒。
“你誰啊,我不知……”
一句話還沒說完,二虎就覺得肋間一陣劇痛。
王爲直接在他肋間紮了一刀。
對普通人來說,這樣做風險很大,一刀下去,輕重拿捏不準的話,可能二虎直接就掛了。但對王爲來說,這壓根就不是事。
王警官玩刀是真正的一絕,輕重拿捏極準。
這一刀會讓二虎痛得冒汗,卻不會傷得太重。
“我耐心不好,不想聽廢話。我也不想知道你是誰,我只要找到老大的女兒。找到她,我放你走,說話算話。”
王爲輕笑着說道,語氣輕鬆。
他得讓這個傢伙相信,他是唐威的手下,不是警察。如果這傢伙知道他是警察,那就很難配合了。因爲二虎身上揹着人命,落到警察手裡,反正是個死,招不招都是一回事。
這種亡命之徒,一旦被激發了骨子裡頭的兇悍之氣,就再也難以壓服。
道上朋友就不一樣了。
道上朋友纔不在乎你是誰,更不在乎你手裡有沒有人命。
管老子屁事!
老子只要找到老闆的女兒,就能拿到獎金。
“這麼跟你說吧,老子就想拿獎金,別的不在乎。你現在有兩個選擇,第一,帶我去找威哥的女兒,找到人,我放你走。第二,我帶你去見威哥。威哥肯不肯放過你,那我就不知道了。你覺得呢?”
王爲還是不徐不疾,語氣益發輕鬆。
他越是表現得輕鬆鎮定,給二虎的壓力就越大,胃口也被吊得越高。
幾乎沒怎麼猶豫,二虎就決定合作。
說實在的,他也沒得選擇!
就算是死,也是死在眼前這個傢伙手裡好些,死在唐威手裡,味道想必不會太好的。
換自己是唐威,肯定也不會讓人死得太爽快。
這世界上有很多事,遠比死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