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宮鬥初現

隨着前線的減員越來越多,同時中華軍內還在持續擴軍,對新兵的缺口是想打大的,如果固執在現有地區招募士兵,很有可能滿足不了需求,因此擴大募兵地區也就成爲了必要(清末梟雄202章)。

擴大募兵地區,在新佔領區設立徵兵站之類的事,自然會有軍訓部以及統帥部的其他部門協同處理,林哲要做的就是批准而已。

處理完石琅翼報上來的一堆事務後,林哲又是見了內閣的幾個人,這一次內閣來說主要還是說司法問題,司法部和財務部、工商部等部門一起,制定了針對工商業的跡象法律法規,包括出臺專利法、商稅法、金融法等。

這些法律的出臺,也不是內閣的人自己瞎搞,而是林哲親自指示,同時還聘請了諸多洋人作爲顧問,編寫的初步的法律法規。

包括最早施行的公司法外,司法部已經根據以往的大清律、大明律等制定了新的刑法、民法、婚姻法等一系列傳統的法律法規,諸多罪行都是變化不大,但是懲罰卻是廢除了打板子,發配之類的不符合現代法制的東西。

而且也規定了,犯罪行爲只能由各地巡警部門偵查,抓捕,審訊,只能由獨立於內閣之外的督察院的直屬各地督察院提起公訴,由同樣獨立於內閣之外的**院下屬各地法院進行審判(清末梟雄202章)。

儘管這種體系還非常簡陋,但是已經初步把行政權力和監察、審判的權力分了開來。

至於立法權嘛,如果是其他現代國家估計會有國會之類的機構擁有,但是現在中華帝國可沒有國會之類的東西,立法權是被皇帝獨立掌控的,至於司法部,只有起草法律法規的權力,各項法律由皇帝批准之後才能夠施行。

如今中華帝國的權力體制是比較模糊的,儘管諸多帶有現代名詞的機構出現,但它本質依舊是一個帝制政權。

由於帝國剛成立不久,爲了完善帝國的法律空白。司法部那邊的人是天天忙碌着起草各種法律法規。

但是總體上,和以往的傳統法律其實變化不大,比如說刑法裡的殺人償命,傷人坐牢。只不過把以往的砍頭改爲槍決,發配邊疆改爲苦役之類的。

此外民法中的婚姻法,依照傳統繼續執行一夫一妻制,很多人以爲中國的傳統是一夫多妻制,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夫一妻制度。

至於妾嘛,古代的妾是和奴僕差不多的身份,並和男主人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傳統意義上婚姻關係,再者不管什麼時代有權有勢的男人都不會只有一個女人的,古代的是妾,民國的是姨太太,二十一世紀裡的二三四奶都是明證。

因此婚姻法裡是找不到和妾有關的內容,基本上就是直接無視掉了這種關係,並沒有和後世的民國一樣把‘妾’作爲‘家人’,因此帝國內的民衆娶妾的話。實際上不能算娶,只能說養了個‘情人’,所生的兒子將會成爲私生子,其實就和現代人包個**差不多。

不過萬事有例外,雖然婚姻法裡規定國民們甚至那些貴族們都必須是一夫一妻制,但是林哲卻不是如此。

身爲帝國的皇帝,按照君權天授的理念,林哲是受命於天的‘天子’。

身爲天子,林哲制定頒發法律統治民衆,也就是說帝國一切法律只限於管理臣民。可不能說反過來管到林哲頭上。

其中最大例子就是:民政部門的戶籍名單裡,是絕對沒有林哲以及皇室諸人。

因此林哲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他是‘天子’。

身爲天子自然有着獨特的一套規矩,比如林哲只能娶一個皇后。但是卻是同時擁有諸多嬪妃,而這些嬪妃和林哲是具備合法的婚姻關係,嬪妃的兒子是擁有皇帝位的繼承權的。

帝制王朝裡,就算林哲自己不想三宮六院,臣下們都不會答應,因爲這涉及到帝國繼承人的問題。

事關國本。朝野上也不關注纔怪了!

和內閣的大臣們商討了幾項法令後,林哲並沒有第一時間批准,而是覺得專利法等幾項法規多有漏洞,所以讓司法部的人繼續完善後在批准施行。

處理完軍政事務後,林哲也是放下了工作回到後院,林哲雖然喜歡抓權,不過他可不會和朱元璋一樣把大小事務都親自處理,一般而言他的工作只限於抓總,至於事情具體怎麼辦自然有着內閣諸多大臣們去商議。

而且現在的林哲也不和後世的領導人那樣,天天有事沒事就開會傳達什麼指示,基本上林哲需要處理的公文並不多,他相當多一部分時間都是用來接見軍政人員上。

今天的事不算多,所以下午三點多他就是離開了前院的辦公室回到後院,回到後院裡,就是看見陳靜正在和幾個穿着漢服的宮女等人說什麼,林哲知道陳靜正在處理內宮內宅事務,他雖然是帝國的皇帝,但是按照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這後宮內宅的事務都是由林哲這個皇后處理的。

林哲也是不好插手,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林哲滿腦子都是軍國大事,那裡有心情插手後宮內宅事務啊。

不過林哲沒有去打擾,但是林哲回來了的消息自然早早就宮女回報給了陳靜,很快陳靜就是帶着人出來大廳。

“皇上!”陳靜出來就是率先開口,而陳靜身後的幾個宮女也是低下了頭不敢擡頭直視林哲。

這些宮女一部分是林家的老宅老媽子、女僕,也有一部分民間新選的宮女。

自從林哲親自直視廢除宦官制度後,宮廷裡就只有宮女了,爲了規範內廷,林哲又是制定了比較詳細的制度,領取固定薪金,目前有宮女約三百餘人,負責整個皇室的生活起居,之所以人數多了一些,因爲這些宮女還肩負了以往太監的工作。

相當多一部分宮女實際上是健婦,負責一些體力勞動。而真正的貼身侍女的,其實沒有多少,也就是幾十個而已。

此外由於帝國已經命令廢除奴僕制度,作爲天下之表率。這些宮女也不是皇室的奴僕,而是皇室僱員,有着比較高額的薪資待遇,並且來去自由。

招募的時候是面向整個社會招募,並不是強行性的。不過要應募也是要員比較高,對家世、相貌、品性都有一定的要求,招募後簽訂僱傭合同。工作期間如果不願意幹了,辭職走人就是了。

大體上,就是嚴入寬出這麼一個原則。

之所以管理上比較寬鬆,主要是因爲林哲不僅僅廢除了宦官制度,同樣還嚴禁宮女參政,宮女作爲皇室僱員並不是和宮務廳一樣是公務員,是沒有權利插手國家權利的。

雖然林哲夫婦平日裡都比較客氣,但是夫妻數年了。彼此之間總不會和君臣那樣,充滿了惶恐恭敬,彼此間說話還是比較隨便的。

只見林哲走上了去,口中道:“方纔見你在裡頭問事,所以不好打擾,正打算走呢!”

陳靜也是上前,也不顧宮女在側,就是挽起林哲的手臂:“也沒什麼事,就是吩咐她們幾個準備好遷宮的事,把該收拾好的東西都收拾好。免的到時候手忙腳亂的!”

新皇宮的主體工程,也就是前半部分作爲那棟巨大的主殿以及大廣場自然沒那麼快完工,但是後半部分的生活建築卻已經是休整完畢。

當初石達開火燒天王府的時候,頂多也就是把那些宮殿燒燬。但是後花園裡的假山草木卻是沒怎麼破壞,所以營造事務處後沒有花多長時間就是把後花園收拾好了,隨後的幾個月時間都是用來休整林哲一家子居住的院落,這些工程雖然也不算小,但是相對於前主殿和廣場來說不值一提。

目前新皇宮的後半部分,也就是皇室的生活居住地方已經休整完畢。既然已經把皇室的生活居住地方收拾了出來,自然要搬過去,總不能一直困守在這棟民宅裡不是。

營造事務處之所以這麼快能夠休整出來,其實也和林哲指示一切從簡有關,林哲對古代的那些房屋滿地深宅大院可沒有半點好感,他反而更喜歡一整片園林裡只有一小棟院落。

所以整個皇宮的後半部分,實際建築並不多,從天空俯視的話,整個皇宮的後半部分都是假山草木,只是中間點綴着幾棟小洋樓而已。

林哲道:“這些事你也不用太過操心,宮務廳自然會辦理妥當的,到時候我們直接搬過去就好!”

陳靜點頭:“嗯,聽你的!”

兩人又是說了會話,陳靜突然擡頭說:“前頭入宮的德嬪說想家,求到臣妾這裡來說想回孃家看望雙老!”

林哲一聽就是皺眉,陳靜這個時候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似乎有在林哲面前挑撥的嫌疑,而這個德嬪雖然嬌蠻了些,但是應當不會無故說要回孃家啊!

在前殿裡忙國事就夠累的了,回到後宅難道還要管着後宅宮鬥?

上個月林哲在宮務廳和皇太后林目的安排下,從初選的數十人中挑選了九人,依照古制封爲九嬪,稱呼上和明朝的九嬪一樣,爲了給林哲充實後宮,讓皇室早早出現儲君,以鞏固國本,此事雖然說是皇太后和宮務廳安排的,但實際上和帝國諸多軍政要員也有着極大的聯繫。

儘管爲了避免外戚做大,宮務廳挑選秀女的時候,並不會在朝中知府以上文官、軍中上校以上的直系親屬中挑選,但是這些軍政大佬哪一個身後不是有着一堆親戚同鄉之類的,林哲第一次選妃,而且目前尚無皇子,這要是選進去的女子生了個兒子,極有可能就是未來帝國的儲君,因此想在這上頭打主意的人不少。

初選出來的數十人裡頭,真正的民女一個都沒有,基本都是官宦之後,清一色的大家閨秀,而且個個都是相貌出色。

對於下面人的齷齪心思,林哲也是懶得管,後來按照自己看的順眼從裡頭挑選了九人爲九嬪。

其中的德嬪比較特殊一些,此女並不是朝中軍政要員的家族女子,而是林哲的母親,也就是皇太后孃家方家之女。這給兒子娶妻,林老太太也是有些偏心自己的孃家方家的,方家那邊自然是不能用和林哲有親戚關係的表妹之類的充數,所以特地把方家裡隔了好幾代的遠房裡找來了德嬪,由林老太太一手把她送到了兒子身邊。

德嬪進宮後,由於相貌上佳,加上一身的身材也不和其他人那樣比較圓潤,而是比較柔弱,很容易就引起了林哲的憐惜之心,這去德嬪的院子時候多了,自然就會引起後宅妃嬪的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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