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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刀法招式並不多,其中變化也有限,但並不是粗淺武功,只是一般人光學架勢,不曾領悟其中奧妙,再加上江湖中沒有以六合刀法成名的高手,各派只把六合刀法當作入門的武功,不曾重視。E3小說常霄學的也是架勢,沒有高人指點,完全憑自己苦練,自然進步緩慢。常霄心裡明白,要想報仇就要比對頭多下百倍千倍的苦功,只要堅持不懈,早晚有成功的一天。因此抓緊所有的時間苦練,也記不得一天練多少次,總之稍有點力氣就不能休息。晚間睡覺的時候,渾身疼痛難忍,骨節好像斷開一般。常霄經歷過不少苦難,爲了報仇不惜一切,疼痛反而更加激發復仇的決心。數月過去,脫力十幾次,常霄毫不氣餒,想到母親臨終的場景難免肝腸寸斷,如果實在難受就到陳家去一次,回想當初的甜蜜,清風觀的遭遇就更加刻骨,從新有了動力。就這樣周而復始,苦練不止,寒來暑往,一年過去,終於有了收穫,練刀之時,招法竟然自行變化,常霄喜不自勝,明白自己的路走對了,只要刻苦,終有報仇雪恨的一天。因爲所有心思都沉浸在六合刀法中,連夢裡也沒有別的事,苦練不輟,到後來招法熟極而流,信手拈來絲毫不亂。兩年後已經可以分心二用,練刀之時身邊的一隻蜜蜂飛過都逃不過雙眼。到了第三年,卻發覺六神無主,練刀之時總是胡思亂想,難以集中精神。原來六合刀法講究內三合外三合,內三合就是心與意和,意與氣合,氣與力合。常霄沒學過這個法門,刀法到了一定程度就難以控制。不過常霄並不泄氣,照樣苦練不停,直到第四年才明白其中的道理,招式逐漸得心應手。繼續苦練,元氣越來越充足,從前的痠疼感徹底消失了,只覺得渾身有使不完的勁。這是外功積累到一定程度,內功自然提升。到第五年時,雪中練刀,竟然沒有一片雪花落到身上。常霄並不滿足,愈加刻苦。
皇天不負苦心人,常霄痛下苦功,經過千錘百煉,六合刀法威力倍增。常霄看到了希望,滿懷信心,開始着眼於身法步法配合,苦練六年,手眼身法步與精氣神完全融爲一體,心動刀出,快捷無比。六年過去,原本就魁梧的身軀更加結實,雙手結了厚厚的老繭,臂膀比從前粗了一倍。隨着刀法日益精熟,信心也逐漸增長,第七年,鋼刀威力大增,竟然能把巨石劈開。雖然有了這樣的成就,常霄還是不敢出山報仇,絕塵刀法本來就是上乘的武功,滾珠寶刀更是罕見的利器,自己親眼見過此刀切金斷玉,自己只憑普通兵刃難以復仇,沒有十足的把握難免送命,對方不可能放過自己,上次僥倖遇到猴羣,這一次不可能那麼幸運。{金}{榜}苦練八年,出刀之快令人歎爲觀止,刀風所及,草木已斷。第九年,終於融會貫通,六合刀法已經瞭然於胸,得心應手,收放自如。第十年,就是全力提升刀法的威力,關鍵是一個快字,要想對付削鐵如泥的寶刀只有比對方快,對方出一刀,自己至少要出三刀,否則還是沒有機會。到後來雨中練刀,竟然沒有一滴雨點落到身上。常霄頗感欣慰,準備十年一滿就去復仇。轉眼已是深秋,落葉漫天飛舞,常霄樹下練刀,此時已經頗爲從容,落葉隨着刀鋒盤旋。常霄一時興起,鋼刀越來越快,只見落葉卷着一團銀光,看不到人影。舞到酣處,常霄一聲斷喝,鋼刀脫手飛出,帶着無數落葉呼嘯着射向一塊巨石,刀身竟然有一半插入石中。落葉撞到巨石上四散,竟然排成一個出字,常霄明白,上天示相,自己出山的時候到了。上前拔刀,一聲脆響,鋼刀竟然繃斷,常霄咬牙自語:“林鳳鳴,你可千萬別死。”
十年光景,常霄與從前大不相同,好像脫胎換骨,心裡滿是豪情。先準備祭品拜過父母,打點行裝,此時常霄已經三十二歲,經過磨練,精氣神極爲充足,臉上多了風霜之色,胸中增添了萬丈雄心。離開家鄉之前,特意到陳家看一看,當初的經歷一直深印在腦海。陳霞是常霄唯一深愛的人,這一段感情刻骨銘心,痛下苦功固然是爲了復仇,其實最大的原因卻是爲了陳霞。常霄自己明白,如果只是爲了林鳳鳴擊傷自己的仇,根本不可能堅持十年,恐怕早就拿着兩萬兩巨資成家立業了。正因爲對陳霞念念不忘,纔有了苦練十年的動力。每每想到陳霞,常霄的心裡苦辣酸甜,五味雜陳,不知是何滋味。上路之前,常霄拿出五百兩銀子託鄉親打掃父母的墓地,這是怕萬一自己報仇不成,命喪他鄉,沒人掃墓。安排妥當,孤身上路,先到一個大鎮買一口好刀,做一件大紅袍,以示覆仇的決心。上次出門吃了不少苦,結識段奎之後,常霄明白了人情冷暖,你越是謹慎小心,別人越要欺負你,於是昂首挺胸,橫眉立目,果然沒人敢來招惹,住店時夥計跑前跑後,百般巴結。常霄心裡嘆息:這是什麼世道,處處欺軟怕硬。這一次出門可比上次威風多了,一點苦受不着,好吃好喝。
常霄並不急於趕路,十年都等了,不爭一時。路上游山玩水,手裡還有一千多兩,此行生死未卜,留着也沒用,還不如花用了。這一回常霄纔算想開了,在飲食上大把花錢。雖然如此,常霄也沒動過進青樓的念頭,一爲不曾經歷過,心裡發虛,二爲心裡放不下師妹陳霞,看不上別的女子。這一日經過一座大山,山上景緻不錯,常霄信步登山遊玩,一旦報仇不成,自己難免身首異處,這樣的景緻就看不到了。沿着山路緩行,秋風送爽,飛鳥在密林中往來,常霄深吸一口氣,自語道:“如果報得大仇,這裡的景緻又是一個樣子。”一陣風吹過,風中隱隱有金鐵交鳴之聲,好像有人動手,常霄心裡一動,自己苦練十年,不知自身刀法深淺,看一看別人交手增長一下閱歷也不錯。想到這裡循聲而行,轉過一個山坡,下面是一片平地,果然有兩個青年在交手。常霄不想驚動兩人,悄悄靠近,發覺交手的兩人年紀不大,都在二十上下,眉目有些相似,一人手持一對斑斕錘,另一人使一對描金月斧,兩人激鬥正酣,互不相讓。如果十年前,常霄一定歎服兩人的武功,此時看來,卻覺得兩人出招太慢,自己完全可以取勝。不過還是留神細看,見兩個青年酣鬥許久,各自退開,一人道:“兄弟,我餓了,先吃飯。”另一人點頭:“我也餓了,吃飽了再打。”兩人到一棵大樹下喝酒吃肉,常霄頗爲奇怪,這兩人竟然是兄弟,既然爭鬥不休爲何又坐到一起喝酒?正納悶時卻被對方發覺了,因爲常霄穿的是大紅袍,頗爲顯眼,一名青年叫道:“哪條道上的朋友?出來見見。”常霄整衣走出,抱拳道:“在下游山,偶過此處,驚擾二位,並無他意。”一名青年起身還禮道:“你帶着刀,定是武林中人,哪一門哪一派?”常霄搖頭:“無門無派。”
山中巧遇兩兄弟,常霄說自己無門無派,卻不知武林規矩,不報門派就是官府中人,兩青年大爲不屑,一人道:“原來是朝廷鷹犬,快走吧。”常霄納悶問道:“二位此話何意?在下與官府沒有任何關聯。”一青年反問:“那你爲何不報門派?”常霄苦笑:“在下確實無門無派,雖然拜過師卻被逐出。”青年點頭:“原來是無根之人,錯怪你了,我兄弟乃是無量寺百濟禪師門下鍾元,鍾海,朋友怎麼稱呼?”常霄答道:“在下常霄,二位既然是兄弟爲何爭鬥?”鍾元一笑:“坐下再說。”三人席地而坐,鍾海搶先道:“常兄不知,我們兄弟費了一年心血,在大漠尋得一件寶貝,我想要,可是大哥也想要,只好比武定輸贏。”常霄知道不能打聽寶物的事,岔開話題道:“二位武功精湛,兵器也是不凡。”兩兄弟頗爲自傲,鍾元道:“我爹打了一輩子兵器,就數這斑斕錘和描金月斧最爲得意,不捨得賣,留給我們兄弟,又託人把我們送到無量寺學武藝,去年纔出師。”因爲常霄說自己被師門逐出,兩兄弟不問常霄的出身,只說些江湖趣事。常霄心裡有事,盤桓片刻起身告辭,兩兄弟繼續比武。常霄沒聽過無量寺的百濟禪師,看鐘元,鍾海兄弟武功有漏洞,以爲是一般的小角色,並未在意。尋路出山,穿過一片密林,山風吹來,常霄心裡一驚,腦中閃過危險的念頭,鋼刀閃電劈出,竟然落了空,刀鋒上只有幾根紅色頭髮緩緩飄落。常霄大吃一驚,自己出刀可以在風中把樹葉切開,何人能躲開?這裡還藏着高手不成?想到這裡連忙四下尋找,不出一聲。許久也沒有動靜,常霄納悶,自己初入江湖,怎會有高手偷襲?難道是林鳳鳴得到了消息?
胡思亂想終歸無用,常霄小心前行,全身戒備,心頭猛然一動,飛快轉身,發覺一個紅色的影子飛快掠過,常霄知道自己追不上,對方顯然輕功絕頂。遇到這樣的對手常霄更是小心,大仇未報凡事都要提防,如果死在這裡可是含恨九泉了。許久無聲,忽然一股勁風從背後襲來,常霄反手出刀,忽然覺得右側一個紅影撞過來,多虧常霄的刀法經過千錘百煉,身子一旋,刀光一轉,眼看就要得手,對方竟然在千鈞一髮之際跳開。常霄注目細看,不由啞然失笑,原來襲擊自己的不是人,卻是一匹馬,躲開常霄一刀,此馬立在數丈外,瞪着瑪瑙般的大眼盯着常霄。此馬渾身火紅,脖項比普通的馬長出不少,極爲神駿。常霄雖然不懂相馬也看出這是一匹罕見的良駒,方纔刀鋒上的紅色頭髮就是此馬的鬃毛。看清之後常霄收刀笑道:“你可把我嚇了一大跳,無緣無故爲何偷襲我?”這是常霄與猴羣相處的時候學會的,不能輕視衆生,要平等對待。紅馬雖然躲開常霄的鋼刀也是極爲危險,知道面前的人不好惹,只與常霄對視。常霄並不貪心,雖然知道此馬是萬中無一的寶貝卻不動心,自己報仇不成難免送命,再好的寶貝也沒用。既然知道是馬就不擔心了,於是用手一指山路道:“我還有事,你看清楚,我跟你無仇,不要再糾纏了。”看紅馬沒有動靜,常霄轉身下山。紅馬竟然緩步跟來,常霄回身道:“不是跟你說了,我又不曾欺負你,何必沒完沒了?”紅馬晃晃腦袋,向山上甩了甩,常霄登時明白,點頭道:“你是說,欺負你的人還在山上。”紅馬連連點頭,常霄想了一下道:“你能避開我的刀,肯定是千里馬,既然有人欺負你,你就跟着我,沒人敢動你。”紅馬好似聽懂常霄的話,緩緩靠近。
這樣的經歷常霄實在沒想到,緩步下山,紅馬就跟在後面,好似經歷了不少磨難,通身是汗,來到一條小溪,常霄道:“你吃點草,我給你洗洗如何?”紅馬盯着常霄的眼神,猶豫着走到溪邊。常霄扯下一塊衣襟沾水給紅馬清洗,紅馬身上除了汗水還有不少泥污,常霄小心翼翼,生怕弄疼紅馬。經過一番清洗,紅馬煥然一新,更顯不凡,吃喝之後,紅馬恢復了幾分元氣。常霄並不急,紅馬經歷了不少折磨,已經是強弩之末,休息之後反倒全身乏力,就在溪邊草叢裡睡着了。常霄躺在草叢裡,回想自己的經歷,前途未卜,生死難知,此番報仇,就算殺了林鳳鳴,見到師妹怎麼辦?自己真的能狠下心殺掉朝思暮想的情人?這個問題常霄不敢多想。再說清風觀是武林正宗,自己被殺就沒得說了,如果殺了清風觀的人,肯定會有人找來追究,恐怕還是難逃一死。想到這裡常霄苦笑,自己到底想要得到什麼?正胡思亂想,忽然聽到馬嘶,常霄跳起來一看,原來是紅馬睡醒,沒看到自己着急呼喚。常霄笑道:“我在這裡,既然你有了精神,我們繼續走吧。”於是一人一馬繼續前行。常霄腹中飢餓,要尋鎮店打尖,紅馬緊跟着,一步不離。打尖的時候,紅馬不肯留在外面,害的常霄只能在外面跟紅馬一起吃喝,路人看了都覺好笑。走走停停,前面出現一座城池,進城後要找客棧住下,夥計自然不能讓馬進屋,紅馬脾氣極大,非但踢人還要咬人,常霄也沒什麼好辦法,最後讓夥計拿了鋪蓋,自己到馬棚跟紅馬同睡纔算安頓下來。常霄自小受苦,倒也不覺得什麼。天明動身,紅馬緊跟着,正走之時,忽然有人高叫:“壯士留步。”常霄回頭一看,只見一名瘦削的中年人近前施禮,常霄問道:“閣下何事呼喚?”中年人道:“在下徐敬堂,府衙當差。”常霄點頭:“原來是官爺,有何見教?”徐敬堂道:“借一步說話。”引常霄來到一個茶坊,紅馬就在門口看着。落座後徐敬堂開言:“不瞞壯士,在下曾經在邊關從軍,見過這匹馬。”常霄笑道:“我也不知此馬來歷。”徐敬堂道:“此馬乃是大漠中的萬馬之王火龍駒,大帥曾經許下十萬兩白銀也未曾到手。”常霄笑對紅馬道:“原來你竟然值十萬兩,比我還值錢。”紅馬抖抖鬃毛,頗爲自負。徐敬堂道:“壯士如果肯割愛,在下願出十萬買下此馬。”常霄搖頭:“火龍駒可不是我的,只能算是我的朋友,我豈能拿朋友換銀子?”徐敬堂大爲詫異,這樣的話聞所未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