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凡雨在一種不可想象的情況下與女孩正式相識了,他知道了女孩有個爽快的名字——穆爽,一如女孩清爽的髮型。穆爽則戰戰兢兢地確認自己無緣無故地欠了眼前這個光頭男(張凡雨成名後一直保留着光頭造型)一千八百塊,爲此,她需要爲這名自稱撰稿人的光頭男錄入稿件以償還,沒有工作報酬,但可包吃住,每月生活津貼八塊錢,待三個月免費工作期到後再重新給予報酬。穆爽覺得自己走大運了,而且張凡雨一再向穆爽表明,自己是個正人君子,走投無路的穆爽只有從胖女人那搬去了張凡雨的兩居室。
兩個人在一起還是默契的,張凡雨經常喜歡手寫稿,穆爽則幫他用電腦錄入文字,再E—MAIL給各位編輯,效率明顯比以前高了一倍。李數則鬼頭鬼腦地來看過幾次,以確認張凡雨對女孩沒有越軌行爲。張凡雨是個正經人,這讓李數略爲失望。
穆爽是個很安靜的女孩,她總是在下午的時候坐在陽臺的搖椅上,靜靜地看着夕陽,嘴上掛着淡淡的笑,張凡雨則覺得,她那個時候最不可捉摸,有時候他也問自己,爲什麼會那麼衝動把她帶入到自己的生活中來,兩次萍水相逢,就讓自己做出了重大決定,是不是太唐突,太輕率了一些。他自己無法解釋,他唯一能肯定的是自己並不是愛上了這個女孩,僅僅是好奇,他覺得這個女孩後面有故事,而他,想做挖掘故事的人。
穆爽是北方人,這與她的外表不符,她看上去纖細又柔弱,唯一能知道她的身份的是她的一張身份證,證實她今年剛好22歲,張凡雨想知道她的故事,可她總是賣關子,不提自己的家人,不提自己的朋友,如果她有朋友,也不至於走投無路了。這一天,張凡雨又如期交稿了,這次喝酒不再是一個人了,有穆爽在,北方的女孩子喝起酒來是不含糊的,酒過三瓶,穆爽直勾勾地看着張凡雨的眼睛:“你知道嗎?我有一個秘密。”張凡雨的心跳了起來,他喜歡找故事,如果沒有故事發生,他就沒有靈感,時評、影評什麼的能讓他填飽肚子,可是長篇小說能讓他賺足版稅,好的故事太少了,他需要去觀察,去挖掘,他現在確定穆爽能走進他的生活,是因爲她的眼睛裡的問號代表了一個精彩的故事。
他認真地望着穆爽,“我是認識李數的。”穆爽淡淡地說,張凡雨搖了搖頭,小妮子是喝醉了吧,她當然認識李數,穆爽接上話:“我是說我和他早就認識了,我以前就見過她。”沒道啊,如果是早就認識的,李數沒可能裝作不認識,而且裝得那麼自然。“你不相信?我就知道你不相信,我認識他,只是他恐怕早已不記得我了。我說得是真的,真的……”穆爽呢喃着:“我知道他身上有塊胎記,在左胸,紅色的胎記。”張凡雨拿鴨翅膀的手僵住了,他曾經和李數在公共浴池洗過澡,那塊紅色胎記自然印象深刻。張凡雨還想追問,穆爽已經趴在桌上,沉沉地睡去。
他搖了搖頭,思索片刻,終於還是把穆爽抱回她的房間,張凡雨的心裡有點亂,毫不相干的兩個人怎麼就能扯到一塊呢,李數沒必要對自己撒謊,穆爽更沒可能知道李數的胎記,張凡雨的腦子亂了,他想起了一部叫作《迷霧》的電視劇,劇中的男主人公莫名其妙地陷入了自己好朋友設下的圈套,張凡雨擡起頭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想什麼呢,李數能給他設什麼圈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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