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很想在他們生火的地方挖一個小坑,再埋上五六磅火藥,等他們生火的時候,火藥被引燃,附近的一切都會被炸掉。但是,我不願意在他們身上浪費這麼多火藥,因爲我的儲藏量現在已經不到一桶了。再說,我又不能保證準點爆炸,給他們以突然的打擊。看來,最多也不過是把火星子炸到他們臉上,嚇他們一下,決不會使他們放棄這兒,永不再來。因此我放棄了這個計劃,又計劃找一個合適的地方埋伏起來,把三支槍加倍地裝上彈藥,等他們正熱鬧地舉行那殘忍的儀式時,向他們開火,肯定可以一槍打死或打傷兩三個,然後再帶着手槍和腰刀衝過去,如果他們只有二十來個人,就一定可以把他們殺個精光。這個幻想使我高興了好幾個星期。我整天想着這事,連做夢都夢見它,有時甚至在睡夢裡都在向他們開槍。
我對這個計劃簡直着了迷,竟花了好幾天時間去尋找適當的地點好讓自己埋伏起來,守候他們。我還經常去那出事的地點走走,因而對那兒越來越熟悉了。特別是當我腦子裡充滿報復思想的時候,恨不得一刀殺死他們二三十個。但等我親自看到那地方的恐怖景象,再看到那些野蠻的壞蛋們互相吞食的痕跡時,我的惡念又減退了。
不管怎麼樣,最後我總算在那小山旁找到了一個地方,從那兒我可以很安全地監視他們小船的到來,而且可以在他們準備登陸以前,把自己隱藏到叢林裡去,叢林裡有一個小坑,足以把我完全掩蔽起來,而且可以坐在裡面,把他們那些殺人流血的舉動看得一清二楚,等他們湊在一塊兒,就對準他們的頭開槍。這樣,我準能擊中目標,第一槍打出去,一定能擊傷他們三四個。
於是我選定了這個地點來實施我的計劃。因此,我就把兩支短槍和一支鳥槍上好彈藥。我在每支短槍裡裝了兩個小鐵塊和四五顆手槍子彈那麼大的小子彈,又在鳥槍裡裝了一把最大號的打鳥彈,又把我的幾支手槍,每支裝了四顆子彈。然後,又帶上了充足的彈藥以備第二第三次射擊之用。這樣,我完成了作戰準備。
我這樣安排好了計劃,並且在自己的想象中把它付諸實施以後,每天一大早都要跑到那小山(它離我的城堡大約有三英里)去巡邏一下,看看海上有沒有小船駛近本島,或有沒有小船從遠處向本島駛來。可是,這樣一連守望了兩三個月,每天都毫無所獲,我開始有點厭倦了。因爲這期間,不僅海岸上和海岸附近沒有小船的影子,就是用我的雙眼或望遠鏡向四面八方的遠處望去,整個海面上也沒有一點船的影子。
在我每天到小山上巡邏、望期間,我始終保持着實施計劃的銳氣,同時精神也始終非常飽滿,彷彿隨時都幹得出一口氣殺掉二三十個赤身裸體野人的窮兇極惡勾當似的。至於他們究竟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我卻根本沒有動腦筋去想,只不過由於看到這些野蠻人傷天害理的風俗習慣,從心裡深惡痛絕,不由得怒火中燒罷了。看樣子,上帝在對世界的英明統治中,已經摒棄了這些野蠻人,任憑他們按照自己令人憎惡的、腐敗墮落的行爲去行事,任憑他們多少世紀以來幹着這種駭人聽聞的勾當,養成這種可怕的風俗。如果不是出於一種被上天遺棄的自然本能,不是出於某種地獄式的墮落,他們決不會落到這步田地。但是現在,我對很久以來每天早晨都要去進行的毫無結果的出巡,已經開始感到厭倦了。於是,我對這種行動本身的看法也開始起了變化,並且開始比較冷靜地考慮我所要乾的事情。這麼多世紀以來上帝一直都容許這些人互相殘殺,沒有給他們任何懲罰,我又有什麼權力或責任像替天行道似的擅自把他們當罪犯一樣地判決和處死?這夥人究竟對我犯下了什麼罪行?我有什麼權利參與他們的自相殘殺?我經常自問:“我怎麼知道上帝對這件公案是怎麼評判的呢?毫無疑問,這些人並不知道這是犯罪行爲,他們並不因此而受到良心的譴責,也不會因此而受到良知的責備。他們並不是像我們大多數文明人犯罪的時候那樣,明知這是違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他們並不認爲殺掉一個戰俘是一種犯罪行爲,正如我們並不認爲殺掉一頭牛是一種犯罪行爲。他們也不認爲吃人肉是犯罪行爲,正如我們並不認爲吃羊肉是犯罪行爲。”
這樣想了一會兒後,我就覺得自己實在把事情看錯了。我覺得這些人並不是過去我心目中所譴責的那種殺人犯,正如有些基督徒在戰爭中也經常把戰俘處死,甚至把成隊已經放下了武器、表示投降的敵人毫無人道地殺個精光一樣。
接着,我又想:雖然他們用這種殘暴、不人道的手段彼此殘殺,但那與我無關,這些人並沒有加害於我。如果是他們想害我的性命,我爲了保衛自己而向他們進攻,那倒說得過去。可是我現在既沒有落到他們手裡,他們也不知道有我這個人,也沒有對我有任何陰謀,我若進攻他們,那就不公平了。我若這樣做,就等於承認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所犯下的種種野蠻罪行是正當的。他們在那裡屠殺了成千上萬的當地土人,這些人雖然是偶像崇拜者和野蠻人,在他們的風俗中有些殘忍而野蠻的儀式,如用活人祭奠他們的偶像等等,可是,對西班牙人來說,他們都是無罪的。這種殺人滅種的行爲,無論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間,還是在歐洲各基督教國家中間談論起來,都引起了極端的憎惡和痛恨,認爲這是一種獸性的屠殺,一種人神共憤、殘酷、不人道的暴行,以至使“西班牙人”這個詞,在一切具有人道思想或基督教同情心的人中,成爲一個可怕的字眼,就好像西班牙專門出這種沒有一點仁愛觀念、對不幸的人們沒有一點憐憫心的人一樣。而仁愛、憐憫正是大家風範的標誌。
這樣想,我就停止了一切行動。我逐漸放棄了這個計劃,認爲去襲擊那些野人是錯誤的,並且決定,除非他們先來襲擊我(這是我應該阻止的),我不應該去幹涉他們。不過,如果我真被他們發現,被他們攻擊,我自然知道該怎麼辦。
另外,我也意識到,這種辦法不但不能救我,反而會把我完全毀掉。因爲,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把當時上岸或繼之而來的野人都殺掉,否則的話,有一個人逃回去,把這個消息告訴他們的同族,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過來報仇,我這不是平白無故自取滅亡嗎?
總而言之,我最後的結論是:無論在原則上還是策略上我都不應該管這件事。我的任務是採取一切可能的辦法,不讓他們看到我,並且要不留下一點痕跡,不讓他們發現島上有人。
這種慎重的決定同時喚起了我的宗教觀念。我認爲,當我制訂出那殘酷的計劃,要滅絕這些無罪的——至少對我是無罪的——人的時候,我完全背離了自己的職責。至於他們彼此之間所犯的種種罪行,都與我無關。他們這些罪行是全民性的,我應該把這些事交給上帝,聽憑上帝的裁判,因爲上帝統治萬民,他知道怎麼用全民性的處罰來懲治全民性的犯罪,怎麼對公開的犯罪者進行公開的判決。
在我看來,現在事情已經很清楚了。上帝沒有讓我幹出這件事來,我實在覺得很滿意。我覺得,如果我幹了這件事,我在上帝面前所犯的罪過,不亞於故意殺人。於是我跪了下來,向上帝表示最謙卑的感謝,感謝他把我從殺人流血的罪惡中挽救出來,並懇求他保佑我,讓我不落到野人手裡,也別讓我動手加害他們,除非我從他那兒得到一種更清楚的指示,讓我爲了自衛而這樣做。
自那以後,我在這種心情支配下又過了將近一年。在這一年裡,我因爲根本不想碰到這些壞蛋,不想襲擊他們,就再也沒上過那座小山去探尋他們的蹤影,看是否有人上岸。生怕自己經不住誘惑,看到有機可乘把對付他們的計劃付諸實施,攻擊他們。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島那邊的小船移到島東邊來,劃到我在一處岩石底下發現的一個小水灣裡。那地方,由於有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是無論如何都不敢(或者說不肯)坐小船來的。
我把小船上所有的附件都搬了下來,這些東西都是短程航行不需要的,其中包括我親手做的一套桅杆和船帆,一個錨樣的東西(這東西實在不能說是錨或四爪錨,不過總算是我盡了最大努力做出來的)。我把所有的東西全搬了下來,免得引人注意,讓人看出有船隻和有人住的痕跡。
此外,我前面已經說過,我比以前更加深居簡出了。除了諸如擠羊奶,料理樹叢裡的羊羣之類的日常工作之外,我很少離開住處。那羊羣由於在島的這邊,可以說沒什麼危險。因爲那些偶爾到這島上來的野人,從來沒有想到能夠在這裡找到什麼,所以也就從來不離開海岸向裡走。我確信,自從我開始提防他們而處處小心以後,他們還照樣到島上來過好幾次。真的,一想到過去,我就不寒而慄。因爲我過去除了帶支槍(並且槍裡只裝着很小的子彈)以外,經常手無寸鐵地在島上走來走去,東瞧瞧西望望,找一些用得着的東西。如果那時碰上他們,被他們發現,我又該怎麼辦呢?或者,假如我當時看到的不是一個腳印,而是一二十個野人,一見到我就追,而且跑得很快,我無論如何也逃脫不了,我一定會措手不及的!
一想到這些,我就會嚇得魂不附體,異常難過,半天都恢復不過來。我簡直不能設想那樣我會怎麼辦,因爲我不但無法抵抗,甚至會驚慌失措,失去從容應付的能力,更不用說採取我現在經過充分準備和考慮所決定的措施了。的確,每次回想起這些事情,我就悶悶不樂,有時好半天都排解不開。最後,我總是回過頭來感謝上帝,感謝他把我從這麼多無法預見的危險中挽救出來,讓我避開了不少災禍,而這些災禍都是我自己無法逃避的,因爲我完全沒想到它的嚴重性或可能性。
以前,我經常有一種感想,認爲上帝對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種危難總是慈悲爲懷,總讓我們絕處逢生。現在,這種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腦海。我覺得我們經常在不知不覺中奇蹟般地逃避了大難。每當我們猶豫不決,不知該走哪條路的時候,經常有一種暗示在內心指導着我們走這條路,雖然我們本來想走的是那條路,不僅如此,有時我們的感覺、願望或是任務明明讓我們走那條路,可是心裡忽然靈機一動。這種靈機也不知是從哪兒來的,也不知是哪來的力量,硬逼着我們走這條路。結果,事實證明,如果我們走了我們要走的路或是我們心中認爲應當走的路,我們早已陷於萬劫不復的境地。這樣想過後,我就給自己定下一個規矩,每當心裡出現一種神秘的暗示或壓力,
叫我做什麼事或走什麼路的時候,我就堅決照這種神秘的指示做,雖然我並不知道爲什麼應該這樣做、這樣走,只知道心裡有這麼一種壓力或暗示。在我的一生中,可以找出許多類似的例子,特別是在我來到這個倒黴的島上以後。此外還有許多類似的場合,如果我當時有現在的觀念,我就一定可以預防。不過,話又說回來,世上的道理,只要有一天大徹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勸那些三思而後行的人們,如果他們的生活也像我一樣,充滿了種種異乎尋常的變故,千萬不要忽視這種上天的。不管這種來自什麼看不見的神明的力量(在此我不準備討論這個問題,也無法說明它),它們至少可以證明精神與精神之間是有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無形的事物之間是有神秘溝通的。這個事實是永遠無法推翻的。關於這一點,我會在我後半生的孤寂生活中舉出一些很重要的例子來。
焦慮以及那些長期籠罩着我的危險,還有這些叫我操心的事情,已經打斷了我爲未來舒適、便利的生活而擬訂的發明和計劃。我相信,如果我在這裡坦白承認這一點,讀者一定不會感到奇怪。我目前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個人安全問題而不是食物問題。我不敢釘釘子,不敢劈木頭,就怕聲音被別人聽見,至於槍,那就更不敢開了。尤其讓我擔心的是生火,因爲生火的煙子白天老遠就會被人看見,壞我的事。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情,像燒陶罐、燒菸斗等等,都移到森林中新找到的地方做。我到那地方去了一段時間後,竟然在土層裡發現了一個天然地洞,這事讓我深感欣慰。地洞很深,我敢說,即使是野人來到了洞口,也沒有膽子進去。事實上,除了像我這樣專門想找安全退路的人,誰都不會進去的。
地洞的洞口在一塊大岩石底下,一天我偶然到那裡砍樹枝準備燒炭時發現的。如果我沒有充分的理由把這事歸於天命的話,我只好說是偶然了。在繼續講下去以前,我必須先談談我爲什麼想燒炭。
前面已經說過,我不敢在住所附近弄出煙子來。可是,在那裡生活,我又不能不烤麪包、煮肉。因此,我計劃按照我在英國看到的辦法,把木頭放在草皮泥底下燒,燒成木炭,然後熄火,把炭帶回家。家裡需要用火,就燒它,免得有冒煙的危險。
暫且不說這些。有一天,我正砍木頭,忽然看見,在一片濃密的矮叢林後,好像有一個深坑。我好奇地想進去看看。我很費了些勁才走進坑口,發現裡面很大,我在裡面站直身子,綽綽有餘,甚至還容得下一個人。可是,說實話,我出來的速度比進去的速度快得多,因爲我朝那漆黑的深處一望,忽然看見兩隻發亮的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還是人的,在洞口微弱的光線反射下像兩顆星星閃閃發光。
過了一會兒,我又鎮定下來,連聲罵自己大傻瓜,心想,誰要是怕魔鬼,誰就不配獨自一人在島上住二十年。並且我相信,這洞裡就沒有比我更可怕的東西。於是,我鼓起勇氣,拿了一根點燃的火把,重新鑽了進去。沒有走上幾步就又像剛纔那樣嚇了一跳。因爲我忽然聽見一聲很大的嘆息聲,就像一個人在痛苦中發出的哀嘆。接着又是一陣不連貫的聲音,好像在斷斷續續地說話,然後緊接着又是一聲長長的嘆息。我立刻往後退,嚇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我頭上戴着帽子,豎起來的頭髮說不定會把它沖掉。可是我還是拼命鼓足勇氣,對自己說,上帝的神力無所不在,是會保佑我的。於是我高高舉起火把,向前走了兩步,藉着火把的光一看,原來地上躺着一隻碩大的公山羊,大概由於太老了,正在那裡喘氣,快要死了。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趕出去,它也試着要站起來,可是已經爬不起來了。於是我想,就讓它躺在那裡吧,既然它能把我嚇一大跳,一定也會嚇跑野人,如果野人膽敢在它還活着的時候闖進來的話。
這時候,我從驚慌失措中恢復過來,開始察看周圍的情況。這山洞並不算大,不過十二英尺的範圍,既不圓,也不方,不成形狀,完全是天然形成,而不是人工開鑿的。我還發現洞的盡頭還有洞,但是很低,要爬着才能進去。至於究竟通到什麼地方,我也不知道。因爲當時沒有蠟燭,我就沒有進去,決定第二天帶六支蠟燭和一個火絨盒來(這火絨盒是我用一支短槍上的槍機做成的),另外再帶一盤火種。
於是,第二天,我帶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燭(我現在已經能夠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蠟燭)到了那邊。爲鑽進那矮洞,我不得不趴到地上,向裡爬了十來碼。這真是一個大膽的冒險,因爲我既不知道要爬多遠,也不知道里面有什麼東西。爬過這段通道之後,我發現洞頂忽然高了起來,差不多有二十英尺。我向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頂上一看,我敢說我在島上從未見過這種地方,洞壁熠熠閃耀,反射着我的燭光,放出霞光萬道。至於到底是鑽石,是寶石,還是金子,我也弄不清楚。
這個地方,確實是一個最美妙的洞穴。雖然裡面黑乎乎的沒有一點光線,但地下又幹燥又平坦,上面鋪着一層細碎的沙石,所以看不到什麼令人厭惡的爬蟲、毒蛇之類,同時,頂上和四壁也一點都不潮溼。惟一不足的就是入口。可是,這正是我需要的安全入口,是我需要的那種退路,因此,我倒覺得這個不足對我有利。這個發現使我異常興奮,決定馬上動手,把我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東西搬到這裡來,特別是我的火藥庫和多餘的槍械,包括兩支鳥槍(我一共有三支)、三支短槍(我一共有八支)。我在城堡裡只留下五支短槍,並把它們像炮似的架在外牆上,這樣,需要時也可以隨時取下來使用。
轉移軍火的時候,我順便打開了從海上撈起來的那桶進了水的火藥,只見火藥的四周已經浸了三四英寸厚的水,結了一層堅硬的殼,裡面的部分卻保存得很好,彷彿堅果裡的果仁似的。因此我從桶裡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可以用的火藥,這實在是一個可喜的發現。於是我便把全部火藥都搬了過去,城堡裡不再留三磅以上的火藥,以防任何意外的發生。我又把做子彈的鉛全都搬了過去。
我現在把自己幻想成一個古代的巨人,據說這種巨人住在石洞裡,誰都襲擊不到他們。我對自己說,只要我住在這裡,哪怕有五百個野人來追蹤我,也找不到我。即使找到我,也無法在這裡攻擊我。
那隻奄奄一息的老山羊,在我發現它的第二天,便死在了洞口,我覺得與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在那裡挖一個大坑把它埋起來省事。於是我就把它埋了,免得它以後腐爛了讓我聞臭氣。
我在這島上已經第二十三個年頭了,對於這個地方和這種生活方式我也習以爲常了。只要能保證沒有野人來打擾我,我情願向命運投降,在這裡度過餘生,一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像洞中的那隻老山羊一樣,倒下來死去爲止。另外,我又有了一些消遣和娛樂的事,我的日子過得比以前愉快多了。首先,前面已經說過,我已經把波兒教得會說話了。它的話說得既熟練又清楚明白,真讓我高興。它和我一起生活了不下二十六年。至於它後來又活了多久,我就不得而知了,不過巴西人都認爲鸚鵡可以活一百年,也許我那可憐的波兒到今天還活着,還在叫着“可憐的魯濱遜”哩。我不希望任何英國人這麼倒黴,跑到那裡,聽到它說話。要是真給他聽見,他一定會認爲是魔鬼在說話。我的狗也是我可愛的好伴侶,跟了我不下十六年,後來終於老死了。至於我的那些貓,前面說過,它們繁殖得太快了,我被迫一開始就開槍打死了幾隻,免得它們把我所有的東西都吃光。最後,我帶來的那兩隻老貓都死了,我又不斷地驅逐那些小貓,不給它們東西吃,結果它們都跑到樹林裡,變成野貓了,只剩下兩三隻我喜歡的,被我馴養在家裡。可是它們生出的小貓都被我扔到水裡淹死了。以上這些,都是我家庭成員的一部分。此外,我還在身邊養了兩三隻小山羊,教它們在我手裡吃東西。另外我還養了兩隻鸚鵡,也會說話,也都會叫“魯濱遜”,可是都比不上波兒,不過我在它們身上下的工夫,也沒有在波兒身上那麼大。另外我還養了幾隻海鳥,究竟是什麼鳥,我也不知道。我在海邊捉住它們後,就把它們的翅膀剪掉,養了起來。我在城堡圍牆外種的那些小樹樁子,現在已經長成濃密的樹林了,這些鳥就住在那些樹叢中間,並且生出小鳥來,非常有趣。因此,正如上面所說,只要能保證不受野人的威脅,我對自己的生活已經心滿意足了。
可是,事與願違。所有讀到這部故事的人大概都可以從中得出這樣的體會,那就是,在生活中,我們最想躲避的壞事,我們最害怕的壞事,往往是我們獲得解放的途徑,是我們脫離苦惱的惟一途徑。在我離奇古怪的一生裡,可以舉出許多這類例子。不過,在我獨居此島最後幾年的生活裡,這種情況特別顯著。
現在已經是我來到島上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冬至前後(其實也不能稱之爲冬季),正是收穫季節,我必須經常出門,到田裡去。一天一大早,天還沒亮,我剛出門,忽然看見遠處海岸上有一團火光,就在我發現野人蹤跡的那個方向,離我大約有二英里遠。然而,令人擔憂的是,不是在島的那邊,而是在我這邊。
看到這種景象,我大吃一驚,在小樹林裡停住腳步,不敢再往外走,生怕受到出其不意的襲擊。可是我心裡再也無法平靜,我擔心的是:萬一這些野人在島上走來走去,看到那已經收割完了和未收割的莊稼,以及我的其它設施,馬上就會斷定出島上有人,不搜出我來,是決不會罷休的。在這緊要關頭,我立刻跑回城堡,收起梯子,並把牆外的一切都收拾成荒蕪而自然的樣子。
然後我又在裡面做好準備,以防禦來犯之敵。我把所有的炮(就是那些架在外牆上的短槍)和手槍全裝上彈藥,決定抵抗到底。與此同時,我也沒有忘記祈求神力的保護,懇求上帝把我從野蠻人手裡解救出來。這樣大約待了兩小時,我就開始急不可待地想知道外面的情況,可是我卻沒有可去探聽消息的人。
我又在家裡多坐了一會兒,琢磨着怎麼應付當前的情況。最後,我實在耐不住了,便把梯子搭在山岩旁邊,登上了前面講過的那片平坎,又把梯子從後面提起來,放在那片平坎上,登上了山頂。我把特意帶在身上的望遠鏡拉開,俯臥在山頂上,向那兒望去。我望見那邊有幾個裸體的野人,圍着一團火坐着。他們顯然不是在取暖,因爲眼下天氣很熱,用不着取暖。我推測,他們大概是在烹煮他們帶來的人肉宴席。至於是死人還
是活人,我就弄不清了。
他們一共來了兩隻獨木舟,已經被拖到岸上來了。現在正是退潮的時候,他們大概要等漲潮的時候再走。看到這種情景,我內心的慌亂簡直難以想象,尤其是看見他們已經到島的這邊來了,並且離我這麼近。同時我又注意到,他們到島上來,一定是伴隨着潮水而來,我這才放心了一些,因爲我覺得,只要他們事先沒來到島上,我在漲潮的時候出門,是沒有什麼危險的。意識到這一點,我就可以比較安心地出去收割莊稼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潮水開始往西流的時候,他們就都上了船,划槳走了。離開前一小時,他們跳了一場舞,我從望遠鏡裡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們那手舞足蹈的樣子。再仔細觀察,我還可以看出他們都赤身裸體,一絲不掛,至於是男人還是女人,我就分不出來了。
見他們上船走了,我便取了兩支槍背在肩上,拿了兩支手槍掛在腰帶上,又取了一把沒有鞘的大刀掛在腰上,快速地向那臨海的小山跑去。我花了兩個多小時才跑到那裡,因爲我身上背了這麼多的武器,走不動。我一跑到小山上,就看到除了我見到的那兩隻獨木舟外,還有三隻。只見他們在遠處的海面上會合,往大陸那邊去了。
這真是一副可怕的景象。更可怕的是,我走到海邊,又親眼目睹到慘無人道、令人髮指的遺蹟:血跡、骨頭,還有一塊塊人肉,這些都是那些壞蛋歡快地大吃大嚼過的。一看到這種情景,我立刻怒不可遏,心想,下次再看見他們過來幹這種壞事,一定要把他們消滅乾淨,不管他們是誰,也不管有多少人。
顯然,他們並不是經常到這島上來。因爲,又過了十五個多月,他們纔再一次在那裡上岸。這就是說,在十五個月的時間裡,我從來沒有見過他們,也沒有見過任何腳印、痕跡。這樣看來,在雨季,他們是決不出門的,至少決不到這麼遠的地方來。然而,在這段時間,由於時時擔心被他們襲擊,我的日子過得很不舒服。由此可見,等待禍事來臨比遭遇到禍事還要痛苦,尤其是當一個人無法擺脫這種等待的、擔驚受怕的心情的時候。
在這整個時期,我一直有要殺人的心情。大部分有用的時間我都在計劃着下次看到他們時怎麼進攻,尤其是提防着他們像上回那樣分兩部分前來。我完全沒有想到,即使我殺光了一批(比方說,殺掉十個或十二個),到了第二天,或第二個星期,或第二個月,我還得殺掉另一批。這樣一批一批地殺下去,我自己最後也要變成一個和這些食人者一樣殘暴的殺人兇手,也許比他們更殘暴。
我現在每天都在疑慮和焦急中度日,料想自己總有一天會落到這些殘忍無情的東西手裡。就是偶然大着膽子到外面去,也是極其小心地左顧右盼。我現在體會到老早就馴養好了一羣羊的好處。因爲我無論如何都不敢開槍,尤其是在他們經常出沒的地方,生怕驚動了那些野人。我很清楚,即使我能暫時把他們嚇跑,他們不出明天就會捲土重來,說不定還會帶來兩三百隻獨木舟。到那時,結果就可想而知了。
雖說如此,我卻有一年零三個月沒有看見一個野人。直到後來,我才重新看到他們。詳細情況下面再說。不錯,這段時間,他們很可能來過一兩次,不過,大概沒有在島上停留多久,再不然就是我沒聽見他們的動靜。可是,到了我來到島上第二十四年的五月,我又很奇怪地與他們相遇了。關於這方面的情況,我下面再講。
這十五六個月中,我內心煩躁不安。我睡不着覺,老做可怕的夢,經常從夢中驚醒。白天,我憂心忡忡。夜裡,我噩夢重重,經常夢見殺野人,夢見我之所以殺野人的正當理由。所有這些,暫且不提。且說到了五月中旬,按我那糟糕的木頭日曆算來,大概是五月十六日(因爲我至今還把一切都記在那根木柱子上),那天,狂風大作,電閃雷鳴,風雨交加,一直持續到深夜。我也說不清事情究竟是什麼時候發生的,只記得當時我正在閱讀《聖經》,並且正在認真地思考我目前的處境,忽然我聽見一聲槍響,好像是從海上發出的。
這事出人意料,與我過去碰到的任何事在性質上完全不同。因爲這事在我頭腦中產生的是另一種反應。我一下子跳了起來,很快就把梯子架到半山上。登到半山以後,接着把它拉起來,又爬上梯子,上到了山頂。就在這一剎那,我看見火光一閃,我知道第二槍又響了,果然半分鐘以後,又聽見了槍聲。從聲音判斷,估計是從上次我坐船被急流沖走的那一帶海上傳來的。
我立刻想到,這一定是什麼船遇險了,而且還有別的船和這艘船結伴而行,因此放了這幾槍作求救信號。我這時倒很沉着,心想:我雖然沒法援助他們,他們也許會援助我的。於是我把手頭所有的乾柴都收集到一塊兒,在山上堆成一大堆,點起來。這些柴都是乾透了的,很快就熊熊燃燒起來了。雖然風很大,火仍燒得很旺。我敢說,只要海里有船,他們絕對看得見。他們無疑是看見了,因爲我的火剛燒起來,就又聽見一聲槍響,接着又是好幾聲,都是從同一個地方傳來的。我燒了一整夜火,直到天亮。等天已大亮,海上開始晴朗的時候,在遠遠的海面,在島的正東,我彷彿看到個什麼東西,至於是帆是船,卻看不清,甚至用望遠鏡看都沒辦法,因爲距離實在太遠了,而且仍有霧氣,至少,海面上是有的。
那一整天,我都在不斷地望那個東西,不久便發現它始終停在原處,一動不動。於是我斷定那是一艘拋了錨的大船。我急於把事情搞個水落石出,就拿着槍,向島的南部跑去,一直跑到我上次被急流沖走的那些岩石前。到了那裡,天已經完全晴了,我一眼就看出(真讓我難過),一艘失事的大船昨天夜裡撞在我上次駕船出海時發現的那些暗礁上了。說起來,由於這些暗礁擋住了急流的衝力,形成一股逆流,曾幫我從平生最絕望的險境裡逃生。
由此可見,對一個人是安全的東西對另一個人很可能是毀滅。我猜,這些人可能因爲地形不熟,同時又因爲那些礁石都隱藏在水底下,再加上昨天晚上東北風颳得急,所以觸礁了。如果他們看見這個島(我不得不假定他們沒看見),他們肯定會設法利用小船向岸上逃生的。可是他們卻鳴槍求救,尤其是在看到我的火光以後。這件事,不禁使我產生了種種推測。首先,我猜想他們看到我的火光以後,就立刻上了小船,拼命往岸上劃,可是當時風浪太大,把他們捲走了。一會兒我又猜想,他們的小船說不定早就丟了,因爲這種事兒是常有的。尤其是碰到驚濤駭浪拍打船隻的時候,人們常常不得不把船上的小船拆散,甚至扔到海里去。一會兒我又猜想,跟他們結伴同行的,或者還有別的船,見到他們出事的信號,已經把他們救起來帶走了。一會兒我又猜想,說不定他們坐上小船,下了海,讓我上次碰到的那股急流衝到大海里去了。到了大海上,他們就只有受苦和等死的份兒了,說不定這時他們已經快要餓死,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了。
所有這些,都不過是我自己的猜測罷了。我現在自顧不暇,除了眼睜睜地看着這羣可憐的人受苦受難,在心裡可憐他們外,一點辦法也沒有。可是,這件事對我也產生了好的影響,那就是,讓我體會到更應該感謝上帝,感謝他給了我這麼多的照顧,讓我在這種淒涼的環境裡過得這麼幸福,這麼舒服。同時也感謝他,在整整兩船人中只留下我一個人死裡逃生。不管上帝把我們放進多麼惡劣的生活環境,讓我們遭遇多麼巨大的不幸,他總讓我們親眼看到一些值得感激的事情,看到有些人的處境比我們更糟。
就拿這羣人來說吧,我簡直看不出他們中有誰能死裡逃生,同時,也找不出任何理由指望他們不同歸於盡。他們惟一的希望,就是被結伴同行的船隻救走。可是這種可能性也很小,因爲我沒看出一點跡象。
看到這個景象,我心裡忽然產生了一種說不出來的急於交友的強烈願望,禁不住脫口而出:“啊!即使有一兩個,哪怕只有一個人從這條船逃生,到我這兒來呢!也好讓我有個伴,有個同類說說話兒,聊聊天啊!”我多年來過着孤寂的生活,從來沒像今天這樣強烈地渴望要與人往來,也從來沒像今天這樣深切地感到沒有夥伴的痛苦。
在人類的情感世界裡,經常隱藏着一種神秘的原動力,這種原動力一旦被某種看得見的目標所吸引,或者被某種雖然看不見、卻想象得出的目標所吸引,就會以一種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動着我們的靈魂向那目標衝去,如果達不到目標,我們就會痛苦不堪。
我多麼希望能有一個人逃脫出來啊!“啊,哪怕只有一個人呢!”這句話我至少唸叨了一千遍。每次這樣唸叨的時候,我總是按捺不住心頭的強烈慾望,兩隻手捏得緊緊的,倘若我手裡這時拿着什麼脆軟的東西,肯定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捏得粉碎。同時我的牙齒也緊緊地咬着,好半天不能鬆開。
產生這類生理和心理反應的原因和規律,不妨讓那些科學家去解釋。我能提供給他們的,只是原原本本的現象,而且我最初發現這種現象的時候,也感到意外,因爲我根本就不清楚它是怎麼產生的。毫無疑問,這種現象,來自我內心某種熱切的願望和堅定的信念,因爲我從內心深處覺得,如果能有一位基督徒和我交談,對我是莫大的安慰。
然而這種事就是做不到。這大概是他們命裡、我命裡,或我們雙方命裡註定的。因爲,直到我留在島上的最後一年,我還沒鬧清那條船上究竟有沒有人得以逃生。更可悲的是,幾天後,在島的那一頭,靠近船隻失事的地方,我親眼在海邊看到一具淹死了的年輕人的屍體。他沒穿多少衣服,只穿了一件水手的背心,一條開膝麻紗短褲和一件藍色的麻紗襯衫。我無法猜出他是哪國人。他的衣袋裡除了兩塊西班牙幣和一個菸斗外,一無所有。這兩樣東西中,後者的價值對我來說比前者高十倍。
這時海面風平浪靜,我很想大着膽子駕小船到那條破船上去,因爲我堅信一定可以從船上找到些有用的東西。同時,促使我去的還有一個動機,就是希望船上還會有一兩個活着的人,如果有的話,我不僅可以搭救他們的性命,而且搭救他們,對我自己也是一種極大的安慰。這種想法時時刻刻縈繞在我的心頭,使我晝夜坐臥不寧,一心只想着乘小船到那破船上去。我想,既然這種念頭如此強烈,讓我難以抗拒,那一定是來自某種看不見的神力的暗示,如果我不去,那就對不起自己。至於其它事,只好聽天由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