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整是指對紡織材料進行印染。染整同紡紗、機織或針織生產一起,形成紡織物生產的全過程,染整質量的優劣對紡織品的使用價值有重要的影響。該工藝主要包括生絲及織物的精煉、漂白、染色、印花和整理等工序。
精煉,蠶絲由兩根單絲組成,其主體爲絲朊,外層包裹絲膠。大部分的色素、油脂、蠟質和無機鹽等都存在於絲膠中。這些雜質對印染的效果有很大影響,所以必須在染色前將其去除。人們在長期實踐中,掌握了絲膠受化學劑或酶的作用易溶解於熱水的特性,並利用絲膠這一弱點,將坯綢或生絲放入裝有肥皂與純鹼的混合溶液內進行加熱,絲膠加熱後進行水解。經過這樣的精煉,脫除絲膠而保存絲朊,並去除了色素、脂、蠟等雜質,從而取得色澤潔白的絲製品。脫膠又叫精煉,脫膠後的生絲稱爲熟絲。生絲脫膠的程度須根據生產要求而定。
染色,色澤潔白的坯綢經精煉之後,便進入染色階段。染色就是使染料和蠶、坯綢等發生化學反應,讓坯綢染上各種色彩的工藝。由於蠶絲屬蛋白質纖維,不耐鹼,染色宜在酸性或接近中性的染液中進行。用於絲織物染料的主要是:酸性染料、活性染料、直接染料與還原染料等。用酸性染料染上的顏色比較鮮豔,染後用陽離子固色劑處理,可提高產品的水洗牢度。活性染料染在蠶絲上有良好的水洗牢度。織物的染色方法隨織物的品種而異,如縐、紗類織物用繩狀染色或溢流噴射染色,紡、綢、緞類織物則用平幅掛染或卷染。
印花,一種色彩畢竟單調,除染色外,人們還採用印花技術使絲綢變得五彩繽紛。印花是指將染料按照設計好的花色印在織物上的一種工藝。常用的印花工藝有直印、拔印、防染。直接印花指色漿直接通過篩網印花版印在絲織品上,是的基本印花方法之一,可用多種染料共同印製。拔染印花,也稱雕板印花,是一種使用雕白劑拔染的工藝,印染前先用具有偶氮結構的酸性染料和活性染料將絲織品染色,再在色綢上按花樣需要印上含有破壞色素的雕白劑製成的雕印(拔染)漿,經汽蒸後,印漿部位的地色便呈現白色,叫做“雕白”。
防染印花,就是將絲織品按花樣印上“防白”漿或“色防”漿,待乾燥後再行染色。由於花樣部位有“防白”漿或“色防”漿中的防染劑,不會染色,而其餘部分則全部上色。
整理,絲織品經過精練、染色、印花後,便可以對織物進行最後的整理工作。整理工藝主要解決前幾道工序遺留的潮溼、皺摺、門幅參差不齊等問題,突出絲織物本身柔軟的特性並增加其服用功能。
有了做好的絲織品,當然,就要發展刺繡了。
刺繡是針線在織物上繡制的各種裝飾圖案的總稱。刺繡分絲線刺繡和羽毛刺繡兩種。就是用針將絲線或其他纖維、紗線以一定圖案和色彩在繡料上穿刺,以繡跡構成花紋的裝飾織物。它是用針和線把人的設計和製作添加在任何存在的織物上的一種藝術。刺繡是民間傳統手工藝之一。刺繡主要有蘇繡、湘繡、蜀繡和粵繡四大門類。刺繡的技法有:錯針繡、亂針繡、網繡、滿地繡、鎖絲、納絲、納錦、平金、影金、盤金、鋪絨、刮絨、戳紗、灑線、挑花等等,刺繡的用途主要包括生活和藝術裝飾。
刺繡,古代稱之爲針繡,是用繡針引綵線,將設計的花紋在紡織品上刺繡運針,以繡跡構成花紋圖案的一種工藝。古代稱“黹”、“針黹”。因刺繡多爲婦女所作,故屬於“女紅”的一個重要部分。刺繡是古老的手工技藝之一,據《尚書》載,遠在4000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規定“衣畫而裳繡”。至周代,有“繡繢共職”的記載。戰國、兩漢的繡品,水平都很高。唐宋刺繡施針勻細,設色豐富,盛行用刺繡作書畫,飾件等。明清時封建王朝的宮廷繡工規模很大,民間刺繡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先後產了蘇繡、粵繡、隴繡、湘繡、蜀繡,號稱“五大名繡”。此外還有顧繡,京繡、甌繡、魯繡、閩繡、汴繡、漢繡、麻繡和苗繡等。
粵繡囍繡刺繡
都各具風格,沿傳迄今,歷久不衰。刺繡的針法有:齊針、套針、扎針、長短針、打子針、平金、戳沙等幾十種,豐富多彩,各有特色。
刺繡按照材料又可分爲絲繡、羽毛繡和發繡。繡品的用途包括:生活服裝,歌舞或戲曲服飾,檯布、枕套、靠墊等生活日用品及屏風、壁掛等陳設品。刺繡中最著名的是顧繡。
刺繡在渭南世代相傳,遍及全市。花色品種達上百個。主要有枕、童帽、裹肚、門簾、鞋墊、牀圍、針線包、荷包、動物玩具等,其內容多爲花鳥蟲魚和風俗畫面,潼關一帶的婦女,將象徵富貴的牡丹和素雅的荷花繡於布馬鐙兩端,做工精巧,十分耐看,人稱“東府刺繡一絕”。隨着時代的變化,鄉品內容有所更新。同時一些傳統繡品已進入外貿市場。
百鳥裙,唐中宗安樂公主擁有兩件百鳥裙,都是曠世珍品。就是用天然羽毛做成的衣服。羽毛繡不但能繡出山水花鳥,還能繡出各種日用品抱枕、羽毛繡地毯、羽毛繡服裝。
刺繡起源很早。黼黻絺繡之文,見於尚書。虞舜之時,已有刺繡。東周已設官專司其職,至漢已有宮廷刺繡。三國吳孫權使趙夫人繡山川地勢軍陣圖,唐永貞元年(公元805年)盧眉娘以法華經七卷,繡於尺絹之上,因刺繡聞名,見於前者著錄。自漢以來,刺繡逐漸成爲閨中絕藝,有名刺繡家在美術史上也佔了一席之地。
對鳳對龍紋繡淺絹面衾
在原始社會,人們用紋身、紋面來進行裝飾。自從有了麻布、毛紡織品、絲織品,有了衣服,人們就開始在衣服上刺繡圖騰等各式紋樣。據《尚書》記載,早在四千多年前的章服制度就規定“衣畫而裳繡”。在先秦文獻中有用硃砂塗染絲線,在素白的衣服上刺繡硃紅的花紋的記載及所謂“素衣朱繡”、“袞衣繡裳”、“黻衣繡裳”之說。在當時既有繡畫並用,也有先繡紋形後填彩做法。
這些繡品在圖案的結構上非常嚴謹,有明確的幾何佈局,大量運用了花草紋、鳥紋、龍紋、獸紋,並且浪漫地將動植物形象結合在一起,手法上寫實與抽象並用,穿插蟠疊,刺繡形象細長清晰,留白較多,體現了春秋戰國時期刺繡紋樣的重要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