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甫自選集全本 6女犯(6)
可是,有一天,在課堂上,吳潔又突兀地甩給那男學生一個紙蛋,上邊寫着:
晚上,你到教室裡來,我有話給你說!
後來,方老師曾讓她一遍又一遍地講述那天晚上的經過和細節:她去了,他也去了。教室裡沒有燈,他們就默默地坐着,互相捏着手,默默地坐着……
\後來呢?\
\就這些。\
\往下說。\
\就這些。\
\你說,你老實說。說清楚就沒事了。\
第二天,在方老師的提議下,學校召開了全校師生大會,身材魁梧的校長聲音洪亮地在大會上宣佈了對吳潔同學處分的通告:
查本校初二乙班學生吳潔,女,現年14歲。該生早在xx市上學期間就跟社會上的一些流氓鬼混。轉來本校後,不好好學習,又與本班一位男學生鬼混……實屬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爲了嚴肅紀律,挽救本人,經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給予吳潔記大過處分……
此\通告\,被校長在全校千餘名師生大會上宣讀後,張貼於學校大門口的最醒目處,每一個路過的學生都將看到並一遍又一遍地重讀……
第三天,吳潔失蹤了。她再也沒有回來。
方老師的挽救也到此爲止,她做了她應該做的一切。後來,吳潔果真是\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給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現有長達三十三頁的\供詞\,再次證明了方老師對她挽救是正確的……
審訊筆錄摘:
問:\吳潔,你離家之後都想了些什麼?\
答:\我破罐破摔了。\
問:\後來呢?\
答:\我恨方老師。\
問:\經過這一段的教育,你有何感想?\
答:\管教幹事對我很好,我確實有罪。\
問:\出去之後你能學好嗎?\
答:\我不知道。\
王玲玲,女,現年25歲,漢族,拘前系xx市勞動服務公司總會計,文化程度:大專肄業……因流氓、妨礙他人家庭罪判處一年……
在獄房裡,一見面她就說:\我是第三者。\
然後,她用那雙憂鬱的大眼直直地盯着你:\我喜愛文學,我想當作家,我真想把我的一切都用筆寫出來……\
看一看這張結婚照吧——時間:1985年9月24日。
她緊緊地依偎在愛人的身旁,亭亭玉立,顯得那樣年輕,那樣漂亮。那爲拍新婚照而特意穿上的法式拖地白紗裙裹在她那高挑兒輕柔的身姿上,使她像女皇一樣的高貴,她的臉像滿月一樣地細膩白嫩,臉上泛動着的淺淺的微笑似要和朝暉比一比胭紅。還叫人羨慕的是那雙明亮的大眼,裡邊溢着太多太多的美麗遐想。連那紅潤的嘴脣上也彷彿寫着這樣一句話:這就是生活呀,這就是幸福。在她身旁站着的是一位帶眼鏡的男士,一位風度翩翩的中年人。讓人一眼就看出這男士是位有教養、有知識、有水平的\老九\。
再看一看這張離婚照吧——時間:1985年12月7日。
她站着,他也站着,沒有笑,也沒有哭。她的臉兒依舊很白,白得像雪,只是那紅潤消去了;她的眼睛也依舊很亮,只是像一泓潭水,多了些沉重,多了些憂鬱;那嘴脣是抿着的,抿得很緊,彷彿含着一枚難品、難嚼、難嚥、又吐不出倒不盡的五味子。那位帶眼鏡的男士把風度丟失了。臉兒苦苦的,木木的,似乎想說些什麼,又似乎什麼也沒有說。
爲結婚照相的侶世上有千千萬萬;可爲離婚去照相的,在這個世界上能有多少呢?
她說:\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的一個基層組織的一位孃家人,爲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而進行有效干預後,才取得的又一次輝煌勝利。\
在1985年9月27日以前,各種跡象表明,她算得上是一位在生活道路上獲得了巨大成功的女性雖然\步步都有血跡\。她說,該得到的,她似乎都得到了。而且有更爲光輝的前景在等待着她。
1983年,她以優異的成績,出衆的才貌,被一家勞動服務公司破例招聘爲公司總會計。她爲人熱,工作幹練,單位裡上上下下都喜歡她。連那位老成持重的公司總經理都對她另眼看待。尤其是那位妻子患了癌症的副總經理,對她更是特別的關照。他的厚愛時時處處地表現在行動上,使她的工作得到了最爲廣泛的支持。她是公司最受歡迎的女性。當然,也因爲她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