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個人獨資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1)

一、知識產權概述

1.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基於智力創造性活動所產生的,智力成果的創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和生產經營活動中標記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的總稱。知識產權包括工業產權與版權。個人獨資企業涉及的主要是工業產權。工業產權是人們依照法律對應用於商品生產和流通中的創造發明等智力成果和顯著標記,在一定期限和地區內享有的專用權。工業產權一般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禁止不正當競爭權等。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0條的有關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2.知識產權的特徵

知識產權是無形財產權,與有形財產權相比較有四個特點:

(1)專有性。法律規定智力成果的無形財產權專屬於創造人或其所屬單位,從而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樣權利的可能性。

(2)地域性。一國法律所保護的知識產權,除在一定情況下適用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及國家間協議以外,只在該國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不發生域外效力。

(3)時間性。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有一定期限的,這個時間界限就是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的有效保護期。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後,知識產權則成爲社會公共財富。

(4)公益限制性。法律保護知識產權是爲了促進新成果的產生和廣泛使用,如果過分強調知識產權人的利益,就會阻礙智力成果的廣泛傳播和使用。因此,爲了社會公益,需要對知識產權作一定的限制。

3.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

當今,市場競爭日趨複雜化、國際化及知識化,智力成果一定要用專門的法律制度來保護,因爲:

(1)在現代市場競爭中,無形的智力成果的競爭力比有形的物質(如資金、設備等)要大;(2)智力成果容易受到盜用和仿冒;(3)對智力成果專用權的侵犯是不正當競爭手段,它破壞了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場規則;(4)知識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會損害人們從事創造活動的積極性。

二、商標管理

(一)商標概述

1.商標的概念

商標是指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等構成,使用於商品,用以區別不同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所生產或者經營的同一和類似商品的顯著標記。商標還包括服務標記。商標不僅是區別企業商品的標誌,而且可以保護企業的信譽和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同時還承擔着宣傳和美化商品的任務。

2.商標的分類

商標可以從不同角度分爲若干類型。

(1)按構成分類。

①文字商標。即只有各種文字構成的商標。

②圖形商標。即由各種圖形構成商標圖案的商標。

③符號商標。指以某種符號構成商標圖案的商標。

④組合商標。即使用文字、圖形、符號等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組合而構成的商標。

(2)按作用分類。

①營業商標。亦稱“廠標”,指生產和經營企業把其特定的標誌或企業名稱使用在自己製造、經營的商品上的商標。

②商品商標。亦稱“個別商標”,指以商品的特定規格、品種來區分使用的商標。

③等級商標。指同一廠商在生產的同一品種而等級不同的商品上逐級使用的獨自的商標。

(3)按商標使用者分類。

①製造商標。一般是指生產企業使用或註冊的商標,其目的在於說明其使用者就是其商品生產者。

②商業商標。也稱“銷售商標”,一般是商業註冊或使用的商標,即商品經營者爲了表示其商品由誰經營而使用在其經銷的商品上的商標。

③證明商標。指商標使用者爲說明其商品質量通過了鑑定,用以保證或證明其質量等級而使用的商標。

④服務商標。是指經營各種服務行業的單位或個人,爲使自己的業務同他人的業務相區別而使用的商標。

3.商標設計

商標是商品的臉譜。商標設計是一種特殊的實用工藝美術,它是產品造型方案的組成部分,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利用視覺傳達信息的一種手段。因此,商標設計的優劣,直接關係到商品的銷售前途和企業的發展。

商標的設計,首先要充分反映產品特色,準確含蓄地傳達產品的內涵信息;其次,商標的圖案和文字應獨特新穎、美觀大方、感染力強;第三,商標設計應簡單明瞭,易記易認;第四,商標要適應不同市場的要求和風俗習慣。另外,商標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

(二)商標權

1.商標權的概念和特徵

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包括商標所有權、專用權、續展權、轉讓權、許可權等。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權中最主要的內容,通常所說的商標權就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

商標權作爲知識產權的一種,也具有專用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等法律特徵。商標權的專用性也稱獨佔性或壟斷性,是指商標權一經取得,即爲取得者專有,任何人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不得加以使用;商標權的地域性是指商標在哪個國家和地區註冊,就只在該地域範圍內享有專用權,受該國或該地區法律的保護,在其他國家無效;商標權的時間性是指商標權的有效期限,商標權只在法律規定的有效期內受法律保護,過了有效期而不續展,則喪失商標專用權。

2.商標權的主體和客體

商標權的主體即商標權人,必須是依法登記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

商標權的客體即註冊商標,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必須具備顯著特徵;必須不與他人註冊商標混同;必須不是法律禁用的標記。

3.商標權的取得、期限、續展和喪失

關於商標權的取得,我國商標法採用註冊在先的原則。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原始取得必須通過商標註冊;繼受取得包括依商標權轉讓合同取得和依繼承方式取得,其中商標的轉讓必須簽訂書面的商標轉讓合同,並要經商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公告。

註冊商標有效期爲10年。在期滿前6個月可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爲10年;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不申請續展註冊的,即喪失商標專用權。同時,商標權的續展次數不限。

商標權的喪失,指商標的保護期結束,包括絕對喪失和相對喪失。絕對喪失是指因法定原因商標權歸於消滅;相對喪失指商標權與原所有人分離,但商標權仍然存在,只是歸受讓人所有而已。

(三)商標註冊的申請和審批

1.商標註冊的含義

商標註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擬使用的商標依照《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的註冊條件、程序,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經商標局依法審覈批准載人商標註冊簿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授予註冊人以商標專用權的法律活動。

我國實行商標自願註冊原則,個別商品(人用藥品、菸草製品等)採取強制註冊原則。沒有註冊的商標雖然可以使用,但不享有法律賦予的商標使用權。

2.商標註冊的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註冊申請人可向所在地商標管理機構申請商標註冊。

申請商標註冊應按“一類商品、一個商標、一份申請”的原則進行。申請註冊商標必須依1988年9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髮布的《關於實行商標註冊用商品國際分類表的通知》所附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規定的類別提出申請。如果需要將某種商標擴大到同類其它商品的使用上,應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縣工商局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書一份、商標圖樣十份(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當交送着色圖樣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對於藥品、菸草等國家規定必須進行商標註冊的商品,申請時還應附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證明文件。

商標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爲準。

3.商標註冊的審查和核準

商標註冊的審查和核準的程序如下:

(1)初步審定和公告。初步審定是對申請註冊的商標進行形式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對申請人資格和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而實質審查則主要對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用條款、是否與已註冊或已申請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等進行審查。經初步審定,認爲符合商標申請條件的,將進行公告;凡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2)商標異議和複審。對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予以覈准註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覈准註冊。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或被認定不成立的異議,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或異議人後,申請人或異議人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15日內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

(3)覈准註冊。經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公告期內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商標管理機關將予以覈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再次予以公告。商標註冊人自注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四)國家對商標的管理

1.對註冊商標的使用管理

對註冊商標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監督註冊商標的使用和監督使用註冊商標商品的質量。

(1)監督註冊商標的使用。對於自行改變註冊商標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事項的,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等,商標管理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註冊商標。

(2)監督使用註冊商標商品的質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對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行爲的,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或處以罰款,也可報請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2.對未註冊商標的使用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注意下列行爲並依法予以制裁:使用未註冊商標擅自加註註冊商標標識;商標構成要素違反商標標識規定;使用商標的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五)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1.商標侵權行爲

《商標法》第38條規定下列行爲爲商標侵權行爲: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2.對商標侵權行爲的制裁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對商標侵權行爲,商標註冊人既可以通過行政程序請求追究侵權人的行政責任,也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請求追究侵權人的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1)有《商標法》第38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爲之一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爲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處以罰款。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爲、罰款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15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個人獨資企業的商標管理

1.商標策略

商標是重要的工業產權,可轉化爲巨大的生產力,爲商標所有人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個人獨資企業應重視商標的合理使用,發揮商標的積極作用。在市場營銷中,可以選擇下面幾種商標策略:

(1)統一商標策略。企業將其生產的不同產品及品種均採用統一的商標。這種商標策略的主要優點是:①各產品可互相聲援,增強銷售力;②可顯示本企業的產品聲望;③消費者易於接受本企業的新產品;④有利於節約促銷和廣告費用。這種策略一般適用於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產品質量穩定,商標信譽較好的企業。

(2)個別商標策略。也稱差異商標策略,指企業對所生產的不同產品採用不同商標的策略。這種商標策略有兩種形式:①對企業的各項產品分別採用不同的商標;②對不同的產品線採用不同的商標,同一條產品線上生產的各項產品使用同一商標。這種策略迎合了不同收入水平的消費者的感受和心理需求,適用於產品類型較多,產品線之間的關聯較少,企業生產條件、技術專長在各產品上有較大差別的企業。個別商標策略可進一步演變爲擴展商標策略和多重商標策略。前者指擴展爲統一商標,後者指一種產品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

(3)創新商標策略。當今科技不斷進步,產品生命週期日益縮短,開發新產品越來越成爲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首要條件,商標也必須進行創新和改革,以顯示企業的進步與產品質量的提高。創新商標策略主要有兩種:①驟變策略,指捨棄原商標,採用重新設計的全新商標的策略;②漸變策略,即逐步改變原有商標標識造型的策略,使新舊商標在圖案、符號、造型上很接近,在形象上一脈相通。

在現代市場競爭中,把創造馳名商標作爲商戰的利器,已成爲海內外企業的共識。目前世界前十大馳名商標(可口可樂、索尼、奔馳、柯達、雀巢、豐田、麥當勞、迪斯尼、IBM和百事可樂)僅爲美德日等少數幾個國家擁有。我國個人獨資企業在制定商標策略時,要特別重視通過爭創馳名商標,利用馳名商標去開拓、佔領市場,參與市場競爭,促進企業的發展。

2.商標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個人獨資企業在日常商標管理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及時申請商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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