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風道:“去找誰?”
何一道:“大力王。”
蕭合問:“莫非是大力王要他來的?”
何一道:“其實是大力王要蠍子王來殺我的。”
蕭合道:“既然是要蠍子王殺你爲什麼又要找個夥計來呢?”
何一道:“如果一個夥計都能殺了我他還要親自來嗎?”
“有理。”
柳心月眼中似乎在發光,她冷的可怕,不過怕她的人都躺在了地上。她說:“你們沒有見過大力王,他的可怕絕不會這麼簡單。”她說完這句話就走了。
這是什麼意思?難道她知道了大力王的陰謀?還是在告訴某些人什麼事?
沈風笑了,他對何一說:“此去長安必定不會順利,因爲金蠶甲在你身上的消息衆知周知。”
何一道:“那又怎樣?”
沈風道:“我也要去。”
“你怕我死在長安?”如果何一死了,恐怕沈風就再也不知道誰的刀更快了。
“當然不是。我聽說快活園來了個名妓,去湊湊熱鬧而已。”
蕭合突然來了精神,“有這種好事應該算上我一個。”
男人一生中必不可少兩樣東西,女人和酒。
何一甚至忘記了上一次找女人是什麼感覺?但他覺得女人這種動物總能給男人在任何地方都得不到的安慰。
他第一次殺的人,是個背叛了妻子的丈夫,這也是他第一個任務,殺這種人根本就不需要多好的功夫只要有膽量就行。當他顫抖着手殺了這個人時,他竟攤軟在地上。恐懼,無助,他難過的想哭,但這種感覺絕對哭不出來。
他茫然走在大街上,眼神渙散,就像丟了魂兒的行屍走肉。
不知怎麼就走進了幽暗的衚衕,三四個滿臉抹的像白無常的女人嬉笑拉扯着將他帶進了小黑屋。
招待她的是個年紀很小的少女,那雙小巧的手,柔軟的胸膛,靈活的雙腿,好像他都能想起。
當他們身體融合的那一刻他才清醒的感到,懷裡的人竟然是那樣溫暖,柔和。這種感覺不但神奇而且美妙。恐懼和無助一下就消失了。
他從心裡生出想要保護這個女孩的感覺,他從來沒有過這種感覺,甚至爲了她可以不要自己性命,雖然她是個妓女。
當他從衚衕出來時,那些正在曬太陽的女人笑的花枝亂顫抖。她們好像在嘲笑他,笑他是個沒找過女人的壞孩子。
因爲第一次找女人的孩子都會從心裡生出那種感覺的,不過女人卻把你的話當做狗屁,甚至狗屁都比不上。所以他掏出了全身的銀子狠狠扔在地上。後來他就再沒去過那個衚衕,也沒找過女人。
何一走了。
眼前是一條看不清的路,能爲他照路的只有手裡的刀。
沈風倒盡了壇中酒,正好是兩碗。
“人怎麼樣?”
“確實不錯。”
喝了這碗酒,蕭合一個燕子三抄水掠出清風客棧外,消失在寂靜夜色中。
清風客棧變的寂靜無聲,只有一絲秋風掃過廳堂。有人在笑,像烏鴉一般慎的人心慌…
第二章
長安城和往常一樣,熱鬧、喧譁。這裡有最大的酒店,最好的綢緞莊和男人最愛去的“快活園”。
快活園是什麼?自然是讓人快活的地方,不論男人、女人只要來到這裡就能找到你想要的快樂。
美酒,佳餚,賭坊,女人和粗野的汗子,你能想得到的就一應俱全。
此時早已過了晚秋。冷風瑟瑟,夕陽下沉。
何一提着刀來到了長安城。他緩慢的走在大街上,神情冷漠,步伐沉穩,看起來和這個熱鬧的地方格格不入。
快活園就在長安城的西角。這裡正熱鬧着。據說前些天快活園的老闆招來一個名妓,江湖第一名妓趙玲兒。
今天正是十月十五,冷月高掛,琴聲悠悠,一曲“長恨歌”在快活園二樓的清香小築中幽然響起。
這是不同尋常的一天,人很多,多得讓整個快活園都裝不下了。他們前來只是爲了看一眼“江湖第一名妓。
有個問題很奇怪。爲什麼男人提及妓女的時候總是一臉厭惡的表情但卻經常願意花錢找妓女呢?這個問題說不清也不能說得清,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樣的人一定是賤人,管得住自己的嘴卻管不住下半身。
大概人就是這樣,表面上看起來道貌岸然內心卻齷齪下流。
不過這種事已經司空見慣了,自古流傳下來的東西早已刻在骨頭裡想改也改不了。
孫萬財就坐在一樓大廳一張鐵梨木圓桌旁,桌上擺着個純銀酒壺,一個夜光杯和一盤烤的鮮嫩得牛腰肉。
他臉上帶着笑意,緩緩的拿起酒壺,鮮紅的酒液灑進杯中。酒是上等的葡萄酒,是他親自在波斯買回來的,據說這酒已經有一百年的歷史,貴重可比同等兩倍重量的黃金。杯子是用祁連山最好的老山玉雕琢而成,儒雅高端。所謂好馬配好鞍,葡萄美酒自然也要配夜光杯。
葡萄酒養顏,牛肉強身,這也是他在波斯學來的吃法。
他已經老的不像個樣子,一張臉看起來比三十年的松樹皮還要粗糙,腰也直不起來,要不是他帶着一副金手套,很可能被人誤認爲是哪裡來的老叫花子,現在他有了錢自然要好好享受人生爲數不多的幾天。
通常老人都是這個樣子的,到了一定年齡就開始享受人生了。他畢竟是還老了,想當年他能一個人對付三個女人並且遊刃有餘,現在就算把天下第一美女放在他身邊他也不會皺下眉頭的,因爲他承認,人一老確實就什麼都不行了,什麼也不好用了。
今天他很高興,能讓他高興的日子並不多,他拿着刀叉小心翼翼切着牛肉,就好像會切到手一般的小心。然後叉起一小塊放進嘴裡細細咀嚼,又珉了小口酒,才滿意的點點頭。
“你怎麼在這?”這是一個真正的叫花子,看起來有四十多歲,他的一身破衣服漏了十個大洞,渾身都是腥臭味,是那種死魚的腥臭味,他就坐在孫萬財身邊。
孫萬財看到他非但沒有厭惡,臉色居然變得精彩起來,“你又到什麼地方去了?”
叫花子沉聲道:“這次我去了一個很精彩的地方,我保證你去了那裡這輩子都不想回來。”
孫萬財大笑。他最喜歡聽眼前這叫花子講述那些他去過的奇怪地方,因爲那些地方從他口中說出來總是帶着奇幻色彩,讓人很是嚮往。他在懷中摸出個一模一樣的夜光杯放在桌上斟滿酒,道:“你說的那個地方一定在海外。”
叫花子道:“你肯定是聞到了我身上的味道猜出的。”
孫萬財笑道:“那絕對是個精彩的地方,不然你怎麼會這樣狼狽而歸。”
叫花子道:“你怎麼知道我狼狽而歸?”
“你衣服上的洞不是刮破的,也不是撕破的,也不是燒破的。”
“那又怎樣?”叫花子捏起酒杯喝個精光。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這是“迷情散花手”所致。”孫萬財道。
“你說的一點不錯,這確實是迷情散花手才能做到的。”叫花子拿起酒壺直接往嘴裡倒。
孫萬財突然沒了笑容,“你看到了使用迷情散花手那個人?”
“沒有。”
“沒有?那你是怎麼回來的?”
“我確實沒看到那人,不過我和他交過手。”
“結果呢?”孫萬財問。
“結果就是你看到的這樣,我回到了長安城,而且是和你坐在一張桌上。”
“那個人怎麼樣?”孫萬財道。
“你說什麼怎麼樣?是武功?我可以說我連他人影都沒看到嗎,甚至他是男是女我都不知道。”叫花子話很冷,冷的並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沒看到的那個人。
孫萬財放下手裡的刀叉,“你的意思是,你和他交過手並且用盡全力但還是沒看到他面目?”
“確實。”叫花子又說:“他若殺我只在彈指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