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九龍半島最南端海邊,天空中沒有月亮,四周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當年的維多利亞港還沒有取名叫維多利亞港,是一條沒有名字的海峽。
一條黑影從樹林中鑽出,望着對岸稀稀疏疏閃着燈火的香港,和他在後世看到的香港明顯很不一樣,當年的香港只是一座比小漁村好不了多少的小城。
既然來到這裡,也就沒什麼好猶豫了,過了片刻,這條人影抱着一根木頭跑出來,頭也不回的奔向沙灘。
黑影邁入水中,義無反顧的涉水前進。海水越來越深,逐漸沒過他的胸口。
“游過去!過去就是勝利!”這名男子雙手緊抱着木頭,雙腳奮力打水,順着退潮的海水往對岸漂去。
渡海的時間是經過精心挑選的,他下水的時候,剛好是潮水快要退盡。等到他遊過海峽中心線之後,又剛好趕上漲潮,就能順着潮水登上對面的香港島。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漂泊,這名男子終於踏上了香港島的沙灘。
“香港,我來了!”男子興奮的喊了聲。
他摸出隨身攜帶的小刀,一刀割掉腦後那代表野蠻、落後、恥辱的豬尾巴,狠狠的把辮子丟進水中,隨後大踏步向岸上的樹林走去。
這名男子名叫陳新元,今年剛滿十八歲,事實上他不是屬於這個時代,他是後世一名化學專家。在一次實驗中,由於助手失誤,發生了意外。陳新元把年輕的助手推出門外,自己卻被濃煙烈火吞噬。
陳新元再次睜開眼睛,發現自己變成一名嬰兒,而且這個嬰兒的名字也叫陳新元,只不過出生在清朝道光年間的山西洪洞。
老年得子的陳家夫婦對這個獨子自然是十分寵愛,可以說是百依百順。正因爲如此,陳新元的童年不但沒有吃什麼苦,反而被送去私塾讀書。
隨着年齡的增長,陳新元前世裡的記憶居然一點點恢復。他知道,清朝是一個喪權辱國,最黑暗,最令人鬱悶的朝代。從五歲開始,他就有一種強烈的願望,要推翻清朝,喚醒國人的民族意識,讓東方睡獅醒來。
陳新元到了十二歲的時候,隨着大腦發育成熟,他前世裡的記憶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他才發現,自己居然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化學天才。
無論是烈性*,無煙*,還是青黴素,他都可以造出來。
只可惜這這一身本領卻無用武之地,讓他用自己的才能去幫助滿清政府,先別說能不能派上用場,恐怕清政府會把他當成一個異端處死都有可能。所以說,幫助清政府是不可能的事情,陳新元不會犯傻。
陳新元也想過,等太平天國起事,去投奔太平天國。但很快他就否定了這個想法,因爲太平天國內部各種王太多,內部都不穩,更加上是一個政教合一的政權,走了邪路的政權,投靠太平天國不僅沒有一點前途,甚至可能連命都送了。
最後,陳新元想到,是否能取得洋人的支持,來完成自己的事業。
只可惜這時候鴉片戰爭還沒開始呢,英國人還沒辦法在大清國的土地上橫着走。想要去找洋人支持,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陳新元有前世的知識,頭腦又非常聰明,在十四歲的時候,便考上秀才。但他很清楚,自己是一個技術型人才,官場上的勾心鬥角爾虞我詐不是他的強項,否則他真的可以選擇考上進士,當上官之後再利用太平天國爆發,取得兵權,然後當袁世凱,提前把腐朽的滿清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穿越者別把當年的文官想得太弱智了,官場上的大人物就沒有簡單的,一些八股文讀傻了的文人,就算是中了進士,也無法在仕途上走更遠。正因爲如此,所以歷史上的狀元能成大器的就沒幾個。
走仕途道路來推翻滿清這條路也行不通了,也就在這一年,鴉片戰爭爆發,兩年後,清政府簽訂了中英《南京條約》,把香港割讓給英國。
清政府同英國簽訂《南京條約》簽訂半年之後,陳新元的父親去世。
失去了父親,家裡失去主樑骨,雖然清朝的秀才不用納稅,見官不跪,官員不可隨意對其用刑,可以隨意進出縣衙,可是秀才在經濟上並沒有實質性的好處,所以叫窮秀才,從這一年開始,陳新元不得不賣字畫勉強餬口。
家中母親一直讓陳新元找個媳婦,卻被他以未考取功名拒絕了。
轉眼到了一八八四年初,在清明節前夕,母親也去世了。陳新元做好了打算,決定踏上逃亡之路。
安葬了母親之後,陳新元變賣了房子,帶着家中不多的銀兩銅錢,踏上南下之路。由於他秀才的身份幫了他大忙,秀才不需要路引就可以到處行走。憑藉着秀才的身份,陳新元一路南下,順利通過各個關卡,來到廣東。不過當他來到廣州城之後,身上的錢已經全部花完了,連一個銅板都沒有剩下。
沒錢僱車,只能徒步走去香港了,陳新元忍飢挨餓,走了整整四天時間,路上渴了就喝路邊溝裡的水,餓了就晚上去農田裡偷點番薯生的啃,還差點被狗咬了。這樣一路過去,終於來到九龍半島。
陳新元到了九龍半島之後,於是有了開頭這一幕。
“站住不許動!”前方出現一盞馬燈,陳新元只聽到一聲生硬中文的咆哮聲。
明晃晃的馬燈快舉到陳新元臉上了,一名英國警察站在自己面前,後面還跟着兩名紅頭印度警察,手裡的褐貝斯步槍對準了他。
看到陳新元一身溼漉漉的,英國警察用生硬的中文問道:“什麼人?從哪裡來的?”
“維多利亞女王萬歲!我愛大英帝國!”陳新元急中生智以英語大喊道。
“維多利亞女王萬歲!”英國警察和兩名印度警察也跟着大喊,右手高高舉起,那兩名紅頭印度警察手裡的步槍都掉在地上。
趁着這個機會,陳新元轉身就跑。他知道,褐貝斯步槍是一種前裝槍,哪怕是最精銳的龍蝦兵,打一發之後再裝填需要好幾秒鐘時間,印度兵的話,再裝填時間就更長了。
“砰”一聲手槍的射擊聲響起。
“不好!怎麼忘了,柯爾特*!這槍可以連發!”陳新元停下腳步,老老實實的蹲在地上,雙手抱頭。
“讓你再跑啊!你以爲和你們清國弱後的手槍一樣,只能打一發?”英國警察手持*走了上來,槍口指着陳新元。
“我是來報效大英帝國的,我懂得製造特效藥,能救活很多人的性命。”陳新元焦急的辯解道。
“看來這是一個瘋子。”一名印度警察道。
英國警察搖了搖頭,聳了下肩膀,兩手一攤道:“很可惜,我們香港剛剛纔建立城市沒多久,怎麼就忘了蓋一家神經病院了?以後這樣的瘋子越來越多,可要往哪裡送?”
另外一名紅頭印度警察踢了陳新元一腳:“你能救很多人的命?我還是溼婆大神呢,起來!跟我們去警察局!”
“我們信基督教,你們的溼婆大神可幫不了我們的忙。”英國警察轉過頭來,狠狠瞪了印度人一眼。
“咣噹”牢門開了,陳新元被印度警察一腳踹進昏暗潮溼的牢房,他站立不穩,一個狗啃屎仆倒在地上,嘴邊碰到一堆黏糊糊的東西,一聞。
“啊!好臭,是翔!”陳新元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這是什麼人?”看管牢房的警察問道。
“真倒黴了,抓住了一個神經病人,身上一個銅板都沒有。”印度警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