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方道:“簡鍾晴,我就問你一句話,你當我是什麼?”
“朋友。她馬上應了一句。
楊方的眼色透着迷濛。
在他定義裡,朋友,有很多種。
一般朋友,交心的朋友,或者,能陪他上|牀的朋友。
簡鍾晴看穿他的想法,不想引起他誤會,她硬着頭皮,補充了句,“普通朋友。”
楊方鬆開手,殺人的目光瞪着簡鍾晴,像是考慮直接將她生吞活剝似的,許久,才從牙縫裡擠出陰仄仄的一句。
“簡鍾晴,除非我死,否則這輩子我們都不可能是朋友!”
……
那夜,楊方給簡鍾晴發了兩條信息。
第一條:我不會道歉。
第二條:我會保守秘密。
簡鍾晴默然許久,纔回他:剛纔我說錯了,你不是普通朋友,是很重要的朋友,楊方,我給不了你想要的。
看着短訊發出,簡鍾晴將手機隨手一扔,睡覺。
身體睡着了,意識卻還逗留在半清醒半模糊的狀態下,她看見一張在死亡邊緣掙扎的女人昏睡的臉。
這女人最終還是要死了嗎?
辨不清悲喜,或者根本無悲無喜,簡鍾晴有的只是釋然。
她本來不該執着,這女人如果死了,對她來講,不是件壞事……
翌日早上醒來,便看見楊方三更半夜回覆的短信:切!
簡鍾晴忍不住笑了笑。
這楊方,還是一如既往的彆扭的那麼可愛。
從浴室裡出來,手機鈴響響翻天了。
簡鍾晴拿起來一看。
陳漢娜。
……
跟男人牀上缺了個女人一樣的道理,女人的衣櫃裡永遠缺了件合乎心意的衣裳。
而對於陳漢娜這種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穿衣服都不帶重樣的女人來講,她缺的何止是那三百六十五件衣裳?
簡鍾晴覺得,陳漢娜最缺的,是個男人。
一個能爲她埋單,並且面不改色的男人。
“這個月我都約了你六十八次,你今天才肯出來一次,簡鍾晴,你這面子不是一般大啊……”
從一家大牌服裝店步出,陳漢娜手裡拎着滿滿收穫,她邊走邊感慨:“唉,小時候最厚的信是情書,長大之後,最厚的信是銀行賬單,鍾晴呀,你來告訴我下,這錢怎麼這麼不耐花呀……”
這問題還需要她來回答麼?
沒看見剛纔店裡形形色色的人,跟閨蜜一同去的,恨不能將店裡全部衣服逐一試個遍,再挑其中最喜歡最滿意的那件,而那些挽着冤大頭——哦,不,是男人走進去的女人,完全是隨便瞄上一眼,看中就試,試穿幾件之後,大半個身子親暱地往男人身上靠去,嗲聲嗲氣的說完幾句情話之後,那些衣服便找到主人了。
要不是那些男人時不時往她倆這邊瞟上一眼,那些女人哪會隨便買了幾件,便迫不及待地走人?
“外面那麼多追求你的男人,你放句話,再從中挑一個,保管以後衣食無憂。”簡鍾晴無視她前面的抱怨,直接建議。
陳漢娜輕輕一哂,“那羣色中餓鬼有什麼好?有你席少一半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