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還在實習期間,請假不能太過於頻繁,所以每天晚上下班回來都免不了抱歉自己不能陪我,對此,我也只是一笑而過,反正,倒時差倒個幾天也沒有問題。
其實,我只是希望能夠在夢裡找到那個男人罷了。
瘋了,是不是?
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是真的瘋了,爲了一個只見過一面的男人這樣,而且只看到過側臉,但我想上帝是公平的,一定是我拒絕的人多了,這一次讓我知道什麼叫求而不得。
我想愛情的奇妙和美好之處大概就是在於它出其不意攻其無備,你總是不能猜到自己的愛情什麼時候到來,也不能猜到自己會喜歡上一個什麼的人。
二十六年的時間裡,每天和我擦肩而過的人不可計數,每日和我對視而過的人也多如牛毛,可是我卻動心在這樣的一張側臉裡,一張並不是很帥的側臉,就好像是被突然捲進了一場漩渦裡,不能自拔。
忽然想起王菲的一首歌——《傳奇》:只因爲在人羣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沒能忘掉你的容顏/夢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從此我開始孤單地思念
是的,我開始思念了,思念男人眼角處那淺淺淡淡的月牙傷疤,我想伸手摸一摸,想知道那種劃過手心的感覺,是甜的,還是酸的。
中午吃飯的時候,叔叔忽然問了我一個問題:“嫚嫚,有合適的對象了麼?”
難得,那個一直以來以諷刺我爲樂趣的女人,並沒有任何的話來攻擊我,只是在一旁靜靜地吃着飯。
我向來是個誠實的人,對於叔叔的
問話自然不會掩蓋真相,“沒有。”
“嫚嫚,有戀愛嗎?”
“沒有。”
“嫚嫚也該找個人陪陪自己了。”
我點了點頭,說道:“我會的,謝謝叔叔關心。”
不知道爲什麼,我卻想起了那個男人的側臉,我想,我會找個人陪自己的,可能,我太過於寂寞了。
“那,叔叔介紹些人給你,可以麼?”畢竟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這樣的事情,看起來有點兒像多管閒事了。
我知道叔叔的想法,放下筷子,擡頭真摯地看着叔叔:“可以,認識多一些朋友也好。”
“好,那叔叔幫你看看。”
我點了點頭:“謝謝叔叔。”
整個過程中,她沒有說一句話,我想,這是我吃得最舒心的一頓飯了。
叔叔是典型的行動派,距離上一次在飯桌上提議給我找個男人看看只是過去了三天,他就真的給我找了個男人來給我看看。
雖然我在國外生活了十年,思想、和觀念和國人有些不同,但是我還是知道這叫做相親,如果在美國,鍾英明給我充當媒人,我只會不聲不響地找個地方藏起來,因爲我不能接受自己的愛情要別人來干涉,即使那個人是我的父母。
可是如今,我只會坦然接受,因爲那個男人的側臉,太過於頻繁地浮現,每一天晚上都讓我驚心動魄,假以時日,我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逃脫。
據瞭解,這個和我見面的男人也是個海龜,陳然,三十三歲,某電子公司的執行總裁。
我知道叔叔的苦心,所以早早就到了約定好的咖啡店。
我一向討厭遲到,也從來都反對遲到是女孩約會中的特例這一說法,我個人覺得,準時當場是對對方尊重的行爲。
離約定時間還有十五分鐘,我點了杯焦糖瑪奇朵,百無聊賴地看着窗外形形色色的人羣,還有二十分鐘,如果看不到人,我就可以走人了。
我尊重別人的同時,當然也希望別人尊重我,我一直以來信奉孔子的一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等待的時間總是有些漫長,手機上的遊戲被我刪除了許多,翻了許久都找不到自己喜歡的,擡頭,卻對上一雙細長的眼睛。
“鍾小姐,你好,陳然。”
我放好了手機,換上得體的笑容,“你好,陳先生,鍾嫚。”
看了看桌上還未黯淡下去的手機,很好,沒有遲到。
陳然並不是想象中的頂着光頭、挺着將軍肚的中年大叔,相反有些瘦弱,目測有一米八四的身高,五官並不精緻,最爲好看的要數掩藏在眼睛下的丹鳳眼,笑起來的時候有兩個酒窩,很是清秀的長相。
他在我對面坐了下來,笑意盈盈地看着我:“我在那邊看了你很久了。”
我笑了笑,“是嗎?”
然後習慣性地看向窗外,對於自己不會應對的問題,曾經的上司這樣評價過我:嫚嫚,你其他都很好,做事大刀闊斧,有你們中國的大將風範,就是你不會掩飾自己的情緒,一旦遇上自己不擅長的領域,你總是以轉移自己的注意力來分散對方的注意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