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電話下樓,前後也不過才十五分鐘,主要是刷了牙,洗了臉,她都感覺自己身上一股味兒。
結果下樓之後,莊妍才發現,那個出租車司機好像走了。
轉了一圈,愣是沒有找到他。
“這個混蛋……”莊妍暗恨跺腳,又看了一眼地上依舊躺着的六個頭套男,心頭一虛,萬一他們醒過來怎麼辦?
接着,莊妍纔看到茶几上有一張紙條,用金手鐲壓着,很顯眼。
拿過來一瞅,上面是那傢伙寫的字,歪七扭八,難看的好像小學生寫的一樣。
“我先走了,要處理一下出租車,不然容易被交警找到,你的手鐲還給你,裡面刻有一生一世幾個字,我估計這個手鐲對你意義不同,所以我也不想乘人之危,不過我把你抽屜裡的另外五千塊錢也拿走了,就當你把手鐲買回去,算金手指的重量,你不吃虧,我可是實在人。”
“噗!”
莊妍噗嗤笑出聲來,還以爲這傢伙良心發現了,結果看到後面,一下子沒忍住,笑的美豔不可方物。
這要是被她公司的下屬看到,一定會驚掉下巴。
莊妍並不是一個冰山美人,平時也會帶着溫和的微笑待人接物,可現在這樣的笑容,是非常少見的,不是真的開心,誰會這麼笑?
“這個貪財的小人。”莊妍抿嘴笑罵了一句,之前確實不喜歡他貪財的模樣,可現在,莊妍也不知道爲什麼,總覺得對方挺有意思。
咚咚咚——
這時,一陣敲門聲響起。
莊妍臉色驟變,沉聲道:“誰?”
“大小姐,是我們。”門外傳來女人的聲音。
莊妍頓時放鬆了,小碎步跑到門口,還從貓眼看了一下,之後纔打開門。
門外一男一女,三十出頭,他們是莊妍二叔的警衛,曾經是某特戰旅的尖兵,之後退伍就在二叔身邊任職,日久生情,看對了眼。
“李哥,李嫂。”莊妍終於見到自家人了,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大小姐。”二人一笑,之後李哥鷹眼一掃,目光投向了門口不遠處的六個蒙面人。
“就是他們?”李哥語氣冷清。
李嫂也是一愣:“死了?”
“說是昏了,我也不確定。”莊妍搖了搖頭,將二人放了進來,關上門。
李哥上前,直接將一個人的頭套摘下,很普通的一個男人。
李哥又試了試他的頸部動脈,確定沒死,這才點點頭,要是死了,確實有些麻煩,不過也算不上多大的事。
“大小姐,您認識這個人嗎?”李哥詢問。
莊妍看了看,之後搖頭。
“那這個呢?”李哥一個個把他們的頭套全都摘下。
莊妍看了一圈,全都搖頭。
李哥又道:“大小姐,您把之前的事情,經過和細節,跟我說一遍行嗎?”
“嗯。”莊妍點點頭,之後開始回憶起來。
從事發到現在,時間並沒有過多久,不到兩個小時,所以莊妍回憶的非常仔細,從逃離私人會所,上了出租車,一直到現在,基本上回憶了七七八八,只是有些他跟司機的對話沒有告訴李哥。
聽到出租車司機飆車的時候,李哥還沒感覺有什麼,可是當聽到出租車司機一出手,六個蒙面人就被廢了,李哥這才瞪起了眼。
之後解開幾個人的外套,然後拉起裡面的T恤,看着他們腰部的傷口。
“是用什麼武器造成的?”
“應該是這個……”莊妍一指鞋櫃上的筷子。
李嫂拿起一看,嘴角忍不住一抽,看着莊妍:“大小姐,你沒看錯?”
“我當時根本就沒注意,而且他的動作太快了。”莊妍苦笑搖頭。
李哥拿過筷子,試了試韌度,眼角也是一跳,這樣的一次性筷子,質量很差,甚至還沒有一般的樹枝有韌性。
用這種筷子當武器的人,李哥還沒見過。
看着筷子頭上帶着的一點油脂,放在鼻尖聞了聞,應該是人身上的,但筷子上沒有血跡。
說明對方出手的速度快到極致,扎入肉中不帶血,只帶了一些油脂出來。
“啊……李哥,你幹什麼?”莊妍驚呼一聲。
只見李哥把筷子緩緩地扎入昏迷男人腰間傷口,然後拔出來,又扎入另外一個人的體內。
如此反覆,直到最後,李哥的臉色非常凝重。
“怎麼了?”李嫂在一旁詢問。
李哥目光閃爍不定,語氣低沉:“是高手,這麼軟的筷子作爲武器,能夠入肉三分,我真的想不到有誰能夠做到,而且每個傷口深度都是五公分,不多不少,說明那個人的控制力極強。”
李哥頓了頓,緩緩搖頭:“這不是一般人。”
莊妍聽明白了,腦中一閃那個傢伙慵懶的微笑,臉色莫名的有些發熱。
他有這麼厲害?
莊妍詢問:“李哥,你的意思是,他是武林高手?會武術?”
“不,這不是武術。”
李哥搖頭:“這是殺人的技巧,要是扎入心口,瞬間能夠讓人斃命,但他只是選擇扎入腰部,說明他不想殺人。”
李嫂在一旁也緩緩點頭,但接着又疑惑道:“老公,那他幹嘛要裝成一個出租車司機?是爲了接近我們大小姐嗎?”
莊妍臉色一變,下意識看着李哥。
李哥眉頭一擰,想了想,最終搖頭:“應該不是,大小姐剛纔也說了,當時街上有好幾輛出租車,她是隨便選了一輛,可能只是巧合碰到,而且他應該對大小姐沒有惡意,但我也不知道他幹什麼要裝成出租車司機,可能是有什麼任務吧。”
“老公,你要是碰到他,有多少把握?”李嫂詢問。
莊妍知道李哥的身手,也看向他。
李哥沉吟道:“要是上擂臺比格鬥,我或許有點把握,但要是比殺人,我不太確定,畢竟我也沒見到他出手的樣子。”
李哥這是往自己臉上貼了金,雖然他很淡然,但畢竟是男人,身邊有兩個女人,他怎麼可能承認自己不行?這是面子問題。
但事實上,他知道自己用這種一次性破筷子,根本就扎不進身體的,更別說筷子完好無損,連血跡都見不到。
對方這樣的能力,他是一點把握都沒有,除非用槍,而且最好是自動步槍,手槍的初速也不能穩贏。
“要查清楚這個人,至少要搞清楚他的來歷,看看是正是邪,雖然他對大小姐沒有惡意,但我們不能對他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