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碗湯(一)
【她太害怕了,怕的失去所有勇氣和希望,於是重新經歷了一場一模一樣的悲劇。】【這是兩輩子的命運,也是兩輩子的苦難。】
雲清歡坐在咖啡廳裡,她面前是一個英俊高大看起來分外溫柔的男人,而她旁邊則是個燙着大卷發打扮的很時髦的中年大媽,此刻正笑眯眯地說:“……好了好了,我年紀大了不懂你們年輕人的事,接下來你們自己好好聊聊哈,我去對面超市逛逛,清歡吶,性子不要那麼悶,多跟人家說說話。”
說完撞了清歡一下,小小聲說:“把握機會啊!”然後又不甘心地望了一眼對面長得神仙般的男人,心裡嘆了口氣,真可惜自己沒女兒,否則這樣的優質股哪裡輪得到清歡!
可清歡全程面無表情,她不敢和男人對視,聽說大媽要走,她下意識地抓住了對方的衣襬。大媽哎呀了一聲:“你們年輕人聊聊嘛,看看彼此有沒有什麼共同愛好之類的!誒我得趕緊了,不然一會兒趕不上今天的大拍賣了!”說完無情地扯開了清歡的手,大步走出了咖啡館。
清歡坐在座位上,只有她自己知道內心深處對面前男人有多麼恐懼。可她不敢表露出來,一旦被男人發現……不!不應該是這樣的!爲何他還會出現在自己的生命裡?!明明她已經拋棄了一切!準備要重新開始!可他爲什麼仍然會出現?她的命運已經和前世不一樣了!
她沒有去當演員,也沒有去拍電影,她離開了首都,到了這麼個小城市找了份普通的會計工作,她什麼都不要了,可爲什麼鍾朗還會出現?!
就像是纏住她的陰魂。
“你還好嗎,清歡小姐?”
鍾朗的聲音溫柔好聽,低沉又有磁性,當他跟你說話的時候會專注地看着你,那會讓你覺得自己是被深愛着的。
但清歡知道不是這樣。這個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如果不逃走,她會死在他手上。可目前他們應該是不認識的,擁有前世記憶的只有她,只要她不再走前世的路,她就可以活下去的。
會很平安,很安穩,這樣就夠了。
可是她不敢不回答,對鍾朗的恐懼已經深到了骨髓裡,她雙手交握放在膝蓋上,無法正視內心深處的害怕,聲音小的像是蚊子叫:“……我、我很好。”
“那就好,我看你臉色很蒼白,還以爲你是哪裡不舒服呢。”鍾朗輕笑了下,他的黑眼睛閃閃發光,其中的柔情幾乎可以把人溺斃。
清歡只想逃,她咬了咬嘴脣,“那個……”
“什麼?”仍舊是非常溫和的態度,似乎不管她說了什麼他都不會生氣,都會尊重。
“我……我暫時並沒有結婚的打算,所以……很對不起,今天來相親是鄰居阿姨的好意,但是我沒有這方面的想法,浪費鍾先生的時間真的很抱歉……”
“我不夠好嗎?”
“啊?”清歡被鍾朗的問話弄愣了,隨即否認:“不是的,鍾先生您……很優秀。”
是的,優秀,非常優秀。英俊過人的相貌,出衆的家世,能夠滔天的權力,他什麼都有,也因此,便顯得她如同地上的爛泥任人踐踏,沒有絲毫尊嚴。想到前世的自己,清歡便有些發抖,她甚至都沒有勇氣去看這個男人的眼睛,對他的畏懼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腦海裡,一點不肯放過她,日日夜夜啃齧着她的心臟。
剛重生回來的時候她不敢睡覺,因爲一旦閉上眼睛便是噩夢,眼前看到到全是前世絕望的種種。
她曾經愛過鍾朗的,真的。只是她愛上的是那個溫柔寬容的鐘朗——可事實上那個鍾朗根本不存在,不過是真正的鐘朗披在外面的一張人皮。再後來,愛不見了,只剩下絕望與恐懼,還有不可壓抑的想要逃走的衝動。
可她能逃去哪裡呢?這世界這樣大,竟然沒有任何地方可以供她躲藏。她是被整個世界拋棄的人,只有依附鍾朗,成爲他的禁臠,才能活下去——所有人都是這麼告訴她的。離開鍾朗,你以爲你是什麼東西?你的星光璀璨,你的前途耀眼,都是這個男人一手掌控的,你的人你的心都要爲他所控制,這纔是你活着的意義。
那種被輕視被玩弄被凌辱的感覺,清歡不想再嘗第二遍了。因此這一世她什麼都不要,只求躲的遠遠的,不要再遇到任何和鍾朗有關的人事物,可爲什麼他卻會出現在她面前?
仍然是這樣虛假的溫柔,戴着面具的豺狼難道就不是豺狼了嗎?可清歡不敢說太沒有禮貌的話,因爲她深深地知道鍾朗有多麼記仇,她不敢,她如履薄冰,舉步維艱,彷彿下一刻就會再被關進漆黑的地下室,迎接她的只有漫無盡頭的玩弄與折磨。
鍾朗是非常可怕的男人,他從不打她,也不會罵她,他只需要幾句話,幾個動作,就能讓她陷入不堪的境地,難道那些苦頭她還沒有吃夠嗎?她不想死,更不想以那種屈辱的方式,赤身裸體的死在陰暗的倉庫裡!
她不敢跟鍾朗做對了,她所有的骨氣跟尊嚴,都被鍾朗磨的一乾二淨,她一無所有,只想離他遠遠的,不要見他,再也不要見到這個人!
“既然很優秀,爲什麼清歡小姐不願意以結婚爲前提跟我交往呢?”鍾朗語帶遺憾,“我很喜歡清歡小姐的呀。”
是啊,他爲什麼只看得上她呢?就因爲她長得美嗎?
清歡躲過了鍾朗伸過來的手,她抓起包包站起身,背對着鍾朗快速地說:“我突然想起我還有事,對不起鍾先生,我要先走一步了,祝鍾先生早日找到喜歡的對象。”
然後她快步離開,頭都不回,似乎背後不是一個溫柔英俊的美男子,而是青面獠牙會吃人的惡鬼。
鍾朗臉上仍然帶着和之前一樣的笑,只是周圍的氣氛卻突然冷了下來,他緊緊地盯着清歡的背影,眼睛裡的溫柔逐漸變成了瘋狂的佔有與偏執。
她是他的,屬於他的東西。
不管逃到哪裡,就算是天涯海角,他也會把她抓回來。只是這一次,絕不再讓她死掉了。
可憐的小寵物應該對她好一點纔是,她喜歡他溫柔體貼的樣子,那就讓她一直喜歡下去好了。
清歡晚上夢到了前世。
前世她剛剛拿到第一個影后獎盃,然後在慶功宴上無意間認識了鍾朗。那個時候的鐘朗穿着黑色的西裝,如畫的眉眼彷彿是從書上走出來的人物。真是美好呀,清歡想着。她很快就答應了他的追求,可快樂的時光太短暫了,在她將最寶貴的東西給了他之後,才知道這個人和自己在一起,只是爲了教訓她,給妹妹出氣。
她是出身普通,是學歷不高,可她走的每一步憑藉的都是自己的努力。
她提出分手,可向來溫柔的鐘朗卻變了臉色,將她抓住關了起來。然後清歡才知道,自己平日裡所見到的這個人有多麼虛無飄渺。他總是有無數法子來折磨她玩弄她,她做盡了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她就像是廉價的妓女,沒有一絲尊嚴。因爲反抗太強烈,鍾朗甚至用項圈拴住她,捆綁住她的四肢,強迫她像狗一樣匍匐在地上吃裝在狗食盆裡的流質食物。
她不能死,因爲他能用藥物控制她。毒品是什麼感覺你知道嗎?在她被折磨的快要瘋掉的時候,他就那樣優雅高貴的坐在沙發上,用神看世人的目光凝視着她,也許帶着一點憐惜,但更多的是對寵物不聽話的玩味。
清歡長得很美很美,她的美麗帶着柔弱,柔弱中又不失堅韌,於是鍾朗最喜歡撕掉一切美好,看到她在自己身下露出的絕望、痛苦、畏懼……那對他來說就像是烈性春藥,讓他無法自拔。
毫無疑問,他也是愛她的。可是這種愛太瘋狂太變態,被關起來的一年裡,外面推說是她出國遊學了,但誰知道她在鍾家的地下室裡?日日夜夜,無時無刻,連一件蔽體的衣服都沒有。鍾朗用這種方式磨平了她身上所有棱角。到了後來,只要他勾勾手指,她便會跪着爬行到他面前,低下頭去親吻他的腳背。
卑微的、沒有尊嚴的、絕望的活着。
清歡從睡夢中驚醒,一身的冷汗。她抱緊自己,打開了牀頭燈。現在她住的地方是自己租的一室一廳的小房子,當然沒辦法跟前世的繁華相比,可是很安全,只屬於她自己。這一世她斂去所有鋒芒,連美麗都不敢外露。
可鍾朗仍然要出現在她的生命裡。
她該怎麼辦?
她最後死在一個陰暗潮溼的倉庫裡,被活活輪姦至死。清歡甚至不想去查清楚自己的死因,她什麼都不敢要了,也什麼都不想要了,她只求不要再見到鍾朗,也不要和任何前世認識過的人再見面。
就是這樣。
讓她安靜的一個人生活,這樣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