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碗湯(三)
任無斯長得真是好看,這種好看和琉璃迄今爲止所見過,腦海中有所印象的人都不一樣。他是個極能忍極能等的人,在一切真相公開於衆後,他像是個亡命徒,而此刻他的眼神就是純然的溫柔,對於能夠看穿虛僞的琉璃來說,這樣的溫柔她無法拒絕。
可同時她又覺得有些地方不對。於是她抓着琵琶,琵琶在她手下微微顫動,她似乎心有所感,但目前爲止的大腦並不允許她做出“思考”這種比較艱難的行爲,所以她只是慢慢地用自己的手指頭抹去任無斯臉上的髒污,然後這個俊秀的青年就對她笑了。
御史府的下人全部換了一撥,對待琉璃時的溫柔與對待他人時的殘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其實任無斯也是知道的,愛慕他的女子無數,可誰能像琉璃這樣全身心的接受他呢。看到他光鮮亮麗外表的是一方面,他黑暗的內心千瘡百孔,早就沒有辦法像個普通人一樣生活了。
他揹負的東西太多,導致自己也已面目全非。
他是任無斯,叫着這個名字,做着“任無斯”應該做的事,連同靈魂和身體都被鎖在一個毒誓裡,無法掙脫。
端過一邊的藥碗,撲面而來的湯藥味讓琉璃下意識皺起眉頭。任無斯舀了一勺吹涼了送到她脣邊,哄着她:“喝一口好嗎?”
她別過腦袋,味道怪怪的,她不想喝。
任無斯沒有辦法,真正的他就是現在這樣子的,但他早已忘了。
如果當初他們相識的時候他沒有裝作彼此之間沒有仇恨,沒有隱瞞,也許就不會像今天這樣了吧。
世間最美,不過一見鍾情。世間最可怕,最不能放手,也是一見鍾情。
他仰頭喝了一口藥,那雲淡風輕的樣子看得琉璃都覺得害怕,但任無斯這人對自己最是能狠下心來,他那一口藥含在嘴裡,舌根都要被苦的麻了,然後他捏起琉璃的下巴吻她。
她那點力氣跟小奶貓差不多,不喝也被任無斯按着硬是灌了進去。琉璃莫名覺得委屈,眼前這人很溫柔,可那溫柔的目光不像是看着她的,就好像她雖然靈魂在這個身體裡,卻並非本來的那個人。
也因爲她從來沒有得到過這種溫柔。
孩子氣的抹眼淚,抽抽噎噎像沒長大一般,看得任無斯又心疼又莞爾,把她抱在懷裡,溫言軟語的哄着,琉璃死死抱着琵琶,把臉貼在上面,冰涼的白骨似乎透着絲絲溫暖,她似乎聽得見白骨在同她說話。
任無斯纔不在乎這琵琶的來歷,也不在乎琉璃爲何抱着。她喜歡,那就留着,不喜歡就丟了,多麼簡單的事情呀,他再不想在仇恨裡繼續折磨彼此了,他死後到了地府,見到父親,也應該足夠了。
一條不多,一條不少,還想他怎麼樣呢?這麼多年的寢食難安,難道還不夠嗎?
“張嘴。”
香甜的蜜餞被塞進嘴裡,琉璃的眼睛還帶着淚珠,她癡癡地望着眼前帶笑的青年,他修長的手指漂亮又溫暖,從她臉頰拂過,好像可以被她依靠的樣子。
一口蜜餞一口藥,到了後來琉璃學乖了,自己捧着藥碗,她不大想要和任無斯親近,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
但他對她實在是太好了,這些好都是真心的,也是義無反顧的。
養了兩個月的身子,她終於被允許下牀走動,這期間每天晚上任無斯都堅持和她在一張牀上睡,照顧她他從不假手他人,時間一長,人心都是肉做的,琉璃自然也就接受了他。可是如果有任無斯之外的人想要靠近的話她仍舊十分戒備,那種眼神就好像所有人都是敵人一般。
御史府佔地面積很廣,聽說這裡本來是某個閒散王爺的府邸,後來這位王爺去世,府邸一直荒廢,直到任無斯得勢,皇帝便將其賜了下來,還親筆提了御史府三個大字。皇帝對任無斯寄予厚望,只要他按照目前的情形繼續下去,有朝一日,定能建立起新的望族。
可任無斯不想要這些。他本來就不是對功名利祿渴求的人,他想要的就是粗茶淡飯,把酒桑麻,一個妻子幾個孩子,一家人快快樂樂平平安安,這就夠了。
但他最後怎麼就變成那麼可怕的人了呢?
他病入膏肓,無藥可救。
也因此晚上的時候琉璃看着他的眼睛甚至感到了害怕。她從來不會害怕任何東西,即使沒有記憶,她也在琵琶的幫助下逐漸清醒,但這個時候,當任無斯用他那雙烏黑的眼睛凝視她的時候,她卻怕了。
任無斯堅定地覆在她身上,把她捂着胸口的小手拿開,雖然沒有說話,但是他的眼神告訴她他不會改變主意。就像是沒了魂,琉璃鬆開了手,讓他將她一點點剝乾淨,然後放下羅帷紅帳。
說是慾望其實也不見得,任無斯這樣的人即使一輩子不紓解也是沒有問題的,他既像是溫暖的太陽,也像是冰冷的刀刃,只是他認爲他們是夫妻,那麼夫妻怎麼能不名副其實呢?說白了,這是他心中的執念。
他活着,就像是早已死了,一舉一動都是內心深處的渴盼在作祟,理智早已無法控制情感。
琉璃在他懷裡輕輕顫抖,琵琶在外面的桌子上靜靜地躺着,偶爾有幾根琴絃試圖脫離琴身,奮力起來掙扎了兩下就又失敗了。
它和琉璃是一體的,如果她沒有記憶,那麼它就是個死物。即使靠着前幾個世界吞噬的靈魂勉強有了點力量也遠遠不夠,仍然出不來。它被困在裡面,只能靠着依附琉璃而生活。
因爲它跟琉璃是不一樣的。
琉璃做了個夢。
一夢醒來,她分不清自己是在夢裡還是夢外。
夢裡她是付家的千金小姐付琉璃,十三歲那年偷玩跑出家門,險些被拐子帶走,是一個面如冠玉的青年救了她。青年十分溫柔,見她崴了腳還蹲下來揹她,只是在得知她名字之後表情變了又變。她無法形容那是什麼感情,但總歸不是好的。
後來他把她送回家,轉身就要離開,是她把他叫住,問他的名字,又問他的住址,小小的姑娘,倒真是一點也不知羞。
青年一開始不想跟她有任何往來,只說自己是來京城求學的,如今正在國子監讀書。她聽了心裡竊喜,雖然不知道人家的名字,但知道他在哪裡,便能找到了。
第二次相見,她女扮男裝混入國子監,正當他的面。青年驚訝不已,又怕被先生髮現,百般給她打掩護。
一來二去的,便熟悉了。付琉璃很不明白,無斯哥哥明明那麼喜歡自己,爲什麼總是要剋制,總是要保持距離。
她哪裡知道任無斯不能說出口的深仇大恨,只因爲每每看見她的眼睛,聽到她的聲音,甚至在心底想起她便是滿心歡喜,一開始是不想扯上關係,後來是不捨得說,再到最後,便成了不敢說。
付琉璃卻沒有那麼多的糾結愁腸,她在及笄那年直截了當告訴父親自己有了心上人,還硬是拽着父親去看,少女多情歡喜,甚至沒有注意到任無斯複雜難辨的眼神。
有多麼信任他愛慕他,得知真相時就有多麼心碎絕望。
明明是夢,心卻如刀絞一般的疼。
他們付家愧對任家,這本是該償還的孽,若他們不曾相識就好了——付琉璃是這樣想的。可她心裡如此難過,如此不捨,家破人亡的痛與刻骨銘心的愛交織在一起——她怨恨自己爲何在瘋狂的時候也看得到任無斯的真心,又恨彼此要這樣糾纏,更恨自己爲何不死。
捨不得死。
不想死。
活着還能看到他,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父親通敵叛國是事實,即使沒有任無斯,有朝一日也終會暴露,誅殺九族是國法,這一切付琉璃都清楚。可那又怎樣?到後來她也不知道自己恨的是天還是人。
也或許這就是命運。
無法逃避的,不能抗拒的,任何人都必須接受的。
她看見任無斯心裡的掙扎痛苦,看到他鮮血淋漓地撕開傷疤,一次又一次硬起心腸實現毒誓,他愛她的時候,海誓山盟,說,若是有朝一日讓她難過流淚,自己便要承受千百倍的痛楚。
他確實這麼做了。瘋瘋癲癲的三年裡,他們之間沒少燕好尋歡,他總是不脫衣服,可她仍然能看見他不經意間露出的傷痕。
翩翩如玉的佳公子任無斯,其實滿身傷疤,不堪入目。
可付琉璃又好到哪裡去呢?
這樣的兩個人,拼了命的想要在一起,但又把一切真心藏在心底不爲人知,最後腐爛變成塵土,靈魂也逐漸扭曲不安起來。
不能說。
他的真心話,不會告訴她。
她的真心話,也不能對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