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範完了動作,李勤不願意讓村民圍觀,他帶着五個兵去了樹林那邊,找了個無人之處,接着練習隊列。
李勤這樣練兵的方式,和漢末的正規軍操練方式不同,這時的正規軍是怎麼操練的,他也並不知道。
漢末士兵的操練主要是以單兵訓練爲主,強調個人的勇武,個人英雄主義濃重,這才名將輩出,將領們擅長單挑。
除極少數名將之外,很少有將領關心整體作戰的方式,但這不是說將領們不懂整體作戰的重要性,而是形勢所逼。
漢朝皇帝自從把韓信的腦袋砍了之後,皇帝往往不讓武將長期佔有軍隊,甚至在出徵時也要派宦官當監軍,監視武將;而武將打完仗後,也會知趣兒地趕緊把兵權交出去,免得皇帝懷疑他有不臣之心。
一遇戰情,軍隊出征動輒幾萬十幾萬,甚至幾十萬,可戰果卻不佳,往往被敵軍以少勝多,十幾年後,羣雄混戰,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多。
而李勤練兵,雖才五個,卻是以整體作戰爲基本出發點的,而且由於他是在摸索中進行練兵,所以和近代軍隊的訓練方法差不多,在士兵們個人素質不高的前提下,他只能強行要求士兵無條件聽從他的命令,並且由嚴厲的懲罰,使士兵形成條件反射,從而保證他的命令可以徹底地被執行。這種訓練方法,練出來的軍隊往往是純粹的殺人機器。
然而,李勤現在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慢慢摸索着來,至於會把他的士兵練成什麼樣,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但至少他要把眼前的這幾個兵,當成種子培養,成爲日後的骨幹力量。
在樹林邊上,李勤接着操練士兵隊排,而士兵們仍是無法做到動作整齊一致,少不了每個人的屁股上再挨鞭子。
中午時,李勤帶着他們回家吃飯,吃飯時五個兵全都沒法坐凳子,只能站着吃。沈乙一邊吃一邊嘟囔,操演時他不敢,可不操演了,還不再嘟囔嘟囔,那非得憋死他不可。
下午接着去林邊操練,可卻是練習的槍術,李勤又先做示範。
端着長槍,李勤道:“咱們練槍並非是要和對手單打獨鬥,而是爲了以後陣戰做準備,平時多流汗,戰時少流血。你們看好,出槍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達槍尖,做到槍扎一線。而目標我要求你們,必須是以敵人的右肋,或以右邊身子爲落槍點,刺中敵人的身子後,槍尖右旋,然後猛力拔出,在前方仍有敵人站立時,不允許給地上的敵人補槍!”
說罷,他衝着一棵小樹,刺出一槍,收槍站好,道:“如有不同見解,現在可以提出來。”
五個人中,除了許小泥外,其餘四個都會使槍,全有底子,而許小泥屬於李勤讓他幹什麼,他就照着做,沒啥不同意見。
聽李勤講解完後,沈乙吳小三和烏蛋子同時點頭,李勤講的是對付刀盾兵的方法,雖然他們沒總結過,可在以往的打鬥中,全都能隱隱明白些。
吳小三平時話不多,現在卻道:“那我們的弓箭手需得厲害才行,這樣才能保證只有刀盾精銳能衝到咱們的近前……嗯,倒也不必如此,想來沒有那支敵軍能象咱們似的練隊列,所以就算是長槍兵衝到近前,也不會是按列來的,而咱們是成列的,這樣幾個刺一個,來多少刺趴下多少。”
李勤點頭道:“正是如此,不過弓箭以後再練習,現在咱們人少,裝備又不齊,沒法全都練習上。”
景奇想了想,道:“爲什麼光刺右邊,那左邊呢?”
李勤道:“我們現在人少,等以後人多了,站成兩排或是三排,敵人的面門和左側,可以由後排的人去刺,只要後排的人把槍舉得高些,不影響前排的人出槍就成。”
頓了頓,他又道:“就算是隻有一排也沒關係。你們看,如果是我們單個出槍,是往敵人的右肋刺,可如果站成一排,那麼長槍齊出,就會形成一個鋒面,和正面直刺的鋒面是一樣的,只是刺出的方向不同罷了,而向右刺威力更大。”
五人一起點頭,接受了這一觀點,之後便是練習。
對於刺槍,五個兵倒是練習得很快,畢竟除了許小泥外,全都有底子,而許小泥是白紙一張,李勤在這張白紙上畫什麼,就是什麼樣,許小泥進步雖慢,卻是所有人當中,出槍最標準的。
難就難在,怎麼能讓他們同時出槍,這是個問題。當然,在鞭子的揮舞下,這個問題很快也是會得到解決的。
傍晚時分,李勤帶着他們回村吃飯,吃完了飯,休息一會,他又把士兵帶了出來,領着他們圍着村子轉圈跑,一口氣跑了三圈,足有十里路遠,連跑還要邊喊。
李勤在前面大喊:“扶角軍!”
後面五人必須接上:“勇絕天下!”
雖然這種喊法比較厚臉皮,可效果卻是明顯,每喊一個字都會對應一隻腳,這就和奔跑中喊一二三四似的,使得他們的步伐逐漸的統一起來,而且可以增加氣勢,潛移默化地讓士兵們心裡有種想法,我們就是天底下最強的兵,自豪感油然而生,隨之而來的便是歸屬感!
六個人圍着村子連跑帶喊,自吹自擂,不但讓村民們驚訝不已,連村子裡的狗都被嚇着了,躲在各家的院子裡狂吠,以示抗議!
跑完後,士兵們早就累得不行,一天的操練又再跑上三圈,不但腿疼,屁股更疼,每個人都捱了幾十鞭子呢,除了打人的李勤之外。
景奇沒力氣回城了,就和吳小三他們住在一起,李勤讓他們洗腳洗臉後,這才允許他們睡覺。
天色全黑,明月升起。李勤站在院外,聽着屋裡的呼嚕聲,心想:“這回不是裝的了。他們累成這樣,也不會再起逃跑的念頭了,等日子長了,有了歸屬感,趕他們走,他們也是不會走的。”
轉身回了自己屋裡,拿出弓箭,牽出黑馬。他騎馬出村,練習騎術,到了樹林練習箭術,一個時辰之後,又騎馬奔回。要想比別人強,就得比別人多下功夫,李勤很明白這個道理。
第二天,他又第一個起牀,便和昨天一樣,叫起士兵,洗漱吃喝完畢,帶着他們去樹林邊操練,可這次他卻不再是一人有錯,全體受罰了,而是誰出錯抽誰,而練得好的,中午時多給碗羊雜湯,以示獎勵。如此一來,士兵們怕自己不如別人,再練習起來,便更加賣力,就連沈乙也不起妖娥子了,專心操練。
第三天,李勤多加了項要求,就是操練過程中,士兵們不允許有半點的感情流露,高興不許笑,生氣不許怒,只要手中持槍,站在隊列中,就不許有半點的喜怒哀樂。這點開始很難做到,可幾頓鞭子抽下去,士兵們便習慣了,沉默再沉默,機器一樣地執行着李勤的各種口令,就算心中再有不滿,也只能把不滿發泄到槍尖上!
僅三天的時間,就算是李勤再賣力氣,他的兵再怎麼進展神速,可也只能勉強算是初具規模,但有一點李勤絕對有自信,那就是他的兵走得齊,至少不會互踩鞋子,而且喊起口號來,又響亮又整齊,李勤相信別人的士兵誰也做不到這點。
這晚,李勤不再讓士兵們圍着村子跑,而是大家開了個會,商量怎麼能在大操演時出出風頭,如果能把風頭出了,說不定能多撈點軍糧呢,這可是實惠之事。
衆人吃過了飯,在李家的院子裡圍成一圈,或蹲或站,召開了扶角軍第一次全體大會。
李勤問道:“明天大家認完人後,肯定要比試點兒啥,往常比的是啥,你們知道不?”
景奇道:“我知道,比的是蹴鞠,認完人頭之後就比,四個屯各出一隊,每隊十二人,比完之後,贏的隊先吃飯,輸的隊後吃,吃完飯就散夥,各幹各的去。要說這蹴鞠啊,我可是絕對在行的,我祖父在世時,家境還沒敗落,還養過鞠客呢,我小時候見過啥叫高腳,那真叫終日球不落地,想把球踢到哪裡,便是哪裡。我跟着學了兩年,平常也和人踢踢,向來是富平無敵手……敵腳啊!”
他說的鞠客,類似於後世的足球明星,僅憑球踢得好,就能得到豪族的供養,屬於食客的一種。
李勤皺起眉頭,心想:“還以爲比隊列什麼的,竟然比的是蹴鞠。絹書上記載的導引術裡,有蹴鞠這一項,可卻是記載在馬術裡面,當初我就沒明白,現在也還是不懂,蹴鞠這麼重要嗎?這不就是古代的足球嘛!”
想了半晌,李勤道:“要是從什裡挑人,咱們什派景奇就成。不過,這怕是顯不出咱們什的整體力量來,我想了個法,大家聽聽,要是合適,咱們就這麼辦!”他把想出來的辦法,說了出來。
衆人聽罷之後,都嘿嘿笑了起來。吳小三笑道:“這個不太好意思啊,這不成當衆拍馬屁了嘛!”
沈乙卻道:“行嗎?要是行的話,那就這麼辦吧,只要能多撈軍糧,讓我幹啥都行。”
景奇和烏蛋子一起笑了起來,許小泥見大家都笑了,他也跟着笑了,心裡卻想:“這麼簡單?喊幾嗓子,就能顯得比別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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