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正義》一書裡把今本《周易》內容分爲上下,以“經卦”稱之,即“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
《周易正義》(或稱《周易註疏》)註疏的所謂上下經內容,就是六十四卦爻辭內容,而且在卦爻辭後面附有《彖》、《象》這些本屬《易傳》的內容。而屬《易傳》裡的《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內容則分卷註疏,卻以“周易繫辭上”、“周易繫辭下”、“周易說卦”、“周易序卦”、“周易雜卦”這種稱法。總之,把原屬《易傳》裡的內容,都稱《周易》裡的東西了。這就導致後來出現的一種新稱法,即“周易經傳”這種不倫不類稱法的出現。
到了宋代,南宋的朱熹也撰了一本名叫《周易本義》的書,實際也是對《易經》(即《周易》加《易傳》)進行的註解,可名稱卻以《周易》稱之。不過又給今本《周易》平添出了新的內容,即“卦歌”、“分宮卦象次序”、“上下經卦名序歌”、“圖目(即“河圖”、“洛書”、“先後天八卦方位圖”等)。 《 周易本義》的註釋體例,是把今本《周易》的六十四卦爻辭,按上下經分捲進行註釋,不過朱熹並不像前人那樣把屬《易傳》裡的《彖》、《象》、《文言》附在所謂的“卦爻辭”後面一併進行闡釋,朱熹則是把這些內容單列出來分捲進行闡釋。《周易本義》卷一、卷二內容是把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分爲上下經進行闡釋,稱其爲“周易上經”與“周易下經”;《周易本義》卷三、卷四是闡釋本屬《易傳》裡的《彖》文,而《周易本義》裡則稱其爲“周易彖上傳”,“周易彖下傳”;《周易本義》卷五、卷六,是闡釋所謂的“周易象上傳”與“周易象下傳”;卷七、卷八是闡釋所謂的“周易繫辭上傳”與“周易繫辭下轉”;卷十至卷十二是分卷闡釋的是“周易文言傳”、“周易說卦傳”、“周易序卦傳”、“周易雜卦傳”。《周易本義》最後又分“周易本義卷末上下”,分別論述“卦象”與“筮法”。到朱熹時卻把今本《周易》與《易傳》稱之爲“周易經”與“周易傳”,即把今本《周易》內容稱之爲“周易經”,而把《易傳》內容稱之爲“周易傳”。這似乎分清了“經是經”,“傳是傳”,給人看來“經”就是“乾”至“未濟”六十四卦了,而“傳”就是“彖”、“象”、“文言”、“繫辭”、“序卦”、“雜卦”了,這豈不是“經”與“傳”分的很清了麼?可《周易本義》開卷這樣寫道“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文王周公所繫,故系之“周”,以其簡帙重大,故分爲上下兩篇。《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並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
從這段內容來看,伏羲之畫是“經”,文王、周公之辭是“經”,孔子作《傳》也是“經”,纔夠“經”凡十二篇的內容。那麼,這豈不是與《周易本義》裡所稱的“周易經”、“周易傳”相矛盾嗎?同理《周易本義》應稱之爲《易經本義》,所解釋時稱《周易》與《易傳》,才概念不相混淆。既然朱熹也認爲“經”是四聖之爲的那些內容,那麼,《周易》只是所謂的兩聖之爲,又焉能冠名《周易本義》呢?有焉能冠名什麼“周易經”與“周易傳”呢?因《周易本義》一書內容,是分卷註釋所謂的“周易經”與“周易傳”,無疑認爲“經”與“傳”的內容都是《周易》的內容了。那麼,要問何爲《周易》?何爲《周易》裡的“經”?又如何回答呢?若認爲《周易》是“經”,是所謂的文王、周公作的卦爻辭,那麼,就不能冠以“周易本義”名稱,而分捲去解釋所謂的“周易彖上傳”、“周易彖下傳”;“周易象上傳”、“周易象下傳”;“周易繫辭上傳”、“周易繫辭下轉”;“周易文言傳”、“周易說卦傳”、“周易序卦傳”、“周易雜卦傳”這些本不屬《周易》一書的東西。何況朱熹又把“筮儀”,“圖式”也歸到所冠名的《周易本義》一書裡,而這些內容本屬“易學”上的東西,朱熹卻把這些東西,說成是《周易》裡的東西。總之,到朱熹時把《周易》說的亂七八糟,《周易》之稱法和內容被攪得越來越混淆不清了。
在朱熹之前的北宋時期裡,一些學者的書籍裡也有引用《周易》與《易傳》裡的內容,我們來看是如何的稱法。邵雍的《皇極經世·觀物篇》:“《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所以謂之理者,物之理也”。
這裡的“《易》曰”內容是出自《易傳·說卦》。
《皇極經世·觀物篇》:“所以聖人有言曰:‘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這裡的所謂聖人之言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而不說“《易》曰”,卻稱“聖人有言曰”。
如:“所以聖人有言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其斯之謂歟?”
這是出自《易傳·彖》文,不過這裡也不稱“《易》曰”,而是稱“聖人有言曰”。 這是認爲《易傳》是孔子所爲,孔子被尊奉爲聖人,自然所引用《易傳》裡的文章,也就稱之爲“聖人有言曰”。總之,邵雍所引用《易傳》內容時,既稱“《易》曰”,又稱“聖人有言曰”。
又如:“《易》、《詩》、《書》、《春秋》者聖人之經也”。
這裡說的《易》爲“聖人之經也”,從邵雍所引用《易傳》內容爲“《易》曰”來看,無疑這《易》“經”內容是《周易》加《易傳》。
《周敦頤集》卷二:“《易》曰:‘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中華書局》)
這裡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也稱“《易》曰”。
《張載集》“正蒙”裡雲:“如《易》所謂‘利用折獄’,‘利用刑人’”。
這裡引用的內容是出自《周易》,也稱《易》。
又如:“《易》曰:‘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此其之謂乎”。
這裡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彖》文。
通過宋朝人的所引用《周易》或《易傳》內容而基本上是保持漢以來的稱法,用《易》稱,即《易經》的簡稱。但也有學唐朝的錯誤稱法,即把《易傳》內容歸到《周易》稱謂裡,如朱熹就是這種錯誤的稱法者。
歷史進入明清時期,又是如何對《周易》的稱法呢?
明朝王陽明《傳習錄》裡雲:“《易》之辭是‘初九,潛龍勿用’六字,《易》之象是初畫,《易》之變是值其畫,《易》之佔是用其辭”。
又云:“蓍固是《易》,龜亦是《易》”。
這些是屬於論述《易》的,而無法明晰是指《周易》,還是指《易經》。但從這論述的內容來看,似乎是指《周易》,即傳世本《周易》(或稱卦爻式《周易》)。
這在王陽明眼裡《易》是筮術,是占筮之用的東西,無疑王陽明所言的《易》,就是傳世本《周易》。可《傳習錄》裡雖無引用《周易》內容,而引用了《易傳》內容,同樣稱《易》。
如:“就如《易》言‘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如《易》所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這前一個《易》稱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於《易傳·文言》,而後一個《易》稱內容是出自於《易傳·說卦》。通過王陽明引用《易傳》內容稱《易》,而論述《易》時,把《易》看待成是占筮的東西。難道在王陽明眼裡《易傳》也是“《易》之佔”,也成了“蓍”嗎?這正是稱謂上的混淆,而必然導致對內容上的理解造成混淆。
明朝袁了凡的《了凡四訓》裡也有以《易》稱,而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裡的內容。
如:“《易》爲君子謀……開章第一義,便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這裡的“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易傳·文言》裡的內容。
如:“《易》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此句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
又如:“《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是故《謙》之一卦,六爻皆吉。《書》曰:‘滿招損,謙受益’”。
這裡的“《易》曰”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彖》文裡的內容。
《了凡四訓》一書裡凡以《易》稱,而引用的內容均是出自《易傳》裡的內容, 並無引用《周易》裡的內容。後封建社會裡做學問的人,多重視《易傳》文章,而輕視《周易》內容,只因爲是把《周易》看待成卜筮之書的緣故。
李贄的《焚書·夫婦論》裡也是隻引用《易傳》裡的內容,同理以《易》稱。如:
“《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資始資生,變化無窮。保合太和,各正性命’。夫性命之正,正於太和;太和之合,合於乾坤。乾爲夫,坤爲婦。故性命各正,自無有不正者。然則夫婦之所繫爲何如,而可以如此也夫,而可以如此也夫!”
這裡“《易》曰”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彖》文(但有出入)。
清朝王夫之的《周易內傳》一書裡,也有論《易》及以《易》稱所引用的內容。
“《易》之垂訓於萬世,佔其一道爾,故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
“故佔《易》,學《易》,聖人之用《易》,二道並行,不可偏廢也。故曰:‘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學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佔’,筮也”。
這些是論《易》,但從引用的內容來看,王夫之所稱的《易》,應是《易經》(即《周易》加《易傳》)。
又如:“《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洛書》別與《洪範》篇中詳之。而《河圖》者,聖人作《易》畫卦之所取則,孔子明言之矣”。
這裡的“《傳》曰”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繫辭》,而王夫之此處不稱“《易》曰”,卻稱“《傳》曰”。
又如:“唯乾坤以純爲道,故《乾》曰:‘時乘六龍以御天’,又曰:‘無德不可爲首’”。
這裡的“《乾》曰”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文言》。《文言》是針對今本《周易》裡的《乾》與《坤》所做出的闡釋,應屬於《周易》的學術,而不是《周易》裡的內容,故不能引用《文言》內容時,稱《乾》或稱《坤》曰。
又如:“《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故學《易》者知其數”。
這裡的“《易》曰”所引用的內容是出自《易傳》。
又如:“《易》之精蘊,非《系傳》不聞。觀於《系傳》,而王安石屏《易》於三經之外,朱子等《易》於《火珠林》之列,其異於孔子甚矣”。
這裡的《易》稱,似乎又是單隻《周易》,而不包括《易傳》。因王夫之本身對《周易》(即今本《周易》)是個“亦筮亦理”的性質認識,所以才認爲王安石和朱熹的認識是錯誤的。而王夫之所認“《易》以筮,而學存焉,唯《大象》則純與學《易》之理,而不與於筮”。又說“故佔《易》,學《易》,聖人之用《易》,二道並行,不可偏廢也”。所以王夫之才嘲笑“王安石屏《易》於三經之外,朱子等《易》於《火珠林》之列”(等同算卦之列)的作法,豈知這正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典型。王夫之認爲《易》(當是指《周易》)有佔(即“算卦”)的一面,也有義理一面,是墨守於《繫辭》裡的說法“《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而在王夫之感到可氣的是,你王安石把《易》排除於《三經》(王安石爲變法提供理論依據,並親自還組織撰寫《周禮義》、《尚書義》、《詩經義》,合稱《三經新義》,而《易》並不在《三經》之列。王安石雖把《易》排除在《三經》之外,但王安石並不像朱熹那樣把《周易》完全當成同《火珠林》的那種算卦書看待。王摒棄象數解《周易》,而是專以儒家思想闡釋《周易》,作有《易解》,而此書早已遺失)之外,而你朱熹卻把《易》完全等同於算卦批命的《火珠林》那種卦書。而王夫之的《易》(即《周易》)認識只不過是受《易傳·繫辭》的影響,是“亦筮亦理”看待《周易》(即今本《周易》)。不過王夫之能認識到“《大象》則純於學《易》之理,而不與筮”的這種看法,無疑是非常正確地。這些是王夫之對《周易》一書的性質看法,而王夫之對《周易》的稱謂已然是概念不清,其稱法是混亂的。從他的《周易內傳》一書的內容來看,其體例與《周易本義》是一樣的,雖冠以《周易》名稱,可內容包括了《易傳》的闡釋。
清末譚嗣同的《仁學》一書裡也有引用《周易》與《易傳》內容,但皆以《易》稱。如:“《易》曰:‘豐其蔀,日中見鬥’,此去黑暗,其非名教之爲之蔀耶”。
“《易》雖有‘餘慶餘殃’之說”。
“《易》明言:‘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
“《易》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
《仁學》一書裡所引用的“《易》曰”內容,除“豐其蔀,日中見鬥”是出自《周易》外,其它均是出自《易傳》內容。但無論引用是《周易》裡的內容,還是《易傳》裡的內容,譚嗣同皆稱《易》,這正是後封建社會裡的傳統稱法。即後封建社會裡的《易》稱,是《易經》(《周易》加《易傳》)的簡稱而已。
人們皆知《周易》是一部書,而《周易》之名是初見於《左傳》一書裡。自《周易》一書出現後,就有學者對其進行學術研究。研究《周易》的最早學術文章,當屬《大象》文,而到西漢前期,研究《周易》的學術文章,才被篩選、編撰、彙集、定型,即“十翼”(又稱《易傳》)的出現。而最早以《易》稱,反映的是《周易》一書裡的內容,也是記載於《左傳》一書裡。《易》稱是《周易》一書產生後的稱法,是《周易》一書的簡稱。在戰國時期,以《易》稱,而引用《周易》一書裡的內容,也見於《荀子》和《呂氏春秋》書籍。在西漢以前凡以《易》稱,所引用的內容均是出自《周易》,而從無見有屬“十翼”(《易傳》)的內容。故先秦時期裡出現的《易》稱,無疑是《周易》的簡稱。
到了後封建社會時期(即帝王統治時期),無論在學術或在典章書籍中,所出現《易》這一稱謂,既有引用《周易》一書裡的內容,也有引用“十翼”(即《周易》的學術文章)裡的內容。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稱,已與先秦時期裡的《易》稱不是同一概念。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稱,已包括了《周易》與“十翼”這兩種內容,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稱,是《易經》的簡稱。但後封建時期裡,也有一個變異的稱法,即唐朝時期出現了把“十翼”內容歸到《周易》的稱謂裡。如唐朝時期所對《昭明文選》的註釋中出現的“《周易》曰”而引用的內容,既有《周易》裡的內容,又有“十翼”裡的內容。唐朝時期裡出現的《周易》稱法,已與先秦時期裡出現的《周易》稱法不是個同一概念。唐朝時期把屬於《周易》的學術內容的“十翼”,納入《周易》的名稱裡,是混淆了《周易》與“十翼”的概念,故這種稱法無疑是個錯誤的稱法。
自唐朝到清王朝,所出現在一些書籍裡的用《周易》做名稱,而內容卻包括了“十翼”內容,這種稱法是唐朝的遺風,同理是個錯誤的稱法而已。但在後封建社會的兩千多年裡,其主流是以《易》稱,而代稱《周易》與《易傳》,無論引用《周易》裡的所謂卦爻辭,還是引用《易傳》裡的內容,其主要稱法是以《易》稱,實乃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稱,就是《易經》的簡稱。《易》稱在後封建社會裡沒有中斷而一直的使用。縱觀整個後封建時期,所用《易》這一稱法,已不再是《周易》的簡稱,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稱,是等同於後封建時期裡把《周易》與“十翼”尊奉爲《易經》的簡稱。後封建時期裡的《易經》內容就是《周易》加《易傳》。故後封建時期裡的“易學”與《易傳》不是同一概念,《易傳》是《周易》的學術東西,而“易學”是《易經》的學術東西。後封建時期裡的《易》與《易經》是一種內容的兩種稱法而已,同理先秦時期裡的《易》與《周易》也是一種內容的兩種稱法而已。先秦時期裡出現的《易》稱,是指《周易》,因爲那時《易傳》還沒有彙集成冊附在《周易》一書裡,所以我們要知道先秦時期裡出現的《易》稱與後封建時期裡出現的《易》稱,代指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我們弄清了古代裡的《周易》、《易》、《易經》這些稱謂與內容,接下來我們看一看現代人對這些稱謂又是如何的認識與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