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鬧到這樣的地步,肯定不能在大廳上處理了,於是衆人來到君豪後面的小院,找了一間較大的空房子,十幾個人站在裡面。
陳清這時候纔打個電話,五分鐘不到,外面陸陸續續就又進來十來號人,一旁的羊臉看得心驚膽戰,幸虧剛纔沒想着火拼,要不然,君豪鐵鐵會被打爛。
“老大,哪幾個?”一個人走過來請示陳老大。
“就他們,”陳清下巴一揚,努嘴示意南華時報的四男兩女,“給我狠狠地打……冤有頭債有主,你們記住了,老子叫陳清。”
這十幾個人,除了男人,還有仨女人,其中還有一個,是長得挺漂亮的小太妹,十幾個人圍着六個人,拎着木棍、膠棒就是一通猛砸。
這其間,院外隱約響起了警笛聲,不過不多時就沒了聲息,君豪就是在這一片做生意的,沒鬧出來什麼大事,警方過來問一問也就走了。
倒是那捱打的人裡,有人不住地發問,到底是怎麼回事,是不是誤會了,可打人者根本就懶得回答,打了十來分鐘之後,慘叫聲越來越弱。
別看記者是無冕之王什麼的,安德福都要頭大,陳清打人,還真沒什麼忌憚,說死了也是民事糾紛,能怎麼樣?
報社不/ 服氣?來啊,來抓我啊,且不說你能不能搞定通達警方,只說異地抓捕四個字,你們當地的警方都要頭疼,這又不是什麼大案——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陳太忠。
眼瞅着六個人遍體鱗傷。連呼救都沒勁兒了,陳老大點起一根菸來,又讓小弟給北崇人散一圈,“吃了飯了嗎?”
“吃了,”被撕了警官證的警官回答。
“那下次再請你們,”陳清也只是看在陳太忠面子上,才這麼問一句,然後他衝《南華時報》的人一努嘴,“給他們弄點水喝,緩緩勁兒……過半小時再打。”
“我們到底做錯什麼了?”一個鼻青臉腫的女人尖叫着發問。
“你們惡意綁架馬芬母女。給我朋友造成了損失。”陳清慢吞吞地回答,“導致他的欠款無法收回,我就……路見不平見義勇爲。”
“我們是公司職員,上面決定的事。我們不懂。”女人尖叫着。“我們是報社,只是想獨家採訪……這有錯嗎?”
“還嘴硬,”小太妹走上前。衝着臉上又是狠狠地一腳,“怎麼跟我大哥說話呢?”
“你也好意思說自己是報紙?拿着跳河自殺的人做文章?”陳清不屑地哼一聲,陳太忠請他幫這個忙,把因果都說清楚了,要他自己掌握尺度。
其實陳清心裡清楚得很,這年頭哪一行沒齷齪?他本是道上人物,見慣了人間黑暗,古人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今人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多雜碎。
若是南華時報求到他頭上,他會看在利益上幫忙,但是沒有利益的話,他還真是比較鄙視南華時報的做法——誰不是爹媽生的?養女不肖,令人齒冷,媒體無良,惹人憤懣。
更別說,此刻他是站在陳太忠的立場上的。
所以,他就打算給《南華時報》一個深刻的教訓。
就在這時,馬芬的母親顫巍巍地說話了,“各位好漢……大哥,我家老頭子,真的許了你們兩萬?”
衆人的眼光齊齊看向席老幺,誰都知道,人是這位救起來的。
“那他是許了,”席老幺很堅決地點點頭,“要是他沒許,我就等他死了,撈屍體……也能掙錢。”
“幺哥,你這話我聽着怎麼這麼噁心呢?”被撕了警官證的警官眉頭一皺。
“我就這麼一說嘛,咱北崇人也做不出來這麼丟人的事兒,”席老幺憨憨地一笑,“但是撈活人比撈屍體還危險啊,他必須許些錢,我才能救。”
要不說老實人騙人,那是最防不住的,他又長得憨厚,旁人聽得就信了。
“那他讓我孃兒倆籌措錢,是不是該有個信物?”馬母遲疑着發問,心說你要是拿出紙條,我就得要求跟老頭子通話,以做證實了——實在不行跟你回北崇去,當面說清楚,我就不信他真敢許兩萬,家裡窮成這樣,拿什麼來還啊?
“信物……啊呀,忘了要了,”席老幺撓一撓頭,“可是他真許了我。”
“算,咱們先回吧,”那做警察的堂弟一聽,很無奈地嘆口氣,“爲了幫你,我的警官證都被撕了……你說你做的這點事兒。”
“哦,那咱們回吧,”席老幺憨憨地點點頭,轉身就往外走。
他這反應,讓所有人都吃了一驚,那小太妹居然大聲嘀咕一句,“這大哥有病吧?”
“你再多嘴,我抽你,”旁邊有人冷哼一聲——陳老大都要請吃飯的人,你敢這麼說?
“回了回了,”那警官點點頭,也跟着離開。
事實上,陳書記讓他們來,就是一個目的,讓他們捏造理由,教訓那幫《南華時報》的無良記者,馬芬母女並不重要。
那幫記者,能找到理由帶回北崇最好,帶不回去,也要留下下次尋釁的藉口——所以這警官,並不是席老幺的堂弟,是分局裡特機靈的一個小夥子。
眼下他們這麼離開,回頭依舊有理由找過來,反正不虐得南華時報欲仙欲死,這事兒就不算完——到時候可以說馬老漢死活不寫條子,照樣能找事。
你媒體可以無恥,北崇老百姓就不能捏造事實嗎?
陳太忠這麼做,也是被逼出來的,以暴易暴不是好辦法,然而……這不是正規手段解決不了嗎?
走到門口,警官又扭頭看一眼那羊臉,“我好像說,要帶走一個人。”
“馬上就弄過來了,”羊臉陪着笑臉發話,“最多五分鐘。”
還不到五分鐘,那撕了警官證的瘦高個子就被三個人夾着,帶到了依維柯車旁,幾個北崇漢子粗暴地將人推上車,客車發動,眨眼就消失在了夜幕裡。
羊臉怔怔地看着汽車離去,好半天都不說話,整個人跟癡了一般。
“張樹林這是活該,”旁邊有人哼一聲,“三哥也就撕過兩次警官證,他算什麼玩意兒?倒是給君豪添了這麼大**煩。”
“我是有點奇怪,”羊臉皺着眉頭髮話,“你說這幫北崇人來,是幹什麼來的?”
“討債啊,”這位下意識地回答,然後沉吟一下,“瑪德,這還真是奇怪,姓馬的孃兒倆沒事,倒是把記者打了一頓,最後帶走了張樹林?”
羊臉感覺蹊蹺的,也就在這裡了,正主輕輕放過,幫忙的捱打,最慘的……居然是三哥的酒店,這是哪門子道理?“這北崇人真是的,難道是陳清想巧立名目,奪三哥的家業?”
“這個……我就想不通了,”這位很老實地搖搖頭。
不光他想不通,張樹林也想不通,在他印象中,撕警官證實在不算多大的事兒,丁老三兩次撕警官證,他都在場,小警察氣得臉色通紅,卻還得強忍着。
但是事實上呢?沒了證件,回去補辦一個就完了,總共花不了幾個錢,而且你只要是警察,有沒有警官證,那都是警察,不像丟了身份證的,連個酒店都住不成——中間的空窗期,那是無所謂的。
而且生活在這樣的年代裡,就得學會在必要的時候忍受恥辱——榮譽感算什麼玩意兒?
所以他一上依維柯,就趕緊拱着手四下作揖,“幾位大哥,對不住了啊,我今天酒喝多了,一時糊塗……我這,我這願意誠懇地道歉。”
幾個北崇人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就沒有一個說話的,小地方的人,和大城市的人終究不同,尤其北崇是個血性十足的地方——撕了警官證,那就是再重不過的侮辱了。
尤其這張樹林做得太絕,撕了警官證之後,他還繼續要警官證,這擺明了是****,北崇男人最忍受不了的,就是這種小人行徑。
兩個最加在一起,張樹林會遇到什麼,已經是不言而喻了,誰有耐心跟他多話?
可是他自己總還有僥倖心理,衝着那警察就跪下了,“大哥,您想要什麼只管開口,什麼都好商量,您就當我是個屁,放了吧。”
“你放心,在回北崇之前,我不打你,”警官冷冷地回答,這種恥辱,哪裡是要點錢能洗刷乾淨的?“不過我向你保證,在你離開北崇以後……什麼時候聽到‘北崇’倆字兒,你都要打顫,做不到的話,我跟你姓兒。”
“大哥,我錯了,以後真的不敢了啊,”張樹林只聽得渾身冰涼,跪在地上就嚎啕大哭了起來,他欺負外地警察,不過是狗仗人勢,真正的膽子並沒多大,“您饒我這一遭吧。”
“你嚎喪呢?”席老幺看不過眼,擡腿一腳將他踹倒在地,警官是爲了幫他,才被撕了警官證,他心裡是最恨這瘦子。
將人踹倒之後,他又狠狠地踩了幾腳,“你不是牛逼嗎,你不是會撕警官證嗎?”
“幺哥,”那警察發話了,今天來的人裡,只有他一個人是警察,其他都是席老幺找來幫忙的,適當控制一下事態,還是很有必要的,“還沒出地北呢,等進了恆北,想怎麼弄他,還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