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寧夏生命中的第一縷陽光,十八歲,比鑽石還要珍貴的年紀,青澀的初戀不摻任何雜質,美好的像水晶球一般,夢幻卻也易碎!
她喜歡看他安靜的作畫,他喜歡畫安靜的她。
那樣甜到心底的日子,寧夏甚至可以忘記了姐姐的冷嘲熱諷,父母的漠然對待,回憶裡盡是自己自己清清甜甜的聲音。
“李默,大笨蛋!”
“李默!你說過陪我去吃冰激凌的!”
“這道題我不會做啦。。。李默。。。”
“李默,李默,李默。。。”
短短三個月,寧夏曾私心的希望可以把那道陽光無限擴沿到永遠。
可青春中最朦朧的戀愛只在她的生命中維持了三個月。
不夠長,卻足夠她回憶。
青春的流逝總是以衝動爲代價的,當寧雪跑到她面前,狠狠的給了她一巴掌,兇狠的質問她爲什麼搶走李默,爲什麼搶走屬於她的男朋友。
她原本可以說,李默是喜歡我的,我從來沒有想過搶你的男朋友。
然而,當她看着面前這個與她有幾分相似有着至骨血親的姐姐,臉頰的疼痛深深提醒着她,父母的不公平對待,日日煎熬的失落都是拜這個姐姐所賜,那一刻,她的眼中淬出仇恨的光芒。
所以,她淡淡的笑了,“是啊,我其實不喜歡他,不過,我就是故意要搶走你的男朋友,我就是故意搶走李默,你又能怎樣?”
回答她的是花盆碎在地上的聲音,她轉過頭,白蓮花安靜的躺在地上,李默的雙手還僵在空中,一臉不可置信的看着她,如墨般的眸子在午日正陽下折射出受傷的晶瑩。
那是她第一次做錯事,因爲仇恨矇蔽了她的雙眼。
當天晚上,寧雪在爸媽那裡哭的肝腸寸斷,她也被爸媽罰跪了一整晚。
第二天,李默沒有來上課。
然後,他就再也沒有出現過了,有人說他去了美國,有人說他回了臺灣。可寧夏知道,這個男孩或許在自己的生命裡就此消失了,是她親手埋葬了他們的初戀。
“真意外,想不到你還記得我。”
記憶與現實交接,腦中模糊的身影與眼前的輪廓重合,他依舊風度翩翩的笑,寧夏的心卻狠狠的痛了起來。
她沒有說話,因爲不知道說什麼,今晚於她而言也是個意外,她從未想過,會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遇見自己最懷戀卻最不敢見的人。
李默伸出手,輕輕的揉着她的發旋,這是曾最他們熟稔最親暱的動作。
寧夏看着他,淚水無聲滑出,洶涌而至。
舊人再重逢,無語凝噎。
初夏微涼,月光皎潔,應情應景。
物是人非,曾經最親密的愛侶如今已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青澀時期的愛戀在別人眼中或許只是一場不足爲奇成長曆程罷了,在彼此心中,卻是不容褻瀆的珍貴記憶,那一傷一痛哪會輕易的隨往事散去,隨時光被抹平。
寧夏淚流滿面,顫抖的肩膀讓李默的心一陣陣揪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