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港分東西兩區,東區三面朝海,是吞吐量巨大的商業港口,西區則爲內陸,經濟環境望塵莫及於東區,只有一條柏油馬路作爲兩區相通的媒介。
東區人嚴格把守祖先們留下的寶貴自然遺產,非常排斥西區,而西區人則虎視眈眈,想要共享甚至奪取這片財富。
整個三千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就被歸爲了政府的異類,這裡說話最有用的不是警察,而是黑幫,海龍幫歷代控制了整個港口,他們利用碼頭做生意,制定這裡的規矩,黑幫老大甚至從頭到尾包裝好自己,選上了這個區的人大代表。
當然,除了黑幫頭目,這裡也沒有其他誰敢舉手說:“放開讓我來!”
碼頭上停着各種顏色,從世界各地來的集裝箱,光天化日之下,這裡每天進出的貨物,幾乎沒有正經身份,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走私。
這裡的人們不認爲自己在做違法的事,多年的耳濡目染,他們已被親眼所見的事情洗腦,但這裡又如每一座城市那般,人們安居樂業,滿足充實。
在三千港最歷史悠久最深的三千巷裡,有一戶盛家,祖祖輩輩圍着一口很深的湯鍋,做熟食生意。
那口老滷帶着年歲的味道,越久越醇厚,越久越香濃,是任何地方都學不來的。
盛家一直一脈單傳,到了這一代,這間破舊的滷料店裡,只有盛老爹與盛讚兩人。
盛讚從不問自己爲什麼沒有媽媽,他覺得,盛老爹給他吃給他穿,就算多了一個媽媽,又有什麼用呢?隔壁毛毛就有媽媽,可他們家總是不安寧,他的爸爸媽媽總是吵架,毛毛總是沒飯吃過來蹭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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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熟食店分兩個部分,前頭臨街的店面用來做生意,剩下後頭小小的地方被簡單的用木板隔成兩個臥室和一間簡陋的廁所,裡面裝了一個熱水器。
店面的門是很老式的那種,每天早晨,盛老爹最早起牀,在一片豆漿油條的叫賣聲中,將一扇一扇的厚實木板從門檐和地縫裡拆出來,一共六張板,整齊的豎放疊在角落裡,然後推開房門,將還在賴牀的盛讚叫起來,等盛讚端着水杯蹲在店門口刷牙了,盛老爹就從抽屜裡拿上零錢,到巷口買早餐。
一天結束後,他又會再將木板裝進門檐和地縫,與旁邊的一扇小門鎖在一起。
日復一日,六塊木板,守護着他的家,他的兒子。
小小的盛讚,每天必須做的事情,就是守在比他還高很多的鍋子旁。
那麼深的一口鍋,從開火到湯汁沸騰,要花不少時間,可他一點也不煩,一步不挪的守着,等盛老爹從鍋裡拎出熱騰騰的滷料,在炊煙裊裊中,他短短的手指指着翹在空氣中的豬耳朵,童言童語:“爸爸,阿贊要吃這個!”
在盛讚的記憶裡,盛老爹是會笑的,他會拎出油光發亮散着暗紅光暈的豬耳朵,趁熱咚咚咚切成薄片,挑最瘦最有軟骨的地方,撿出來裝小碗裡,揮揮手,讓兒子到一邊吃。
後來他出門在外,偶爾回想,這大概是他最幸福的一段時光,那脆骨耳朵,他怎麼吃都吃不膩。
而每天這個時候,隔壁聞見香味的毛毛就會溜過來,吸着鼻涕站在旁邊如看見富家少爺般看着盛讚。
可以說,盛讚與毛毛的兄弟情,是從一碗豬耳朵開始的。
毛毛大名冒毛,冒家在盛家旁邊開了一間小小的餐館,幾張桌椅,擁擠的過道,晚飯時分,是最熱鬧的時候,但毛毛的爸爸媽媽太忙了,忙着店裡的生意,忙着吵架打架,忙着打牌搓麻,忙到沒時間管管兒子的吃飯問題,所以毛毛每天還是跑到隔壁,圓圓的眼珠子滴溜溜的看着盛讚,看到盛少爺不忍心,小屁股往旁邊挪了挪,給他留了個位置,讓毛毛爬上桌。
毛毛他喜歡跟在盛讚後面,做什麼都行。(媽蛋,寫到這裡我以爲自己在寫⊙﹏⊙b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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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學習不怎麼好,但盛老爹只要每天都看着他兒子揹着小書包與毛毛兩人打打鬧鬧去上學,就算家長會上班主任一直投來不怎麼愉快,家長會後還被留下來聽老師訴苦一番說“你家盛讚太皮了”這些種種,他都不會在意。
照例每天,盛讚放學回家,總會有一碗豬耳朵在等着他。
盛老爹會笑着揉揉兒子的腦袋,滿足又幸福的嗔他:“臭小子!”
這種日子一直平淡而久遠的持續到了盛讚初中畢業,那年夏天,他開始抽個子,彷彿每天夜裡都會悄悄拔高一節。盛老爹看着臉上雖稚氣,卻生機蓬勃的兒子,剁肉的手都會輕快很多。
盛讚天生就有一根反骨,盛老爹是知道的,所以他從未在學業上要求過兒子什麼,雖然他同樣望子成龍,但他不敢太過明顯的提出來。
考完試的那天,盛讚與毛毛一起去了遊戲廳,手裡捏着老爹額外獎勵的五塊錢,買幣打遊戲。
遊戲廳裡多是抽着煙滿嘴髒話的二流子,盛讚也不怕,拉着毛毛找了位置坐下來,雙手靈活的操縱那幾枚按鍵,不久就引來了旁邊二流子羣體的關注。
毛毛偷偷戳了戳盛讚,小聲提醒:“他們在看你。”
盛讚斜了斜眼,問:“要一起玩嗎?”
這個羣體小頭頭的女朋友嬌嗔着:“你看人家多厲害!”
“嘿!小子你哪來的?”二流子們瞪目而起,氣勢很足,但在盛讚看來,總有些虛張聲勢。
盛讚嘆了嘆,拉着毛毛離開前,把贏得票子都送給了小頭頭,小頭頭借花獻佛,給他女朋友換了個大玩偶,女朋友嬌滴滴的窩在他懷裡,這讓他感覺非常有面子,跟遊戲廳老闆說:“那小子下次再來都算我的!”
毛毛再次被盛少爺的魅力所征服,看着盛讚的個頭比他竄得快,心裡着急的計劃每天要多吃幾碗飯才能趕上他家少爺,不然個兒太矮了,他擔心盛讚以後不帶他出來玩。
他跟盛讚說:“明天咱再來玩,我讓我爸給我點錢!明天我請你!”
盛讚看着毛毛那討好的模樣,愉快的決定:“行啊,明天我讓我爸多切點耳朵,你也愛吃?”
毛毛嘿嘿笑,覺得他家少爺對他真好,然後一不留神被盛少爺帶着,踩了一腳狗屎。
“媽呦!”毛毛哀嚎,追着盛讚跑要跟他分享這份狗屎運。
盛讚跑得飛快,把毛毛遠遠甩在後面,從三千巷溜進去,卻意外的看見自家店鋪沒亮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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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讚是那種一旦放假了,就必須玩到天黑肚子餓,才記起要回家吃飯的孩子,可這天,盛老爹不知去了哪裡,桌上也沒有那碗留給兒子的豬耳朵。
盛讚很不高興,他決定自食其力。
十五歲的男孩,很瘦,但因爲從小調皮打架,還是有一把子力氣的,他抱着湯鍋上竈臺,點了火,搬了張小凳坐旁邊,雙手撐着臉、嚥着口水等待,等鍋裡粘稠的老滷發出悅耳的咕嘟聲,他看了看掛在沾滿油漬、髒兮兮的牆上的時鐘,已經晚上九點了。
他踮着腳尖奮力的在鍋裡挑東西,卻怎麼也挑不出那扇豬耳。
其實也不是非要吃不可,但身體裡的那根反骨作祟,他要做給盛老爹看看,他自己也能行。
可,事實證明,他自己不行。
哐噹一聲,雞飛狗跳,毛毛媽尖叫一聲:“媽呦,這可怎麼辦啊!”
月亮升到最高時,盛老爹回來了,披星戴月,懷裡抱着一個小小的包裹,仔細一瞧,居然還會動。
盛老爹微微皺了眉,以爲兒子還在外面野,他一面低語:“臭小子,還不知道回家!”一面開了旁邊小門的鎖,矮身進去。
裡面瀰漫着一股不同尋常的香味,拉亮燈,才發現,店裡一片狼藉。
鍋倒了,記不清到底有多少年的老滷湯汁流了一地。
盛老爹心尖上一疼,他是真的心疼,這鍋老湯,養活了他和兒子啊。
出了事,臭孩子跑了,盛老爹氣的決定逮着那嫌犯一定要好好教訓一頓,真是越來越無法無天了!
巷子裡一個人也沒有,盛老爹抱着包裹往外跑,包裹裡傳出弱弱的一聲嚶叮,他緩下腳步,掉了個頭,擡腳往毛毛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