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碗湯(十二)
穀神醫目光震驚地看向了商約。太子冷笑一聲:“你心思最是玲瓏,孤將你當作心腹朋友,你卻是這樣對孤的?將清歡從孤身邊帶走?”
“屬下沒有!”商約先是否認了一句,隨後閉上眼,“屬下只是……沒有攔住姑娘。”
“不可能。”太子一個字都不帶信的。“她不可能離我而去。”他太瞭解商約了,商約對清歡一直都是看不上的,若非他屢次三番表示過態度,商約根本不將清歡放在眼中。
商約這個人,有大才,也並非以貌取人之人,唯獨心中認爲太子這樣好,清歡這樣的姑娘根本配不上,於是心裡盼着清歡能離開,所以當他看到她背了個小包裹從後門走的時候,不但沒有攔,還幫她把衛兵調開了。
清歡姑娘走了,殿下也許會傷心個一時半會兒,可現在殿下的眼睛好了,腿也好了,要什麼樣的傾城美人沒有?不過是在危難關頭對清歡姑娘有了些許感激,殿下不曾碰觸過男女情愛,因此將感激當作了喜歡,商約就是這樣認爲的。等到殿下坐穩了江山,若是覺得愧對清歡姑娘,大可封她個誥命或是賞賜金銀財寶,難道不是皆大歡喜?
穀神醫沒想到商約會這麼做,他以爲真如商約所說,清歡姑娘離開了,他沒注意。可事實上整個府邸都由他把守,一個不會武功的姑娘怎麼可能逃得過他的眼睛?“商大人,是你讓清歡姑娘走的?!你怎麼能讓她走?!她的眼睛需要——”驚覺自己說漏了嘴,他連忙閉上,可是已經晚了。
太子丟開商約,商約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捂着喉嚨咳嗽,太子的眼神似是能吃人:“你方纔說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怎麼了?若是不說實話,今日孤便將你碎屍萬段。”
穀神醫體絲篩糠,他跪在地上不住地磕頭:“殿下饒命!殿下饒命!這並非在下本意,是清歡姑娘堅持——”他已經快要語無倫次了,與太子相處了許久,雖然他總是冷淡無常,可穀神醫並不是特別怕他,因爲不管他怎麼威脅都不曾真的傷害過人,但現在再想想,那都是因爲清歡姑娘在太子身邊的緣故。
現在姑娘不在,殿下是真的會殺了他的!於是穀神醫不敢再隱瞞,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清楚。
原來清歡得知太子的左眼好不了之後,見他整日悶悶不樂,心中着急又沒有辦法,偏偏某天無意中撞見穀神醫給他人看診,巧的正是換眼之術。那日她到藥廬來找他,爲的就是給太子換眼。雖說隨便找個人挖顆眼睛都行,可誰不是無辜的,誰應該犧牲自己?
那天中午,太子喝的藥特別苦,就是因爲裡頭有麻沸散。
剛換過眼睛,穀神醫叫人將清歡送回房間休息,誰知道這一早起來,人便不見了!當時他還在愁如何跟殿下交代,商約卻說他有辦法,現在看來,有什麼辦法?殿下根本就要瘋了!
他們都低估了那位姑娘對殿下的意義。
“殿下!”商約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個頭,“大業未成,血仇未報,殿下如何能沉浸於兒女情長?!”
太子深深地吸了口氣,他的拳頭攥的咯吱咯吱響,看得出他心中滔天的怒火,可他在拼命剋制自己。也不知過了多久,他才平靜下來:“從今日起,你不再是孤的人,似你這般擅揣主子心思,替主子做主,不聽主子命令之人,孤這小廟怕是容不下你這般大菩薩。你哪裡來,便哪裡去吧。”
“殿下!”商約目眥欲裂,“殿下腰趕屬下走,不如一刀砍了屬下!”
“你我有多年情義,孤不要你的命。”太子閉上眼睛,“但孤也不要你這個人。似你這般下屬,孤不敢用。你走吧,谷天全,去準備清歡的畫像,便是掘地三尺,也要給孤把她找出來!”
洗完澡換了身衣服的武彥站在一邊,見太子一臉疲憊,抓住還要求情的商約,低聲道:“殿下在氣頭上,你說什麼都沒有用,咱們將功贖罪去將姑娘找回來,到時候你纔有希望再爲殿下效命。”
商約沉默了兩秒,給太子重重磕了兩個頭,同穀神醫一起出去了。武彥也不敢去看太子,只跪下道:“殿下,天下這樣大,無異於是大海撈針,更何況,咱們還要小心九皇子的人。”
見太子沒有理他,他又道,“屬下不及商約聰明,但屬下明白一個道理,姑娘走了,便是不希望殿下找到她。殿下要找,只能悄無聲息的找,這樣下去要花多少時間?可若是殿下登上那個位子,成了這世間最尊貴之人,到時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找到姑娘豈不事半功倍?殿下,屬下不想勸殿下以大局爲重,可殿下知道屬下說的是對的。”
他們現在蟄伏在邊疆,找人都得偷偷摸摸的,倒不如先將屬於自己的東西奪回來,到那個時候,找起人來豈不方便?
太子聽了他的話,只說了一句:“你退下吧。”
武彥相信殿下能想通,便恭敬地退了下去。太子慢慢躺到牀上,他方纔忍了許久,直到沒了人才敢放肆讓心口撕裂般的劇痛蔓延開來。“騙子……”他喃喃地說,“你跟其他人一樣,也是個騙子……”
說好的,絕不會離開他,不管發生什麼事都會留在他身邊,誰稀罕她的眼睛?誰在意她美醜與否?這樣自以爲是的奉獻,難道她覺得他應該感激涕零的接受嗎?
可是……
太子溫柔地摸上了自己的左眼,那不屬於他,可卻讓他覺得兩人在某種程度上融爲了一體。他又低低說了一句,“騙子。”
從這天起,太子再也沒有笑過。他變得極度冷酷而沉默,可同時他對那個位子也充滿了勢在必得的決心。早一點拿下來,早一點找到她。到時候,他就不信,天下人都在找,她還能躲到哪裡去。
他許以金銀珠寶加官晉爵,甚至願意讓出這個江山,只要有人能找到他。可是過去了很久很久,久到他已經得回了皇位,將九皇子凌遲處死,把告示頒發出去三年有餘,也仍然沒有清歡的消息。
他甚至自己親自去找,但不管去到哪裡,都不曾見過她,也不曾見過與她相似之人。
後來他纔想起來,她若想躲起來,怕是找不着的。她能帶着他在深山老林中與世無爭過上半年有餘,自給自足,根本不會和塵世間打上交道。於是他又下令讓人進山找,總之不找到清歡絕不罷休。
她能到哪裡去?她那對父母見錢眼看,將她賣掉後根本不曾見過她,她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她到底藏到哪裡了?她還活着嗎?她會不會出了什麼意外?
每當想到這種可能性,太子——不,現在已經是皇帝了,便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覺。他無心朝政,只覺得找不到清歡整個人都像沒了魂。
他的嗅覺突然變得很好,不知道爲什麼。每次想她了他就坐在鏡子前面看自己,然後對着左眼狠狠地說,等我找到你,看我怎麼教訓你。
可左眼只會溫柔地凝視他,安安靜靜,不說話。
就像是那個醜姑娘,永遠美好的如同天上的朝霞。
他在許多個不爲人知的夜晚掉過眼淚,他用短短兩年的時間洗清冤屈搶回皇位,做回名正言順的皇帝,他又用三年的時間來找她,可都五年了,仍然沒有她的消息。
怎麼在躲藏這一塊上就這麼有天賦呢,明明就是個連自己名字都要學三天才認得的傢伙,寫個毛筆字寫了一個月還歪七扭八的不成樣子,學什麼都慢,忘得倒挺快,可就是這麼個笨人,竟然能這麼久不出現在人間。
其實清歡一開始並沒有打算藏起來,她在一個偏遠的小鎮子上找了個洗衣服的活兒,因爲左眼瞧不見,便用布條從腦袋上圍了一圈綁住,因爲話少又勤快,所以雖然賺的少,但也夠生活的。
她就在這個連戰火都沒有綿延到的小鎮子上生活了好幾個月,直到她聽說太子沒有死,還率領了大軍朝京城攻打而去。她每天都很擔心,每天都在祈求上天對他好一點,不要讓他失敗。
清歡想,也許自己真是命不好,不僅自己不好,還會連累別人,跟爹孃說她的那樣,她就是個瘟神,是個掃把精。不然你看,沒有了她之後,殿下只用了兩年時間就重新回到京城,當上了皇帝。
她真的很開心,甚至決定要在這裡紮根了,直到皇榜貼到了這個偏遠的小鎮子上。
圍了一大圈人,愣是沒人識字。清歡走過的時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然後嚇了一大跳!那皇榜上寫的是,陛下在蒙冤逃亡時遇到了一名心儀的女子,女子救了他卻飄然離去,奈何陛下情根深種,誓要找到佳人,有提供線索的,封一品大員賞黃金萬兩,直接找到這位姑娘的,讓他當王爺!江山給他一半!
他!是!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