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往常那樣,躺在冰涼的地板上,才能沉沉睡去的嶽婉晨,午時準時醒來後,卻發現毛驢不見了.
毛驢再特麼的聰明,可也不會寫字,能給嶽婉晨留下個小紙條,跟她說:娘們,哥走了,獨自去找大哥了。你一個人時,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的活着,沒聽過老人們說過‘好好活着慢慢拖,一年還有一萬多’的話嗎?
最多,毛驢只能跑進臥室裡,把嶽婉晨的睡袍叼過來蓋在她身上,然後就義無反顧的離開了酒店,踏上了獨自尋找大哥的艱險旅途。
它卻不知道,它在滿世界的找大哥時,有人也在找它。
它找到大哥,只想兄弟倆人抱頭大哭時罵他,怎麼就這麼狠心扔下哥們不管。
別人要找它,卻是要它的命!
因爲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毛驢才能辨認出那個裝神弄鬼現實存在的陸寧,是個西貝貨。
它活着,就是對那個西貝貨最大的威脅。
毛驢更不知道,被龍頭授權、能調動隱藏在世界各地軍情特工的陸寧,也已經在聽說某人現身格林山的消息後,來到了英國。
嶽婉晨卻知道。
所以在她醒來,發現身上蓋着睡袍,毛驢卻不見了後,她就意識到要發生什麼事了。
毛驢如果就此出事死了,還有誰能在每個晚上,用充滿憂傷、同情的目光看着她遭受痛苦的煎熬?
又有誰,能一句話都不反駁的,聽她講述她的故事,並用舌頭溫柔的舔去她臉頰上的淚珠?
在發現毛驢不辭而別後,嶽婉晨就覺得她的精神支柱,轟然倒塌,再也顧不上別的,披上睡袍,踏上酒店提供的小拖鞋,在初冬的這個午後,跑出了酒店。
滿世界的找,深情的呼喚。
只是,世界這麼大,毛驢那樣小,她該去哪兒找?
從沒有過的孤獨,無助,讓嶽婉晨蹲下後捂着臉痛哭起來。
好心的男人們,都圍了過來,紛紛摩拳擦掌的,發誓要幫她找到那個負心漢毛驢,讓他嘗試以下英國男人的鐵拳,受到刻骨銘心的教訓:這樣出色的女人你都敢拋棄,草,不要--給我啊!
“毛驢不、不是人,它只是一條狗!”
聽到男人們關愛的問話後,嶽婉晨才驀然驚醒,她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不用一個人去尋找毛驢,完全可以發動所有關心她的人,按照她對毛驢的描述,尋找它。
啥?
毛驢不是男人,只是一條狗子?
美女,你有沒有搞錯啊,就爲一條狗子離開了你,你就像被負心漢拋棄了的小媳婦那樣,哭的那叫一個山河落淚?
難道說,那條狗子在某些方面,比猛地一彎胳膊,就能爆出滿身疙瘩肉的哥們,還要讓你着迷,無法自拔?
你這是在侮辱我,赤果果的侮辱我!
而且你還是個變態,實打實的變態!
正常男人,沒有誰喜歡給一個變態女人打交道的,哪怕她長的再水靈,可只要一想到她就在昨晚,還跟一條狗子--紳士十足的男人們,就只剩下憤怒了:還想哥們幫你去找那條狗子?嚯,嚯嚯,這要是擱在中世紀,你會被抓起來沉河的,啥玩意啊!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這女人還真有着讓男人無法抗拒的魅力啊,尤其在發現沒人幫她、咬牙又站起來向前狂奔時,隨風蕩起的睡袍下,竟
然還有兩扇玄黑色大門,快速的左右搖晃,晃出無法抗拒的邪惡。
好吧,看在無法抗拒的邪惡份上,哥們答應跟你一起去找那條狗子了。
只是,你跑的那樣快乾嘛?
快到淚水都隨風飄落在行人的臉上了,瞬間就清晰感覺出了它的溫度--感受到有滾燙液體灑在臉上的格林德,目光緊追向那道土黃的殘影后,纔看到是那條土狗。
毛驢以格林德無法想象的速度,把第二個下車衝着它開槍的年輕人,狠狠撲倒在了地上。
同伴即將擊殺毛驢、格林德卻忽然犯病般的衝上來阻止後,開車的年輕人想都沒想,在推門跳下車後,就對毛驢扣下了扳機。
既然能被龍頭選中當一枚暗棋隱藏在英國,那麼年輕人肯定有他的過人之處,最起碼出槍的速度、槍法都是相當高超的。
如果換成是別的狗子,哪怕它是一條藏獒,年輕人也有絕對把握,在看似隨意擡手扣下扳機時,一槍把它的腦袋打爆!
毛驢不是藏獒,也不是別的狗子,它就是毛驢。
它曾經在大哥遭遇無法躲閃的危險時,及時彈跳起來替他擋過子彈。
更能帶領林舞兒在茫茫沙海中,依靠直覺找到陸寧。
那麼,它就能在年輕人衝它扣下扳機時,以‘進攻纔是最好的防禦’的實際行動,絲毫不顧左耳被打穿的痛苦,只是一個兇狠的虎撲,就把那個優秀的特工撲倒在了地上。
(真正的玩槍高手,在看似很隨意的衝目標甩手一槍時,已經算到目標的躲閃路線--子彈,鐵鐵的就會出現在目標躲閃的方位,一槍致命。
但他卻疏忽了毛驢根本不是人,更不知道他們的行爲,已經徹底激怒了驢哥,所以纔沒有躲閃,反而對他展開了最兇猛的進攻。
猝不及防下的年輕人,被毛驢一個虎撲撲倒在地上,也就理所當然了。)
毛驢當年代替崑崙,跟隨陸寧闖蕩江湖時,大哥就不止一次的教導它:如果有美女對你大拋媚眼,不管你有多討厭她,你都得讓她以爲你是個彬彬有禮的紳士。
但如果有男人用子彈啊,刀子棍子盤子碟子啥的--只要不是用票子來招呼你,毛驢,你長了那滿嘴的牙,可不只用來啃骨頭的。
還能掐斷男人的脖子!
如果不是陸寧,毛驢早就凍死在街頭了。
所以陸寧不但是大哥,更是值得它牢記住他每一次教誨的恩人。
陸寧說過的每一句話,有得或許會被它當做狗屁放掉,但絕對不會忘記。
現在,有人趁着大哥不再時,對毛驢動了子彈,而不是很受兄弟倆歡迎的票子,那麼毛驢就會用鋒利的犬牙,來進行反擊。
毫不留情!
“啊!”
一槍沒能起到效果的年輕人,做夢也沒想到毛驢的反應會這樣犀利,等他猛地反省過來時,在午後陽光下閃着雪白森光的犬牙,已經在他咽喉上猛地扣下。
而他,壓根無法躲閃,只會發出一聲瀕死前的慘叫。
眼看犬牙即將扣合,年輕人的喉管就會被咬斷,格林德卻有如神助,猛地大吼一聲:“住手!”
此時眼睛已經灌血的毛驢,纔不會聽他那些狗屁--不過大哥好像還說過這樣一句話:遇到真心對你好的人,你無妨給他個面子,聽他先叨叨些啥。
格林德對毛驢真心好嗎?
算是吧。
畢竟就在第一個年輕人舉槍要招呼毛驢時,格林德可是及時撲上來‘救駕’的。
既然他勉強算是對毛驢好的人,那麼它就得遵守大哥的教誨,給他一個面子。
要不然,會被人笑話驢哥不講義氣的。
毛驢這一猶豫時,格林德已經趁勢彎腰伸手,抓起年輕人的左腳腳腕,再次大喝一聲,砸向了曾經跟他對掐過的年輕人。
這時候,遭到格林德右膝重創的年輕人,發現同伴即將喪命驢口後,已經顧不得肚子刀攪般的疼痛了,趕緊舉槍要點射毛驢呢。
只是他的反應還是慢了格林德半拍--等他舉槍要對準毛驢時,他同伴就像個大炮彈那樣,狠狠砸在了他身上。
“快跑!”
格林德砸出年輕人後,衝毛驢吼了一嗓子,率先轉頭就跑。
從兩個年輕人,貌似不計一切代價要擊斃毛驢的反常動作中,格林德當然能看出驢哥來歷相當不尋常了,再加上他也不想在臨死前,跟陌生人扯淡,所以才選擇了及時遠遁。
他覺得,依着毛驢剛纔表現來看,絕對能聽懂他的話,知道此時腳底抹油溜之大吉纔是最正確的選擇。
事實證明格林德沒有猜錯,驢哥可不是那種濫殺無辜的人--咳,誰讓它最大的依仗不在,敵人又人多勢衆還拿着槍呢?
此時不跑,纔是個沙比呢。
大哥可是不止一次的教導毛驢,寧可當個被人罵的混蛋,也萬萬不能去做被人笑的沙比。
嚓,還用你來提醒我趕緊跑路?
要不是看在你剛纔幫忙的份上,我肯定會一腳把你踢一邊去,讓你擋住我如飛遠遁的去路--毛驢從格林德快速交換的兩條腿子下面呼嘯而過時,回頭用鄙夷的神色看了他一眼。
忽然間,它覺得這死老外貌似有些眼熟。
嗯,還真是有些眼熟,很像小妖精身邊那條忠實的走狗格林德啊。
話說在過去的數年中,大哥可是好幾次刺殺小妖精失敗,被這走狗捆成死豬樣子扔在她腳下了,搞得驢哥都很沒面子,只能對他呲牙咧嘴以表示不滿,卻很快就被那小妖精給收買了,連帶着原諒了他。
就在毛驢覺得格林德很眼熟時,本來滿腦子都琢磨着該怎麼死的死老外,也在它回頭的瞬間,腦洞就毫無徵兆的大開了,嘎聲叫道:“毛驢!?”
草,聽你這叫聲中,充滿了濃濃的親情,無比的狂喜,不知道的還以爲你在喊親爹呢--毛驢很鄙夷的回了句肯定的汪汪時,卻不知道格林德在認出它後,確實好像是看到了親爹。
或許,此時的毛驢在格林德眼裡,比他親爹還要親。
他親爹,在花小妖要幹掉他時,就算把他親媽給貢獻出來,也救不了他的。
但毛驢卻能--它,是陸寧的兄弟。
生死兄弟!
所有知道陸寧的人,都知道毛驢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它,就是他的……影子。
無論是誰,哪怕是花小妖,要想得罪陸寧的影子,都得考慮一下後果(當然了,想誅殺毛驢的人,又另當別論)。
格林德如果能跟毛驢狼狽爲奸勾搭在一起--花小妖,還敢逼着他去死嗎?
這一刻,格林德想狂笑,想淚流滿面的狂笑:天,不絕我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