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我們領先了多少?”
“也許十分鐘,最多十五分鐘。”李承志接住十八號遞來的水壺,他已經把負重轉移給了十八號,因此應該首先替十八號減輕負擔,喝掉兩口水,也算是小有幫助。“你知道我現在最想什麼嗎?”
“抽根菸?”
“對,真他媽的想抽上一根,哪怕一口也行。”
“我跟你一樣。”十八號笑了笑,說道,“你說,如果我們通過了全部考覈項目,會不會成爲主考官那樣的大變態?”
“變態?”
“你是精確射手,你見過有人在四秒鐘內開五槍,而且每槍都命中百米外的目標,還他媽的是同花順的嗎?”
李承志搖了搖頭,他自己肯定辦不到。
“不瞞你說,我以前覺得自己槍法很好,至少是突擊手中最好的,可是跟主考官比,我覺得自己就像是個拿着玩具槍的小孩。”
“差不多,我們必須佩服主考官的槍法。”
“我叫張博明,山西人,家裡開小煤礦的。”
“李承志,算是山東人吧。”
“這麼說,我們還算得上半個老鄉了。”
李承志笑了笑,說道:“誰給你去的這麼個難聽的名字,沒聽明白的話,還以爲是‘薄命’呢。”
“要怪,就怪我那個沒有多少文化,又想有點文化的老爹吧,鬼知道他是怎麼想出這麼個名字的。”
“那你爲什麼要當兵。你老爹想要文化,肯定會督促你考上大學吧。”
“督促歸督促,考不考得上還要看成績。再說了,我是家裡的老幺,我的兩個哥哥與一個姐姐都考上了大學,也不差我這一個。”張博明笑了笑,說道。“看樣子,你挺有修養,家境應該不錯。爲什麼也要當兵?”
“跟你一樣,我也是老幺,所以不缺我這一個。”
“這麼說。我們是同命相憐了。”
“算是吧,休息夠了?”
“差不多了。”
“我們把距離再拉開一點,到傍晚的時候,再決定要不要給後面的兩位兄弟製造一些麻煩。”
張博明點了點頭,表示他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繼續上路,只是交換揹包的頻率由一小時一次縮短到了半小時一次。到下午四點左右,更是縮短到了十五分鐘一次。
顯然,兩人的體力已經嚴重透支。
晚霞填滿西方的天空時,兩人都累得走不動了。如果不是有明確的目標,恐怕在一個小時前就已停下。
“你在這休息一會。我去找點工具。”
李承志點了點頭,拿起水壺,喝了一小口。這次,輪到他攜帶負重,因此他比張博明更加疲憊。
顯然。一壺水跟本就不夠喝,必須節約一點,後面還有十多個小時呢。
不多時,張博明帶着幾根幾釐米粗的樹枝跑了回來。
“就找到這些,沒找到其他有用的東西。”
“你打算用這些幹什麼?”李承志看了張博明一眼,說道。“拿它們去揍後面那兩名兄弟一頓?”
“你認爲我是白癡?”
“當然不是,只是這東西能做什麼?”
“什麼也不能做,但是能用來嚇唬敵人。”
“嚇唬?”李承志有點搞不明白。
“你不知道,十九號跟我是一箇中隊的,是名偵察員,平時機靈得很,只是體力絕對比我們差多了,不然也不會被我們拉得這麼遠。只是,七十九號是一名貨真價實的老兵,參加了五次狙擊手考覈,而且每次都通過了體能測試。即便受到十九號的拖累,他有有能力超過我們。”
“你認識他們?”
“算是吧,不過不是一個小隊的,談不上有多熟悉。”
李承志點了點頭,表示明白張博明的意思。
小隊是特種偵察兵的基本戰鬥單位,也是最小的集體,因此小隊戰友的關係最好,而與其他小隊的關係則很一般。
“你打算怎麼做?”看到張博明扳下樹枝上的細枝條,李承志問了一句。
“主考官不是說過,五名考官會秘密監視我們,有可能出現在任何地點嗎?”張博明擡頭看了李承志一眼,笑着說道,“我們給十九號與七十九號一個在考官面前表現的機會,讓他們加把勁追趕我們。”
李承志立即皺起了眉頭。
“只有兩人同時到達,成績纔有效,如果有人拉下,就以後到者爲準。”張博明把一根樹枝扳成兩截,然後開始用洗樹條把一長兩短三根樹枝捆綁在一起,構成了一把狙擊步槍的樣子。“七十九號的體能再好,他也不可能丟下十九號不管,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讓他們拼命追趕。一支隊伍的前進速度,不是由最快者決定的,而是由最慢者決定。只要能把十九號累垮,我們就贏定了。”
“這樣的話,我們得補充體力。”
“不用急,等半夜才吃東西。”張博明把紮好的“狙擊步槍”舉起試了一下,似乎對這個傑作非常滿意。“你多休息一會,我找地方去把這把‘槍’放好,給十九號與七十九號一個驚喜。”
李承志點了點頭,他不得不承認,張博明的體能確實比他好。
五分鐘後,張博明就趕了回來。
“狙擊步槍”放置在一棵離小路大約有五十米的大樹旁邊,而且張博明還用雜草枯葉堆成了人體臥倒的形狀。從幾十米外看過去,確實很容易認爲那是一名埋伏下來的狙擊手,特別是在光線昏暗的黃昏。
兩人沒再耽擱時間,讓張博明背上負重後。就立即出發了。
李承志與張博明都知道,他們領先得並不多。
天色暗下來之後,兩人只是放慢了速度,卻沒有停下來。因爲不需要快速前進,所以體能消耗得沒有那麼快。在夜間十一點之前,兩人每半小時休息一次,同時交換揹包。以確保都有足夠的體力堅持下去。
凌晨兩點,兩人停下來補充體力。
名義上,每名參考者都領到了一袋口糧。而且是高熱量口糧,相當於平常的三頓飯,也就是能夠維持一天。
只是。拆開後,兩人才發現,教官給他們的都是過期的、甚至已經變味的口糧。
“媽的,這不是要人命嗎?”
“別吃,變質的食物不能吃。”李承志丟掉散發着濃烈臭味的口糧。不管有多餓,也不能吃變質的食物。
“那怎麼辦?”張博明有點不大情願,因爲他確實餓壞了,而且之前一直忍着。
“自己找吃的,哪怕是老鼠肉,都比這東西好。”李承志站了起來。剛走出一步,他就停下了腳步。“聽到沒有?”
“什麼?”
“有流水聲,不是很大,不過確實是流水聲。”
張博明的眼睛一下就睜大了,有流水的地方就肯定有能吃的東西。也許是一條魚,也許是一條藏在河邊的蛇,也許是一隻爛泥裡的青蛙,也許是別的會動的東西,但是都是可以吃的食物。
對特種偵察兵來說,只要是活着的。不管是飛的、遊的、跑的都是食物。
尋着聲音,兩人很快就找到了那條從林間穿過的小溪。
“等等!”李承志一把拉住了張博明,沒讓他繼續前進。
“幹嘛?”
“我們走了一百八十七步,其中朝一個方向的有一百二十二步,也就是說,我們離行進路線已經快到一百米了。”
“這……”
“你不覺得,這是個陷阱嗎?”李承志朝四周看了一眼,說道,“這條小溪與行進路線基本平行,也足夠長,而且離行進路線超過了一百米。到這附近的時候,差不多所有參考者都要補充體力,而當他們發現口糧已經變質發臭,就會跟我們一樣尋找現成的食物。如果我是考官,就會藏在這附近。”
“媽的,真他媽的狠!”
“走吧,我們去想別的辦法。”
張博明咬了咬牙,顯然很不想離開,那條誘人的小溪就在前方十多米處,很多肥美的魚兒就在那等着他們呢。
李承志沒多羅嗦,率先往回走。
張博明嘆了口氣,也跟了上來。
事實上,在森林裡找吃的並不容易。雖然很多地方都有可以吃的東西,但是要想得到卻很難。
比如,很多樹上都有鳥巢,可是爬上去卻很不容易。
至於蜂巢,不管蜂蜜有多麼的誘人,兩人也不會愚蠢到在沒有防護工具的情況下去招惹上千只蜜蜂。
更重要的是,他們不知道後面的十九號與七十九號有沒有停下來尋找食物。
也就是說,他們必須繼續前進,只能在行進途中尋找食物。
兩個小時下來,兩人只挖出了一窩土撥鼠,兩隻大的被兩人剝皮生吃了,而一窩七隻小的則直接生吞。
對餓瘋了的兩名特種偵察兵來說,別說是土撥鼠,就算是更噁心的東西都能吃下去。
在扒開土撥鼠的窩時,張博明還想挖幾條蚯蚓出來,只是在土撥鼠的窩附近,怎麼可能有蚯蚓呢?
別忘了,蚯蚓是土撥鼠的主要食物。
只是,兩人沒有愚蠢到去吃樹皮。
雖然樹皮也能吃,饑荒年代,吃樹皮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樹皮的主要成分是很難消化的粗纖維,而兩人顯然不可能等到消化完之後再上路,他們需要的是能夠快速消化的高熱量食物,也就是蛋白質與脂肪,如果是現成的糖份也可以。顯然,森林裡除了蜂蜜,就沒有別的糖份了,而蛋白質與脂肪只能從動物身上獲取。
當然,沒別的吃的時候,把一些無毒的藤蔓放在嘴裡咀嚼也能補充一些熱量。(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