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例五:空降排在北開普省設伏。
講述者:安嘉怡少校。
講述者簡歷:1990-1991年在南部非洲作戰時任空降營參謀,曾獲得二級勇敢勳章一枚。
我們空降營的任務就是控制位於納米比亞和博茨瓦納西南300公里處一段邊境線,因爲情報顯示,武器從那裡進入納米比亞,營長決定運用伏擊戰術來消滅敵人。
當我所在伏擊小分隊完成一次伏擊任務後,乘坐直升機返回基地時,我們飛越赫曼德河,我發現一條以前不知道的小路圍繞在河邊樹叢旁。
我們實施了機降,很快我發現了清晰的汽車輪胎痕跡。
我們返回基地,收到一份情報稱:大約一支50人的游擊隊乘坐卡車進入了我營防區。
我抵達營部,向營長建議在新發現的小路上實施伏擊,營長決定於1990年12月3-10日由我指揮實施一次伏擊。
我的伏擊小分隊由35人組成,其中2名軍官。
分成3個班,每班包括班長和2個4人制的火力組,我們準備了10天份額的食品和水,每一名士兵攜帶35-40公斤裝備。
我們乘坐直升機前往伏擊區,直升機先飛往2個預定的假着陸區,一個位於真着陸區20公里,另一個5-6公里,最後,我們呈夜黑前機降,我們伏擊區域是一塊平坦的沙漠地。
我選擇的地點高於河邊樹叢,這樣可以清晰地觀察所有地段,我親自選擇火力點,組織火力和講述各個要點。
2名工兵佈置了遙控地雷和絆發雷,我可以看清3-5公里內的情況。
夜晚,我們可以發現20-25公里外開前燈的卡車,也能聽見3-5公里外汽車行駛的聲音,當夜幕降臨,三分之二的兵力前往伏擊區,另外三分之一休息。
到了白天,主力休息的時候,我部署了3個觀察哨,並且去掉地雷的絆線,以免動物路過觸發地雷而暴露了伏擊。
第一天夜晚沒有敵情。
第二天白天,一個牧羊人趕着一大羣牲畜從樹叢和小路間走過,隨後不久,一遊牧民帶着3頭駱駝穿過,沒有人發現我們的伏擊。
我把主力都安置在休息營地休息,他們在早晨返回營地後和晚上前往伏擊圈前都有一頓美餐,我每天給每名戰士1升水的定量。
第二天晚上同樣沒有敵情。
12月5-6日,颳起了沙塵暴。
6日傍晚風暴平靜下來。
7日凌晨,我們突然聽到卡車引擎的聲音,我發出進入戰鬥的命令,士兵們迅速進入戰鬥位置。
30分鐘後,我們發現3輛重型卡車,這是一種150馬力,4x2卡車,裝載能力爲5.5噸的卡車和2輛輕型卡車駛近,車隊沒有開車燈。
當所有卡車進入伏擊圈後,我引爆2枚地雷,並和排長髮射照明彈和弋光彈引導火力,所有的卡車都在第一時間遭到40mm火箭筒的襲擊。
一輛卡車試圖掉頭後轉逃離,但是觸發了地雷,車上的游擊隊員被彈藥殉爆的火焰所困,他們跳下車,我們立即將其擊斃。
整個戰鬥中,我們擊斃44名游擊隊員,擊毀3卡車武器彈藥,我們無一人傷亡。
黑字軍事學院戰術系評註:空降分隊伏擊成功歸因於運用靈活的組織,構築堅固和具有良好僞裝的工事,地雷部署得當,恰當的使用照明彈和弋光彈。
指揮官評註:該部隊攜帶10天的給養,在那裡埋伏了7天,在一個地方帶的時間太長了,本地居民可能路過這裡,完全有可能發覺埋伏。
戰例六:偵察排在蘇魯畢西北地區伏擊。
講述者:易一鳴中校。
講述者簡歷:1990-1991年作爲空降營營長在南部非洲服役。
1990年10月,南非白人游擊隊加強了在各地的活動,運輸隊運載着武器,彈藥等戰爭物資從博茨瓦納輸送到游擊隊手裡,爲了打擊游擊隊,高層決定在游擊隊活動區域實施無限制的伏擊戰。
我是空降營的營長,和營參謀人員,營偵察排長一同接受了伏擊作戰命令,我們開始在營地準備作戰計劃。
情況是這樣:我們營部署在拉巴德高地的蘇魯畢村,距離公路約50公里,有一夥武裝分子在這個區域活動,他們襲擊我軍哨所,炸燬輸電線,攻擊運輸車隊人員,並向我們營地發射火箭彈。
情報部門提供報告描述了游擊隊如何把戰爭物資穿越我防區,以及他們活動的路線,我決定在蘇魯畢西北5公里處,游擊隊可能經過的路上實施一次伏擊。
伏擊部隊由:營偵察排,空降排,工兵班。
大約00時30分,我收到無線電信號,表明偵察排已經到達指定區域並建立了伏擊陣地,工兵在伏擊區埋設了遙控地雷並在游擊隊可能撤退的路徑上部署了地雷,伏擊陣地建立在一個山坡上,可以俯視整個小路。
伏擊部隊部署2層:抓捕組在第一層,支援組在第一層高約50米的地方,部隊通過無線電和我保持聯繫。
第一晚,沒有任何情況。
在隨後的白天,作戰人員隱蔽在山頭,僅在陣地上留下觀察哨,當夜色再次降臨,伏擊部隊回到了陣地。
23時15分,一個模糊影子從遠處逼近,伏擊部隊放他過去,因爲他們想這僅僅是一個巡邏哨,這名游擊隊員穿越伏擊區很快返回,消失在返回的路上。
03時整發現11名武裝人員靠近伏擊區,偵察排長決定抓捕這些人員,經過短暫激烈的交火,5名武裝人員被擊斃,6名被俘獲。
伏擊分隊迅速從另一條路線撤離。
05時20分,返回營地,我們無一傷亡。
黑字軍事學院戰術系評註:本次戰鬥經驗顯示,一次成功的伏擊是一件艱鉅的工作,大約90%的伏擊沒有任何成果,這裡面有很多原因。
第一是埋伏地點往往會暴露。
第二,上級總是希望伏擊部隊超過25人,並且攜帶重裝備,這些標準不是總是正確的,要根據實際情況。
第三,規定上要求伏擊部隊和營地保持高度聯繫,每小時要通訊一次,這樣敵人可以偵察出我們伏擊區域,從而繞開伏擊區。
第四,我軍軍服不適合隱蔽,戰靴更不適合伏擊,敵人能輕易從腳印發覺伏擊點。
指揮官評述:我軍在夜晚躲在基地避免游擊隊火箭襲擊,因此,游擊隊的運輸隊可以輕易穿越我軍防區,我軍不採用班級規模的伏擊,而排級伏擊顯得過於臃腫。
這同時顯示在我軍中,士官沒有進歷過嚴格的伏擊戰訓練,在伏擊中可能會出現2名以上的軍官在指揮,這次伏擊也沒有達到預定的目標,就是伏擊游擊隊的補給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